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刚刚经过“二审”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网站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征询意见。
为什么重要?因为预算法是管理政府如何花钱的专门法律,从中可以看出政府做事的价值取向和轻重缓急,是民生优先,还是先关照自己。我们日常深恶痛绝的“三公”腐败、形象工程、挥霍浪费等,最终都可以归结到预算不完善、不透明上。因此,有人把预算民主看作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切入点,也被认为是阻力相对较小的改革。
公众对政府如何花钱不关心吗?显然不是。往大的方面说,预算资金投向,关系到每个人看病、养老的资金是否有保障,孩子的教育开支能否达标,能否享受到必要的公共服务。往小了说,政府部门的一顿饭、一包烟,公众都有监督的要求。不断曝出的天价餐费、高价采购,虽然情节大同小異,但都能形成不大不小的公共事件。
本月9日,国务院刚刚公布了《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媒体和公众的关注点,一般都落在“政府部门不得采购奢侈品、超标准的服务或者购建豪华办公用房”等规定上,关心这些要求能否真正落实。其实,这些规定说到底都与预算审批和预算监督有关。条例也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要定期公布“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情况。
不过,公众对公务消费一餐一饮、一桌一椅的具体监督要求,与庙堂之上严肃的立法修法之间,确实还有好几道门槛,其中有专业知识的门槛、信息公开的门槛,也有公众参与度的门槛。如何弭平这些门槛,实现预算的透明化和可监督,是当前最需要做的事情。
首先,预算的事情,与人人相关,但并不是人人都有能力、有条件监督,因此就需要代表。在我国,这个任务主要由人大来承担。按照法律,人大不仅可以就预算立法,还承担预算的审批和监督职能。预算的编制、审查和监督,应由人大主导。各级人大也应把更多议程和精力放在预算审查上。政府账本普通公民看不懂、看不全也没关系,但人大代表至少要看得懂,还要真正能把关。具体个案的监督当然有其价值,但预算的整体合理性审查、资金分配的讨价还价,还需要人大代表按照法定程序认真履职。
其次,根据修订后的预算法草案,预算公开已经成为法定原则,下一步的重点应该是预算的精细化。像香港那样,政府预算精确到每一把椅子、每一只笔,预算监督的门槛将大大降低。这样,才能实现具体的监督要求与预算文本的对接,真正落实每个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最后,对于预算修法的重要性、预算民主观念的普及,有关专家和媒体也有引导之责。媒体追逐热点没有错,但作为肩负社会责任的公共话语平台,在这类基础性问题上,更应该积极关注,从体制上推动社会进步。
为什么重要?因为预算法是管理政府如何花钱的专门法律,从中可以看出政府做事的价值取向和轻重缓急,是民生优先,还是先关照自己。我们日常深恶痛绝的“三公”腐败、形象工程、挥霍浪费等,最终都可以归结到预算不完善、不透明上。因此,有人把预算民主看作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切入点,也被认为是阻力相对较小的改革。
公众对政府如何花钱不关心吗?显然不是。往大的方面说,预算资金投向,关系到每个人看病、养老的资金是否有保障,孩子的教育开支能否达标,能否享受到必要的公共服务。往小了说,政府部门的一顿饭、一包烟,公众都有监督的要求。不断曝出的天价餐费、高价采购,虽然情节大同小異,但都能形成不大不小的公共事件。
本月9日,国务院刚刚公布了《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媒体和公众的关注点,一般都落在“政府部门不得采购奢侈品、超标准的服务或者购建豪华办公用房”等规定上,关心这些要求能否真正落实。其实,这些规定说到底都与预算审批和预算监督有关。条例也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要定期公布“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情况。
不过,公众对公务消费一餐一饮、一桌一椅的具体监督要求,与庙堂之上严肃的立法修法之间,确实还有好几道门槛,其中有专业知识的门槛、信息公开的门槛,也有公众参与度的门槛。如何弭平这些门槛,实现预算的透明化和可监督,是当前最需要做的事情。
首先,预算的事情,与人人相关,但并不是人人都有能力、有条件监督,因此就需要代表。在我国,这个任务主要由人大来承担。按照法律,人大不仅可以就预算立法,还承担预算的审批和监督职能。预算的编制、审查和监督,应由人大主导。各级人大也应把更多议程和精力放在预算审查上。政府账本普通公民看不懂、看不全也没关系,但人大代表至少要看得懂,还要真正能把关。具体个案的监督当然有其价值,但预算的整体合理性审查、资金分配的讨价还价,还需要人大代表按照法定程序认真履职。
其次,根据修订后的预算法草案,预算公开已经成为法定原则,下一步的重点应该是预算的精细化。像香港那样,政府预算精确到每一把椅子、每一只笔,预算监督的门槛将大大降低。这样,才能实现具体的监督要求与预算文本的对接,真正落实每个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最后,对于预算修法的重要性、预算民主观念的普及,有关专家和媒体也有引导之责。媒体追逐热点没有错,但作为肩负社会责任的公共话语平台,在这类基础性问题上,更应该积极关注,从体制上推动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