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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城市雕塑,指立于城市公共场空间的雕塑作品。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城市雕塑出现了“质变”。面对“千城一面”单调的城市景观,人们试图通过各种努力弥补环境中文化的空缺,找回被忽略的“文化平衡”。这一时期的代表作品有重庆的《歌乐山烈士纪念碑》,深圳的《开荒牛》等,作品刚落成便获得普遍好评。1990年之后,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雕发展进入了业内所称的“黄金十年”,各地对于城市雕塑的热情空前高涨,雕塑公司、“雕塑之乡”纷纷涌现,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公布的数据,2012年北京共有2512座城市雕塑;深圳则已建成543个城市雕塑。与之相伴的,则是大量“雕塑垃圾”的出现:面目雷同、含义不清的抽象派雕塑进入了许多城市甚至农村,然而这些雕塑精品少、败笔多,许多城市雕塑不仅没有美化城市,反而成为视觉垃圾,大量丑陋不堪的雕塑作品,让公众忍无可忍。已走过30年历程的城市雕塑,虽然在记录历史变迁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因盲目发展也带来了诸多问题。
2012年末,由搜狐文化和搜狐艺术主办的“2012年首届全国十大丑陋雕塑”评选活动,总投票数498万多张,在59件候选城市雕塑中,根据网友投票数由高到低最终评出的10件作品。“十大丑雕”评选引起了雕塑家、美术理论家、城市管理者及公众的热议、震动和深思。
网民的评选结果是否公正?部分城市雕塑为什么那么丑?“丑陋雕塑”出现谁之过?雕塑家为谁而雕?城市雕塑由谁来管?如何有效管理?目前管理机制是否完善?城市雕塑发展的焦点是什么?城雕与公共艺术未来如何发展?有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建设性提案?
《中国美术》杂志为此邀请专家、学者专题座谈、访谈,针对问题,引发思考,让我们共同为城市雕塑更加美好的明天和健康发展而努力。
时 间:2013年1月11日
地 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研究》编辑部
主持人:殷双喜
主 题:“十大丑雕”、城市雕塑30年、
雕塑与公共艺术
殷双喜:城市雕塑在今天已经发展到城市公共艺术这一阶段,城市雕塑已经成为城市公共艺术的一部分。国际上,可能只有我们国家还在使用“城市雕塑”这个词。“十大丑雕”在互联网上评出后,公众关注度极高;《中国美术》杂志代表读者,想了解一下目前我国城市雕塑即公共艺术方面的状态。
孙振华:中国城市雕塑概念的提出,以及雕塑艺术走进城市空间,从大的背景来讲它是中国现代化、城市化的产物。
国家改革开放以后,大规模的城市和城市化建设一直到现在方兴未艾,在这个过程中,其相应的一个次生产品就是城市雕塑,我觉得和城市化发展很契合。创作城市雕塑的动力来自于两个方面:最早是一些雕塑家,比如像潘鹤先生,一位很有成就的雕塑家,他在20世纪80年代初就提出“雕塑出路在室外”。这是他在改革开放以来的《美术》杂志发表的文章中提出的。1982年,中国提出城市雕塑的概念并成立城市雕塑规划组,开始做城雕,到现在我们今天来讨论这个问题,恰好是30年;所以,总结这30年的历程,然后展望未来,今天是一个很好的时间节点。
这30年来的中国雕塑的现状怎么样?社会公众一直给予各种各样的评说。从正面来看,应该说城市雕塑对我们中国来讲是一个新鲜的事情,中国古代是没有城市雕塑的;现在从无到有,在这30年里,城市雕塑的发展是惊人的、飞速的,在世界上都是没有先例的。从这个角度讲,应该肯定这30年来雕塑界的雕塑家、还有城市的管理者们所做的工作。
我刚才说第一个动力来自雕塑家,第二个动力来自管理城市的政府官员。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实际是一个逐步现代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官员始终对城市有一种现代化的想象。改革开放后的打开国门,使很多官员有机会出国了,使他们看到了国外的城市。国外城市雕塑发展的状况启发了他们,他们觉得中国如果要走现代化的道路,同时也要走发展城市雕塑的道路,这是一个巨大的动力。
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我就不详细说了,其中有正面的热情和动力,也有很多急于求成、急于在短期内要覆盖全部城市空间的冒进倾向,出现过追求数量、相对忽视质量的问题。
所以,总结30年城市雕塑的发展,我认为最重要有两条:第一条,关于城市雕塑,目前在国内还没有形成一个很好的制度,城市雕塑建设规划、作品的征集、设计和施工规范、建设过程的管理以及建成后的维护和宣传……这些都需要一个比较好的制度来规范它,或者说制约它。现在建筑行业已经形成了自己的行业规范,雕塑现在没有,绝大部分还是处于比较无序的状态。
第二条,我们总结30年来城市雕塑的发展,发现还有一个相对来说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公众——中国的老百姓和城市雕塑之间还有一段明显的距离。中国没有城雕传统,要让公众在短短30年内都能很好地理解和欣赏城市雕塑,这是相当困难的一件事。所以,现在雕塑家热衷做雕塑,而老百姓对雕塑往往是敬而远之,有时候他们把现实生活中产生的牢骚、怨言发泄到城市雕塑上,以城市雕像为由头,产生了一些民谣、段子等等。所以关于城市雕塑、关于城市审美,如果不能迅速地改进,我觉得,这个问题在未来还将继续暴露出来。
其中一个例子,就是最近有媒体联合在互联网上公布了一个“中国十大丑陋雕塑”的网络评选结果,排名第一的是《生命》,它的作者是国内一位知名雕塑家。
这件作品没有放大作为户外雕塑之前,我就在一个展览会上见过它,感到这是一件很不错的作品。它表现的是一个鸟巢,作者用金属杆状材料编织成鸟巢的形状,上面有三个椭圆形不锈钢球象征鸟蛋。
这是一个都市里的人们久违了的自然景象。在二三十年前,就是在城市的大树上,也能见到许多鸟巢,那是鸟儿口衔树枝为自己筑造的家。它们在里面下蛋,孵育小鸟。 今天,曾经和人们共同生活过的鸟儿们已经难觅踪迹,那些关于鸟巢的故事都已成为了人们遥远的回忆,城市空间盖满了无数的高楼,哪里还有容得下鸟儿们栖息的“高枝”呢? 我相信,没有鸟巢观看经验的人是无法理解像《生命》这样的作品的。他们很难理解,在一个城市的空间,为什么要出现这些枝枝蔓蔓的东西,看起来如此杂乱,而这种造型恰好是鸟类凭着自然天性的创造。这位雕塑家所做的,不过是用金属材料来模拟鸟巢,来唤醒人们热爱大自然的童心,唤起城市曾经有过的记忆,呼唤这个世界重建人和鸟、人和自然的那种和谐共生的关系。
这样一件原本很好的雕塑作品,为什么会被评为中国第一丑陋城市雕塑呢?
有人可能会说,这是投票投出来的,艺术民主,没有办法,少数服从多数,这件作品得票数量最多,那就得认。
这种所谓一人一票的网络民主,是否适合于审美判断的领域,这个问题很少有人追问!用所谓投票的方式来决定艺术作品的优差,很有可能将一个复杂的涉及美学的问题简单化或者庸俗化,让简单多数的得票变成一种“多数人的暴政”。
我们要追问的是,仅仅靠平面的图片能不能完整再现雕塑的真实效果?何况《生命》评选图片上,鸟巢上面的三个鸟蛋被人拿走了两个,而孤伶伶的一个鸟蛋是较难呈现出鸟巢意象的。在没有作者创意说明并且也没有给作者申辩、解释机会的情况下,凭一张图片,让大家一哄而上,一顿乱拳,不由分说地将一件不错的艺术品打倒在地——如果这个逻辑能够成立,那么“艺术民主”的乱拳有可能会打翻任何优秀的艺术品。
我们假设,如果不加注明,把抽象表现主义大师波洛克的那种满纸“滴洒”的绘画放在网上让网民评判,结果会是什么?在网上,《离骚》的得票完全可能比不过流行歌词;陈寅恪的认同度也完全有可能低于“小沈阳”……所以,在人文、艺术的领域,投票表决、少数服从多数不可能成为价值判断的依据方式。
也得承认,这10件作品中,大多数作品也是我所不喜欢的;即使如此,我也不能认同通过票决在网上“示众”的方式,这是义和团的流风。如果说,有些城市雕塑作品大家看了令人不爽,我们更希望通过网络来讨论,这样的雕塑是怎样生产出来的,它的决策机制和遴选过程是怎样的?城市雕塑建设经费的来源是怎样的?雕塑作品在建成后应该如何加强管理和维护?
迄今为止,我们都没有看到有关《生命》为什么会评为丑陋第一的文字说明,也没有人出来讲《生命》究竟丑在哪里?它仅仅因为点击率最高就变成了“最丑”,这种只讲票数不讲道理的方式,只能是一种假想的民主。
假想的民主很可能只是一种简单的泄愤或起哄,它会误导人们以为这种非理性的票决方式就是公众的文化权利的实现,而把公众真正应该参与和思考的问题遮蔽了。
未来的30年,我们怎么做?应该怎么做好呢?我觉得有两条:第一条,要加强城市雕塑的规划,制定一些管理方法,使城市雕塑有序地在中国城市空间里建立起来。最近我看了一个海外的策展人在策展报告里提出的一个概念叫“积极的城市化”,挺好。他指出,我们现在回顾城市化的时候发现有很多问题,关键是我们怎样以建设性的积极的立场来应对。城市雕塑不可能不做,要以什么方式才是更有效果地积极地去做?这是我们要考虑的问题。
我认为现在要做的,第一点是城市雕塑的制度建设和长远规划;第二点是把城市雕塑的概念变成公共艺术的概念。这就要在很大程度上动员老百姓也就是动员广大市民参与城市建设,这个概念转化的过程就是让全体市民甚至所有公众能够提高对我们城市空间的艺术质量的认识,唤醒和提升我们每个市民处于城市空间的主人翁意识和参与意识。如果这个转型转得好,就不仅仅只是城市形态的转变,更重要的是城市空间主体的转变,我们的城市雕塑不在只是雕塑家的事情,不能只有政府或雕塑家大包大揽,而是我们老百姓每个人的事,我们每个人都有参与权、发言权和知情权,我们都能参与到每个具体的作品的创作过程中去,从遴选、诞生,最后落成直至接受管理之后。公众的全过程参与,将会为未来城市雕塑以至所有的公共艺术带来一个比较有希望的发展方向。
吴宜夏:我是从中央美院毕业后从事城市规划和景观设计的实践工作的。今天正好跟大家交流一下我们刚刚帮助北京市政府完成的城市公共艺术规划管理体系研究课题。这个课题的完成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据我所知,这是第一个针对政府管理体系而做的城市公共艺术专项研究。从目前来看,这个课题针对北京市的意义已经使有关规划部门作为整个城市建设的规划管理者受到比较大的震动。
课题首先辨析了若干概念如“城市雕塑”、“公共艺术”和我们提出的“公共环境艺术”。最后,规划部门觉得还是“公共环境艺术”这个新提出来的概念更贴近政府规划部门管理的要求。“公共艺术”里面的“公共”二字对于规划管理部门而言所指向的内容太广泛了,涵盖各种城市建设之外的元素,他们认为,作为政府机构其实管不了那么多,所以从行政落实的角度明确了“公共环境艺术”概念作为课题主要研究对象。
在课题研究中,我们首先帮助政府规划部门界定公共环境艺术要“管什么”,然后研究“怎么管”的问题。我们把研究的对象从传统概念中的城市雕塑扩大到整个城市空间当中所有视线可及的要素,而且用一种规划体系的专业语言来表述;这样一来,就可以使我们的课题不仅仅是在探讨艺术的问题,而是真正渗入到城市规划的制度中,用法定的语言将公共环境艺术的概念融合进来。
这里面也包括对城市空间范围的界定。先说明什么是城市的公共空间。在对这个概念的研究当中,我们找了很多国内外的不同定义。因为在国际上,不同国家针对城市公共空间有不同的定义,各个城市也有不同的说法。我们把公共空间和公共视线所及的私密空间这两个范围确定为这次要列于研究的公共环境艺术空间范围。比如说对于道路红线、建筑红线、广场红线、绿地绿线这些传统概念进行了梳理;对于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之间,对于地铁这类大量人流聚集的室内空间,这些一直以来管理上都很模糊的公共区域,我们也进行了公共性的定义。我们把公共空间划分为七大部分,将涉及到公共环境艺术的元素分为八大类——城市雕塑(包括绘画浮雕等艺术作品)、城市家具、城市标识、城市照明、色彩与材质、城市户外广告、市政设施、交通设施;并且把这八大类元素又具体细化成若干要素,这又涉及庞杂的各类城市设施、元素,这样就等于把城市公共空间中比如说道路、广场内所有可能进行空间艺术创作的要素进行了明确限定和详细分类。这个表格还在不停地变动和扩大,随着一些新的形式的出现,各类城市要素也在不停地增长和更新,其中有些内容是政府管理部门一直以来没有纳入环境艺术管理范畴的,比如说市政设施中的井盖、雨水篦子、变电箱、公共电话亭、垃圾转运站、水塔、活动公厕等等;比如说交通设施中的立交桥、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等。有些要素在国外是艺术家们进行艺术创作的重要阵地,他们认为这样做非常正常;可是在国内,还很少有人想象过原来这个地方还有可能是公共艺术创作的场地之一。对城市元素进行梳理,就是要将所有城市要素从法定的政策、规范和法规的语言体系当中进行限定和描述。最后,我们的课题研究要做的就是要给政府的职能部门如何开展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 到目前为止,为什么我国的公共艺术特别难以推进呢?尤其是在北京,政府机构的管理部门特别庞杂,牵扯到公交、地铁、中石油、中石化、邮政、电力、电信等国有企业;还包括交管局、规委、交委、园林绿化委、公园管理处、城管、建委等,所有规划管理部门是非常多的。然后我们又对每个职能部门进行分析,了解他们行政许可的相互关系,最后又跟他们一起制订规划。
我们在课题研究中,向相关部门介绍了国内外很多先进的操作经验。比如说美国的华盛顿州如何从资金和制度上保证公共艺术的展开;英国伦敦如何结合伦敦奥运会从政府角度强力推动城市建设;美国纽约如何“与时俱进”地组织公共艺术项目;意大利罗马如何结合老城进行公共艺术创作;还有法国巴黎拉德芳斯新城中如何结合城市规划将新老城区公共艺术上的呼应关系进行研究。
在国内的上海、长春、杭州,我们也做了很多调研。最终,我们给北京市提出了一个策略,就是怎么来管理的问题。我们从管理机构设置上、规划的编制体制上、规划的实施和管理制度上、规划的保障机制上、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与完善上提出了一些很明确的建议;包括机构设置上如何改进,如何通过立法从制度上确保公共艺术的发展和相关内容的实施,从而推动北京市进行城市公共环境系统的规范化和艺术化建设。
我们这个课题完成以后,目前反响非常好。这个课题积极地呼应了相关部门未来要进行的机构制度改革。目前北京市的城市雕塑管理办公室已经将推动未来公共环境艺术发展的目光落到了城市导视系统、城市色彩规划等以前管理城市雕塑的时候根本考虑不到的诸多领域。比如城市家具这一项,目前长安街上所有坐凳存在若干种互不统一的样式。再举个例子,比如说北京市道路和道路之间的护栏,从长安街到回龙观社区都只有一种模式,看上去相当简陋。很多人都在疑惑,北京市要做国际大都市,做了多年的规划和设计,新项目也上了不少,怎么品质就是提升不上去?我们就从这个角度来帮助政府有关部门分析,抓手应该在什么地方,从这些系统和要素上去着手规划。所以这种课题对政府管理部门是一个非常好的启发。
课题对政府更积极的影响是,这套体系编制出来以后,北京市今年就要开始作导则,这就意味着要逐步展开具体实施了。而且北京市一旦将这套体系成功地付诸实践后,对中国城市公共环境艺术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是非常巨大的。目前这套理念在好几个城市都受到了相关建设部门的肯定。他们看了以后,特别受启发,感到特别的欢欣鼓舞。我始终在想,我们探讨公共艺术的课题很多年了,但目前只是在艺术家的领域里讨论。“公共艺术”概念的关键是“公共”二字,在中国要开展公共艺术就必须把它跟中国的政府行政体系和城市建设要素紧密地结合起来,研讨范围必须要突破纯艺术家的范畴,将规划师、景观设计师、建筑师、园林设计师、城市管理者以及普通的城市居民召集在一起共同探讨,将对很多城市产生更为积极的影响和带动。我作为一个从事城市规划和城市环境艺术的设计师,特别希望能够在所谓寻常的城市普遍要素和优秀的公共艺术之间建立正常的合作与沟通的渠道,唯有这样,才能让公共艺术(或者公共环境艺术)的概念更加紧密而自然地、更堂而皇之地走入城市大规模建设浪潮当中。其实我觉得,在中国尤其是咱们国家现在提出来的“美丽中国”和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背景下,政府管理部门不是在排斥公共艺术,他们的认识是有高度的,只是大家真的不知道这件事该怎么去做,不知道标准在哪里,不知道方法是什么。我们希望通过这种系统性的研究和探索,给相关部门一个启发,给艺术家一个启发,然后实实在在地去推进这个项目。
唐尧:我觉得吴宜夏说的这个项目令人鼓舞,这是在机制建设方面很全面的一个研究。
我想先谈一下目前公共艺术的现状。我认为整体来说,国内的公共艺术还处在一个比较局限的状态,还处在国民仅仅把公共艺术简单理解为户外雕塑的状态。因为从公共艺术在中国的发展来看,它的基因基本上是雕塑。现在各大美院公共艺术院、系、教研室的负责人基本上都是雕塑家出身。比如央美的王中、秦璞,比如国美的于小平、罗小平等,这些活跃在公共艺术一线的人物都是学雕塑出身,这种状态是可以理解的。而事实上,户外雕塑应该是公共艺术的一个子系统,一个非常重要的基因或者支撑体。而公共艺术是一个更大的更宽泛的概念,应该在一个更大的空间展开。
从纵向看,公共艺术还应该向一个更高端的水平提升。刚才说中国的公共艺术——姑且这么说,正好发展了30年,但我们还没有一个能够达到国际最高端的公共艺术经典水准的作品,比如说像芝加哥千禧公园,像巴塞罗那的城市复兴,像巴黎的拉德芳斯或者伦敦特拉法加广场的第四柱基,还有美国的越战和世贸遗址纪念碑那样经典的整体的公共艺术作品。其实中国现在有一个很好的机会,就是政府投入的热情,这个热情有时候甚至让老外都很羡慕。比较而言,我们的艺术家有更多的机会创作大型的公共艺术户外雕塑项目。但我们现在的基本情况是搞群众运动,不能集中力量打造出具有国际影响的作品。所以,我觉得我们的主管部门、策划人、公共艺术家,包括我们的雕塑家,应该尽快意识到政府要建设、城市要打造国际品牌的机遇,并尽量努力抓住这种自上而下的机遇,能够向上冲、向上顶,能够拿出一些具有国际一流水准的作品。
在向上顶的同时也要向下迎。我的意思是我们现在的公共艺术跟大众的审美意识还有一定的隔阂。我记得振华上次写过一篇文章名为《市场上的雷锋》。那个雷锋像做得很幼稚,显然是市场上的人自发做的,不在政府自上而下的工程体系之中;而这正是这座塑像受到振华关注的价值和意义所在。这种自发性行为包含着公共艺术的许多重要价值,比如生命力、原生态、真实、性情、自由、天真和活力。像纽约当年的地铁涂鸦,就这样出现了哈林这样的大艺术家。包括我一直很喜欢的美国沙漠的狂欢节“BurningMan”、“燃烧的人”,也是完全从民间发起的。10年以后,这种活动已经变成了一个每年8万到10万人规模的世界性的公共艺术狂欢。所以我说,我们对于从下面自发形成的公共艺术行为关注得不够,我们应该鼓励他们,应该向下迎。对于自上而下的政府项目我们要尽力向上顶,对于自下而上的自发行为我们要向下迎,这是我要说的纵向地看。而我们现在的状态是不温不火地趴在中间。 现在谈一下横向看的问题。前面说过,因为中国公共艺术的基因是从雕塑来的,所以最初这部分作品基本上是传统的雕塑材料,比如说不锈钢、石头、铸铜等。但现在从一个国际的视野来看,公共艺术所使用的媒材应该向更广泛的方向全方位地拓展。比如刚才说到的灯光工程、水体塑造,包括各种非永久性材质的使用,现成品装置的东西,也包括短期的行为艺术。比如特拉法加广场的第四柱基,它上面的作品每年换一个!其中安东尼葛姆雷的作品是让观众自己上去站一个小时。这样的公共艺术建设每年都是伦敦最重要的艺术事件之一。因此我们要横向地展开构成公共艺术更宽阔的可能性。大家注意,这种可能性的拓展会跟实用设计领域发生一种重叠。比如刚才吴宜夏谈到的城市公共设施如电话亭、车站、坐椅等等,实际上已经进入到以往我们认为属于设计的范畴。对此我们应该有一个开放的姿态。我是说公共艺术跟实用设计既不是对立的,也不是完全重叠的,它们可以共舞,而公共艺术相对于实用设计应该更强调一些作品的艺术个性。
最后我再说一下机制问题,问题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决策机制,一个是协调机制。简单地说,决策机制最大的问题是出资建设方的绝对话语权。应该说这些年这个问题有很大进步了,在有些项目上可以组织小型的策展组,甚至实行策展人制,但是最终的决策还是领导,政府行政领导占有决定性的位置。这种决策机制常常把设计者策划的一个整体砍得七零八落,不能达到设计者预期的效果。但要想改变这个机制也相当的困难。第二个是协调的问题。以往我们很多公共艺术项目,开始有很好的规划、很好的想法,但最终不太成功甚至比较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协调当中遇到巨大的阻力,这边不干,那边不行,最后一个很好的作品放到角落里,因为只有那地方让放。公共艺术涉及方方面面,如果协调不了它的母系统中各个方面的利益或者矛盾冲突,最终的艺术效果必然大打折扣。我觉得主要是这两个问题,但这两个问题很难在短时间内获得解决。
何桂彦:我想谈的第一个问题是公共雕塑的审美趣味以及该作品的审美趣味到底应该由谁来决定。今天,在绝大部分的公共雕塑作品中,审美趣味都处在一个极其尴尬的状态。这种尴尬主要是由三个方面的力量所造成的。首先是艺术家本人。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当雕塑家在创作一件公共雕塑的时候,就审美趣味而言,这与他平常在工作室的创作是很不同的。因为艺术家的个人趣味一旦体现在公共雕塑中,就涉及到个人的创作意志与公众的审美理念之间所形成的张力关系。换句话说,作为公共雕塑,它的审美趣味是不是完全可以由艺术家的个人意志所决定?其次,从接受者的角度讲,观众能否决定公共雕塑的审美趣味呢?这也是我们要去考虑的另一个问题。在今年评选“全国十大最丑雕塑”的时候,其中有一个巨大的“飞天”,这个雕塑的外形非常丑陋,色彩也很艳俗。事实上,今天的一些城市雕塑是非常刻意地去取悦观众,迎合大众的审美趣味。但是,这个审美趣味并不真正是大众的,它们是被雕塑家主观地想象出来的。当下出现了大量的波普化、媚俗化、装饰化的城雕,就在于创作者力图去迎合所谓的老百姓的趣味。而这种迎合反而导致了公共雕塑在趣味上越来越媚俗,愈来愈平庸,甚至有些弱智化。第三个来源就是领导的趣味。今天的公共雕塑尤其是大型的公共雕塑,往往属于市政工程,会牵涉到多个有关管理部门。在这种情况下,审美趣味的设定往往就会受到长官意志的左右;最严重的情况,就是直接按照领导的审美喜好来创作。
不难发现,这三种力量都可以决定公共雕塑的审美趣味。但是,这三种力量的博弈又如何在同一件作品中能有效地得以制衡呢?换言之,作为一件公共雕塑作品,它的审美趣味到底应该由谁负责?而且,随着城市化浪潮的推进,当我们面对大量的城市公共雕塑时,是否能够找到一种相对有效的评价公共雕塑作品的标准呢?
面对这样的困境,我就想到西方早期在处理城市雕塑问题时有过一个办法,值得我们借鉴。20世纪30至50年代,西方城市里的公共雕塑迎来高速发展的阶段。他们在选择公共雕塑的时候,首先考虑的是现代主义大师或者在雕塑领域取得成就的艺术家所创作的代表性作品。这些作品并不一定具有公共性,但是,经过时间的沉淀,它们有自身的艺术史上下文关系; 所以,把这些代表作品作为公共雕塑来陈列,就在于展现现代主义所取得的成就和推崇的审美趣味。当然,这种方法不一定是最好的,但至少可以避免审美趣味的庸俗化以及长官意志的干预。
我要谈的第二个问题是公共空间自身所体现的话语权力。公共雕塑的特点之一是其自身的公共性;而其另一个特点是,它必须处于公共空间之中。事实上,这个公共空间不仅是一个物理意义上的空间,而且是一个权利空间;它既不完全属于民众,也不属于某种意识形态的控制;实质上,它是一个综合体,是各种话语权力集结的地方。当一件雕塑放在公共空间中,它必然就会与空间所负载的话语权力发生关系。
这个问题说起来很抽象,我想举一个例子予以说明。1981年,理查德·塞拉在纽约联邦广场上创作了大型雕塑《倾斜之弧》(Tilted Arc),它是一件典型的极少主义风格的作品。但是,这件由延展成长36.6米、高3.66米的钢板承载的作品后来引起了人们的诸多抱怨。由于它阻碍了公众在联邦广场的行走和破坏了环境,人们将其称为“生锈的钢铁屏障”。其后,在不到4年的时间里,联邦服务总署共收到近4500封要求拆除它的投诉信。1985年,联邦服务总署举办了为期3天是否应拆除《倾斜之弧》的听证会,其中180人在听政会上做了陈述;尽管会上有122人认为可以继续保留这件作品,但最终的投票结果仍为4∶1,反对者赢得了胜利。虽然塞拉为自己这件作品曾进行了多次的辩护,而且得到了当时一些著名的艺术家与批评家给予的支持;不过,这都并没有发生任何实质性的改变,1989年3月15日,这件作品还是被拆除了。
这一个案例可以说明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一般的雕塑与公共雕塑是有区别的。按照常理,作为一位雕塑家,塞拉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个人爱好、审美趣味去创作任何风格的作品,但如果要将其当作一件城市雕塑,就必须考虑到雕塑的公共性问题。这里的公共性至少应包含两个基本的因素:如何与周边的环境有效结合,如何与观众进行互动。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如何与公共空间的话语权力博弈的问题。但是,我们今天的公共空间的话语权是由谁在负责呢?它到底应该由谁支配?这些问题都值得进一步讨论。 今天,是公共雕塑在中国的发展最为迅速的时期,在我们所面对的诸多问题中,最致命的问题仍然是长官意志的过度干预。在许多领导眼中,公共雕塑仅仅是一个工程,一个装饰门面的东西;最坏的情况是,一些大型的雕塑项目甚至成为了洗钱的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公共雕塑工程的监管、立法就显得非常重要了。为了避免某些官员滥用公权力,为了确保公共雕塑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从工程的立项、实施到制作,都应有三方面的人员参与其中。第一方面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执政机构或者主管部门。第二方面得有一个专家委员会,对最初的雕塑方案进行评估,把好艺术水准的关。除了这两方面外,第三方面就是要提高民众的参与和监督意识。为什么要如此呢?这也是第二个问题所涉及的,按照哈贝马斯的观点,公共空间原本就是属于公众的,它有自身的话语权力,而这个空间的文化属性是领导无法决定的,它始终属于民众。但现在的问题是,这三种话语又由谁来进行协调呢?谁又来保证三种权力的话语在同一件作品的实施和完成过程中能真正地凝聚在一起呢?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的解决,中国的公共雕塑将不会有质的飞跃。
刘礼宾:关于城市雕塑,我从现有评选出的作品想到了两个问题:
一、符号的简单挪用。这在选出的作品中占有很大比例。这背后隐藏着简单的二元对立思维模式。比如《望京欢迎你》就简单嫁接了“世博会中国馆”的外形。还有一件作品简单组合、符号化了重庆的“吊脚楼”。这类作品很像北京西客站这座不成功的建筑——在西方的建筑主体上放一个中国式样的屋顶。这是不是一个我们多年形成的思维习惯的问题——简单地用一个东西替代另外一个东西?
二、这次评选之后,网上又在批评苏州金鸡湖畔的雕塑《老子》。后来我才知道这是中央美院田世信先生的作品。田先生是雕塑界富有创作力的雕塑家。这件作品如果放到一个当代艺术展厅里面,我们可能会认为它是一件好作品。但如果把这个作品放到公共空间里面,观众的直接反应可能会不同。这里面存在着一个“工作室作品”和“公共作品”的关系问题。艺术家的个体创作转移到公共空间的时候,要不要考虑这个问题?任何一位出色的艺术家都梦寐以求去地做这么一个东西——既保持了我艺术创作的独立性,又在公共空间被接纳。但这里面充满着矛盾。工作室的好作品、坏作品和公共空间里面的好作品、坏作品之间可以找到结合点吗?仅仅去埋怨作品的筛选机制,埋怨公众的欣赏水平,或者埋怨艺术家的水平,都可能把问题简单化了。
殷双喜:最近30年来,中国城市雕塑及整个公共艺术的发展速度非常快,但是对这一事物的认识实际上还停留在旧的思想观念背景下,其操作系统仍旧延续计划经济时代的思路。所以,我有一个看法,共和国成立以后到目前,因为管理系统、公共空间、城市规划都是由一个行政体系来掌握着。但是从刘开渠等老一代艺术家给中央打报告,全国城市雕塑领导小组成立以后,专家的意见逐渐地起到了作用。现在很多地方也越来越强调尊重艺术家的专业意见,所以最近这30年,应该说已经有了不少很好的城市雕塑。当然,也会出现一些质量很差的城市雕塑,我觉得这些问题得去研究。像吴宜夏研究的课题,北京市准备把城市雕塑管理办公室改名,这就是一个标志性的转折,就是从城市雕塑转向城市公共艺术,或者说转向城市公共环境艺术这样一个转型。这反映了时代的变化,应该是有越来越多的民众参与,这其中有行政力量、专业人员的力量,还有老百姓,都来参与,这是一个大趋势。所以,我们今后可能会走进一个公共空间艺术有公众参与的时代。应该说行政的意见很重要,专家的意见很重要,公众的意见也很重要,会有这么一个渠道让大家交流。所以,公共艺术今后面临的问题,很重要的就是参与和交流,过去是专家跟领导对话,专家要说服领导接受意见,只要说服了就OK了。现在的艺术家、专业人员将会面对公众,对公众进行公共艺术的普及教育和传播。我觉得这很重要,如果任由公众的直观感觉占据一种意见,大部分都是事后的批评,这样的批评反映了一种情绪,但是对于进一步的调整和改进,又能够起到什么作用?我觉得如何让公众能够在公共艺术雕塑的前期就能参与进来,这样的话,比建成以后再去让大家在网上去嘲笑、谩骂要有意义得多。怎么样才能够让公众在公共艺术创作的前期就介入进来表达他们的意见,反映他们的立场,提出他们的希望,这个在国外已经有了很好的经验。就是说,社区居民对社区的公共艺术空间有一个发表他们的意见的渠道、方式,在这方面设计很重要,应该设计这么一个制度。比如说我们的国家大剧院,虽然大家现在对其设计还是有意见,但是当初的设计方案有四五十件,在中国历史博物馆面向公众展出了一两个月,让大家去讨论。就是说前期让公众有一个渠道介入进来,比他们在后期宣泄、嘲笑要好。所以,怎么样开辟出一个公众参与公共艺术空间的渠道,这需要一个制度设计。另外,对公众进行公共艺术的教育、普及,也是我们媒体很重要的一个工作。我们目前还没能做到这样,像国外,公共艺术有了问题能够将采取法律方式解决作为一个选项。如理查德·塞拉的作品引起一部分人的不满,不满的人能将其告上法庭,其实这种法庭辩论是对公众进行艺术普及和教育的过程。根据资料,支持塞拉这件作品的人员和反对的人员基本接近,并不是一边倒地批判他;塞拉虽然输了这场官司,但是他的作品也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他推进了公共艺术在公共空间里的普及。我们现在的情况是:在很多社区里,甚至在一些房地产领域中,他们的公共艺术决定权往往由社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决定了,或者房地产商就决定了,最后社区居民只能被动地接受。北京市政府对此是要求重大项目、重要节点要审批。有些事情,市里面管不到这个地方,所以,公共艺术在什么样的空间范围内采用备案制,在什么样空间范围内采用申报制,在什么样的范围内采用竞标式?这些都可以有制度设计和讨论。所以,今后的发展趋势应该是多管齐下,但是媒体要肩负着很大的责任。
我们发现现在很多事情都是出来了以后才去追责。包括对一些领导干部,出了问题再去问责;应该有一些制度设计,在项目的前期能够展开充分的讨论。所以,我们的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从1993年制定到现在也已经20年了,它应该有所调整,提上修改的日程。政府应该在这方面不缺位、不越位,要在位,做自己应该做的事;虽然不要大包大揽,但是完全放手也不行。有很多事情真是群众管不了的,比如“望京欢迎你”这件很像世博会中国馆的东西就是很差的地标,在望京的老百姓不知道的情况下就立起来了。老百姓没地方说去,也没法表达自己的意见,政府不给他们表达的空间,他们当然要批评、要宣泄了。所以,对网上的意见,也应该辩证地来看,有些事情要从多方面去考虑,去寻找原因,去交流。打个比方,“十大丑雕”评选的时候,艺术家不在场;艺术家不在场就宣判人家的作品了,艺术家连申诉的机会和空间都没有,这就不公平。当大家想要评一个东西的时候,至少要给艺术家一个时间、空间,让他来解释一下这件作品的创作思路。另外,像刚才刘礼宾说的也很有意思,一件雕塑作品质量是很高,但是放到公共空间里头和在室内空间的效果是不一样的,因为人们的需求、要求就不一样。比方说有些东西对老人和孩子并不适合,所以我们在这方面,今后可能要有一些反思,在中国的国情下,摸索出发展中国城市公共艺术的方式,要逐渐成熟,当然也要借鉴西方的好的东西,西方有些东西也不是能完全挪用的。我们还要进行比较。 目前,大家对城市雕塑的关注、批评、讨论是个好事情,总比谁都不管、反应非常冷漠要好。批评、讨论就说明对这项事物有热情,对这个城市很热爱,对这个国家还是有责任感的。我觉得今后只要想讨论,都是很好的,而且这一次很显然,投票也并不决定艺术家的个人地位,艺术家已经做出了很多贡献。去年我们在西安开了一个批评家年会,评出“十大丑陋建筑”;那其中也有院士的作品,有一些著名建筑师做过大型的建筑设计,这次也给评上了。但是这个事情引起讨论和反思是很好的,我觉得这是挺好的事情。
《中国美术》:“中国十大丑雕”属于专业性很强的评选,搜狐网有资格举办这样评选活动吗?会有公信力吗?在座的何老师是评委吧?
何桂彦:我当时是评委。但实际上这次雕塑的评选机制我觉得不是那么健全,因为所有的评选都是在网络上自己产生的,都是网友提出作品,然后网友自己来投票。当然从好的一方面讲,增加了宣传的力度,增加了民众的参与,通过这种公共网络,有很多网友都参加了。但是它也有不好的地方,网友的选择个人性太强了,太主观。
殷双喜:是实名制吗?
何桂彦:不是。有的作品被选为“丑雕”就存在特别大的问题,像刚才刘礼宾说的一件作品;另外一个就是傅中望的作品。我们不能说网友的评价就不合适,但像傅中望的作品评为“十大丑雕”中排名第一的丑雕,结果出来以后,我个人就觉得不合理,为什么呢?大家评他的作品的时候,没有考虑他个人的语境,也没有考虑到这件作品的创作时间,更没有考虑到这个作品在什么空间内出现,这样就导致网友的评价太个人化了。如果把这件作品放到当初创作的年代里,以及放在雕塑在探讨形式语言和抽象转化的时段里,他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有这么一个语境,那么就应该是非常好的雕塑作品了。但是这次评选丑陋雕塑中它排名第一,所以这个排名机制有它的不合理性。
孙振华:这个机制是一种可操作的“民主”,这个结果是可以操作出来的,这就涉及一个评选程序设定的问题。我听到一个说法,说这个雕塑在前面,你只要打开页面就视作投票了。所以,傅中望的雕塑排在前几位,排到前几位,总会是被最先打开,一打开就被视为投票了。
殷双喜:网络点击的东西在技术上能不能保证一人只投一票?如何统计?
何桂彦:这个问题要考虑。
孙振华:所以这个投票结果是可以操作的,是可以人为改变的;我就说,假想的民主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民主。
何桂彦:如果有人使坏,反正他就无记名地一直在投,票数就上去了,当然这样做就是特别阴暗了。
殷双喜:如歌手评选,一个手机只能投一票,有的粉丝要给自己的偶像投赞成票,当街就可以不停地拿别人的手机投票。
吴宜夏:我不是公共艺术家,只是一个普通群众。作为一个旁观者,我觉得现在阻碍公共艺术发展的最大问题是还没有建立起一个正常的“公共领域”的概念。举个例子,我很少坐地铁,但最近有机会乘坐了几次。地铁就是一个典型的公共空间,但是我坐了几次以后,觉得地铁车厢里面充斥着各种形态的广告、视频、标签,都是地铁公司在里面做的,再加上拥挤的人群和狭小的空间,搞得头都要炸了;一趟地铁坐下来,人的视觉听觉都非常疲惫。车厢里的小屏幕在不停地循环播放各种安全常识、电视剧、广告,甚至还有一些电视访谈节目,就是一些非常无聊的八卦性节目。明明地铁是公共空间,谁给地铁公司的权力让他不停地播放这样的节目?征询过普通乘客的意见吗?地铁的经历告诉我,公众的权力并没有在公共空间中得到尊重。中国现在的状况是普通公众和公共空间的权力掌控者之间存在着相当大的对立,这种对立导致各种各样的宣泄(我们都是微博等各种网络空间的参与者,这种语言暴力随处可见),各种不同主观意愿被网友用语言暴力的方法加以宣泄和发挥。包括“十大丑雕”在内的评选里面有很多不理智、不理性的情绪存在,网友们很容易被各种各样的因素所左右和误导,所以这些评选结果只能作为参照。
现在中国的公共空间氛围,无论是在媒体的舆论环境中还是在实际的城市空间中,都处在恶性循环的秩序当中。如果想要建立起正常的秩序与相互的尊重,首先政府或者任何一个决策部门在制定规则的时候,必须要充分尊重到公众的意愿。另外补充一点,我们在完成课题研究的时候就会向政府明确提出来,将来评审一个公共环境艺术作品或者城市雕塑的时候,必须参考老百姓的意见。政府是非常支持这一点的,挺出乎我的意料。不得不说有些时候,艺术家也存在着某种程度的霸王权力。艺术家认为自己的作品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是艺术家,我的作品要立起来,这个作品不能被改变,这是我完整艺术的呈现,改变就是对我的否定,不可接受。但实际上政府也挺为难,因为有好多作品在面对公众的过程中,老百姓不一定完全买账。所以又回到讨论的原点——公共艺术家首先得承认,“公共艺术”的关键词,不是“艺术”,而是“公共”,这才是公共艺术有别于一般艺术形式的关键。所以,我想对公共艺术家说的是,在进入公共空间的时候,首先要认识到这个作品已经不仅仅是你个人的自说自话了,你必须为此时、此地、此处的人群去考虑。艺术家在做公共艺术和室内作品的时候,出发点完全不一样。所以,政府的雕塑主管部门在实际运作和评审过程中,也认为群众参与非常重要。他们也说,有些艺术家,我们部门说服不了他,虽然是一个大艺术家的作品,但放到这儿,老百姓就有说法。政府在艺术家和民意之间很矛盾,所以政府并不反对老百姓来进行监督,而是非常愿意请老百姓去投票。
有一个特别有意思的插曲:我做这个课题研究的时候邀请了美院雕塑系一个青年艺术家一起来做。在此过程中,我突然发现一个问题,年轻的尤其是有想法的艺术家对政府、规范、规划等这一类的东西是保持着高度警惕的。他说,你不要成为历史的罪人啊!公共空间就是我们自由创作的阵地,你们给定出这么多条条框框来,以后政府更拿这事卡我们。而且也听说艺术家们也挺反对老百姓参与投票的事情,就是觉得他们自己的自由艺术创作权受到了侵犯。从中我也感觉到,面对公共范畴的时候,是好几方权力的平衡,是一个博弈关系。我觉得特别有必要建立一个正常沟通的渠道或者平台,真的太重要了。
孙振华:首先是一些制度规范上的改革,其次是公民社会的建立。
殷双喜: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的讨论先到这里。我们的讨论也是公民参与的一部分,只是代表了艺术界内部的一种专业声音;期待将来有机会听到更多来自各方面的意见。最重要的是,在政府有关部门决定重要的城市公共艺术项目的时候,能够建立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参与制度。公共艺术没有公众的参与就不能称之为“公共艺术”,这是它的特殊性所在,艺术家也要反思自我。中国正在整体上走向更加民主的历史进程,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公众的参与意识和参与程度都在提高,各种非政府组织(NGO)也在发育、发展,发达国家的公共艺术对于我们会有很好的借鉴作用。我对中国公共艺术和城市雕塑的发展还是具有乐观的信心的,让我们共同努力。
城市雕塑,指立于城市公共场空间的雕塑作品。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城市雕塑出现了“质变”。面对“千城一面”单调的城市景观,人们试图通过各种努力弥补环境中文化的空缺,找回被忽略的“文化平衡”。这一时期的代表作品有重庆的《歌乐山烈士纪念碑》,深圳的《开荒牛》等,作品刚落成便获得普遍好评。1990年之后,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雕发展进入了业内所称的“黄金十年”,各地对于城市雕塑的热情空前高涨,雕塑公司、“雕塑之乡”纷纷涌现,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公布的数据,2012年北京共有2512座城市雕塑;深圳则已建成543个城市雕塑。与之相伴的,则是大量“雕塑垃圾”的出现:面目雷同、含义不清的抽象派雕塑进入了许多城市甚至农村,然而这些雕塑精品少、败笔多,许多城市雕塑不仅没有美化城市,反而成为视觉垃圾,大量丑陋不堪的雕塑作品,让公众忍无可忍。已走过30年历程的城市雕塑,虽然在记录历史变迁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因盲目发展也带来了诸多问题。
2012年末,由搜狐文化和搜狐艺术主办的“2012年首届全国十大丑陋雕塑”评选活动,总投票数498万多张,在59件候选城市雕塑中,根据网友投票数由高到低最终评出的10件作品。“十大丑雕”评选引起了雕塑家、美术理论家、城市管理者及公众的热议、震动和深思。
网民的评选结果是否公正?部分城市雕塑为什么那么丑?“丑陋雕塑”出现谁之过?雕塑家为谁而雕?城市雕塑由谁来管?如何有效管理?目前管理机制是否完善?城市雕塑发展的焦点是什么?城雕与公共艺术未来如何发展?有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建设性提案?
《中国美术》杂志为此邀请专家、学者专题座谈、访谈,针对问题,引发思考,让我们共同为城市雕塑更加美好的明天和健康发展而努力。
时 间:2013年1月11日
地 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研究》编辑部
主持人:殷双喜
主 题:“十大丑雕”、城市雕塑30年、
雕塑与公共艺术
殷双喜:城市雕塑在今天已经发展到城市公共艺术这一阶段,城市雕塑已经成为城市公共艺术的一部分。国际上,可能只有我们国家还在使用“城市雕塑”这个词。“十大丑雕”在互联网上评出后,公众关注度极高;《中国美术》杂志代表读者,想了解一下目前我国城市雕塑即公共艺术方面的状态。
孙振华:中国城市雕塑概念的提出,以及雕塑艺术走进城市空间,从大的背景来讲它是中国现代化、城市化的产物。
国家改革开放以后,大规模的城市和城市化建设一直到现在方兴未艾,在这个过程中,其相应的一个次生产品就是城市雕塑,我觉得和城市化发展很契合。创作城市雕塑的动力来自于两个方面:最早是一些雕塑家,比如像潘鹤先生,一位很有成就的雕塑家,他在20世纪80年代初就提出“雕塑出路在室外”。这是他在改革开放以来的《美术》杂志发表的文章中提出的。1982年,中国提出城市雕塑的概念并成立城市雕塑规划组,开始做城雕,到现在我们今天来讨论这个问题,恰好是30年;所以,总结这30年的历程,然后展望未来,今天是一个很好的时间节点。
这30年来的中国雕塑的现状怎么样?社会公众一直给予各种各样的评说。从正面来看,应该说城市雕塑对我们中国来讲是一个新鲜的事情,中国古代是没有城市雕塑的;现在从无到有,在这30年里,城市雕塑的发展是惊人的、飞速的,在世界上都是没有先例的。从这个角度讲,应该肯定这30年来雕塑界的雕塑家、还有城市的管理者们所做的工作。
我刚才说第一个动力来自雕塑家,第二个动力来自管理城市的政府官员。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实际是一个逐步现代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官员始终对城市有一种现代化的想象。改革开放后的打开国门,使很多官员有机会出国了,使他们看到了国外的城市。国外城市雕塑发展的状况启发了他们,他们觉得中国如果要走现代化的道路,同时也要走发展城市雕塑的道路,这是一个巨大的动力。
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我就不详细说了,其中有正面的热情和动力,也有很多急于求成、急于在短期内要覆盖全部城市空间的冒进倾向,出现过追求数量、相对忽视质量的问题。
所以,总结30年城市雕塑的发展,我认为最重要有两条:第一条,关于城市雕塑,目前在国内还没有形成一个很好的制度,城市雕塑建设规划、作品的征集、设计和施工规范、建设过程的管理以及建成后的维护和宣传……这些都需要一个比较好的制度来规范它,或者说制约它。现在建筑行业已经形成了自己的行业规范,雕塑现在没有,绝大部分还是处于比较无序的状态。
第二条,我们总结30年来城市雕塑的发展,发现还有一个相对来说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公众——中国的老百姓和城市雕塑之间还有一段明显的距离。中国没有城雕传统,要让公众在短短30年内都能很好地理解和欣赏城市雕塑,这是相当困难的一件事。所以,现在雕塑家热衷做雕塑,而老百姓对雕塑往往是敬而远之,有时候他们把现实生活中产生的牢骚、怨言发泄到城市雕塑上,以城市雕像为由头,产生了一些民谣、段子等等。所以关于城市雕塑、关于城市审美,如果不能迅速地改进,我觉得,这个问题在未来还将继续暴露出来。
其中一个例子,就是最近有媒体联合在互联网上公布了一个“中国十大丑陋雕塑”的网络评选结果,排名第一的是《生命》,它的作者是国内一位知名雕塑家。
这件作品没有放大作为户外雕塑之前,我就在一个展览会上见过它,感到这是一件很不错的作品。它表现的是一个鸟巢,作者用金属杆状材料编织成鸟巢的形状,上面有三个椭圆形不锈钢球象征鸟蛋。
这是一个都市里的人们久违了的自然景象。在二三十年前,就是在城市的大树上,也能见到许多鸟巢,那是鸟儿口衔树枝为自己筑造的家。它们在里面下蛋,孵育小鸟。 今天,曾经和人们共同生活过的鸟儿们已经难觅踪迹,那些关于鸟巢的故事都已成为了人们遥远的回忆,城市空间盖满了无数的高楼,哪里还有容得下鸟儿们栖息的“高枝”呢? 我相信,没有鸟巢观看经验的人是无法理解像《生命》这样的作品的。他们很难理解,在一个城市的空间,为什么要出现这些枝枝蔓蔓的东西,看起来如此杂乱,而这种造型恰好是鸟类凭着自然天性的创造。这位雕塑家所做的,不过是用金属材料来模拟鸟巢,来唤醒人们热爱大自然的童心,唤起城市曾经有过的记忆,呼唤这个世界重建人和鸟、人和自然的那种和谐共生的关系。
这样一件原本很好的雕塑作品,为什么会被评为中国第一丑陋城市雕塑呢?
有人可能会说,这是投票投出来的,艺术民主,没有办法,少数服从多数,这件作品得票数量最多,那就得认。
这种所谓一人一票的网络民主,是否适合于审美判断的领域,这个问题很少有人追问!用所谓投票的方式来决定艺术作品的优差,很有可能将一个复杂的涉及美学的问题简单化或者庸俗化,让简单多数的得票变成一种“多数人的暴政”。
我们要追问的是,仅仅靠平面的图片能不能完整再现雕塑的真实效果?何况《生命》评选图片上,鸟巢上面的三个鸟蛋被人拿走了两个,而孤伶伶的一个鸟蛋是较难呈现出鸟巢意象的。在没有作者创意说明并且也没有给作者申辩、解释机会的情况下,凭一张图片,让大家一哄而上,一顿乱拳,不由分说地将一件不错的艺术品打倒在地——如果这个逻辑能够成立,那么“艺术民主”的乱拳有可能会打翻任何优秀的艺术品。
我们假设,如果不加注明,把抽象表现主义大师波洛克的那种满纸“滴洒”的绘画放在网上让网民评判,结果会是什么?在网上,《离骚》的得票完全可能比不过流行歌词;陈寅恪的认同度也完全有可能低于“小沈阳”……所以,在人文、艺术的领域,投票表决、少数服从多数不可能成为价值判断的依据方式。
也得承认,这10件作品中,大多数作品也是我所不喜欢的;即使如此,我也不能认同通过票决在网上“示众”的方式,这是义和团的流风。如果说,有些城市雕塑作品大家看了令人不爽,我们更希望通过网络来讨论,这样的雕塑是怎样生产出来的,它的决策机制和遴选过程是怎样的?城市雕塑建设经费的来源是怎样的?雕塑作品在建成后应该如何加强管理和维护?
迄今为止,我们都没有看到有关《生命》为什么会评为丑陋第一的文字说明,也没有人出来讲《生命》究竟丑在哪里?它仅仅因为点击率最高就变成了“最丑”,这种只讲票数不讲道理的方式,只能是一种假想的民主。
假想的民主很可能只是一种简单的泄愤或起哄,它会误导人们以为这种非理性的票决方式就是公众的文化权利的实现,而把公众真正应该参与和思考的问题遮蔽了。
未来的30年,我们怎么做?应该怎么做好呢?我觉得有两条:第一条,要加强城市雕塑的规划,制定一些管理方法,使城市雕塑有序地在中国城市空间里建立起来。最近我看了一个海外的策展人在策展报告里提出的一个概念叫“积极的城市化”,挺好。他指出,我们现在回顾城市化的时候发现有很多问题,关键是我们怎样以建设性的积极的立场来应对。城市雕塑不可能不做,要以什么方式才是更有效果地积极地去做?这是我们要考虑的问题。
我认为现在要做的,第一点是城市雕塑的制度建设和长远规划;第二点是把城市雕塑的概念变成公共艺术的概念。这就要在很大程度上动员老百姓也就是动员广大市民参与城市建设,这个概念转化的过程就是让全体市民甚至所有公众能够提高对我们城市空间的艺术质量的认识,唤醒和提升我们每个市民处于城市空间的主人翁意识和参与意识。如果这个转型转得好,就不仅仅只是城市形态的转变,更重要的是城市空间主体的转变,我们的城市雕塑不在只是雕塑家的事情,不能只有政府或雕塑家大包大揽,而是我们老百姓每个人的事,我们每个人都有参与权、发言权和知情权,我们都能参与到每个具体的作品的创作过程中去,从遴选、诞生,最后落成直至接受管理之后。公众的全过程参与,将会为未来城市雕塑以至所有的公共艺术带来一个比较有希望的发展方向。
吴宜夏:我是从中央美院毕业后从事城市规划和景观设计的实践工作的。今天正好跟大家交流一下我们刚刚帮助北京市政府完成的城市公共艺术规划管理体系研究课题。这个课题的完成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据我所知,这是第一个针对政府管理体系而做的城市公共艺术专项研究。从目前来看,这个课题针对北京市的意义已经使有关规划部门作为整个城市建设的规划管理者受到比较大的震动。
课题首先辨析了若干概念如“城市雕塑”、“公共艺术”和我们提出的“公共环境艺术”。最后,规划部门觉得还是“公共环境艺术”这个新提出来的概念更贴近政府规划部门管理的要求。“公共艺术”里面的“公共”二字对于规划管理部门而言所指向的内容太广泛了,涵盖各种城市建设之外的元素,他们认为,作为政府机构其实管不了那么多,所以从行政落实的角度明确了“公共环境艺术”概念作为课题主要研究对象。
在课题研究中,我们首先帮助政府规划部门界定公共环境艺术要“管什么”,然后研究“怎么管”的问题。我们把研究的对象从传统概念中的城市雕塑扩大到整个城市空间当中所有视线可及的要素,而且用一种规划体系的专业语言来表述;这样一来,就可以使我们的课题不仅仅是在探讨艺术的问题,而是真正渗入到城市规划的制度中,用法定的语言将公共环境艺术的概念融合进来。
这里面也包括对城市空间范围的界定。先说明什么是城市的公共空间。在对这个概念的研究当中,我们找了很多国内外的不同定义。因为在国际上,不同国家针对城市公共空间有不同的定义,各个城市也有不同的说法。我们把公共空间和公共视线所及的私密空间这两个范围确定为这次要列于研究的公共环境艺术空间范围。比如说对于道路红线、建筑红线、广场红线、绿地绿线这些传统概念进行了梳理;对于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之间,对于地铁这类大量人流聚集的室内空间,这些一直以来管理上都很模糊的公共区域,我们也进行了公共性的定义。我们把公共空间划分为七大部分,将涉及到公共环境艺术的元素分为八大类——城市雕塑(包括绘画浮雕等艺术作品)、城市家具、城市标识、城市照明、色彩与材质、城市户外广告、市政设施、交通设施;并且把这八大类元素又具体细化成若干要素,这又涉及庞杂的各类城市设施、元素,这样就等于把城市公共空间中比如说道路、广场内所有可能进行空间艺术创作的要素进行了明确限定和详细分类。这个表格还在不停地变动和扩大,随着一些新的形式的出现,各类城市要素也在不停地增长和更新,其中有些内容是政府管理部门一直以来没有纳入环境艺术管理范畴的,比如说市政设施中的井盖、雨水篦子、变电箱、公共电话亭、垃圾转运站、水塔、活动公厕等等;比如说交通设施中的立交桥、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等。有些要素在国外是艺术家们进行艺术创作的重要阵地,他们认为这样做非常正常;可是在国内,还很少有人想象过原来这个地方还有可能是公共艺术创作的场地之一。对城市元素进行梳理,就是要将所有城市要素从法定的政策、规范和法规的语言体系当中进行限定和描述。最后,我们的课题研究要做的就是要给政府的职能部门如何开展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 到目前为止,为什么我国的公共艺术特别难以推进呢?尤其是在北京,政府机构的管理部门特别庞杂,牵扯到公交、地铁、中石油、中石化、邮政、电力、电信等国有企业;还包括交管局、规委、交委、园林绿化委、公园管理处、城管、建委等,所有规划管理部门是非常多的。然后我们又对每个职能部门进行分析,了解他们行政许可的相互关系,最后又跟他们一起制订规划。
我们在课题研究中,向相关部门介绍了国内外很多先进的操作经验。比如说美国的华盛顿州如何从资金和制度上保证公共艺术的展开;英国伦敦如何结合伦敦奥运会从政府角度强力推动城市建设;美国纽约如何“与时俱进”地组织公共艺术项目;意大利罗马如何结合老城进行公共艺术创作;还有法国巴黎拉德芳斯新城中如何结合城市规划将新老城区公共艺术上的呼应关系进行研究。
在国内的上海、长春、杭州,我们也做了很多调研。最终,我们给北京市提出了一个策略,就是怎么来管理的问题。我们从管理机构设置上、规划的编制体制上、规划的实施和管理制度上、规划的保障机制上、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与完善上提出了一些很明确的建议;包括机构设置上如何改进,如何通过立法从制度上确保公共艺术的发展和相关内容的实施,从而推动北京市进行城市公共环境系统的规范化和艺术化建设。
我们这个课题完成以后,目前反响非常好。这个课题积极地呼应了相关部门未来要进行的机构制度改革。目前北京市的城市雕塑管理办公室已经将推动未来公共环境艺术发展的目光落到了城市导视系统、城市色彩规划等以前管理城市雕塑的时候根本考虑不到的诸多领域。比如城市家具这一项,目前长安街上所有坐凳存在若干种互不统一的样式。再举个例子,比如说北京市道路和道路之间的护栏,从长安街到回龙观社区都只有一种模式,看上去相当简陋。很多人都在疑惑,北京市要做国际大都市,做了多年的规划和设计,新项目也上了不少,怎么品质就是提升不上去?我们就从这个角度来帮助政府有关部门分析,抓手应该在什么地方,从这些系统和要素上去着手规划。所以这种课题对政府管理部门是一个非常好的启发。
课题对政府更积极的影响是,这套体系编制出来以后,北京市今年就要开始作导则,这就意味着要逐步展开具体实施了。而且北京市一旦将这套体系成功地付诸实践后,对中国城市公共环境艺术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是非常巨大的。目前这套理念在好几个城市都受到了相关建设部门的肯定。他们看了以后,特别受启发,感到特别的欢欣鼓舞。我始终在想,我们探讨公共艺术的课题很多年了,但目前只是在艺术家的领域里讨论。“公共艺术”概念的关键是“公共”二字,在中国要开展公共艺术就必须把它跟中国的政府行政体系和城市建设要素紧密地结合起来,研讨范围必须要突破纯艺术家的范畴,将规划师、景观设计师、建筑师、园林设计师、城市管理者以及普通的城市居民召集在一起共同探讨,将对很多城市产生更为积极的影响和带动。我作为一个从事城市规划和城市环境艺术的设计师,特别希望能够在所谓寻常的城市普遍要素和优秀的公共艺术之间建立正常的合作与沟通的渠道,唯有这样,才能让公共艺术(或者公共环境艺术)的概念更加紧密而自然地、更堂而皇之地走入城市大规模建设浪潮当中。其实我觉得,在中国尤其是咱们国家现在提出来的“美丽中国”和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背景下,政府管理部门不是在排斥公共艺术,他们的认识是有高度的,只是大家真的不知道这件事该怎么去做,不知道标准在哪里,不知道方法是什么。我们希望通过这种系统性的研究和探索,给相关部门一个启发,给艺术家一个启发,然后实实在在地去推进这个项目。
唐尧:我觉得吴宜夏说的这个项目令人鼓舞,这是在机制建设方面很全面的一个研究。
我想先谈一下目前公共艺术的现状。我认为整体来说,国内的公共艺术还处在一个比较局限的状态,还处在国民仅仅把公共艺术简单理解为户外雕塑的状态。因为从公共艺术在中国的发展来看,它的基因基本上是雕塑。现在各大美院公共艺术院、系、教研室的负责人基本上都是雕塑家出身。比如央美的王中、秦璞,比如国美的于小平、罗小平等,这些活跃在公共艺术一线的人物都是学雕塑出身,这种状态是可以理解的。而事实上,户外雕塑应该是公共艺术的一个子系统,一个非常重要的基因或者支撑体。而公共艺术是一个更大的更宽泛的概念,应该在一个更大的空间展开。
从纵向看,公共艺术还应该向一个更高端的水平提升。刚才说中国的公共艺术——姑且这么说,正好发展了30年,但我们还没有一个能够达到国际最高端的公共艺术经典水准的作品,比如说像芝加哥千禧公园,像巴塞罗那的城市复兴,像巴黎的拉德芳斯或者伦敦特拉法加广场的第四柱基,还有美国的越战和世贸遗址纪念碑那样经典的整体的公共艺术作品。其实中国现在有一个很好的机会,就是政府投入的热情,这个热情有时候甚至让老外都很羡慕。比较而言,我们的艺术家有更多的机会创作大型的公共艺术户外雕塑项目。但我们现在的基本情况是搞群众运动,不能集中力量打造出具有国际影响的作品。所以,我觉得我们的主管部门、策划人、公共艺术家,包括我们的雕塑家,应该尽快意识到政府要建设、城市要打造国际品牌的机遇,并尽量努力抓住这种自上而下的机遇,能够向上冲、向上顶,能够拿出一些具有国际一流水准的作品。
在向上顶的同时也要向下迎。我的意思是我们现在的公共艺术跟大众的审美意识还有一定的隔阂。我记得振华上次写过一篇文章名为《市场上的雷锋》。那个雷锋像做得很幼稚,显然是市场上的人自发做的,不在政府自上而下的工程体系之中;而这正是这座塑像受到振华关注的价值和意义所在。这种自发性行为包含着公共艺术的许多重要价值,比如生命力、原生态、真实、性情、自由、天真和活力。像纽约当年的地铁涂鸦,就这样出现了哈林这样的大艺术家。包括我一直很喜欢的美国沙漠的狂欢节“BurningMan”、“燃烧的人”,也是完全从民间发起的。10年以后,这种活动已经变成了一个每年8万到10万人规模的世界性的公共艺术狂欢。所以我说,我们对于从下面自发形成的公共艺术行为关注得不够,我们应该鼓励他们,应该向下迎。对于自上而下的政府项目我们要尽力向上顶,对于自下而上的自发行为我们要向下迎,这是我要说的纵向地看。而我们现在的状态是不温不火地趴在中间。 现在谈一下横向看的问题。前面说过,因为中国公共艺术的基因是从雕塑来的,所以最初这部分作品基本上是传统的雕塑材料,比如说不锈钢、石头、铸铜等。但现在从一个国际的视野来看,公共艺术所使用的媒材应该向更广泛的方向全方位地拓展。比如刚才说到的灯光工程、水体塑造,包括各种非永久性材质的使用,现成品装置的东西,也包括短期的行为艺术。比如特拉法加广场的第四柱基,它上面的作品每年换一个!其中安东尼葛姆雷的作品是让观众自己上去站一个小时。这样的公共艺术建设每年都是伦敦最重要的艺术事件之一。因此我们要横向地展开构成公共艺术更宽阔的可能性。大家注意,这种可能性的拓展会跟实用设计领域发生一种重叠。比如刚才吴宜夏谈到的城市公共设施如电话亭、车站、坐椅等等,实际上已经进入到以往我们认为属于设计的范畴。对此我们应该有一个开放的姿态。我是说公共艺术跟实用设计既不是对立的,也不是完全重叠的,它们可以共舞,而公共艺术相对于实用设计应该更强调一些作品的艺术个性。
最后我再说一下机制问题,问题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决策机制,一个是协调机制。简单地说,决策机制最大的问题是出资建设方的绝对话语权。应该说这些年这个问题有很大进步了,在有些项目上可以组织小型的策展组,甚至实行策展人制,但是最终的决策还是领导,政府行政领导占有决定性的位置。这种决策机制常常把设计者策划的一个整体砍得七零八落,不能达到设计者预期的效果。但要想改变这个机制也相当的困难。第二个是协调的问题。以往我们很多公共艺术项目,开始有很好的规划、很好的想法,但最终不太成功甚至比较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协调当中遇到巨大的阻力,这边不干,那边不行,最后一个很好的作品放到角落里,因为只有那地方让放。公共艺术涉及方方面面,如果协调不了它的母系统中各个方面的利益或者矛盾冲突,最终的艺术效果必然大打折扣。我觉得主要是这两个问题,但这两个问题很难在短时间内获得解决。
何桂彦:我想谈的第一个问题是公共雕塑的审美趣味以及该作品的审美趣味到底应该由谁来决定。今天,在绝大部分的公共雕塑作品中,审美趣味都处在一个极其尴尬的状态。这种尴尬主要是由三个方面的力量所造成的。首先是艺术家本人。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当雕塑家在创作一件公共雕塑的时候,就审美趣味而言,这与他平常在工作室的创作是很不同的。因为艺术家的个人趣味一旦体现在公共雕塑中,就涉及到个人的创作意志与公众的审美理念之间所形成的张力关系。换句话说,作为公共雕塑,它的审美趣味是不是完全可以由艺术家的个人意志所决定?其次,从接受者的角度讲,观众能否决定公共雕塑的审美趣味呢?这也是我们要去考虑的另一个问题。在今年评选“全国十大最丑雕塑”的时候,其中有一个巨大的“飞天”,这个雕塑的外形非常丑陋,色彩也很艳俗。事实上,今天的一些城市雕塑是非常刻意地去取悦观众,迎合大众的审美趣味。但是,这个审美趣味并不真正是大众的,它们是被雕塑家主观地想象出来的。当下出现了大量的波普化、媚俗化、装饰化的城雕,就在于创作者力图去迎合所谓的老百姓的趣味。而这种迎合反而导致了公共雕塑在趣味上越来越媚俗,愈来愈平庸,甚至有些弱智化。第三个来源就是领导的趣味。今天的公共雕塑尤其是大型的公共雕塑,往往属于市政工程,会牵涉到多个有关管理部门。在这种情况下,审美趣味的设定往往就会受到长官意志的左右;最严重的情况,就是直接按照领导的审美喜好来创作。
不难发现,这三种力量都可以决定公共雕塑的审美趣味。但是,这三种力量的博弈又如何在同一件作品中能有效地得以制衡呢?换言之,作为一件公共雕塑作品,它的审美趣味到底应该由谁负责?而且,随着城市化浪潮的推进,当我们面对大量的城市公共雕塑时,是否能够找到一种相对有效的评价公共雕塑作品的标准呢?
面对这样的困境,我就想到西方早期在处理城市雕塑问题时有过一个办法,值得我们借鉴。20世纪30至50年代,西方城市里的公共雕塑迎来高速发展的阶段。他们在选择公共雕塑的时候,首先考虑的是现代主义大师或者在雕塑领域取得成就的艺术家所创作的代表性作品。这些作品并不一定具有公共性,但是,经过时间的沉淀,它们有自身的艺术史上下文关系; 所以,把这些代表作品作为公共雕塑来陈列,就在于展现现代主义所取得的成就和推崇的审美趣味。当然,这种方法不一定是最好的,但至少可以避免审美趣味的庸俗化以及长官意志的干预。
我要谈的第二个问题是公共空间自身所体现的话语权力。公共雕塑的特点之一是其自身的公共性;而其另一个特点是,它必须处于公共空间之中。事实上,这个公共空间不仅是一个物理意义上的空间,而且是一个权利空间;它既不完全属于民众,也不属于某种意识形态的控制;实质上,它是一个综合体,是各种话语权力集结的地方。当一件雕塑放在公共空间中,它必然就会与空间所负载的话语权力发生关系。
这个问题说起来很抽象,我想举一个例子予以说明。1981年,理查德·塞拉在纽约联邦广场上创作了大型雕塑《倾斜之弧》(Tilted Arc),它是一件典型的极少主义风格的作品。但是,这件由延展成长36.6米、高3.66米的钢板承载的作品后来引起了人们的诸多抱怨。由于它阻碍了公众在联邦广场的行走和破坏了环境,人们将其称为“生锈的钢铁屏障”。其后,在不到4年的时间里,联邦服务总署共收到近4500封要求拆除它的投诉信。1985年,联邦服务总署举办了为期3天是否应拆除《倾斜之弧》的听证会,其中180人在听政会上做了陈述;尽管会上有122人认为可以继续保留这件作品,但最终的投票结果仍为4∶1,反对者赢得了胜利。虽然塞拉为自己这件作品曾进行了多次的辩护,而且得到了当时一些著名的艺术家与批评家给予的支持;不过,这都并没有发生任何实质性的改变,1989年3月15日,这件作品还是被拆除了。
这一个案例可以说明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一般的雕塑与公共雕塑是有区别的。按照常理,作为一位雕塑家,塞拉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个人爱好、审美趣味去创作任何风格的作品,但如果要将其当作一件城市雕塑,就必须考虑到雕塑的公共性问题。这里的公共性至少应包含两个基本的因素:如何与周边的环境有效结合,如何与观众进行互动。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如何与公共空间的话语权力博弈的问题。但是,我们今天的公共空间的话语权是由谁在负责呢?它到底应该由谁支配?这些问题都值得进一步讨论。 今天,是公共雕塑在中国的发展最为迅速的时期,在我们所面对的诸多问题中,最致命的问题仍然是长官意志的过度干预。在许多领导眼中,公共雕塑仅仅是一个工程,一个装饰门面的东西;最坏的情况是,一些大型的雕塑项目甚至成为了洗钱的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公共雕塑工程的监管、立法就显得非常重要了。为了避免某些官员滥用公权力,为了确保公共雕塑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从工程的立项、实施到制作,都应有三方面的人员参与其中。第一方面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执政机构或者主管部门。第二方面得有一个专家委员会,对最初的雕塑方案进行评估,把好艺术水准的关。除了这两方面外,第三方面就是要提高民众的参与和监督意识。为什么要如此呢?这也是第二个问题所涉及的,按照哈贝马斯的观点,公共空间原本就是属于公众的,它有自身的话语权力,而这个空间的文化属性是领导无法决定的,它始终属于民众。但现在的问题是,这三种话语又由谁来进行协调呢?谁又来保证三种权力的话语在同一件作品的实施和完成过程中能真正地凝聚在一起呢?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的解决,中国的公共雕塑将不会有质的飞跃。
刘礼宾:关于城市雕塑,我从现有评选出的作品想到了两个问题:
一、符号的简单挪用。这在选出的作品中占有很大比例。这背后隐藏着简单的二元对立思维模式。比如《望京欢迎你》就简单嫁接了“世博会中国馆”的外形。还有一件作品简单组合、符号化了重庆的“吊脚楼”。这类作品很像北京西客站这座不成功的建筑——在西方的建筑主体上放一个中国式样的屋顶。这是不是一个我们多年形成的思维习惯的问题——简单地用一个东西替代另外一个东西?
二、这次评选之后,网上又在批评苏州金鸡湖畔的雕塑《老子》。后来我才知道这是中央美院田世信先生的作品。田先生是雕塑界富有创作力的雕塑家。这件作品如果放到一个当代艺术展厅里面,我们可能会认为它是一件好作品。但如果把这个作品放到公共空间里面,观众的直接反应可能会不同。这里面存在着一个“工作室作品”和“公共作品”的关系问题。艺术家的个体创作转移到公共空间的时候,要不要考虑这个问题?任何一位出色的艺术家都梦寐以求去地做这么一个东西——既保持了我艺术创作的独立性,又在公共空间被接纳。但这里面充满着矛盾。工作室的好作品、坏作品和公共空间里面的好作品、坏作品之间可以找到结合点吗?仅仅去埋怨作品的筛选机制,埋怨公众的欣赏水平,或者埋怨艺术家的水平,都可能把问题简单化了。
殷双喜:最近30年来,中国城市雕塑及整个公共艺术的发展速度非常快,但是对这一事物的认识实际上还停留在旧的思想观念背景下,其操作系统仍旧延续计划经济时代的思路。所以,我有一个看法,共和国成立以后到目前,因为管理系统、公共空间、城市规划都是由一个行政体系来掌握着。但是从刘开渠等老一代艺术家给中央打报告,全国城市雕塑领导小组成立以后,专家的意见逐渐地起到了作用。现在很多地方也越来越强调尊重艺术家的专业意见,所以最近这30年,应该说已经有了不少很好的城市雕塑。当然,也会出现一些质量很差的城市雕塑,我觉得这些问题得去研究。像吴宜夏研究的课题,北京市准备把城市雕塑管理办公室改名,这就是一个标志性的转折,就是从城市雕塑转向城市公共艺术,或者说转向城市公共环境艺术这样一个转型。这反映了时代的变化,应该是有越来越多的民众参与,这其中有行政力量、专业人员的力量,还有老百姓,都来参与,这是一个大趋势。所以,我们今后可能会走进一个公共空间艺术有公众参与的时代。应该说行政的意见很重要,专家的意见很重要,公众的意见也很重要,会有这么一个渠道让大家交流。所以,公共艺术今后面临的问题,很重要的就是参与和交流,过去是专家跟领导对话,专家要说服领导接受意见,只要说服了就OK了。现在的艺术家、专业人员将会面对公众,对公众进行公共艺术的普及教育和传播。我觉得这很重要,如果任由公众的直观感觉占据一种意见,大部分都是事后的批评,这样的批评反映了一种情绪,但是对于进一步的调整和改进,又能够起到什么作用?我觉得如何让公众能够在公共艺术雕塑的前期就能参与进来,这样的话,比建成以后再去让大家在网上去嘲笑、谩骂要有意义得多。怎么样才能够让公众在公共艺术创作的前期就介入进来表达他们的意见,反映他们的立场,提出他们的希望,这个在国外已经有了很好的经验。就是说,社区居民对社区的公共艺术空间有一个发表他们的意见的渠道、方式,在这方面设计很重要,应该设计这么一个制度。比如说我们的国家大剧院,虽然大家现在对其设计还是有意见,但是当初的设计方案有四五十件,在中国历史博物馆面向公众展出了一两个月,让大家去讨论。就是说前期让公众有一个渠道介入进来,比他们在后期宣泄、嘲笑要好。所以,怎么样开辟出一个公众参与公共艺术空间的渠道,这需要一个制度设计。另外,对公众进行公共艺术的教育、普及,也是我们媒体很重要的一个工作。我们目前还没能做到这样,像国外,公共艺术有了问题能够将采取法律方式解决作为一个选项。如理查德·塞拉的作品引起一部分人的不满,不满的人能将其告上法庭,其实这种法庭辩论是对公众进行艺术普及和教育的过程。根据资料,支持塞拉这件作品的人员和反对的人员基本接近,并不是一边倒地批判他;塞拉虽然输了这场官司,但是他的作品也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他推进了公共艺术在公共空间里的普及。我们现在的情况是:在很多社区里,甚至在一些房地产领域中,他们的公共艺术决定权往往由社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决定了,或者房地产商就决定了,最后社区居民只能被动地接受。北京市政府对此是要求重大项目、重要节点要审批。有些事情,市里面管不到这个地方,所以,公共艺术在什么样的空间范围内采用备案制,在什么样空间范围内采用申报制,在什么样的范围内采用竞标式?这些都可以有制度设计和讨论。所以,今后的发展趋势应该是多管齐下,但是媒体要肩负着很大的责任。
我们发现现在很多事情都是出来了以后才去追责。包括对一些领导干部,出了问题再去问责;应该有一些制度设计,在项目的前期能够展开充分的讨论。所以,我们的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从1993年制定到现在也已经20年了,它应该有所调整,提上修改的日程。政府应该在这方面不缺位、不越位,要在位,做自己应该做的事;虽然不要大包大揽,但是完全放手也不行。有很多事情真是群众管不了的,比如“望京欢迎你”这件很像世博会中国馆的东西就是很差的地标,在望京的老百姓不知道的情况下就立起来了。老百姓没地方说去,也没法表达自己的意见,政府不给他们表达的空间,他们当然要批评、要宣泄了。所以,对网上的意见,也应该辩证地来看,有些事情要从多方面去考虑,去寻找原因,去交流。打个比方,“十大丑雕”评选的时候,艺术家不在场;艺术家不在场就宣判人家的作品了,艺术家连申诉的机会和空间都没有,这就不公平。当大家想要评一个东西的时候,至少要给艺术家一个时间、空间,让他来解释一下这件作品的创作思路。另外,像刚才刘礼宾说的也很有意思,一件雕塑作品质量是很高,但是放到公共空间里头和在室内空间的效果是不一样的,因为人们的需求、要求就不一样。比方说有些东西对老人和孩子并不适合,所以我们在这方面,今后可能要有一些反思,在中国的国情下,摸索出发展中国城市公共艺术的方式,要逐渐成熟,当然也要借鉴西方的好的东西,西方有些东西也不是能完全挪用的。我们还要进行比较。 目前,大家对城市雕塑的关注、批评、讨论是个好事情,总比谁都不管、反应非常冷漠要好。批评、讨论就说明对这项事物有热情,对这个城市很热爱,对这个国家还是有责任感的。我觉得今后只要想讨论,都是很好的,而且这一次很显然,投票也并不决定艺术家的个人地位,艺术家已经做出了很多贡献。去年我们在西安开了一个批评家年会,评出“十大丑陋建筑”;那其中也有院士的作品,有一些著名建筑师做过大型的建筑设计,这次也给评上了。但是这个事情引起讨论和反思是很好的,我觉得这是挺好的事情。
《中国美术》:“中国十大丑雕”属于专业性很强的评选,搜狐网有资格举办这样评选活动吗?会有公信力吗?在座的何老师是评委吧?
何桂彦:我当时是评委。但实际上这次雕塑的评选机制我觉得不是那么健全,因为所有的评选都是在网络上自己产生的,都是网友提出作品,然后网友自己来投票。当然从好的一方面讲,增加了宣传的力度,增加了民众的参与,通过这种公共网络,有很多网友都参加了。但是它也有不好的地方,网友的选择个人性太强了,太主观。
殷双喜:是实名制吗?
何桂彦:不是。有的作品被选为“丑雕”就存在特别大的问题,像刚才刘礼宾说的一件作品;另外一个就是傅中望的作品。我们不能说网友的评价就不合适,但像傅中望的作品评为“十大丑雕”中排名第一的丑雕,结果出来以后,我个人就觉得不合理,为什么呢?大家评他的作品的时候,没有考虑他个人的语境,也没有考虑到这件作品的创作时间,更没有考虑到这个作品在什么空间内出现,这样就导致网友的评价太个人化了。如果把这件作品放到当初创作的年代里,以及放在雕塑在探讨形式语言和抽象转化的时段里,他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有这么一个语境,那么就应该是非常好的雕塑作品了。但是这次评选丑陋雕塑中它排名第一,所以这个排名机制有它的不合理性。
孙振华:这个机制是一种可操作的“民主”,这个结果是可以操作出来的,这就涉及一个评选程序设定的问题。我听到一个说法,说这个雕塑在前面,你只要打开页面就视作投票了。所以,傅中望的雕塑排在前几位,排到前几位,总会是被最先打开,一打开就被视为投票了。
殷双喜:网络点击的东西在技术上能不能保证一人只投一票?如何统计?
何桂彦:这个问题要考虑。
孙振华:所以这个投票结果是可以操作的,是可以人为改变的;我就说,假想的民主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民主。
何桂彦:如果有人使坏,反正他就无记名地一直在投,票数就上去了,当然这样做就是特别阴暗了。
殷双喜:如歌手评选,一个手机只能投一票,有的粉丝要给自己的偶像投赞成票,当街就可以不停地拿别人的手机投票。
吴宜夏:我不是公共艺术家,只是一个普通群众。作为一个旁观者,我觉得现在阻碍公共艺术发展的最大问题是还没有建立起一个正常的“公共领域”的概念。举个例子,我很少坐地铁,但最近有机会乘坐了几次。地铁就是一个典型的公共空间,但是我坐了几次以后,觉得地铁车厢里面充斥着各种形态的广告、视频、标签,都是地铁公司在里面做的,再加上拥挤的人群和狭小的空间,搞得头都要炸了;一趟地铁坐下来,人的视觉听觉都非常疲惫。车厢里的小屏幕在不停地循环播放各种安全常识、电视剧、广告,甚至还有一些电视访谈节目,就是一些非常无聊的八卦性节目。明明地铁是公共空间,谁给地铁公司的权力让他不停地播放这样的节目?征询过普通乘客的意见吗?地铁的经历告诉我,公众的权力并没有在公共空间中得到尊重。中国现在的状况是普通公众和公共空间的权力掌控者之间存在着相当大的对立,这种对立导致各种各样的宣泄(我们都是微博等各种网络空间的参与者,这种语言暴力随处可见),各种不同主观意愿被网友用语言暴力的方法加以宣泄和发挥。包括“十大丑雕”在内的评选里面有很多不理智、不理性的情绪存在,网友们很容易被各种各样的因素所左右和误导,所以这些评选结果只能作为参照。
现在中国的公共空间氛围,无论是在媒体的舆论环境中还是在实际的城市空间中,都处在恶性循环的秩序当中。如果想要建立起正常的秩序与相互的尊重,首先政府或者任何一个决策部门在制定规则的时候,必须要充分尊重到公众的意愿。另外补充一点,我们在完成课题研究的时候就会向政府明确提出来,将来评审一个公共环境艺术作品或者城市雕塑的时候,必须参考老百姓的意见。政府是非常支持这一点的,挺出乎我的意料。不得不说有些时候,艺术家也存在着某种程度的霸王权力。艺术家认为自己的作品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是艺术家,我的作品要立起来,这个作品不能被改变,这是我完整艺术的呈现,改变就是对我的否定,不可接受。但实际上政府也挺为难,因为有好多作品在面对公众的过程中,老百姓不一定完全买账。所以又回到讨论的原点——公共艺术家首先得承认,“公共艺术”的关键词,不是“艺术”,而是“公共”,这才是公共艺术有别于一般艺术形式的关键。所以,我想对公共艺术家说的是,在进入公共空间的时候,首先要认识到这个作品已经不仅仅是你个人的自说自话了,你必须为此时、此地、此处的人群去考虑。艺术家在做公共艺术和室内作品的时候,出发点完全不一样。所以,政府的雕塑主管部门在实际运作和评审过程中,也认为群众参与非常重要。他们也说,有些艺术家,我们部门说服不了他,虽然是一个大艺术家的作品,但放到这儿,老百姓就有说法。政府在艺术家和民意之间很矛盾,所以政府并不反对老百姓来进行监督,而是非常愿意请老百姓去投票。
有一个特别有意思的插曲:我做这个课题研究的时候邀请了美院雕塑系一个青年艺术家一起来做。在此过程中,我突然发现一个问题,年轻的尤其是有想法的艺术家对政府、规范、规划等这一类的东西是保持着高度警惕的。他说,你不要成为历史的罪人啊!公共空间就是我们自由创作的阵地,你们给定出这么多条条框框来,以后政府更拿这事卡我们。而且也听说艺术家们也挺反对老百姓参与投票的事情,就是觉得他们自己的自由艺术创作权受到了侵犯。从中我也感觉到,面对公共范畴的时候,是好几方权力的平衡,是一个博弈关系。我觉得特别有必要建立一个正常沟通的渠道或者平台,真的太重要了。
孙振华:首先是一些制度规范上的改革,其次是公民社会的建立。
殷双喜: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的讨论先到这里。我们的讨论也是公民参与的一部分,只是代表了艺术界内部的一种专业声音;期待将来有机会听到更多来自各方面的意见。最重要的是,在政府有关部门决定重要的城市公共艺术项目的时候,能够建立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参与制度。公共艺术没有公众的参与就不能称之为“公共艺术”,这是它的特殊性所在,艺术家也要反思自我。中国正在整体上走向更加民主的历史进程,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公众的参与意识和参与程度都在提高,各种非政府组织(NGO)也在发育、发展,发达国家的公共艺术对于我们会有很好的借鉴作用。我对中国公共艺术和城市雕塑的发展还是具有乐观的信心的,让我们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