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唐朝血亲复仇案之礼法矛盾

来源 :法制博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dg9902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血亲复仇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自古有之,盛世唐朝也不例外。在复仇案件的司法实践中,孝义、伦理、亲情与秩序、规范、国法的激烈碰撞大有可观。唐朝的司法者对于血亲复仇的案件莫衷一是,或是屈法而伸情,或是悯情而从法,无不体现着“礼”与“法”的固有冲突。礼法矛盾主要体现于依“礼”纵之,损的是国法的权威;依“法”断之,失的却是社会的道德期许。民间浓郁的复仇意识、唐律儒家化、儒家孝义思想的根深蒂固正是礼法矛盾难以调和的重要原因。 Blood revenge as a universal social phenomenon has existed since ancient times, the Tang Dynasty is no exception. In the judicial practice of vengeance cases, the fierce clashes between Xiaoyi, ethics, affection and order, norms, and national laws are impressive. The judicial officials in the Tang dynasty did not agree with each other for the revenge of their blood relatives, or they flexed their love by flexing their knees or sympathizing with each other and embodying the inherent conflict between “ceremony” and “law.”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the law and the court is mainly reflected in the “courtesy of the courtesy of the courtesy of the court.” The strong sense of revenge among civilians, the Confucianism of the Tang Dynasty and the deep-rooted Confucianism of Xiaoyi are the important reasons why the conflicts between the etiquette and the law are difficult to reconcile.
其他文献
众所周知,课堂是教师教学的主阵地,是学生学习的主战场。然而,常规的课堂教学在目前的教学中存在严重的效率不高问题。因此一线教师在平时的教学中应思考并在实践层面上尝试
信息技术教学是一种全新的教学方式。它以其图文并茂、声像俱佳的特点,在课堂中创设了利于学生学习的情境,能弥补课堂教学与实际之间的差距,信息技术与生物学科有效整合,能促
中学信息技术教学的主要目的是让学生在了解计算机文化、初步掌握一些算机基本知识,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创造能力.
教师、教材、学生作为课堂教学中的三原点,站在课堂之外,似乎不会发现矛盾,但在实际教学活动中,由于“教材——教师”关系的错位容易直接影响教学的实效性,因此,构建理性的“
发达国家在教育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所遇到的瓶颈问题往往是一线教师在信息技术的应用方面存在欠缺。有了先进的技术支持,如果应用者技术不达标,也势必无法充分发挥信息技术
教育工作,育人为先。作为一名教师应坚持把促进每个孩子健康成长作为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如何把培养人的工作做得更好,成为摆在每一个教师面前的课题。 Education, e
“读”是小学生学习语文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只有科学的读、有效地读,才能掌握每一篇课文的思想内涵,进而也才能学到知识。对此,本文探讨了小学语文教师应如何以“略读”来引导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给城市气候环境带来了诸多影响,其中城市热岛效应是城市气候特征的最显著特点之一。通过对宁远县城区和郊区温度情况统计分析对比发
传统的教学理念和方式,以及汗牛充栋的教参教辅,都有可能构成教学中的一口口“井”.如果教师不对教学内容进行独立钻研,势必也会成为“井”底之蛙.只有教师不断地跳出这些人
中国自古以来对历史传统都相当重视,在数千年的社会文化沉积之下,中国传统文化已经对社会生活和生产的各个领域和环节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从横向意义上来讲,中国传统文化对我国甚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