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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回放】
2011年1月25日,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于建嵘开通微博“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希望借微博力量,寻找那些被拐卖的乞讨儿童。
这个微博,仅仅开博10余天,就吸引57万多网民。2月8日下午,中国第一家“寻子店”店主彭高峰,通过网友在微博上转发的孩子图片,寻找到被拐走三年之久的儿子彭文乐。这次成功解救,是近期各大微博上掀起的民间“打拐”热潮的一个令人欣喜的成果,彭文乐也是“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微博开通以来被解救的第6个孩子。
“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微博得到了社会各界关注,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也对此予以了关注。于建嵘教授称,全国人大代表、著名律师迟夙生和全国政协委员、著名歌手韩红已与其团队联系,将就未成年人乞讨的救助问题,分别向今年三月份召开的“两会”提出议案和提案。
【典型例题】
材料一 儿童被拐,致使许多家庭骨肉分离,甚至家破人亡,严重危害社会和谐稳定。从“微博打拐”中,人们发现拐卖儿童犯罪必须得到更有力的打击。据我国《刑法修正案(六)》第17条规定,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情节严重的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材料二 2010年4月,公安部宣布启动全国第五次打拐专项行动,解救被拐卖儿童6785人,先后三批次发出A级通缉令通缉30名重大拐卖犯罪嫌疑人。目前,公安部已建立全国打拐DNA信息库,用高科技手段解救被拐儿童。截至去年11月11日,已经有876个孩子通过数据库找到了父母。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什么?材料中是如何体现的?
解析 题目设问有两个层次,主要考查同学们基础知识的掌握是否全面,应用是否准确。第一层须全面再现“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第二层要根据对依法治国基本要求的理解,联系材料,进行准确地分析,做到观点与材料的有机统一。
答案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①有法可依:要求国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法律可遵循。②有法必依: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都严格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③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公正地执法和司法,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尽职尽责地打击和制裁一切违法犯罪行为。
材料一中,我国《刑法》对组织儿童乞讨、拐卖儿童等犯罪行为的处罚,作出了明确规定,体现了依法治国基本要求中的有法可依原则。材料二中公安部部署 “打拐”专项行动,行动成效显著,体现了依法治国基本要求中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
【练习】
一条寻找丢失孩子的微博,被转发了6000多次,开头一句话是:“互联网能再创奇迹吗?”其实,面对拐卖儿童这样复杂的社会问题,治理之道,远不能依赖网络奇迹,而要寄希望于理性和法治的力量。结合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知识回答1~5题。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等法治领域的基本指导思想。下列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的是( )
①依法治国 ②执法为民 ③公平正义 ④服务大局 ⑤党的领导
A.①② B.①②③
C.①②③④ D.①②③④⑤
2.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是( )
A.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尽职尽责
B.科学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C.坚持党的领导
D.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3.有法可依,需要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下列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理解准确的是( )
①以宪法为统帅 ②以法律为主干 ③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规范性文件在内,由法律部门的法律规范组成的协调统一的整体④《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的有关规章制度
A. ①②④ B. ②③④ C. ①③④ D. ①②③
4.我国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的体现。在我国,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就是人民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实现过程。因此,法律的实施主要是依靠( )
A. 微博呈现出的影响舆论甚至制造舆论焦点的力量
B. 将国家强制力与人民的自觉遵守有机结合起来
C. 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
D. 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5.让儿童行乞在我国现行法律范畴内是不被允许的,这也是法律所体现的公平、正义。在我国,法律所体现的公平、正义是( )
①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 ②是绝大多数人公认的公平、正义 ③是真正体现社会进步的公平、正义 ④是极少数人公认的公平、正义
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②③④ D. ①③④
6. 现实生活中,被拐儿童和乞讨儿童虽有交集,但毕竟不能混为一谈,尤其是通过街拍、微博“打拐”的网友,大多并非专业人士,这一方面可能造成侵犯乞讨儿童的肖像权和隐私权;另一方面,到底被拍的孩子是为生计乞讨,还是被拐卖后充当工具,组织者是拐卖儿童嫌犯、还是孩子父母,往往一时难以分辨。有鉴于此,法律界等专业人士呼吁,发现乞讨儿童后,最重要的是拨打110报警,请公安部门进一步侦查询问。一则,拨打110是符合正当维权程序的做法,再者,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冲突,拨打110也是最冷静的处理方式。
“微博打拐”火热,既彰显了社会正义力量,又表明我们的社会在面对问题的时候,正在表现出难能可贵的相互呼应、合作求解的意愿和能力。但也应冷静地看到,“微博打拐”不能任由拯救激情横冲直撞,而要注意方式方法,将情感和理性结合起来,有序进行,提高科学性、有效性。
结合材料,运用社会主义权利义务观的知识,分析公民个人在“微博打拐”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将情感和理性结合起来的理论依据。
【参考答案】
1.D 2.B 3.D 4.C 5.A
6.①法律的主要内容是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法律权利是指法律赋予人们的某种利益或行为自由。法律义务是指法律上规定人们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或行为界限。
②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集体和个人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全体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既平等地享有权利,也平等地履行义务。公民既要依法行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的权利,又要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积极承担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
③虽然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向公安机关举报犯罪行为的义务,公民可以借助于互联网络向公安机关提供犯罪线索,但不能随意在互联网络上发布信息,否则,像街拍流浪乞讨儿童照片上传网络的行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可能造成侵犯乞讨儿童的肖像权和隐私权。随着“微博打拐”的迅速升温,民众积极参与的热情值得肯定,但一定要理性参与,注意避免侵害流浪乞讨儿童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微博打拐”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将情感和理性结合起来。
2011年1月25日,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于建嵘开通微博“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希望借微博力量,寻找那些被拐卖的乞讨儿童。
这个微博,仅仅开博10余天,就吸引57万多网民。2月8日下午,中国第一家“寻子店”店主彭高峰,通过网友在微博上转发的孩子图片,寻找到被拐走三年之久的儿子彭文乐。这次成功解救,是近期各大微博上掀起的民间“打拐”热潮的一个令人欣喜的成果,彭文乐也是“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微博开通以来被解救的第6个孩子。
“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微博得到了社会各界关注,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也对此予以了关注。于建嵘教授称,全国人大代表、著名律师迟夙生和全国政协委员、著名歌手韩红已与其团队联系,将就未成年人乞讨的救助问题,分别向今年三月份召开的“两会”提出议案和提案。
【典型例题】
材料一 儿童被拐,致使许多家庭骨肉分离,甚至家破人亡,严重危害社会和谐稳定。从“微博打拐”中,人们发现拐卖儿童犯罪必须得到更有力的打击。据我国《刑法修正案(六)》第17条规定,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情节严重的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材料二 2010年4月,公安部宣布启动全国第五次打拐专项行动,解救被拐卖儿童6785人,先后三批次发出A级通缉令通缉30名重大拐卖犯罪嫌疑人。目前,公安部已建立全国打拐DNA信息库,用高科技手段解救被拐儿童。截至去年11月11日,已经有876个孩子通过数据库找到了父母。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什么?材料中是如何体现的?
解析 题目设问有两个层次,主要考查同学们基础知识的掌握是否全面,应用是否准确。第一层须全面再现“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第二层要根据对依法治国基本要求的理解,联系材料,进行准确地分析,做到观点与材料的有机统一。
答案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①有法可依:要求国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法律可遵循。②有法必依: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都严格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③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公正地执法和司法,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尽职尽责地打击和制裁一切违法犯罪行为。
材料一中,我国《刑法》对组织儿童乞讨、拐卖儿童等犯罪行为的处罚,作出了明确规定,体现了依法治国基本要求中的有法可依原则。材料二中公安部部署 “打拐”专项行动,行动成效显著,体现了依法治国基本要求中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
【练习】
一条寻找丢失孩子的微博,被转发了6000多次,开头一句话是:“互联网能再创奇迹吗?”其实,面对拐卖儿童这样复杂的社会问题,治理之道,远不能依赖网络奇迹,而要寄希望于理性和法治的力量。结合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知识回答1~5题。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等法治领域的基本指导思想。下列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的是( )
①依法治国 ②执法为民 ③公平正义 ④服务大局 ⑤党的领导
A.①② B.①②③
C.①②③④ D.①②③④⑤
2.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是( )
A.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尽职尽责
B.科学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C.坚持党的领导
D.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3.有法可依,需要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下列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理解准确的是( )
①以宪法为统帅 ②以法律为主干 ③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规范性文件在内,由法律部门的法律规范组成的协调统一的整体④《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的有关规章制度
A. ①②④ B. ②③④ C. ①③④ D. ①②③
4.我国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的体现。在我国,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就是人民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实现过程。因此,法律的实施主要是依靠( )
A. 微博呈现出的影响舆论甚至制造舆论焦点的力量
B. 将国家强制力与人民的自觉遵守有机结合起来
C. 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
D. 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5.让儿童行乞在我国现行法律范畴内是不被允许的,这也是法律所体现的公平、正义。在我国,法律所体现的公平、正义是( )
①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 ②是绝大多数人公认的公平、正义 ③是真正体现社会进步的公平、正义 ④是极少数人公认的公平、正义
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②③④ D. ①③④
6. 现实生活中,被拐儿童和乞讨儿童虽有交集,但毕竟不能混为一谈,尤其是通过街拍、微博“打拐”的网友,大多并非专业人士,这一方面可能造成侵犯乞讨儿童的肖像权和隐私权;另一方面,到底被拍的孩子是为生计乞讨,还是被拐卖后充当工具,组织者是拐卖儿童嫌犯、还是孩子父母,往往一时难以分辨。有鉴于此,法律界等专业人士呼吁,发现乞讨儿童后,最重要的是拨打110报警,请公安部门进一步侦查询问。一则,拨打110是符合正当维权程序的做法,再者,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冲突,拨打110也是最冷静的处理方式。
“微博打拐”火热,既彰显了社会正义力量,又表明我们的社会在面对问题的时候,正在表现出难能可贵的相互呼应、合作求解的意愿和能力。但也应冷静地看到,“微博打拐”不能任由拯救激情横冲直撞,而要注意方式方法,将情感和理性结合起来,有序进行,提高科学性、有效性。
结合材料,运用社会主义权利义务观的知识,分析公民个人在“微博打拐”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将情感和理性结合起来的理论依据。
【参考答案】
1.D 2.B 3.D 4.C 5.A
6.①法律的主要内容是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法律权利是指法律赋予人们的某种利益或行为自由。法律义务是指法律上规定人们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或行为界限。
②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集体和个人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全体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既平等地享有权利,也平等地履行义务。公民既要依法行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的权利,又要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积极承担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
③虽然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向公安机关举报犯罪行为的义务,公民可以借助于互联网络向公安机关提供犯罪线索,但不能随意在互联网络上发布信息,否则,像街拍流浪乞讨儿童照片上传网络的行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可能造成侵犯乞讨儿童的肖像权和隐私权。随着“微博打拐”的迅速升温,民众积极参与的热情值得肯定,但一定要理性参与,注意避免侵害流浪乞讨儿童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微博打拐”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将情感和理性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