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常德市国土资源储备工作在培育国土资源一级市场、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为完善国土资源储备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模式。
常德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近三年来,累计储备土地125宗8242亩,累计出让储备土地80宗3031亩,成交总额39.7747亿元。2008~2010年,市本级储备土地出让上缴财政土地收益11.2361亿元,其中入财政金库10.31亿元,为壮大市本级实体财政做出了积极贡献。
常德市县级储备土地出让收益也逐年大幅提升,成为重要的财政收入增长点。2008~2010年各区县通过多种方式累计储备土地12289.54亩,通过招拍挂出让储备土地累计7078.4亩,实现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18.4877亿元。
工作成绩与经验
一是规范一级市场,增加土地收益。市、县两级储备机构为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积极作为,探索出了一条具有“常德特色”的土地储备之路,成为全省同行业的一面旗帜。通过规划、征收、收购、收回、委托等多种储备方式将新征农村集体土地,逾期未开发的闲置土地,旧城改造、企业外迁、破产、城市规划调整等置换的土地,委托处置的土地纳入储备库,逐步实现了“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其中,经营性用地通过征地拆迁和前期开发后基本实现净地并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土地增值潜力得较好的挖掘,土地闲置浪费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拓宽融资渠道,严格资金管理。各土地储备机构为克服资金严重不足的困难,突破了重重障碍,开辟了多条融资渠道:一是抵押储备土地使用权向银行贷款,储备土地出让后再还本付息,这是市本级土地储备的主要融资渠道;二是与银行合作开辟个人委托贷款,吸纳民间资本;三是储备中心出具土地使用权,财政担保贷款,用于土地储备和前期开发,出让后再结算。
三是配套相关政策,健全工作制度。2008年以来,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以常德市人民政府令的形式出台了《常德市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储备办法》,健全和完善了包括储备地块征地拆迁“一事一议” 制度、前期开发中工程招投标程序,靠政策和制度加以保障,让储备工作规范运作,树立了全新的服务理念和服务形象,对规范土地储备工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县级储备中心规范土地储备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借鉴。
四是完善工作程序,规范储备工作。在操作上严格依法依规,狠抓土地储备业务工作规范。收购储备的具体操作流程为:土地使用权人对其土地提出收购或收回申请;中心根据申请进行实地调查和审核,并会同有关部门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土地收购补偿费用的测算评估;中心根据土地调查、评估结果提出土地收购的具体方案,拟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收购方案。征收储备的具体操作流程为:确权调查-用地报批-征用公告-补偿调查-财政评审-补偿公告-补偿实施。
五是强化监督约束,有效预防腐败。一方面,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对工作人员进行了有效的监管,较好地实现了土地收购储备、土地前期开发与人员管理机制的新突破。另一方面,主动约请纪检监察部门,重点对各类土地储备出让情况、招拍挂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储备出让程序、工程招投标等进行监督,合理约束了各储备机构自由裁量权,杜绝了违反土地收储程序的现象发生。
加强国土资源储备工作的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土地储备工作,把土地储备工作列入国土资源系统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开展职能职责大梳理,特别是对储备机构和相关科(股)室的职能职责进行系统的研究并予以明确。同时,市对县建立相关科室与储备机构联合指导的工作模式,加强土地储备机构与各相关职能科室的协调、沟通。
国土资源储备工作开放性强、涉及面广、资金量大,要更加重视在绩效提升、作风建设和防治腐败等方面的监督指导。要把县局对储备工作程序执行的监督情况纳入市局统一考核目标,推行公开办事程序,增强社会监督。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打造廉洁的国土资源储备队伍。
统一国土资源储备工作规范
进一步规范土地的收储。土地储备工作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供应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来操作,努力搞好征地补偿和拆迁安置速度,以便增强土地储备和出让计划的刚性,特别是土地收购进场调查,必须保证至少有2名工作人员在场,以便互相监督。在土地收购补偿价格确定上,评估公司必须抽签决定由申请收购方与储备中心共同委托。
进一步规范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对收储的土地应尽快实施拆迁和“三通一平”或“五通一平”等前期开发,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搞好区间道路、给排水、电力等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鼓励并指导各地有选择性地出让“预约净地”,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国土资源储备计划、出让计划要严格纳入国土资源市场建设计划统筹考虑,切实提高储备与出让计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充分显化国土资源储备功能
拓展筹资、融资的渠道,突破资金瓶颈,研究确定最基本的储备资金规模。一要把政府储备基金协调落实到位。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储备土地使用权出让所获的收益应按一定比例提取土地储备金,专项用于土地储备。要积极向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汇报,把土地储备金落实到位,为土地收储工作的开展提供最基本的资金保障;二要积极扩大银行贷款规模,争取金融部门的参与和支撑,鼓励商业银行进入土地收购储备融资领域,特别是县级土地收购储备融资领域,开展抵押贷款业务,把收储资金量扩大;三要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开辟个人委托贷款等方式来进行融资。
建立健全储备资金保障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综合考虑资金规模、筹资渠道、资金调度和监管等因素,切实增强资金保障和风险防范的意识。一方面,要注重成本和风险控制,加强对储备地块的评估和地价走势预测,做到信息对称。根据需要确定土地储备面积,坚决避免片面求大、盲目收储,并加快征地拆迁速度,缩短征地、供地周期,确保储备土地的保值、增值。另一方面,对已储备的土地要选择合理的出让时机和出让数量,寻求出让价值的最大化,有效防范土地储备资金风险。
准确把握规范市场与归集收益的关系。规范和调控市场始终是国土资源储备最基本的职责。国土资源储备,特别是土地储备与出让计划的制定,要紧紧围绕法规政策、市场行情深入调研分析,以避免一味追求收益目标,导致囤积土地和出现地价不能充分显化,甚至土地资产严重流失的现象。
寻求矿产资源储备的突破,所有新设矿权必须无条件予以储备,通过招拍挂方式推向市场。依据矿产资源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和矿业权计划,制定矿业权储备计划与方案;矿业权储备要全面借鉴土地储备的相关规定、流程和成功经验,迅速实现地、矿储备模式的接轨和工作力度的匹配,全面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
常德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近三年来,累计储备土地125宗8242亩,累计出让储备土地80宗3031亩,成交总额39.7747亿元。2008~2010年,市本级储备土地出让上缴财政土地收益11.2361亿元,其中入财政金库10.31亿元,为壮大市本级实体财政做出了积极贡献。
常德市县级储备土地出让收益也逐年大幅提升,成为重要的财政收入增长点。2008~2010年各区县通过多种方式累计储备土地12289.54亩,通过招拍挂出让储备土地累计7078.4亩,实现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18.4877亿元。
工作成绩与经验
一是规范一级市场,增加土地收益。市、县两级储备机构为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积极作为,探索出了一条具有“常德特色”的土地储备之路,成为全省同行业的一面旗帜。通过规划、征收、收购、收回、委托等多种储备方式将新征农村集体土地,逾期未开发的闲置土地,旧城改造、企业外迁、破产、城市规划调整等置换的土地,委托处置的土地纳入储备库,逐步实现了“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其中,经营性用地通过征地拆迁和前期开发后基本实现净地并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土地增值潜力得较好的挖掘,土地闲置浪费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拓宽融资渠道,严格资金管理。各土地储备机构为克服资金严重不足的困难,突破了重重障碍,开辟了多条融资渠道:一是抵押储备土地使用权向银行贷款,储备土地出让后再还本付息,这是市本级土地储备的主要融资渠道;二是与银行合作开辟个人委托贷款,吸纳民间资本;三是储备中心出具土地使用权,财政担保贷款,用于土地储备和前期开发,出让后再结算。
三是配套相关政策,健全工作制度。2008年以来,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以常德市人民政府令的形式出台了《常德市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储备办法》,健全和完善了包括储备地块征地拆迁“一事一议” 制度、前期开发中工程招投标程序,靠政策和制度加以保障,让储备工作规范运作,树立了全新的服务理念和服务形象,对规范土地储备工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县级储备中心规范土地储备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借鉴。
四是完善工作程序,规范储备工作。在操作上严格依法依规,狠抓土地储备业务工作规范。收购储备的具体操作流程为:土地使用权人对其土地提出收购或收回申请;中心根据申请进行实地调查和审核,并会同有关部门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土地收购补偿费用的测算评估;中心根据土地调查、评估结果提出土地收购的具体方案,拟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收购方案。征收储备的具体操作流程为:确权调查-用地报批-征用公告-补偿调查-财政评审-补偿公告-补偿实施。
五是强化监督约束,有效预防腐败。一方面,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对工作人员进行了有效的监管,较好地实现了土地收购储备、土地前期开发与人员管理机制的新突破。另一方面,主动约请纪检监察部门,重点对各类土地储备出让情况、招拍挂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储备出让程序、工程招投标等进行监督,合理约束了各储备机构自由裁量权,杜绝了违反土地收储程序的现象发生。
加强国土资源储备工作的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土地储备工作,把土地储备工作列入国土资源系统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开展职能职责大梳理,特别是对储备机构和相关科(股)室的职能职责进行系统的研究并予以明确。同时,市对县建立相关科室与储备机构联合指导的工作模式,加强土地储备机构与各相关职能科室的协调、沟通。
国土资源储备工作开放性强、涉及面广、资金量大,要更加重视在绩效提升、作风建设和防治腐败等方面的监督指导。要把县局对储备工作程序执行的监督情况纳入市局统一考核目标,推行公开办事程序,增强社会监督。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打造廉洁的国土资源储备队伍。
统一国土资源储备工作规范
进一步规范土地的收储。土地储备工作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供应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来操作,努力搞好征地补偿和拆迁安置速度,以便增强土地储备和出让计划的刚性,特别是土地收购进场调查,必须保证至少有2名工作人员在场,以便互相监督。在土地收购补偿价格确定上,评估公司必须抽签决定由申请收购方与储备中心共同委托。
进一步规范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对收储的土地应尽快实施拆迁和“三通一平”或“五通一平”等前期开发,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搞好区间道路、给排水、电力等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鼓励并指导各地有选择性地出让“预约净地”,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国土资源储备计划、出让计划要严格纳入国土资源市场建设计划统筹考虑,切实提高储备与出让计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充分显化国土资源储备功能
拓展筹资、融资的渠道,突破资金瓶颈,研究确定最基本的储备资金规模。一要把政府储备基金协调落实到位。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储备土地使用权出让所获的收益应按一定比例提取土地储备金,专项用于土地储备。要积极向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汇报,把土地储备金落实到位,为土地收储工作的开展提供最基本的资金保障;二要积极扩大银行贷款规模,争取金融部门的参与和支撑,鼓励商业银行进入土地收购储备融资领域,特别是县级土地收购储备融资领域,开展抵押贷款业务,把收储资金量扩大;三要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开辟个人委托贷款等方式来进行融资。
建立健全储备资金保障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综合考虑资金规模、筹资渠道、资金调度和监管等因素,切实增强资金保障和风险防范的意识。一方面,要注重成本和风险控制,加强对储备地块的评估和地价走势预测,做到信息对称。根据需要确定土地储备面积,坚决避免片面求大、盲目收储,并加快征地拆迁速度,缩短征地、供地周期,确保储备土地的保值、增值。另一方面,对已储备的土地要选择合理的出让时机和出让数量,寻求出让价值的最大化,有效防范土地储备资金风险。
准确把握规范市场与归集收益的关系。规范和调控市场始终是国土资源储备最基本的职责。国土资源储备,特别是土地储备与出让计划的制定,要紧紧围绕法规政策、市场行情深入调研分析,以避免一味追求收益目标,导致囤积土地和出现地价不能充分显化,甚至土地资产严重流失的现象。
寻求矿产资源储备的突破,所有新设矿权必须无条件予以储备,通过招拍挂方式推向市场。依据矿产资源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和矿业权计划,制定矿业权储备计划与方案;矿业权储备要全面借鉴土地储备的相关规定、流程和成功经验,迅速实现地、矿储备模式的接轨和工作力度的匹配,全面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