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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得如何,直接关系到检察队伍的健康发展和检察权的正确行使。近年来,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在组织建设、健全机制、开展工作等方面有了一些进展,在促进司法公正、实行规范化建设中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传统思想和习惯做法的影响,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机构设置不健全。基层检察院的纪检监察工作起步较晚,由于编制和机制的原因,大多数基层院的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不健全。如笔者所在市所辖13个基层院,设置了监察室的有4个院,没有单独设置纪检监察机构的有9个院,纪检组和监察室都设置了的有4个院,没有单独设置监察室的,通常是根据工作需要,从其他科室指定人员兼任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由此,在机构设置上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
(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亟待完善。目前,基层检察院的纪检监察人员设置不足,有的设立纪检组长但手下无兵,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基本上都是兼职的,绝大多数由政工部门或办公室承担,实行合署办公。兼职的纪检监察员不得不兼顾多项工作,客观上弱化了内部监督的地位和力度,不利于有效开展工作。有的基层院年轻干警充实到一线办案业务部门,一些年龄偏大或没有做过业务工作的干警担任纪检监察员,这些都不同程度影响监督的效率和质量。
(三)纪检监察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开展工作的方式基本是按步就班,照葫芦画瓢,被动应付上级的检查,未能有效履行职责。一些纪检监察工作未形成制度,缺乏长期性和规范性。另外,纪检监察工作中存有顾及情面的现象,对一些较棘手的问题,不敢正面应对,能拖则拖,怕得罪人。
(四)少数领导和干警对纪检监察工作认识存有误区。部分干警对纪检监察工作有偏见,认为在检察院业务工作做好了就行,纪检监察工作可有可无,强化纪检监察工作是自己与自己较劲,自己整自己。
充分认识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
(一)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是促进检察权正确依法行使的需要。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专门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干警作为法律监督工作的具体实施者,如果自身发生不廉洁行为,不仅关乎个人品质,更关系到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要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严格、依法行使法律监督权,就离不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是促进检察队伍建设的需要。思想上的滑坡将逐步演变为经济上的贪婪,只有始终坚守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才能有效抵制外来侵蚀,因此,在新时期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要通过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廉洁教育、执法为民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使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始终保持权力在手,重任在肩,如履薄冰的审慎态度。
新形势下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思路
(一)建立和健全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机构。200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健全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等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编制在30人以上未设立纪检监察机构的基层检察院,应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因此,要抓住机遇,争取上级检察机关和地方党委纪委的支持,建立健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机构,落实机构人员编制问题,力争提高其地位和影响力。
(二)加强基层院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一是着力提升自身能力。纪检监察干部不能停留于书面应付,照本宣科,只有不断地学习和掌握政治、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才能拓展视野。要不断学习先进的思想,紧跟时代步伐,保持优良传统和纯洁性本色。要不断学习新经验,加强调查研究,向实践学习,向先进学习。二是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当前,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着领导交待什么就办什么,上级安排怎么办就怎么办的现象,处于被动应付状态,较少主动出点子、想办法、出新招。要牢牢把握创新这一动力,创新工作思路,用发展的眼光来审视、判断和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纪检监察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及时回应并解决遇到的新问题、新难题,及时总结新经验,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全局。三是全面加强作风建设。要牢牢把握作风建设这一根本,始终保持高尚的人格和淡泊的心境,保持昂扬向上、开拓进取的良好精神状态,作政治坚定、勤政务实、清正廉洁的表率,坚持从严管干部,从严带队伍。
(三)不断健全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要以监察检察权的行使为主线,通过对检察官行为规范的监督,实现执法办案全过程监督;以建立健全制度为基础,实现对检察工作的整体监督。一是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着力点。由重在管人放到监督权力本身上来,实现对权力运作的有效规范和制约。二是创新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建设。要建立建全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廉政承诺制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推行和完善检务督查制度,加强对检察干警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管理,延伸监督领域。三是强化对纪检监察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要对执法办案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提出明确具体要求,不断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对违法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警示他人,最大限度地控制和防范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作者单位: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人民检察院)
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机构设置不健全。基层检察院的纪检监察工作起步较晚,由于编制和机制的原因,大多数基层院的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不健全。如笔者所在市所辖13个基层院,设置了监察室的有4个院,没有单独设置纪检监察机构的有9个院,纪检组和监察室都设置了的有4个院,没有单独设置监察室的,通常是根据工作需要,从其他科室指定人员兼任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由此,在机构设置上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
(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亟待完善。目前,基层检察院的纪检监察人员设置不足,有的设立纪检组长但手下无兵,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基本上都是兼职的,绝大多数由政工部门或办公室承担,实行合署办公。兼职的纪检监察员不得不兼顾多项工作,客观上弱化了内部监督的地位和力度,不利于有效开展工作。有的基层院年轻干警充实到一线办案业务部门,一些年龄偏大或没有做过业务工作的干警担任纪检监察员,这些都不同程度影响监督的效率和质量。
(三)纪检监察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开展工作的方式基本是按步就班,照葫芦画瓢,被动应付上级的检查,未能有效履行职责。一些纪检监察工作未形成制度,缺乏长期性和规范性。另外,纪检监察工作中存有顾及情面的现象,对一些较棘手的问题,不敢正面应对,能拖则拖,怕得罪人。
(四)少数领导和干警对纪检监察工作认识存有误区。部分干警对纪检监察工作有偏见,认为在检察院业务工作做好了就行,纪检监察工作可有可无,强化纪检监察工作是自己与自己较劲,自己整自己。
充分认识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
(一)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是促进检察权正确依法行使的需要。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专门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干警作为法律监督工作的具体实施者,如果自身发生不廉洁行为,不仅关乎个人品质,更关系到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要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严格、依法行使法律监督权,就离不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是促进检察队伍建设的需要。思想上的滑坡将逐步演变为经济上的贪婪,只有始终坚守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才能有效抵制外来侵蚀,因此,在新时期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要通过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廉洁教育、执法为民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使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始终保持权力在手,重任在肩,如履薄冰的审慎态度。
新形势下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思路
(一)建立和健全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机构。200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健全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等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编制在30人以上未设立纪检监察机构的基层检察院,应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因此,要抓住机遇,争取上级检察机关和地方党委纪委的支持,建立健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机构,落实机构人员编制问题,力争提高其地位和影响力。
(二)加强基层院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一是着力提升自身能力。纪检监察干部不能停留于书面应付,照本宣科,只有不断地学习和掌握政治、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才能拓展视野。要不断学习先进的思想,紧跟时代步伐,保持优良传统和纯洁性本色。要不断学习新经验,加强调查研究,向实践学习,向先进学习。二是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当前,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着领导交待什么就办什么,上级安排怎么办就怎么办的现象,处于被动应付状态,较少主动出点子、想办法、出新招。要牢牢把握创新这一动力,创新工作思路,用发展的眼光来审视、判断和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纪检监察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及时回应并解决遇到的新问题、新难题,及时总结新经验,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全局。三是全面加强作风建设。要牢牢把握作风建设这一根本,始终保持高尚的人格和淡泊的心境,保持昂扬向上、开拓进取的良好精神状态,作政治坚定、勤政务实、清正廉洁的表率,坚持从严管干部,从严带队伍。
(三)不断健全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要以监察检察权的行使为主线,通过对检察官行为规范的监督,实现执法办案全过程监督;以建立健全制度为基础,实现对检察工作的整体监督。一是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着力点。由重在管人放到监督权力本身上来,实现对权力运作的有效规范和制约。二是创新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建设。要建立建全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廉政承诺制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推行和完善检务督查制度,加强对检察干警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管理,延伸监督领域。三是强化对纪检监察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要对执法办案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提出明确具体要求,不断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对违法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警示他人,最大限度地控制和防范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作者单位: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