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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食之美,自有其妙。但在历史的长河中,一开始我们吃肉的方式却没那么文雅。古时,包括四大文明古国在内的先民们,都是用手抓着吃。手的灵活与敏感,让人们更好地感受不同的肉的质感与温度,吃起来更香。现如今的中东、南亚、东南亚、非洲等地都沿袭了用手抓的传统。
据说古希腊时期有位饕餮之徒,他平日里将双手浸在浴室的热水中,让它们更适应炙热的食物;他练习用热水漱口,让口腔能适应更高的温度;他还向厨师行贿,让厨师将刚烤好的肉直接端到他面前。早有准备的老饕能比别人抓取更多的肉,比别人吃得更快、更多。
在14世纪中期的礼仪指南上,详细地介绍了如何优雅、精致地用手吃肉。如果骨头很小,那么只用拇指和食指把它夹起来,这样中指就可以保持清洁,还可以从另一个盘子中蘸取调味汁。而看一个人用前3根还是5根手指全上,就可以明确区分出他是上层阶级还是下层阶级。
用手吃肉,自然逃不过满手的肉汁油腻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世界分为了两派,少数派是舔手指,多数派则是擦手指。前者,1905年是摩洛哥尚有习俗,宾客必须遵照顺序,从小拇指开始舔,依次是中指、拇指、无名指、食指。后者,最初用外衣擦,某些地区则用自己或是奴隶的头发擦,中世纪时普遍用台布擦,再后来古罗马巨大“浴巾版”餐巾变小了些,并于19世纪早期逐渐普及开来。
三千年前的殷商时代,中国有了箸,也就是筷子。大抵是先民们用大罐煮肉时,带着汤汤水水的肉块着实太烫,筷子可以保护双手不被烫伤。再者食物被切成小块可以更迅速地被烹熟,从而节约燃料。那时候中国人就懂得低碳环保经济了。还有一个重要的文化原因,中国人觉得像切割动物尸体这样野蛮暴力的事情,应该控制在厨房的砧板上,给饭桌留一点宁静。
而处于另一片大陆上的西方游牧民族,因为总要迁徙,贵重的金属刀等私人财物,别在腰上随身携带更可靠。鞑靼人吃烤肉甚是豪放,先以上牙咬住一小块不放,然后慢慢闭住嘴唇,再用锋利的匕首将肉从嘴边切开。吃个肉还需要练胆、练手法,真是不易啊。
直到中世纪,宴请宾客的节奏还是“我提供肉,你带着刀”,而且只有贵族才有专用的餐刀可随身携带。堪称优雅典范的法国人,也曾经略显“野蛮”。路易十三的红衣主教黎塞留,因被大臣用刀尖剔牙的一幕惊呆,后命人将全国的尖刀变成了圆头刀。路易十四受够了在自己的宴会上那些贵族们一言不合就用刀指人,颁了法令禁止餐刀带尖,还规范了和平用餐礼仪:永远不拿着餐刀超过头顶高度;不用刀尖指向自己或他人;不用刀时,刀刃永远向内侧。
餐叉最初是两齿的,即缩小版的农叉(都被叫做Fork),防止肉块在切割时滑动,还能将食物送到嘴中。后来,食客们发现用它吃豌豆时极其不易,进而出现了三齿的,随后又改进为四齿。而齿叉也不再是笔直,变成了弯曲的弧形,翻过来可当勺用。
11世纪,拜占庭公主嫁到威尼斯,喜欢用餐叉的她,被视为“亵渎上帝赐予的天然‘叉子’——手指”。14世纪时,餐叉始在法国销售,但严格规定只在吃会弄脏手指的食物时才使用,比如将烤肉切成薄片,再分给客人时用来固定肉的工具。直到16世纪,餐叉才在意大利推广开。17世纪时,商人将意大利餐叉带到英国。当时,用餐叉的英国人被嘲笑为“柔弱”。
餐叉的普及最终靠的是“炫富”技能:土豪们用各种珍贵的材料、珠宝制作奢侈品餐叉,只为能让宾客留下深刻的印象,但是并不怎么用。而劳苦大众穷人们则在仰望与向往中发现,用餐叉吃饭,手指很干净,再也不用洗那么多餐巾了,环保、实用、省钱。
从用手抓到使用餐具,这些历程其实都围绕着吃肉的终极奥义——趁热吃才更香。
据说古希腊时期有位饕餮之徒,他平日里将双手浸在浴室的热水中,让它们更适应炙热的食物;他练习用热水漱口,让口腔能适应更高的温度;他还向厨师行贿,让厨师将刚烤好的肉直接端到他面前。早有准备的老饕能比别人抓取更多的肉,比别人吃得更快、更多。
在14世纪中期的礼仪指南上,详细地介绍了如何优雅、精致地用手吃肉。如果骨头很小,那么只用拇指和食指把它夹起来,这样中指就可以保持清洁,还可以从另一个盘子中蘸取调味汁。而看一个人用前3根还是5根手指全上,就可以明确区分出他是上层阶级还是下层阶级。
用手吃肉,自然逃不过满手的肉汁油腻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世界分为了两派,少数派是舔手指,多数派则是擦手指。前者,1905年是摩洛哥尚有习俗,宾客必须遵照顺序,从小拇指开始舔,依次是中指、拇指、无名指、食指。后者,最初用外衣擦,某些地区则用自己或是奴隶的头发擦,中世纪时普遍用台布擦,再后来古罗马巨大“浴巾版”餐巾变小了些,并于19世纪早期逐渐普及开来。
三千年前的殷商时代,中国有了箸,也就是筷子。大抵是先民们用大罐煮肉时,带着汤汤水水的肉块着实太烫,筷子可以保护双手不被烫伤。再者食物被切成小块可以更迅速地被烹熟,从而节约燃料。那时候中国人就懂得低碳环保经济了。还有一个重要的文化原因,中国人觉得像切割动物尸体这样野蛮暴力的事情,应该控制在厨房的砧板上,给饭桌留一点宁静。
而处于另一片大陆上的西方游牧民族,因为总要迁徙,贵重的金属刀等私人财物,别在腰上随身携带更可靠。鞑靼人吃烤肉甚是豪放,先以上牙咬住一小块不放,然后慢慢闭住嘴唇,再用锋利的匕首将肉从嘴边切开。吃个肉还需要练胆、练手法,真是不易啊。
直到中世纪,宴请宾客的节奏还是“我提供肉,你带着刀”,而且只有贵族才有专用的餐刀可随身携带。堪称优雅典范的法国人,也曾经略显“野蛮”。路易十三的红衣主教黎塞留,因被大臣用刀尖剔牙的一幕惊呆,后命人将全国的尖刀变成了圆头刀。路易十四受够了在自己的宴会上那些贵族们一言不合就用刀指人,颁了法令禁止餐刀带尖,还规范了和平用餐礼仪:永远不拿着餐刀超过头顶高度;不用刀尖指向自己或他人;不用刀时,刀刃永远向内侧。
餐叉最初是两齿的,即缩小版的农叉(都被叫做Fork),防止肉块在切割时滑动,还能将食物送到嘴中。后来,食客们发现用它吃豌豆时极其不易,进而出现了三齿的,随后又改进为四齿。而齿叉也不再是笔直,变成了弯曲的弧形,翻过来可当勺用。
11世纪,拜占庭公主嫁到威尼斯,喜欢用餐叉的她,被视为“亵渎上帝赐予的天然‘叉子’——手指”。14世纪时,餐叉始在法国销售,但严格规定只在吃会弄脏手指的食物时才使用,比如将烤肉切成薄片,再分给客人时用来固定肉的工具。直到16世纪,餐叉才在意大利推广开。17世纪时,商人将意大利餐叉带到英国。当时,用餐叉的英国人被嘲笑为“柔弱”。
餐叉的普及最终靠的是“炫富”技能:土豪们用各种珍贵的材料、珠宝制作奢侈品餐叉,只为能让宾客留下深刻的印象,但是并不怎么用。而劳苦大众穷人们则在仰望与向往中发现,用餐叉吃饭,手指很干净,再也不用洗那么多餐巾了,环保、实用、省钱。
从用手抓到使用餐具,这些历程其实都围绕着吃肉的终极奥义——趁热吃才更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