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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领导班子对贪污腐败行为深恶痛绝,提出了“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口号,采取了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等措施。可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监管研究,是紧跟形势的,具有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必须充分认识到财政资金监管的重要性,不断根据出现的新情况,面临的新问题,思考新的方法,找到新的对策,用科学发展观来深入研究,不断加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驾护航。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监管
近年来,随着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职能的转变,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集中核算、国库集中支付、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改革措施对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和全过程监督起到了积极作用。面临新情况、新问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有着许多需要研究之处。
一、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监管现状分析
(一)行政事业单位自身监管不到位
首先,“人”的方面。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在行政权力的外部压力和内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往往处于“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的尴尬局面。财务人员的人事关系都在本单位,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管理,在具体会计业务中,往往无法监督或者不敢监督本单位的内部财务工作,甚至无奈之下会共同参与本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此外,“财”的方面。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资金安全存在隐患也是问题之一。行政事业单位具有行政管理或者服务的职能,不能市场化,资金使用也不核算成本、利润等,只是核算国家给了多少钱、用了多少钱、还剩多少钱。
另外,“物”的方面。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也不够规范,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相脱节。一些单位购置固定资产不通过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需要计提折旧,导致有的单位对固定资产管理就不认真不细致,长期不清查;报废或变卖固定资产也不按国家规定程序进行,自己随意处置,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最后,会计核算方式不够完善。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除了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是以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其他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是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的。只核算收支,不核算成本,也不牵扯利润等等,因此无法统计行政成本,无法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做出评价。
(二)由财政部门对资金进行监管也存在漏洞
由财政部门对资金进行监管也存在一定的漏洞。财政部门是分配资金的,这样由隶属于财政部门的核算中心来进行监管,等于资金的分配权和监督权都集中于财政部门,实际上是自己管自己,不利于财政制度改革向公开透明的方向发展。
(三)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不少行政事业单位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缺少内部制约和监督,未建立相应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和内部审计职务不分,内部审计监督弱化,造成单位会计信息失真。有的单位在资金使用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界定不清,不能做到专款专用,而是用项目支出弥补基本支出经费不足,用于维持日常公用支出。
二、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监管思想存在偏差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长久以来都是无偿使用财政资金,不需要反哺政府,有钱用就行,资金监管压力不大。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重会计核算、轻财务管理”的状况很难根本改变,财政监督职能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导致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过于松散,财政资金管理较为混乱的现象比较普遍。另外,长久以来我国地方政府的官本位思想比较严重,过于强调权利的履行,而对监督责任往往采用了排斥的心理,对权利的热衷和对监督的排斥,成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完善的重要阻力。
(二)监管职能存在缺陷
由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在人力资源配置过程中过于强调“人依附于单位”的属性关系,导致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人员很难真正做到将监督机制落到实处,财务人员接受单位领导的任命和人事管理,只能听命于领导的安排,这种人事上的安排导致财务人员很难全面履行自己的财务监督职责。
(三)预算监督薄弱
总体上来讲,我国的财政预算透明度还不够高,预算的决定权力更多的是掌握在各级财政部门手中。由于我国社会目前某种程度上还是一个“人情社会”,会导致出现一些有权有势的政府部门所取得的预算指标,所占有的财政资源,要远远多于普通部门的现象。预算透明度不高,对预算的监督薄弱,就容易导致财政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甚至出现职务腐败、违规违纪等现象。
三、完善财政资金监管体系的对策
(一)巩固会计核算中心建设
1.继续依靠各级各部门单位和领导的理解、支持和推动。在未来的发展中,核算中心更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乃至新兴的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介,加强对集中核算的意义的宣传,与时俱进地加强对集中核算取得的经验和有益探索的宣传,争取上级部门和兄弟部门单位领导的理解和支持,使大家越来越重视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切实认识到通过会计集中核算来加强财政监督的重要性,从理论上和实际上支持配合会计集中核算工作。
2.建立奖惩制度。核算中心要结合各个岗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岗位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全体会计人员进行业务素质测评。对业务能力强,肩负工作量大,工作上表现优秀,“谋事不谋人”的老黄牛型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上马虎懈怠,责任心不强,只知拉关系的“谋人不谋事”型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对工作能力差,无法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的人员要建议待岗或转岗。
(二)全面进行财政资金的审计监督
1.审计主体和审计内容必须要明确。在会计集中核算制下,审计程序上更加细化,审计通知书同时应抄送核算中心,并且审计部门在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审计进行过程中,审计结束出具审计报告时,要将被纳入核算单位和会计核算中心都作为承担会计责任的主体,同等对待。所以,明确其相应的审计主体和审计内容非常重要,防止可能出现的交叉审计或审计主体不明确带来的责任归属无法准确划定的尴尬局面。
2.调整审计目标、及时把握审计重点。一是对收据、银行账户的审计检查。检查其收入是否全部入账,是否存在“小金库”、账外账等情况。二是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看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的现象。三是对发票与经济事项是否相符的审计。四是固定资产的管理。要侧重于实物清查工作,因为核算中心只针对账务处理,具体实物管理还在各个单位,因此审计部门要特别注意对被审计单位帐实是否相符的审计监督。五是要注意延伸审计。
(三)强化财政资金的预算管理
各预算单位要及时根据财政部门的批复调整预算,制定科学的进度严格按标准执行,增加会计核算中心对预算的参与建议职能,做好预决算全程监督以及实行预算公开。
参考文献:
[1]王新平.在不断强化预算管理中推进地方财政科学发展[J].中国财政,2011,(18).
[2]谢旭人.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全面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J].中国财政,2011,(24).
[3]财政部国库司考察团.法国、瑞士的政府会计管理体系及对我国的启示[J].财务与会计,2011, (09).
[4]翟玮平.提升基层财政资金监管水平的思考[J].山西财税,2010,(07).
[5]张立宝.加强农业财政资金监督管理的建议[J].财政监督,2010,(05).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监管
近年来,随着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职能的转变,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集中核算、国库集中支付、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改革措施对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和全过程监督起到了积极作用。面临新情况、新问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有着许多需要研究之处。
一、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监管现状分析
(一)行政事业单位自身监管不到位
首先,“人”的方面。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在行政权力的外部压力和内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往往处于“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的尴尬局面。财务人员的人事关系都在本单位,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管理,在具体会计业务中,往往无法监督或者不敢监督本单位的内部财务工作,甚至无奈之下会共同参与本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此外,“财”的方面。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资金安全存在隐患也是问题之一。行政事业单位具有行政管理或者服务的职能,不能市场化,资金使用也不核算成本、利润等,只是核算国家给了多少钱、用了多少钱、还剩多少钱。
另外,“物”的方面。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也不够规范,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相脱节。一些单位购置固定资产不通过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需要计提折旧,导致有的单位对固定资产管理就不认真不细致,长期不清查;报废或变卖固定资产也不按国家规定程序进行,自己随意处置,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最后,会计核算方式不够完善。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除了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是以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其他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是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的。只核算收支,不核算成本,也不牵扯利润等等,因此无法统计行政成本,无法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做出评价。
(二)由财政部门对资金进行监管也存在漏洞
由财政部门对资金进行监管也存在一定的漏洞。财政部门是分配资金的,这样由隶属于财政部门的核算中心来进行监管,等于资金的分配权和监督权都集中于财政部门,实际上是自己管自己,不利于财政制度改革向公开透明的方向发展。
(三)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不少行政事业单位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缺少内部制约和监督,未建立相应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和内部审计职务不分,内部审计监督弱化,造成单位会计信息失真。有的单位在资金使用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界定不清,不能做到专款专用,而是用项目支出弥补基本支出经费不足,用于维持日常公用支出。
二、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监管思想存在偏差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长久以来都是无偿使用财政资金,不需要反哺政府,有钱用就行,资金监管压力不大。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重会计核算、轻财务管理”的状况很难根本改变,财政监督职能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导致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过于松散,财政资金管理较为混乱的现象比较普遍。另外,长久以来我国地方政府的官本位思想比较严重,过于强调权利的履行,而对监督责任往往采用了排斥的心理,对权利的热衷和对监督的排斥,成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完善的重要阻力。
(二)监管职能存在缺陷
由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在人力资源配置过程中过于强调“人依附于单位”的属性关系,导致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人员很难真正做到将监督机制落到实处,财务人员接受单位领导的任命和人事管理,只能听命于领导的安排,这种人事上的安排导致财务人员很难全面履行自己的财务监督职责。
(三)预算监督薄弱
总体上来讲,我国的财政预算透明度还不够高,预算的决定权力更多的是掌握在各级财政部门手中。由于我国社会目前某种程度上还是一个“人情社会”,会导致出现一些有权有势的政府部门所取得的预算指标,所占有的财政资源,要远远多于普通部门的现象。预算透明度不高,对预算的监督薄弱,就容易导致财政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甚至出现职务腐败、违规违纪等现象。
三、完善财政资金监管体系的对策
(一)巩固会计核算中心建设
1.继续依靠各级各部门单位和领导的理解、支持和推动。在未来的发展中,核算中心更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乃至新兴的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介,加强对集中核算的意义的宣传,与时俱进地加强对集中核算取得的经验和有益探索的宣传,争取上级部门和兄弟部门单位领导的理解和支持,使大家越来越重视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切实认识到通过会计集中核算来加强财政监督的重要性,从理论上和实际上支持配合会计集中核算工作。
2.建立奖惩制度。核算中心要结合各个岗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岗位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全体会计人员进行业务素质测评。对业务能力强,肩负工作量大,工作上表现优秀,“谋事不谋人”的老黄牛型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上马虎懈怠,责任心不强,只知拉关系的“谋人不谋事”型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对工作能力差,无法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的人员要建议待岗或转岗。
(二)全面进行财政资金的审计监督
1.审计主体和审计内容必须要明确。在会计集中核算制下,审计程序上更加细化,审计通知书同时应抄送核算中心,并且审计部门在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审计进行过程中,审计结束出具审计报告时,要将被纳入核算单位和会计核算中心都作为承担会计责任的主体,同等对待。所以,明确其相应的审计主体和审计内容非常重要,防止可能出现的交叉审计或审计主体不明确带来的责任归属无法准确划定的尴尬局面。
2.调整审计目标、及时把握审计重点。一是对收据、银行账户的审计检查。检查其收入是否全部入账,是否存在“小金库”、账外账等情况。二是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看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的现象。三是对发票与经济事项是否相符的审计。四是固定资产的管理。要侧重于实物清查工作,因为核算中心只针对账务处理,具体实物管理还在各个单位,因此审计部门要特别注意对被审计单位帐实是否相符的审计监督。五是要注意延伸审计。
(三)强化财政资金的预算管理
各预算单位要及时根据财政部门的批复调整预算,制定科学的进度严格按标准执行,增加会计核算中心对预算的参与建议职能,做好预决算全程监督以及实行预算公开。
参考文献:
[1]王新平.在不断强化预算管理中推进地方财政科学发展[J].中国财政,2011,(18).
[2]谢旭人.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全面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J].中国财政,2011,(24).
[3]财政部国库司考察团.法国、瑞士的政府会计管理体系及对我国的启示[J].财务与会计,2011, (09).
[4]翟玮平.提升基层财政资金监管水平的思考[J].山西财税,2010,(07).
[5]张立宝.加强农业财政资金监督管理的建议[J].财政监督,20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