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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组建职教集团已经成为我国职业教育体制改革、深化校企合作及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的一种重要策略。我国也已经探索形成了行业主导型、名校主导型、政府主导型及区域型等多种集团组建模式。然而,我国目前的职教集团普遍仅仅从实现教育资源共享、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职业教育的规模效益等教育功能的角度来阐释其内涵与目的,导致行业企业的参与积极性不高,集团内部成员更多地关注自身利益而忽视整体利益,集团合作缺乏长效机制,不能实现应有的教育效益。
从国际经验来看,世界各国及地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表现形式有多种,如校际合作、校企合作、区域合作、国际合作等;合作成员涉及政府、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社会中介组织、其他教育机构、专业协会、社区、集团公司等多元主体。其中,三种类型的合作伙伴模式较为普及:对现有资源进行共享的模式,对合作伙伴的培训能力进行联合的模式,基于促进共同发展和创新的合作伙伴模式。在合作定位上,不仅强调实现师资、专业设备、教育教学等方面的优势互补等教育功能,还普遍把促进企业和地区经济的发展创新作为重要目标。
在运行机制上,国际职业教育联盟或集群普遍建立在动态、开放、创新的模式基础上。普遍从促进整个地区或所有成员共同发展和创新的角度出发,把职业教育、高等教育、行业企业、研究部门等联合起来,促进形成一种紧密的合作价值链。在合作网络中,参与者从整体上积极交流互动,而不是一个机构形成独特优势。例如,澳大利亚和美国的很多职教联盟都提到了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作为广泛合作网络中的成员在促进地区创新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荷兰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大学以及研究和企业组织在纵向与横向上都建立了合作联盟关系,在地区本位的创新体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借鉴国际社会的经验,在强调教育功能视角的基础上,我国也应从促进企业和地区经济发展创新等更广泛的经济和社会视角发展职教集团。由此出发,在组建集团时,要紧密立足于地区经济发展实际,更多地考虑联盟中行业企业成员的需求和利益,在集团内形成紧密的“技能培训或技术传播促进改革创新价值链”;在集团运行过程中,努力在合作成员间建立共同学习和创新的文化,营造平等互利、共赢发展的氛围,各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要充分认识企业和地区改革发展的目标,并将其体现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使自己通过有效的技能供给成为合作网络创新体系的关键要素。
从国际经验来看,世界各国及地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表现形式有多种,如校际合作、校企合作、区域合作、国际合作等;合作成员涉及政府、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社会中介组织、其他教育机构、专业协会、社区、集团公司等多元主体。其中,三种类型的合作伙伴模式较为普及:对现有资源进行共享的模式,对合作伙伴的培训能力进行联合的模式,基于促进共同发展和创新的合作伙伴模式。在合作定位上,不仅强调实现师资、专业设备、教育教学等方面的优势互补等教育功能,还普遍把促进企业和地区经济的发展创新作为重要目标。
在运行机制上,国际职业教育联盟或集群普遍建立在动态、开放、创新的模式基础上。普遍从促进整个地区或所有成员共同发展和创新的角度出发,把职业教育、高等教育、行业企业、研究部门等联合起来,促进形成一种紧密的合作价值链。在合作网络中,参与者从整体上积极交流互动,而不是一个机构形成独特优势。例如,澳大利亚和美国的很多职教联盟都提到了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作为广泛合作网络中的成员在促进地区创新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荷兰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大学以及研究和企业组织在纵向与横向上都建立了合作联盟关系,在地区本位的创新体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借鉴国际社会的经验,在强调教育功能视角的基础上,我国也应从促进企业和地区经济发展创新等更广泛的经济和社会视角发展职教集团。由此出发,在组建集团时,要紧密立足于地区经济发展实际,更多地考虑联盟中行业企业成员的需求和利益,在集团内形成紧密的“技能培训或技术传播促进改革创新价值链”;在集团运行过程中,努力在合作成员间建立共同学习和创新的文化,营造平等互利、共赢发展的氛围,各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要充分认识企业和地区改革发展的目标,并将其体现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使自己通过有效的技能供给成为合作网络创新体系的关键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