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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力是政府工作的生命力,执行力出生产力、出竞争力、更出创造力。如何提高执行力,既是各级政府应有之义,也是当务之急。古人云:“不患无策,只怕无心”。责任是一种义务,是一种使命,是推动发展的原动力。执行不到位,关键在于责任不到位。因此,提高政府执行力,重在责任建设。
一、从高定责
为官在任当尽责。《左传》云:“政如农功,日夜思之。”大意是对待自己的职责,要像农夫耕种一样,白天干事、晚上想事。当前,政府的执行力在一些地方或部门不同程度地“缩水”、“疲软”、“走样”、“无力”,政令不通、执行不力、落实不够的问题仍然存在。俗语说:“人管人不灵,制度管住一大群。”因此,我们要科学“定责”,将责任进行细化、量化、制度化,让执行力成为政府每个工作人员的信念、目标、动力和行为,形成人人头上有指标、件件工作有着落的责任氛围。一是部门责任法定化。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理顺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科学界定部门职责,以权责相称为原则,明确各组织机构的职能和责任,理顺政府内部关系,建立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估体系,解决好职能交叉重叠、责任不清、事权分离、多头管理、交叉管理和管理真空的问题。二是岗位责任具体化。要制定科学、具体、精细的职位说明书,包括岗位基本情况、基本职责、工作流程和必需的关键才能等内容,将每个岗位的责任细化,尽可能量化,使干部在自己的岗位上,知道自己的权利是什么,职责是什么,“权”的范围是什么,让每个干部职工都清楚自己应该负责的内容和评价的标准。三是责任层级清晰化。明确和细化各层级、职级的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副职对正职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子系统对总系统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明确区分决策部门、执行部门、监督部门的领导责任,明确区分部门领导和辖区领导责任,明确区分“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责任,明确区分政府监管责任和社会行为主体责任。四是责任链接无缝化。建立岗位之间、部门之间的无缝责任链条,明确工作流程、工作程序和责任处罚,确保环环相扣,互不交叉重叠,有责必有罚,形成责任闭合环路,使每项工作职责、每个工作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
二、从实履责
“责任到此,请勿推辞”。这是美国总统杜鲁门的一句座右铭。意为既然你选择了这个职业,选择了这个岗位,就不要忘记你的责任,不要忘记你的使命。当前,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如果不解决执行力不强的问题,就会使若干决策成为一纸空文,使宏伟目标成为“水中月”、“镜中花”,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实践证明,凡是经济社会发展速度较快的地区,都是执行力强劲的地区。在一些部门的现实工作中,往往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同样的政策机制、同样的部署要求、同样的宏观环境,但发展的速度和取得的成效往往大不一样。究其原因,就是抓落实的力度和程度不同。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我们要深知肩上沉甸甸的责任,不以“责”大而推诿,不因“责”小而敷衍,以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岗位职责内的事,做好群众需要做的事,不图虚名、不做表面文章,一步一个脚印,不达目的不罢休、不见成效不“收兵”。一是树立“想干”意识。干部的政绩、形象和威信,只能靠实实在在干出来,不能图眼前热闹,今天轰轰烈烈、热热闹闹,明天就冷冷清清、无所事事,这不是抓落实,而是应景,是做秀。每个干部都必须一心想着如何抓好落实,把更多的心思和精力用在高标准、高质量的工作上,否则到最后耽误的是事业的发展。二是增强“能干”本领。我们的干部都想干事、干成事,但创业、干事业有工作热情还不够,必须在提升素质上下工夫,努力提高自身公务处理能力和水平。三是具备“真干”作风。我们现在很多事情之所以落实效果不好,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缺乏钉是钉、铆是铆的认真精神。认真是一种工作态度,是一种工作力量。抓落实就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我们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从不必要的应酬活动和琐碎事务中走出来,坚决摒弃不抓落实、不抓实际工作的飘浮作风,坚决戒除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坏习气。四是锤炼“善干”艺术。在工作中要学会弹钢琴,学会抓协调,学会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要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抓大事、攻难事、办实事上来,勇于尝试新办法,敢于寻找新途径,善于集中方方面面的力量和智慧,力争在重点、难点工作上取得突破。
三、从细考责
疾风知劲草,砥柱立中流。评价一个干部有没有能力,不仅要看他是怎么说的,更要看他是怎么做的,不仅要看在平时能不能抓落实,更要看在艰难困苦面前落实得怎么样。政策的贯彻、措施的落实、目标的实现,关键在于执行,而执行的关键重在考核。考核是对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一项重要的评价指标。因此,我们要按照正确政绩观的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考核目标,硬化考核方法,细化考核内容,充分发挥责任考核的“导向、督战、激励”作用。一是建立绩效评估体系。探索建立政府部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将每个部门的行政效率和行政成本进行量化,作为部门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逐步推动绩效评估制度化和绩效评估结果公开化。根据部门(单位)的法定职责、党委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部门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和工作指标,每年对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履行法定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使用财政资金、依法行政以及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二是完善人事考核机制。改进公务员考核办法,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防止出工不出力和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发生。建立健全分类分级考核制度,区分领导成员与非领导成员、部门负责人与内设机构负责人之间的岗位职责差别,有针对性地制定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注重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服务对象在评议公务员、尤其是评议各级领导干部中的重要作用。要加强考核的经常性,不断完善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制度,将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三是推行部门汇报制度。实行重大工作事项进展情况季报制度。政府各部门要编制季报表,每季度向政府办公室报告重点工作、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抄送监察部门。政府办公室和监察部门要对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效能评估的重要依据。
四、从严问责
“破窗理论”告诉人们,如果有人打坏一扇窗户玻璃,而不受到惩处,别人就可能受到“暗示”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如果执行不力却没有得到相应惩戒,便容易给他人产生效仿或侥幸的心理,久之就会导致整体执行力的降低。当前,一些地方和单位奖罚机制不够完善,导致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有些单位甚至出现工作越多处罚越多的现象。无赏无罚,任何制度都会落空。履责不力,就要问责;不问责,责任就被虚化;有错问责、无为问责,就能“为者负其责”。因此,我们要将问责贯穿到履责的全过程,明确责任追究范围、承担责任的具体单位和岗位人员,对工作中制度不落实、责任不到位、承诺不兑现和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敢于动真碰硬,真正达到“治庸、治懒、治散,提速、提质、提效”的效果。一是实行首长问责制。部门行政首长对本部门的工作全面负责,并对其行使职权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各级政府对所属工作部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造成重大失误或不良影响的行为,要追究该部门行政首长的责任。二是实行过错追究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损害行政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追究该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全面落实“三不放过”要求,即群众投诉办理不到位不放过;具体工作责任不明确不放过;因职能越位造成影响,未采取补救措施消除影响的不放过。三是实行责任倒查制。建立健全责任倒查制,出了问题要层层追究,不管查到什么人,都要坚决处理,轻则轻罚,重则重罚,不搞下不为例,不搞迁就,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
责任编辑:周振国
一、从高定责
为官在任当尽责。《左传》云:“政如农功,日夜思之。”大意是对待自己的职责,要像农夫耕种一样,白天干事、晚上想事。当前,政府的执行力在一些地方或部门不同程度地“缩水”、“疲软”、“走样”、“无力”,政令不通、执行不力、落实不够的问题仍然存在。俗语说:“人管人不灵,制度管住一大群。”因此,我们要科学“定责”,将责任进行细化、量化、制度化,让执行力成为政府每个工作人员的信念、目标、动力和行为,形成人人头上有指标、件件工作有着落的责任氛围。一是部门责任法定化。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理顺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科学界定部门职责,以权责相称为原则,明确各组织机构的职能和责任,理顺政府内部关系,建立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估体系,解决好职能交叉重叠、责任不清、事权分离、多头管理、交叉管理和管理真空的问题。二是岗位责任具体化。要制定科学、具体、精细的职位说明书,包括岗位基本情况、基本职责、工作流程和必需的关键才能等内容,将每个岗位的责任细化,尽可能量化,使干部在自己的岗位上,知道自己的权利是什么,职责是什么,“权”的范围是什么,让每个干部职工都清楚自己应该负责的内容和评价的标准。三是责任层级清晰化。明确和细化各层级、职级的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副职对正职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子系统对总系统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明确区分决策部门、执行部门、监督部门的领导责任,明确区分部门领导和辖区领导责任,明确区分“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责任,明确区分政府监管责任和社会行为主体责任。四是责任链接无缝化。建立岗位之间、部门之间的无缝责任链条,明确工作流程、工作程序和责任处罚,确保环环相扣,互不交叉重叠,有责必有罚,形成责任闭合环路,使每项工作职责、每个工作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
二、从实履责
“责任到此,请勿推辞”。这是美国总统杜鲁门的一句座右铭。意为既然你选择了这个职业,选择了这个岗位,就不要忘记你的责任,不要忘记你的使命。当前,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如果不解决执行力不强的问题,就会使若干决策成为一纸空文,使宏伟目标成为“水中月”、“镜中花”,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实践证明,凡是经济社会发展速度较快的地区,都是执行力强劲的地区。在一些部门的现实工作中,往往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同样的政策机制、同样的部署要求、同样的宏观环境,但发展的速度和取得的成效往往大不一样。究其原因,就是抓落实的力度和程度不同。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我们要深知肩上沉甸甸的责任,不以“责”大而推诿,不因“责”小而敷衍,以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岗位职责内的事,做好群众需要做的事,不图虚名、不做表面文章,一步一个脚印,不达目的不罢休、不见成效不“收兵”。一是树立“想干”意识。干部的政绩、形象和威信,只能靠实实在在干出来,不能图眼前热闹,今天轰轰烈烈、热热闹闹,明天就冷冷清清、无所事事,这不是抓落实,而是应景,是做秀。每个干部都必须一心想着如何抓好落实,把更多的心思和精力用在高标准、高质量的工作上,否则到最后耽误的是事业的发展。二是增强“能干”本领。我们的干部都想干事、干成事,但创业、干事业有工作热情还不够,必须在提升素质上下工夫,努力提高自身公务处理能力和水平。三是具备“真干”作风。我们现在很多事情之所以落实效果不好,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缺乏钉是钉、铆是铆的认真精神。认真是一种工作态度,是一种工作力量。抓落实就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我们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从不必要的应酬活动和琐碎事务中走出来,坚决摒弃不抓落实、不抓实际工作的飘浮作风,坚决戒除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坏习气。四是锤炼“善干”艺术。在工作中要学会弹钢琴,学会抓协调,学会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要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抓大事、攻难事、办实事上来,勇于尝试新办法,敢于寻找新途径,善于集中方方面面的力量和智慧,力争在重点、难点工作上取得突破。
三、从细考责
疾风知劲草,砥柱立中流。评价一个干部有没有能力,不仅要看他是怎么说的,更要看他是怎么做的,不仅要看在平时能不能抓落实,更要看在艰难困苦面前落实得怎么样。政策的贯彻、措施的落实、目标的实现,关键在于执行,而执行的关键重在考核。考核是对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一项重要的评价指标。因此,我们要按照正确政绩观的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考核目标,硬化考核方法,细化考核内容,充分发挥责任考核的“导向、督战、激励”作用。一是建立绩效评估体系。探索建立政府部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将每个部门的行政效率和行政成本进行量化,作为部门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逐步推动绩效评估制度化和绩效评估结果公开化。根据部门(单位)的法定职责、党委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部门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和工作指标,每年对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履行法定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使用财政资金、依法行政以及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二是完善人事考核机制。改进公务员考核办法,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防止出工不出力和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发生。建立健全分类分级考核制度,区分领导成员与非领导成员、部门负责人与内设机构负责人之间的岗位职责差别,有针对性地制定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注重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服务对象在评议公务员、尤其是评议各级领导干部中的重要作用。要加强考核的经常性,不断完善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制度,将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三是推行部门汇报制度。实行重大工作事项进展情况季报制度。政府各部门要编制季报表,每季度向政府办公室报告重点工作、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抄送监察部门。政府办公室和监察部门要对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效能评估的重要依据。
四、从严问责
“破窗理论”告诉人们,如果有人打坏一扇窗户玻璃,而不受到惩处,别人就可能受到“暗示”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如果执行不力却没有得到相应惩戒,便容易给他人产生效仿或侥幸的心理,久之就会导致整体执行力的降低。当前,一些地方和单位奖罚机制不够完善,导致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有些单位甚至出现工作越多处罚越多的现象。无赏无罚,任何制度都会落空。履责不力,就要问责;不问责,责任就被虚化;有错问责、无为问责,就能“为者负其责”。因此,我们要将问责贯穿到履责的全过程,明确责任追究范围、承担责任的具体单位和岗位人员,对工作中制度不落实、责任不到位、承诺不兑现和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敢于动真碰硬,真正达到“治庸、治懒、治散,提速、提质、提效”的效果。一是实行首长问责制。部门行政首长对本部门的工作全面负责,并对其行使职权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各级政府对所属工作部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造成重大失误或不良影响的行为,要追究该部门行政首长的责任。二是实行过错追究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损害行政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追究该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全面落实“三不放过”要求,即群众投诉办理不到位不放过;具体工作责任不明确不放过;因职能越位造成影响,未采取补救措施消除影响的不放过。三是实行责任倒查制。建立健全责任倒查制,出了问题要层层追究,不管查到什么人,都要坚决处理,轻则轻罚,重则重罚,不搞下不为例,不搞迁就,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
责任编辑:周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