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受多种因素的制约,江苏、浙江两地的非公募基金会呈现出两种不同的发展模式:"政府嵌入型""相对自主型"。研究发现前者对学校类、乡村类基金会的前期推动效果较为明显;对于企业类、个人类基金会而言,"政府嵌入型"和"相对自主型"模式的现行效果难分上下。结合两省发展经验,从长远看来,"强政府—强社会"模式可能为其他地区非公募基金会发展提供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