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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培育社会组织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满足公众多样化的公共服务需求,对政府、公众和社会组织都是一个多赢的局面。通过调查问卷分析了解目前重庆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意愿和能力存在的不足,并进行承接意愿的培育和承接能力的提升,以提高重庆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意愿和能力。
关键词:社会组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意愿:能力
截至2017年6月底,重庆市共有社会组织16539个,其中社会团体751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8944个基金会78个。数量庞大的社会组织为公众提供了多样化的公共服务,包括养老、卫生、环保、医疗、公共文化和体育服务等等,很好的履行了政府部门转移的公共服务职能。
2007年,我国正式用“社会组织”代替“民间组织”,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把民问组织正式纳入了社会建设与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大局,并对传统的概念提出了新的界定,由此产生了“社会组织”这一综合的名称,比之前的“民间组织”称谓更加恰当,几乎涵盖所有。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确认了“社会组织”这一科学定义,这个定义是对传统的非政府组织、非赢利组织、第三部门或者民间组织等称谓的改造,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刻认识这类组织的基本属性、主要特征而形成的科学概括。
1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调查问卷
本次问卷调查针对的是社会组织整体,共回收有效问卷51份,通过对重庆市民政局和相关负责人访谈,了解到目前整个重庆市承担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数量不到200家,能够长期承担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就更少了。问卷一共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对社会组织基础情况的调查、承接意愿的调查、承接能力的调查和相关因素的评估调查,通过了解重庆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意愿和能力,以及影响相关影响因素,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推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发展,培育社会组织力量,促进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升。
2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意愿和能力
2.1意愿分析
通过问卷调查,发现只有33%的社会组织表达了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强烈意愿,大部分的社会组织缺乏强烈的承接意愿,有3.93%的社会组织表示完全没有承接意愿,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意愿有待进一步提升。同时根据问卷调查显示,社会组织十分关注自身的发展与进步,有超过半数的社会组织进行承接的最大驱动力是提升组织的影响力与能力,推动组织自身发展,没有将社会公共责任与公众需求作为其承接政府购买的最大动力,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社会组织公共责任和公共精神的缺失,忽视公共利益,导致过度的自利性。
2.2能力分析
社会组织能力结构主要包括责任承担能力(包括独立运作能力、流程规范能力、筹集资金能力)、服务提供能力(包括设备完善能力、人力资源能力、专业技术能力)、信誉维系能力(包括自我控制能力、品牌效应能力、危机公关能力)和创新管理能力(包括创新自理能力、内部管理能力、协调合作能力),这几大能力要素构成了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体系。通过调查发现社会组织信誉维系能力和创新管理能力较好,这两大能力中的能力要素强及非常强的总占比分别在50%以上,社会组织能够很好的进行自我管理,加强组织内外部的协调,扩大组织的知名度。但是社会组织的责任承担能力和服务提供能力较弱,这两大能力要素总体表现一般,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资金实力薄弱,专业人才和设备较为匮乏,承担流程不规范。整体来看,重庆市社会组织承担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能力有待加强,能力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提高社会组织承接水平与质量。
2.3意愿和能力问题的原因分析
(1)资金来源渠道单一。雄厚的资金实力是保证社会组织开展正常工作、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重要基础,是维系组织生存壮大的重要条件。国际上,政府购买服务是社会组织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平均占社会组织总收入的40%以上,而在我国这一数据仅为20%-25%。调查问卷显示,40.66%和31.88%的社会组织资金来源是社会捐赠和政府扶持,通过服务、商业赞助等形式获取资金的社会组织较少,同时有88%的社会组织认为,缺少资金来源严重影响了社会组织的承接意愿和承接能力。社会组织资金来源渠道较为单一,且对政府部门的依赖性较强,过度依赖政府的资金拨款,使得社会组织的资金来源不够稳定,资金实力较弱。
(2)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重庆市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规定了重庆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诸多方面,但作为规范性文件,在法的效力层级上与法律存在不小的差距,法律位阶难以满足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需求。再者将“公共服务”纳入“服务”的购买范畴,易忽视公共服务自身的特殊性和自身特点,将其与“服务”等同起来,容易产生混淆,因此其立法应该有所不同。有71%的社会组织认为,目前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对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不够,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统一的法律体系,难以覆盖和调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行为与全过程,制度性规范不够,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流程、方式等有待完善。
(3)缺乏承接途径。目前重庆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主要方式还是独立关系非竞争性购买和依赖关系非竞争性购买,自由竞争市场发展还不充分,公共服务的购买往往是由政府制定某个单位或组织去承接,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事项较少。重庆市目前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要涉及货物和工程两大类,公共服务需求与招投标信息较少,且重庆市目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主要集中在社区服务类,如垃圾处理、养老、文化、体育设施等等,行业性服务与管理类、行政事务类领域涉及较少,社区类公共服务政府部门往往交由社区去完成,社会组织难以参与其中。
(4)专业人才缺失。调查显示,有79%的社会组织认为,组织内缺乏专业人才是目前影响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重要原因,直接制约了社会组织的发展。重庆已启动实施了“万名社工专才培养计划”,目标是培养并发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2020年总量达1万人以上,重庆每个城市社区,至少要有2名以上社会工作人才,每个农村社区至少拥有1名以上社会工作人才。但截至2014年1月,重庆目前有5312名社工专才,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职称)仅769名,社会工作师(中级职称)仅238名,没有高级社工师,且要求一个社区配备连个专业人才社会工作者。目前社会组织专业人才与公共服务需求存在严重不对等,社会组织人才培养與开发需要进一步加强。 3提升务意愿和能力的建议
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作为治理的一个手段,在公共服务领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为社会组织承接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发展。
3.1扩大资金来源
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需要雄厚的资金实力。要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纳入公共预算体系,不仅仅依靠专项资金去完成,保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资金能够及时、完整的到位。同时,社会组织也要摆脱单一依靠财政资金和社会捐赠的局面,扩大组织资金来源,优化组织资金结构,可以从商业赞助、提供服务等渠道获取发展资金,增强社会组织实力,同时进行严格的核算与监管,避免资金会挪用或占用,提高社会组织的透明度与公信力,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形象。
3.2健全相关法律体系
重庆市可以结合本地区社会组织发展情况和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状况,制定出台市级层面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专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并细化购买主体、承接主体及各自权利与义务、购买内容、购买标准、购买流程、购买预算安排、监督管理及绩效评估等内容,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具体的实施细则,使得其拥有更高的法律地位,发挥更好的法律效应。同时还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法律,以形成完备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法律体系,重点是建立公共服务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估法律体系,明确监督管理的标准、主体、责任划分和绩效考量,制定分工明细,全面监督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3.3构建承接平台
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财政、民政等多个部门,由于涉及部门利益问题,各部门很难形成一股合力。同时公共服务内容涉及多个领域,信息不对称容易造成公共服务重复购买,浪费有限的资源。因此,有必要设置独立的承接平台,安排专人专职管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统筹规划本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购买,统一安排购买公共服务的财政经费。同时通过这个平台加强与社会组织之间的沟通交流,及时向社会发布政府需要购买的公共服务的相关信息,公布相关要求与条件,同时收集社会组织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实现双向的交流,
3.4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重庆市社会组织对政府的人才培训满意度较低,只有47%,而认为人才培训重要的比例为90%。目前政府对社会组织工作的培训存在不足,还不符合社会组织的期待与要求。因此要加强社会组织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专业人才培养政策,形成完备的社会组织人才培养体系,提升社会组织成员的专业水平,健全人力资源与保障力度,严格落实民政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合理确定薪酬标准,并建立科学的薪酬增長机制,加强与高校的合作,联合培养社会工作人才,扩大人才来源渠道。
4结束语
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一个综合的体系,涉及到诸多因素,目前重庆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还在稳定推进当中,要及时总结购买服务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支持力度,促进社会组织的独立性,构建公共服务的多元供给机制,制定相关发展规划,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与环境,增强社会组织的实力与服务水平,推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社会组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意愿:能力
截至2017年6月底,重庆市共有社会组织16539个,其中社会团体751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8944个基金会78个。数量庞大的社会组织为公众提供了多样化的公共服务,包括养老、卫生、环保、医疗、公共文化和体育服务等等,很好的履行了政府部门转移的公共服务职能。
2007年,我国正式用“社会组织”代替“民间组织”,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把民问组织正式纳入了社会建设与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大局,并对传统的概念提出了新的界定,由此产生了“社会组织”这一综合的名称,比之前的“民间组织”称谓更加恰当,几乎涵盖所有。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确认了“社会组织”这一科学定义,这个定义是对传统的非政府组织、非赢利组织、第三部门或者民间组织等称谓的改造,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刻认识这类组织的基本属性、主要特征而形成的科学概括。
1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调查问卷
本次问卷调查针对的是社会组织整体,共回收有效问卷51份,通过对重庆市民政局和相关负责人访谈,了解到目前整个重庆市承担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数量不到200家,能够长期承担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就更少了。问卷一共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对社会组织基础情况的调查、承接意愿的调查、承接能力的调查和相关因素的评估调查,通过了解重庆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意愿和能力,以及影响相关影响因素,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推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发展,培育社会组织力量,促进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升。
2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意愿和能力
2.1意愿分析
通过问卷调查,发现只有33%的社会组织表达了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强烈意愿,大部分的社会组织缺乏强烈的承接意愿,有3.93%的社会组织表示完全没有承接意愿,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意愿有待进一步提升。同时根据问卷调查显示,社会组织十分关注自身的发展与进步,有超过半数的社会组织进行承接的最大驱动力是提升组织的影响力与能力,推动组织自身发展,没有将社会公共责任与公众需求作为其承接政府购买的最大动力,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社会组织公共责任和公共精神的缺失,忽视公共利益,导致过度的自利性。
2.2能力分析
社会组织能力结构主要包括责任承担能力(包括独立运作能力、流程规范能力、筹集资金能力)、服务提供能力(包括设备完善能力、人力资源能力、专业技术能力)、信誉维系能力(包括自我控制能力、品牌效应能力、危机公关能力)和创新管理能力(包括创新自理能力、内部管理能力、协调合作能力),这几大能力要素构成了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体系。通过调查发现社会组织信誉维系能力和创新管理能力较好,这两大能力中的能力要素强及非常强的总占比分别在50%以上,社会组织能够很好的进行自我管理,加强组织内外部的协调,扩大组织的知名度。但是社会组织的责任承担能力和服务提供能力较弱,这两大能力要素总体表现一般,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资金实力薄弱,专业人才和设备较为匮乏,承担流程不规范。整体来看,重庆市社会组织承担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能力有待加强,能力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提高社会组织承接水平与质量。
2.3意愿和能力问题的原因分析
(1)资金来源渠道单一。雄厚的资金实力是保证社会组织开展正常工作、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重要基础,是维系组织生存壮大的重要条件。国际上,政府购买服务是社会组织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平均占社会组织总收入的40%以上,而在我国这一数据仅为20%-25%。调查问卷显示,40.66%和31.88%的社会组织资金来源是社会捐赠和政府扶持,通过服务、商业赞助等形式获取资金的社会组织较少,同时有88%的社会组织认为,缺少资金来源严重影响了社会组织的承接意愿和承接能力。社会组织资金来源渠道较为单一,且对政府部门的依赖性较强,过度依赖政府的资金拨款,使得社会组织的资金来源不够稳定,资金实力较弱。
(2)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重庆市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规定了重庆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诸多方面,但作为规范性文件,在法的效力层级上与法律存在不小的差距,法律位阶难以满足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需求。再者将“公共服务”纳入“服务”的购买范畴,易忽视公共服务自身的特殊性和自身特点,将其与“服务”等同起来,容易产生混淆,因此其立法应该有所不同。有71%的社会组织认为,目前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对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不够,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统一的法律体系,难以覆盖和调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行为与全过程,制度性规范不够,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流程、方式等有待完善。
(3)缺乏承接途径。目前重庆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主要方式还是独立关系非竞争性购买和依赖关系非竞争性购买,自由竞争市场发展还不充分,公共服务的购买往往是由政府制定某个单位或组织去承接,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事项较少。重庆市目前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要涉及货物和工程两大类,公共服务需求与招投标信息较少,且重庆市目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主要集中在社区服务类,如垃圾处理、养老、文化、体育设施等等,行业性服务与管理类、行政事务类领域涉及较少,社区类公共服务政府部门往往交由社区去完成,社会组织难以参与其中。
(4)专业人才缺失。调查显示,有79%的社会组织认为,组织内缺乏专业人才是目前影响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重要原因,直接制约了社会组织的发展。重庆已启动实施了“万名社工专才培养计划”,目标是培养并发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2020年总量达1万人以上,重庆每个城市社区,至少要有2名以上社会工作人才,每个农村社区至少拥有1名以上社会工作人才。但截至2014年1月,重庆目前有5312名社工专才,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职称)仅769名,社会工作师(中级职称)仅238名,没有高级社工师,且要求一个社区配备连个专业人才社会工作者。目前社会组织专业人才与公共服务需求存在严重不对等,社会组织人才培养與开发需要进一步加强。 3提升务意愿和能力的建议
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作为治理的一个手段,在公共服务领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为社会组织承接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发展。
3.1扩大资金来源
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需要雄厚的资金实力。要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纳入公共预算体系,不仅仅依靠专项资金去完成,保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资金能够及时、完整的到位。同时,社会组织也要摆脱单一依靠财政资金和社会捐赠的局面,扩大组织资金来源,优化组织资金结构,可以从商业赞助、提供服务等渠道获取发展资金,增强社会组织实力,同时进行严格的核算与监管,避免资金会挪用或占用,提高社会组织的透明度与公信力,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形象。
3.2健全相关法律体系
重庆市可以结合本地区社会组织发展情况和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状况,制定出台市级层面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专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并细化购买主体、承接主体及各自权利与义务、购买内容、购买标准、购买流程、购买预算安排、监督管理及绩效评估等内容,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具体的实施细则,使得其拥有更高的法律地位,发挥更好的法律效应。同时还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法律,以形成完备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法律体系,重点是建立公共服务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估法律体系,明确监督管理的标准、主体、责任划分和绩效考量,制定分工明细,全面监督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3.3构建承接平台
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财政、民政等多个部门,由于涉及部门利益问题,各部门很难形成一股合力。同时公共服务内容涉及多个领域,信息不对称容易造成公共服务重复购买,浪费有限的资源。因此,有必要设置独立的承接平台,安排专人专职管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统筹规划本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购买,统一安排购买公共服务的财政经费。同时通过这个平台加强与社会组织之间的沟通交流,及时向社会发布政府需要购买的公共服务的相关信息,公布相关要求与条件,同时收集社会组织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实现双向的交流,
3.4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重庆市社会组织对政府的人才培训满意度较低,只有47%,而认为人才培训重要的比例为90%。目前政府对社会组织工作的培训存在不足,还不符合社会组织的期待与要求。因此要加强社会组织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专业人才培养政策,形成完备的社会组织人才培养体系,提升社会组织成员的专业水平,健全人力资源与保障力度,严格落实民政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合理确定薪酬标准,并建立科学的薪酬增長机制,加强与高校的合作,联合培养社会工作人才,扩大人才来源渠道。
4结束语
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一个综合的体系,涉及到诸多因素,目前重庆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还在稳定推进当中,要及时总结购买服务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支持力度,促进社会组织的独立性,构建公共服务的多元供给机制,制定相关发展规划,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与环境,增强社会组织的实力与服务水平,推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