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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仕途,身为副厅级官员的张国志受贿230余万元,贪污52万余元,2019年6月底,他被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老丈人的拆迁款
2002年是张国志参加工作的第20个年头,这一年,刚满40岁的他被任命为前郭县副县长。张国志是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人,当上这个副县长可谓光宗耀祖,整个家族都跟着沾光。2002年5月,前郭县一家房屋开发公司要开发一个新小区,对当地育才街一带进行拆迁。张国志的岳父谢宝贵家就在育才街。“谢宝贵是我岳父,那三间平房是我找人帮他们盖的,你跟开发商联系一下,多给点补偿。”张国志一个电话打给拆迁管理办公室的负责人小徐。小徐马上把情况反映给房屋开发公司的连经理。连经理知道,张国志分管建设局,千万不能得罪,况且目前的动迁工作正需要他的支持。
谢宝贵的房子300多平方米,当时补偿标准每平方米900元左右,外加其他附属物,谢宝贵能得到33万元左右的补偿款。连经理和小徐商量后,决定在33万元补偿款的基础上,再给谢宝贵27万元。其实这27万元是连经理个人出的,他想着日后万一要找张国志帮忙也方便些。
一开口,补偿款就多了27万元,张国志对这个结果很满意,妻子谢芬芳也对丈夫大加赞赏道:“老丈人直夸你这个女婿能干呢!”
对于张国志来说,在岳父拆迁房屋这件事上的发挥只是“小打小闹”,真正体现他“能力”的,是在和孙培家的交往中,一次次找借口索贿,非法所得达85万余元。
孙培家是松原市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总经理。2002年,他的公司想承揽前郭县的一个体育场项目工程,张国志是这个项目指挥部的总指挥。孙培家请张国志帮忙,张国志趁机提出要求:“我过几天要去家具城逛逛,给家里添置点家具,你陪我去吧,给我些建议。”孙培家知道,这分明就是让自己去埋单,他不好推辞。在长春的一家大型家具城,张国志挑了很多家具家电,总价值10多万元。付款时,孙培家主动拿出银行卡要刷,张国志假装阻拦,最终孙培家支付了10万元,剩下的一点尾款,张国志自己付了。
2002年3月,张国志给前郭县文体局局长打招呼,在体育场项目上让孙培家的公司中标,项目的三期工程都由他的公司承包。2002年12月,體育场项目工程基本完工,张国志很“上心”地主动帮孙培家讨要工程款。他对前郭县财政局局长说:“文体局的体育场是重点项目,到了年末,很多农民工讨要工程款,你先给文体局拨200万元。”接着,张国志又联系文体局局长说:“财政局会给你们拨200万元的体育场工程款,到账后,你转给孙培家的公司。”很快,孙培家拿到了200万元工程款。
2003年,前郭县政府要在一村庄建立垃圾场,孙培家看到其中商机,在张国志的帮助下,花130万元拿到了这块面积为10万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之后,当地建设部门出钱向孙培家租下土地,作为垃圾场使用。
2006年9月,当时已当上松原市副市长的张国志去长春参加会议,顺便在汽车市场逛了逛,看中一辆现代途胜越野车,标价20.8万元。“我没带那么多钱,你帮我垫付下。”张国志联系孙培家,孙培家马上让公司财务把这笔钱直接汇给长春的这家汽车销售公司。张国志让司机办完相关购车手续后,自己开着这辆新车回了松原市。
那些年,张国志从孙培家那里得到的利益,几乎都是他主动开的口。2009年初,张国志又动起了歪脑筋,他说自己经常要去吉林省里办事,想在长春市买一套房子。“我平时没空,你帮我找找价格合适的。”孙培家提出,自己在长春市中心有一套157平方米的房子。张国志很感兴趣,问他:“房子和车位我都要了,你看多少钱?”“2008年,我买这套房时花了65万元,你看能给多少吧。”孙培家琢磨,自己报价万一高了,惹张国志不高兴,还不如让他自己定价位。
主动索贿的那些年
2009年3月,张国志提出想以40万元的价格购入孙培家的房子。孙培家觉得价位太低,但不敢提出异议。张国志让妻子谢芬芳准备好40万元,两人一起去银行把钱转给孙培家。当时,孙培家这套房子的产权落在他外甥女丈夫小杜名下,2009年3月底,谢芬芳和小杜办理相关手续,房子和车位的主人成了谢芬芳。这套房子才刚到手,张国志马上又打起了另一个如意算盘。2009年夏天,他得知孙培家开发了前郭县的一个居民住宅小区,之前前郭县政府有一个团购活动,购房价格很优惠。在孙培家的陪同下,张国志到这个小区走走看看,相中一套4楼200多平方米的房子。张国志说:“这套房子我要了,就按照之前团购的价格给我。”孙培家点头答应,他心里清楚,张国志根本不符合团购的资格,即使符合资格,团购款也必须在2008年6月前结清。
半个多月后,张国志又提出,想在新房楼下买两个车库,共70平方米。当时车库价位是每平方米3500元,他要求孙培家便宜点出售。最终,孙培家以每平方米2500元的价格把两个车库卖给张国志。这套房子加两个车库,张国志一共只支付了52万元。
那些年,主动索贿已然成了张国志的“常态”。2009年6月,孙小华到张国志办公室汇报工作,他当时是松原市一家学院的院长。听完汇报,张国志向孙小华索要10万元活动经费。孙小华表示同意,让会计从学院的小金库里取出10万元,亲自给张国志送去。孙小华并不知道“活动经费”是干什么的,也没具体问过,但既然张国志主动提出,自己就不能拒绝,谁让他一直受着张国志的“照顾”呢。2008年下半年,孙小华多次向张国志反映,学院基础建设出现资金紧张的情况,希望他协调吉林省里的相关部门,给学院拨专项资金。2009年1月,经张国志关照,省里给学院拨了20万元。2011年春天,孙小华提出,学院因为基础建设欠了很多外债,想申请资金用于还债和基础建设。2011年,当地财政部门以支持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的名义给学院拨款80万元。 从2006年开始,孙小华就陆续给张国志送礼。2006年7月15日,张国志要去美国,孙小华提前送上1万元现金。2007年至2013年,每年春节,孙小华都会到张国志办公室拜年,送上1万元。2012年上半年,孙小华送给张国志10万元,张国志稍做推辞就收下了。
2010年,松原市一家办公设备公司的顾经理带着三四个人到松原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安装设备,看到那里的残疾儿童很可怜,便向康复中心捐赠2万元爱心款。顾经理做梦都不会想到,这2万元一分钱也没用到残疾儿童身上,而是落入了张国志的口袋。2010年3月,康复中心在一个项目建设中,需要协调吉林省残联等相关部门。松原市残联的负责人张荣为了让张国志帮忙协调,把顾经理的2万元捐款送给了张国志。
领导的亲戚出车祸
2012年9月,张国志对张荣说,省里领导的一个亲戚出车祸了,家里条件不好,让残联拿出5万元救助金。一个星期后,张荣联系当地一家塑料制品厂的经理,说有个救助,希望他拿出5万元。张荣从塑料厂拿到的5万元转手送到了张国志手上,至于张国志是否真的拿去救助了省里领导的亲戚,他不得而知。除了这些,2010年春节至2012年底,张荣先后主动送给张国志4万元。
2017年1月,当时张国志已当上吉林省体育学院副院长,他开着自己的白色丰田霸道越野车,到吉林省体育学院临河校区田径运动场视察,当时陈高峰正带着施工队对运动场进行设施改造。见到张国志,陈高峰点头哈腰地跟在身后介绍工程进度。临走,他跟着张国志上了越野车,把一个黑色塑料袋放到副驾驶座上,说:“快过年了,这是我的一点心意,以后还需要领导多帮忙。”张国志看了一眼黑色塑料袋,简单客气几句后就收下了。
陈高峰的这个工程是张国志帮他接到的,塑料袋里的20万元现金,算是“感谢费”。从2014年开始,张国志就帮陈高峰揽项目。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但有时,张国志并没替人消灾,也照样拿人钱财。孙季明是吉林省体育局某部门的主任,2015年他因涉嫌犯罪,被当地检察机关立案调查。这年10月,孙季明托同事于纯杰找张国志帮忙。张国志当场给检察部门的熟人打电话,询问这件事。于纯杰在一旁听着,感觉他能搞定这件事。第二天,于纯杰拿了10万元送到张国志办公室并说:“走关系要钱,这点你先拿着用。”
一星期后,张国志对于纯杰说,这件事他办不了,把10万元拿回去。于纯杰觉得今后在工作上还需要张国志多多帮忙,不打算收回这笔钱。既然对方推辞,张国志没再坚持,收下10万元。
除了受贿,张国志在贪污公款上也毫不“手软”。2004年,张国志让松原市财政局的一个领导给前郭县政府宾馆拨款10万元。这10万元其实是张国志安排给自己的“零花钱”。很快,这笔经费到达宾馆扣除6000元税费后,剩余部分被张国志收入囊中。
2010年初,张国志的儿子从美国读完书回来,张国志和当时担任前郭县财政局教科文科科员的妻子谢芬芳商量,打算把儿子安排进前郭县科技信息研究所。当时前郭县有个政策,可以通过考试择优录取本科应届毕业生,并以编外人员的身份分配到事业单位就业上班。张国志看中这个时机,利用当时自己身为松原市副市长的权力给相关部门施压,让儿子不用通过考试就能进入科技信息研究所。2010年1月至2014年5月,张国志的儿子没上过一天班,照样拿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累计达12.51万元。
2018年初,吉林省纪委监委专案组接到举报线索,反映张国志以权谋私的违法行为。张国志认为,自己是非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也不是党员,一直抱着侥幸心理,认为不会那么容易被查处。
2018年3月,《监察法》正式颁布施行,明确了六类监察对象,既包括公务员以及参公管理人员、受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还涵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教科文卫体等单位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等,只要履行公职,行使公权力,都被纳入监察范围。自此,类似张国志这样的身份不再是监督的盲区。吉林省监委很快掌握了张国志职务犯罪的确凿证据,于2018年8月对他采取留置措施。
(文中张国志为实名,其余人物为化名 )
編辑: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