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师范类本科院校具有师范教育的特点和需要,要求教师既要能胜任高等师范专业人才培养的工作,还应该具备基础教育、学前教育的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具有“双师型”的资格和资质。目前师范类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仍然是急需解决的重大课题。文章对师范类本科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途径进行了探讨,希望为师范教育“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研究提供参考。
关键词:师范类教育;“双师型”教师;教师队伍建设
师范类本科教育院校担负着为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学校等培养师资的任务,同时也承担着促进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任务,在我国的教育体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教师队伍是师范教育发展的核心,面对如今经济文化高速发展和多元化的冲击,教师教育队伍面临着新的挑战和要求。因此,本文旨在就师范类本科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途径进行了探讨。
一、 加强教师再教育管理,提高教师教学和专业技能
(一) 加强教师上岗培训管理
“双师型”教师的培养,主要是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的培养。师范类本科院校的新教师教学经验薄弱,因此对于新进教师需要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学校负责统筹,培训内容主要包含国情国史、校情校史、学校规章制度、师德师风、教学观摩(听课)、教育实习(备课、讲课、评课等)、活动类课程设计与实践、科研导引、学习共同体等。学生都有向师性,实际上是做人的一种认同感,同时学生受教育的过程是人格完善的过程,教师的人格力量是无形的、不可估量的,教师要真正成为学生的引路人,因此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风范。学校负责请一些经验丰富的老教师进行观摩课的讲授,让新进教师对教学的设计和规划有一个整体的概念。新进教师还要参加教育课程培训,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等课程的培训与考试,使他们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和教学过程中每一个环节设计的方法,并能较为熟练运用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并将其应用到课堂语言组织和学生管理过程中。同时鼓励建立完善传帮带机制,实行青年教师导师制,学校组织经验丰富的老教师组成专业团队指导新入职人员发展,搭建校级层面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建设系教研室等学习共同体。
(二) 加强教师的专业技能管理
所谓“双师型”教师就是既能讲授专业理论课,又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也就是实践经验(即具有所教专业相关的社会职业岗位经历、资格或能力)的教师。对于师范类院校,“双师型”教师既能胜任高等师范专业人才培养的工作,同时又具有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的实践经验和科研能力,具有双重教师资质的教师。大多师范类高校教师从高校毕业直接参加教学和科研工作,参加实践技能学习较少,实践操作能力相对较弱。师范类本科院校可通过教师继续教育,促进教师的实践操作能力的提高。
二、 加强“双师型”教师激励制度管理,提高教师转型的积极性
“双师型”教师需同时具备教育教学、专业技能、专业实践条件。“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已认定的教师每5年需重新认定一次,对认定不合格者,取消其“双师型”教师资格。被认定的“双师型”教师要继续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企业实践、技能培训等,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实践技能水平,为培养高质量技术技能人才和加快教师教育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师范类院校要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双师型”教师成长的相关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双师型”教师的工资待遇,并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培训进修等方面予以优先;要鼓励和支持“双师型”教师参加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全面提高教师的专业理论和技能水平。具体操作如下:
(一) 提高“双师型”教师的薪酬待遇
对于“双师型”教师的薪酬结构,可以采取复合结构的薪酬制度。一般教师薪酬组成包括基本薪金、学校固定津贴和岗位绩效工资。可以在岗位绩效工资中加入一项“双师型”教师绩效工资模式,也可以直接在教师薪金组成加入“双师型”教师的特别津贴,“双师型”教师在一定教学岗位上享有特殊待遇,如果没有学校认可的“双师双能型”认证资格的教师,则无法享有这些待遇,而享有特殊待遇可观时,将对普通教师有一定的激励作用。
(二) 建立具有师范教育特色的职称晋升制度
师范类院校的职称晋升制度是参照高等院校的标准制定的,即所有的条件都围绕教师的科研工作量、教学工作量、著作教材、学术论文、获奖成果、专利等进行,这种评审制度不能完全反映师范教育的特点,不利于“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职称要完善师范教育的特点,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办法,职称评定不仅仅要求教师的科研和学术水平,还要提高教师的动手能力和实现师范教育的培养目标。
三、 结语
目前,师范院校“双师型”教师的培养还没有比较好的推广措施,具体如何评定,仍没有一个令大家满意的标准。如不能妥善解決这个问题,势必影响“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如何解决,除了概念上的厘清,观念上的更新,更需要有相应的制度上的配套,才能让师范院校的“双师型”教师培养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
参考文献:
[1] 韩海燕,王颜国.论高等职业师范教育“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途径[J].教育与职业,2011(6):52-53.
[2] 孙蓓雄.“双师型”背景下的高职院校青年教师培养[J].机制研究,2012(2):102-105.
[3] 李嘉萱,刘忠.高职高专“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问题分析[J].职业教育研究,2012(8):64-65.
[4] 贾文胜,梁宁森.基于校企共同体的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J].中国高教研究,2015(1):92-95.
[5] 康小孟,武智,傅伟.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存在的问题及路径选择[J].教育与职业,2017(9):75-79.
[6] 李丽华.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以辽宁省为例[J].现代教育管理,2010(10):72-75.
作者简介:赖颖,河南省周口市,周口师范学院生命科学与农学学院。
关键词:师范类教育;“双师型”教师;教师队伍建设
师范类本科教育院校担负着为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学校等培养师资的任务,同时也承担着促进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任务,在我国的教育体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教师队伍是师范教育发展的核心,面对如今经济文化高速发展和多元化的冲击,教师教育队伍面临着新的挑战和要求。因此,本文旨在就师范类本科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途径进行了探讨。
一、 加强教师再教育管理,提高教师教学和专业技能
(一) 加强教师上岗培训管理
“双师型”教师的培养,主要是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的培养。师范类本科院校的新教师教学经验薄弱,因此对于新进教师需要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学校负责统筹,培训内容主要包含国情国史、校情校史、学校规章制度、师德师风、教学观摩(听课)、教育实习(备课、讲课、评课等)、活动类课程设计与实践、科研导引、学习共同体等。学生都有向师性,实际上是做人的一种认同感,同时学生受教育的过程是人格完善的过程,教师的人格力量是无形的、不可估量的,教师要真正成为学生的引路人,因此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风范。学校负责请一些经验丰富的老教师进行观摩课的讲授,让新进教师对教学的设计和规划有一个整体的概念。新进教师还要参加教育课程培训,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等课程的培训与考试,使他们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和教学过程中每一个环节设计的方法,并能较为熟练运用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并将其应用到课堂语言组织和学生管理过程中。同时鼓励建立完善传帮带机制,实行青年教师导师制,学校组织经验丰富的老教师组成专业团队指导新入职人员发展,搭建校级层面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建设系教研室等学习共同体。
(二) 加强教师的专业技能管理
所谓“双师型”教师就是既能讲授专业理论课,又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也就是实践经验(即具有所教专业相关的社会职业岗位经历、资格或能力)的教师。对于师范类院校,“双师型”教师既能胜任高等师范专业人才培养的工作,同时又具有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的实践经验和科研能力,具有双重教师资质的教师。大多师范类高校教师从高校毕业直接参加教学和科研工作,参加实践技能学习较少,实践操作能力相对较弱。师范类本科院校可通过教师继续教育,促进教师的实践操作能力的提高。
二、 加强“双师型”教师激励制度管理,提高教师转型的积极性
“双师型”教师需同时具备教育教学、专业技能、专业实践条件。“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已认定的教师每5年需重新认定一次,对认定不合格者,取消其“双师型”教师资格。被认定的“双师型”教师要继续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企业实践、技能培训等,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实践技能水平,为培养高质量技术技能人才和加快教师教育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师范类院校要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双师型”教师成长的相关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双师型”教师的工资待遇,并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培训进修等方面予以优先;要鼓励和支持“双师型”教师参加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全面提高教师的专业理论和技能水平。具体操作如下:
(一) 提高“双师型”教师的薪酬待遇
对于“双师型”教师的薪酬结构,可以采取复合结构的薪酬制度。一般教师薪酬组成包括基本薪金、学校固定津贴和岗位绩效工资。可以在岗位绩效工资中加入一项“双师型”教师绩效工资模式,也可以直接在教师薪金组成加入“双师型”教师的特别津贴,“双师型”教师在一定教学岗位上享有特殊待遇,如果没有学校认可的“双师双能型”认证资格的教师,则无法享有这些待遇,而享有特殊待遇可观时,将对普通教师有一定的激励作用。
(二) 建立具有师范教育特色的职称晋升制度
师范类院校的职称晋升制度是参照高等院校的标准制定的,即所有的条件都围绕教师的科研工作量、教学工作量、著作教材、学术论文、获奖成果、专利等进行,这种评审制度不能完全反映师范教育的特点,不利于“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职称要完善师范教育的特点,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办法,职称评定不仅仅要求教师的科研和学术水平,还要提高教师的动手能力和实现师范教育的培养目标。
三、 结语
目前,师范院校“双师型”教师的培养还没有比较好的推广措施,具体如何评定,仍没有一个令大家满意的标准。如不能妥善解決这个问题,势必影响“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如何解决,除了概念上的厘清,观念上的更新,更需要有相应的制度上的配套,才能让师范院校的“双师型”教师培养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
参考文献:
[1] 韩海燕,王颜国.论高等职业师范教育“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途径[J].教育与职业,2011(6):52-53.
[2] 孙蓓雄.“双师型”背景下的高职院校青年教师培养[J].机制研究,2012(2):102-105.
[3] 李嘉萱,刘忠.高职高专“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问题分析[J].职业教育研究,2012(8):64-65.
[4] 贾文胜,梁宁森.基于校企共同体的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J].中国高教研究,2015(1):92-95.
[5] 康小孟,武智,傅伟.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存在的问题及路径选择[J].教育与职业,2017(9):75-79.
[6] 李丽华.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以辽宁省为例[J].现代教育管理,2010(10):72-75.
作者简介:赖颖,河南省周口市,周口师范学院生命科学与农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