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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约有1.5亿多农民在外务工,务工农民的数量还在以每年近500万的速度增长。务工农民的子女有2000多万,其中超过半数的只能留在农村,成为“留守儿童”。由于“留守儿童”的生活环境和教育条件普遍较差,由此引发的情感、心理和教育等一系列问题日趋严重。
首先,是父母“关爱缺失”引起的“情感饥饿”。
有个“留守儿童”在作文中写道:“我不喜欢看月亮,因为月亮每个月的十五都会圆,而我的家人却没有团圆。我是那么的希望父母能够和我一起吃团圆饭,一起看月亮。”月亮每月圆一次,而他们一年到头很少有团圆之时。浪漫而美好的月亮,却令他们伤心流泪。他们当然“不喜欢月亮”。农村“留守儿童”是一群“情感饥饿”的孩子。父母情感的缺失,会使他们在人格发展上出现扭曲和变形。
其次,是缺少关爱和沟通引起的“心理障碍”。
长期与父母分离,导致“留守儿童”在日常生活中享受不到父母的关怀,遇到困难时找不到感情支持,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久而久之,便形成一些明显的“心理障碍”。例如,心理自卑,不善交往,内心压力较大,害怕被人欺负,寻求保护或自我保护的意识特别强,在自我保护时容易出现过激行为等。
再次,监护方式的现实状况太令人担忧。
目前“留守儿童”的监护情况,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类是祖辈们监护,即由祖辈们抚养监护。监护者多采用溺爱式管理,给予物质、生活上的满足较多,而在精神上、道德上的管束和引导较少。祖辈们健康欠佳、精力不济,管理孩子力不从心。另一类是长辈们监护,即由父母的同辈们抚养监护。由于监护对象并非亲生,监护人在教养过程中会有所顾虑,不敢严格管教。而对于较为敏感的儿童来说,又容易产生寄人篱下的感觉,从而形成怕事、孤僻、内向的性格。
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教育等问题非常突出。在他们的心目中缺少阳光,他们极需要温暖和关爱。从当前来看,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必须依靠家长、学校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力量,相互协调、相互合作,共同承担对“留守儿童”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一、家长:努力承担起家庭教育职责
目前,多数农民文化程度不高,他们误以为教育孩子是学校的事,家长只要给钱给物,做好“后勤工作”就可以了,至于孩子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只能由老师们去管教。在教育孩子的主导思想上,出现了偏差。每个家长必须明确,“养不教、父之过”,教育子女是自己的职责。即使在外地务工,也要把教育孩子的那份责任承担起来,要与学校、社会形成合力,把教育孩子的工作做好,不要使“留守儿童”在家庭教育方面出现盲区。
如果夫妻双方都出去打工,首要问题就是选好监护人。监护人最好是比较有文化、有责任感的亲朋好友。如是祖辈监护,一定要嘱咐其对孙辈的严格要求,加强生活和学业的监护。家长应加强与“监护人”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孩子的学业、品行及身体健康状况,并通过各种方式对孩子的学习和生活进行指导。同时,家长应当采取多种方式与孩子进行交流与沟通。通过沟通,经常了解孩子的生活、学习、情感等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学校:加强管理,倾注关爱
学校应当把“留守儿童”的教育作为专项工作,常抓不懈。各班级应建立起“留守儿童”档案,学校统一部署管理。档案资料应全面反映“留守儿童”的各方面情况,一是“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例如,姓名、年龄、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兴趣爱好、性格特征及其学习状况等;二是“监护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文化程度及其联系方式等;三是“留守儿童”父母的基本情况,同样包括姓名、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经济收入情况和联系方式等。
针对“留守儿童”的特点和需要,建立专门的教育管理措施。把抓好“留守儿童”的校内外管理,列入学校管理的目标,要有专门的管理计划方案等。对于一些“留守儿童”出现的不良倾向和问题,要及时处理,耐心教育。
学校和老师应该给“留守儿童”以更多的关注、鼓励、帮助。爱是教育的基石,是教育的前提,应当把爱放在教育的中心位置。教师要对“留守儿童”进行全方位的关心和照顾。在安全上,要时刻提醒;在生活上,尽可能提供帮助;在心理上,要细心观察,多方沟通;在学习上,要多予指导;在交往上,鼓励他们融入集体中,减少其心灵的孤独和寂寞,使其保持活泼开朗的学习和生活心态。
三、地方政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农村人口进城务工会越来越多,过去那种稳定不变的家庭结构已经打破,经常性缺位的家庭结构开始形成。在家庭教育缺位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为“留守儿童”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建立并完善农村教育和监护体系,使之成为农村教育保障机制。成立关心“留守儿童”教育指导机构,建立农村社区教育和监护体系。可由乡镇政府牵头,学校组织,村民委员会、派出所及热心的退休教师等参加。建立对“留守儿童”家庭定期访问制度、与在外务工父母联系制度,了解“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健康、安全和心理状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学校要对“留守儿童”这个特殊群体承担起更多的教育、关心和保护责任。对于特别困难的“留守儿童”,地方政府也可通过适当补贴及其他措施,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各级政府部门,要严厉打击危害学生安全、危害学校秩序的违法行为,努力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给“留守儿童”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总之,“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是当前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全社会都要关爱“留守儿童”。学校更要对“留守儿童”的教育,严慈相济、高度负责。要用心呵护、用情温暖,要让他们走出心灵的荒漠,走进亲情的绿洲,让他们的心目中充满阳光。要让每个“留守儿童”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首先,是父母“关爱缺失”引起的“情感饥饿”。
有个“留守儿童”在作文中写道:“我不喜欢看月亮,因为月亮每个月的十五都会圆,而我的家人却没有团圆。我是那么的希望父母能够和我一起吃团圆饭,一起看月亮。”月亮每月圆一次,而他们一年到头很少有团圆之时。浪漫而美好的月亮,却令他们伤心流泪。他们当然“不喜欢月亮”。农村“留守儿童”是一群“情感饥饿”的孩子。父母情感的缺失,会使他们在人格发展上出现扭曲和变形。
其次,是缺少关爱和沟通引起的“心理障碍”。
长期与父母分离,导致“留守儿童”在日常生活中享受不到父母的关怀,遇到困难时找不到感情支持,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久而久之,便形成一些明显的“心理障碍”。例如,心理自卑,不善交往,内心压力较大,害怕被人欺负,寻求保护或自我保护的意识特别强,在自我保护时容易出现过激行为等。
再次,监护方式的现实状况太令人担忧。
目前“留守儿童”的监护情况,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类是祖辈们监护,即由祖辈们抚养监护。监护者多采用溺爱式管理,给予物质、生活上的满足较多,而在精神上、道德上的管束和引导较少。祖辈们健康欠佳、精力不济,管理孩子力不从心。另一类是长辈们监护,即由父母的同辈们抚养监护。由于监护对象并非亲生,监护人在教养过程中会有所顾虑,不敢严格管教。而对于较为敏感的儿童来说,又容易产生寄人篱下的感觉,从而形成怕事、孤僻、内向的性格。
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教育等问题非常突出。在他们的心目中缺少阳光,他们极需要温暖和关爱。从当前来看,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必须依靠家长、学校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力量,相互协调、相互合作,共同承担对“留守儿童”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一、家长:努力承担起家庭教育职责
目前,多数农民文化程度不高,他们误以为教育孩子是学校的事,家长只要给钱给物,做好“后勤工作”就可以了,至于孩子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只能由老师们去管教。在教育孩子的主导思想上,出现了偏差。每个家长必须明确,“养不教、父之过”,教育子女是自己的职责。即使在外地务工,也要把教育孩子的那份责任承担起来,要与学校、社会形成合力,把教育孩子的工作做好,不要使“留守儿童”在家庭教育方面出现盲区。
如果夫妻双方都出去打工,首要问题就是选好监护人。监护人最好是比较有文化、有责任感的亲朋好友。如是祖辈监护,一定要嘱咐其对孙辈的严格要求,加强生活和学业的监护。家长应加强与“监护人”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孩子的学业、品行及身体健康状况,并通过各种方式对孩子的学习和生活进行指导。同时,家长应当采取多种方式与孩子进行交流与沟通。通过沟通,经常了解孩子的生活、学习、情感等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学校:加强管理,倾注关爱
学校应当把“留守儿童”的教育作为专项工作,常抓不懈。各班级应建立起“留守儿童”档案,学校统一部署管理。档案资料应全面反映“留守儿童”的各方面情况,一是“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例如,姓名、年龄、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兴趣爱好、性格特征及其学习状况等;二是“监护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文化程度及其联系方式等;三是“留守儿童”父母的基本情况,同样包括姓名、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经济收入情况和联系方式等。
针对“留守儿童”的特点和需要,建立专门的教育管理措施。把抓好“留守儿童”的校内外管理,列入学校管理的目标,要有专门的管理计划方案等。对于一些“留守儿童”出现的不良倾向和问题,要及时处理,耐心教育。
学校和老师应该给“留守儿童”以更多的关注、鼓励、帮助。爱是教育的基石,是教育的前提,应当把爱放在教育的中心位置。教师要对“留守儿童”进行全方位的关心和照顾。在安全上,要时刻提醒;在生活上,尽可能提供帮助;在心理上,要细心观察,多方沟通;在学习上,要多予指导;在交往上,鼓励他们融入集体中,减少其心灵的孤独和寂寞,使其保持活泼开朗的学习和生活心态。
三、地方政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农村人口进城务工会越来越多,过去那种稳定不变的家庭结构已经打破,经常性缺位的家庭结构开始形成。在家庭教育缺位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为“留守儿童”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建立并完善农村教育和监护体系,使之成为农村教育保障机制。成立关心“留守儿童”教育指导机构,建立农村社区教育和监护体系。可由乡镇政府牵头,学校组织,村民委员会、派出所及热心的退休教师等参加。建立对“留守儿童”家庭定期访问制度、与在外务工父母联系制度,了解“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健康、安全和心理状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学校要对“留守儿童”这个特殊群体承担起更多的教育、关心和保护责任。对于特别困难的“留守儿童”,地方政府也可通过适当补贴及其他措施,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各级政府部门,要严厉打击危害学生安全、危害学校秩序的违法行为,努力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给“留守儿童”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总之,“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是当前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全社会都要关爱“留守儿童”。学校更要对“留守儿童”的教育,严慈相济、高度负责。要用心呵护、用情温暖,要让他们走出心灵的荒漠,走进亲情的绿洲,让他们的心目中充满阳光。要让每个“留守儿童”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