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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德国战败后,由美苏英法组成的盟国对德管制委员会在各自占领区推行非军事化政策,在对德国军事工业企业设施进行大规模拆除中,苏联驻德管制机构对德国科学技术人员和德国科技的转移,采取了“自愿强制、为我所用”的做法。这种有选择性的人员和科学技术转移,特别是对火箭制造、飞机制造、原子武器制造及军事造船等技术的转移与利用,对苏联的经济恢复和军事实力的进一步加强,都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科技转移,自愿强制
中图分类号 K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457-6241(2019)06-0030-08
德国在战前拥有决定世界科技发展的科学精英,在航空制造、火箭技术、原子能等领域均具有世界领先水平。战后,德国科学技术问题敏感而突出,不论是苏联还是其他西方盟国都竭力试图将德国科技潜力转移到自己手中。正因如此,在苏占区开展的,旨在为大规模拆除工业和技术设施提供保障的德国科学技术研究,很快便失去了原有的性质。因此,德国科技人才迁移问题在对德制裁和处理中十分敏感。然而在以前的学术研究中这些问题几乎被忽略,鲜有专家学者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实际上,德国科学技术以及科技人才的迁移在整个苏联管制系统中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那么,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中有关德国科学技术转移执行机构是如何形成与发展的?苏联驻德管制机构对于德国科技发明与专利又做了怎样的处理?对德国科学技术人员的审查和挑选是如何进行的?在实施过程中又出现了哪些问题?本文将围绕这些问题展开论述。
苏联最初为向大规模拆除工作提供技术保障而在德国成立的科技部门——苏联军事管制机构和苏联各部委下设的科技处,在实行占领制度的几年时间里走过了复杂的发展道路,最终形成了完整的科技研究机构。依靠这些机构,苏联完成了对德国科学技术成果综合研究的重大任务。
1.苏联驻德科研机构的成立
1945年8月4日,苏联国防委员会德国事务特别委员会全权代表马·扎·萨布罗夫,给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总指挥朱可夫元帅写了一份报告,说明了利用德国科学技术为苏联利益服务的重要性。报告中说:“运出设备和技术文件远远不足以彻底解决我们研究和利用德国技术设备的问题。在苏联进行恢复生产的过程中会遇到大量技术难题,只有技术文件是不可能实现的。最大的困难是如何研究和利用德国科研成果、新型材料和技术操作。目前有很多问题都是难题,需要进行计算和试验。考虑到以上因素,需要根据工业的重要程度,临时有针对性地成立生产小规模产品的工厂和综合实验设计局,以解决各工业领域共同面临的技术任务……此外,还需要引进大量高水平的德国生产工程师、工人、科学家和设计师到这些小工厂和实验设计局工作。”①
8月10日,朱可夫向斯大林发送了一份关于在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内成立专门机构以领导研究和利用德国技术工作的报告。报告中的建议得到了莫斯科的赞成。为直接管理各科技处和小组的工作,在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经济局内成立了由15人组成的“技术处”,并在保健处内设医学发明科、军事处内设军事发明科、工业处内设新技术科。此外,在苏占区驻德联邦省军事管制机构的经济部门内也同样成立了科技处。在完成基本的拆除工作后,监督德国地方科研机构便成为这些科技处的主要任务。①
苏联国防委员会德国事务特别委员会代表机构负责领导苏占区内各技术处和小组的工作,并核准技术处关于拆除问题的工作计划及开支预算。
2.德国科学技术成果研究局的发展
为执行1946年9月30日苏联部长会议决议,同年10月17日,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总指挥瓦·达·索科洛夫斯基元帅下达第0323号命令《关于在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内成立德国科学技术成果研究局》(以下简称:“成果研究局”)。②该成果研究局的人员组成基本上来自“技术处”③和其他技术部门,负责领导苏联部委驻德科技处和科技局的工作,并对其内部德国专家完成科技专题计划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向在德国按照苏联部委要求进行的科技工作提供资金、粮食和物质技术保障,还要监督德国科研机构的工作以防止德国军事复兴。④总体来说,成果研究局的主要任务是向苏联不同领域部委的代表处、科研机构介绍德国的科学技术成果,并向其提供实际帮助。由此,苏联各部委驻德所有科技处和科技局在业务和经济关系上都隶属于这个新机构。
此外,苏联驻德国各联邦省军事管制机构科技处的工作也转由成果研究局领导。这样一来,苏占区所有德国科研机构的工作、德国职责人员的活动以及科技发明的管理,都由成果研究局统一监督。工程师伊万·瓦西里耶维奇·卡罗伯科夫中校担任临时的代理局长。
最初成果研究局的临时编制为85人,后根据工作情况于1947年4、5月间重新对人员编制和结构进行了调整。人员数量缩减为70人,⑤共设有7个处,分别为机械制造和交通处;化工、轻工、粮食工业和矿产处;发明、专利和标准处;德国科学技术监督处;财务处;物质技术保障处;总务处。其中前两者为主要部门,其下又设有科,每个科负责管理苏联部委驻德相关专业的科技处。例如机械制造和交通处,下设机械制造科、船舶制造和舰队科、电子工业和通讯科、交通科和冶金科。1949年初,鉴于总工作量减少,成果研究局又进行了人员调整。根据2月12日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总指挥第061号命令,总编制缩减为52人,部门调整为计划生产处、德国科研机构监督处、财务处和物质技术处、总务科、保密室和照相冲洗室。⑥
3.蘇联部委驻德科技机构的发展
根据苏联政府颁布的关于苏联国民经济和不同领域科学发展的相关决议,⑦苏联各部委开始成立各自驻德分支机构——科技处和科技局。设立过程主要集中在1945年末和1946年。
很多部委在设立科技机构问题上并未受到数量限制。例如,苏联化工部根据1946年11月的情况在苏占区共设立了10个技术部门,共计100人。①这些分支机构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技术部门网。 1946年下半年,在拆除工作临近尾声的时候,与苏联占领政策总方针相适应,苏联驻德科技机构的发展速度逐渐减缓,规模也逐渐缩小,开始了裁减过程。这与一些客观原因是分不开的:第一,与国防相关的主要科研机构连同科学实验基地、苏联和德国专家于1946年夏秋被转移至苏联;第二,优先科技设施的调查和拆除工作已经大体完成;第三,鉴于苏联国民经济亟待恢复,需尽快将这些储备转移到苏联领土上。苏联占领政策总方针的首要目的是保证苏联国民经济的复苏及苏联国防能力的加强,而恢复苏占区的经济生活则只是该方针的次要目的。
然而,实际上,大规模的整改活动并未取得明显成功。同战后初年不同,绝大多数在德国工作的苏联人已经不着急回国,在德国作为战胜国代表的工作和生活状况,要比在被战争破坏了的苏联好得多。也正因如此,苏联军事科学官僚们开始为保留自身在德国的地位而暗暗奋斗。各部委纷纷给莫斯科上级机关和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指挥部写信,请求将自己的科学分支机构留在德国。另外还有些部委利用“行政资源”达到自身目的。②
1947年6月24日,苏联部长会议颁布第2205-595с号命令,授予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指挥部在经苏联各部委同意的情况下,拥有取消部委驻德科技部门的权利。然而部门裁减的进度仍然很缓慢。直至1949年5月10日,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总指挥下达命令,规定在1949年12月前取消大部分苏联部委驻德科技处。根据该命令,德国专家被安置在苏联驻德国股份公司,或者归德国经济委员会支配。③
4.苏联驻德机构科研工作的经费问题
1946年4月1日前,苏联各部委驻德所有科研工作的经费依靠苏联政府一次性拨给以及苏联各部委为德国工业、技术和科学设施拆除工作单独分拨的资金。根据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第060号命令,自4月1日起苏联所有驻德机构的经费转为德国预算。④
1947年1月末起,苏联部委驻德所有科技处都需经莫斯科计划纲要批准。在成立成果研究局后,对各领域科技部门活动的拨款均通过苏联国家银行的德国战地部门,并受其有效监管,之后再通过担保信用银行⑤按照非现金进行结算,目的是使每个科技处的账目都是公开的。
然而,研究德国科学技术活动的资金仅依靠德国预算并不完全是够用。1948年10月4日苏联部长会议颁布第14468号命令,规定自1948年第四季度起由苏联承担各部委与研究德国科学技术相关的所有花费。10月27日,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总指挥发布第0040号命令,停止由德国预算提供德国科学成果的研究经费。⑥
总体来说,在战后的最初几年里,苏联德国科学技术转移执行机构的组织发展符合自身功能和作用,在德国直接成立的“多层筛选”机制使苏联可以更精准地调查和筛选最具前景的科技发明和技术,从而快速且彻底地改变“科技前线”的形势。然而,苏联驻德科技机构在执行工作中存在官僚主义的问题,对很多科技专题实际上进行了重复研究,这就造成了智力和物质资源的浪费和利用率低。
战前,德国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位居世界前列。德国投降后,对其专利的调查、获取其科技发明权、向苏联派送专利文件成为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的又一项重要工作。
1.苏占区德国科技发明与专利转移工作
德国发明专利转移的系统性工作开始于1946年2月。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技术处”下设的德国专利发明专门小组为执行部门,主要负责接收、審核德国和苏联专家在苏联占领时期提交的发明申请。成果研究局成立后,这项工作首先集中在专利科,之后又转入专利发明处。“根据现行法律选择最有价值的发明专利和技术改进转交苏联”,①是成果研究局关于德国发明专利作出的第一条规定。苏联不仅希望得到德国科学家和设计师本身,还试图获得相应的发明专利权及其成果。
2.专利法问题
大量德国专利和技术改进被快速运往苏联,并作为苏联本国研究应用在相关工业领域、国防体系以及科研机构中。同时,苏联还试图从西方占领区得到德国的部分专利,为本国谋求利益。然而,从盟国的《德国占领法》和《国际专利法》的角度来讲,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这种调查和利用德国发明专利的行为不完全合法,②只是半公开地进行着。苏联没有考虑到这会对国际关系的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驻德国图林根省军事管制局科技处在1946年第二季度的报告中指出:“应注意到,几乎不再有发明申请了。最主要的原因是缺乏专利法。德国发明家们意识到他们的申请无法得到法律(享有专利权)和经济(出售专利)的任何保证,也不知道可获得哪些物质利益。因为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哪怕连明确的指示也没有。可以说,专利法的缺少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德国发明家的信任。自科技处成立起,共有205项新申请和167项旧专利及其申请。如果说以前图林根省一年可获得几千份专利申请和15000多项工业样品的申请的话,那么现在申请数目的贫乏程度十分明显。应该尽快使发明者的权利和义务合法化……依据以上所述可以清楚地看到,颁布关于发明和发明者的法律十分必要和迫切。在这件事情上的拖延,会丧失发明者的信任,由此还会造成向其他地区和国家转让发明的实际危险。实际上,以上这些已经发生了。”③
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指挥部试图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改善这种情况。1947年2月27日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颁布命令,授予成果研究局专利发明处相关职权。
1947年7月25日,苏联境外财产总局发布第63/41号命令,要求审查被应用在已转归苏联所有企业和东欧国家中的外国专利。实际上,德国苏占区应用的很多专利的法律所有人位于西占区,即使将相关生产设备转交苏联所有,也并不能改变他们作为专利合法持有人的事实。最后,苏联悄悄地把这项命令取消了。实际上,该命令并不符合国际专利法的要求和战后德国的现实,相比费时且无望地调查专利所有权,苏联更愿意在自己占领的土地上无偿使用德国专利技术。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总指挥和政治顾问曾在给苏联外交部长莫洛托夫的信中说,我们在德国发明与专利法问题上落后了,应采取一系列措施激活该项工作,不但要吸收德国发明家转为苏联服务,还要加快德国重要发明在苏联的实现,在政府层面并按相关法律考虑这个问题尤为重要。 1947年10月苏联占领当局开始实行以上建议,重新制定了苏占区的德国专利法及四方盟国监督德国专利局活动的指示草案,拟定了管制委员会关于开设德国专家局及其活动的法律,探讨并研究奥地利专利问题和西方盟国面临的工业样品和商标的问题等。而对于现行《发明和技术改进条例》是否也适用于德国发明者以及在德国工作的苏联专家的问题,直到1947年12月23日,莫斯科才以颁布《德国苏占区发明专利条例》做出了权威性回复。
3.专利批准和发明获得处的成立与发展
1947年12月23日苏联部长会议通过第4103-1407号决议《德国苏占区发明专利条例》,即在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内成立专利批准和发明获得处。后根据苏联政府决议,该处从成果研究局划出,成为隶属于指挥部的独立机构。
1948年7月24日,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总指挥发布第0269号命令《关于在苏占区获取发明的办法》。①根据该命令,获取发明办法的规则在苏占区开始实施,规定每个发明申请必须经过苏联部长会议国民经济先进技术推广全国委员会同意,并得到相应批准。同时,还规定当发明对苏联具有重要意义,而专利持有者不同意轉让给苏方时,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部门可决定对该专利实行强行转让。
最终,9月2、3日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总指挥发布命令,批准了有关专利批准和发明获得处的新规定。②根据该规定,专利批准和发明获得处的工作由经济事务副总指挥领导,且具有在苏联接收获得专利和发明人证明申请的权利,不论是德国还是苏联公民。这些组织上的改变加速了发明申请办理的整个过程。到1949年9月15日,专利批准和发明获得处一共收到2069份申请。
但同西占区相比,苏联的专利“捕获量”似乎并不乐观。就1949年6月30日的情况来讲,西占区和西柏林区的发明接收部门共收到104028份发明专利、工业样品和商标的申请,其中50616份是发明专利申请。③这说明,在占领德国的四年时间里,西占区平均每月仅接收到发明专利的申请就有1055份。
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关于德国发明专利的政策,并没有取得足够成功。对于苏联来讲,那些德国专利只是发明的“技术描述”,因而不受法律保护。战后地缘政治形势,以及恢复和增强苏联国民经济的迫切性,要求苏联领导人尽快解决德国发明和专利的转移问题。在苏联与世界近乎完全隔离的条件下,苏方更愿意对德国专利进行无偿的技术使用。
苏联要研究德国科学技术,除了成立相关的组织机构外,还迫切需要组织高水平的专家以及掌握德语和了解德国工业和科学技术的专业人才共同参与。然而,在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和苏联驻德占领军集群中具备这些条件的人屈指可数。为迅速解决这一问题,1945年夏通过了关于广泛吸收德国专家为苏联服务的决议。
1.德国科学技术人员的搜寻和统计
实际上,苏联早在战争结束前就已采取了一系列调查和统计德国科技人才的行动。执行这项工作的不仅有科学院各个部门,还包括所有情报机构。④此外,该任务还曾委托给1945年成立的国防委员部德国事务特别委员会。所以,实际上在战争结束前,苏联就已明确在其占领的德国领土上需要哪些人。⑤正因如此,非纳粹化过程几乎没有触碰到德国科学精英阶层,这些精英从监狱、集中营中被释放出来。在苏占区,甚至在战争结束三年后,德国科研工作者中的前纳粹分子数量占1/4,达518人。⑥
1947年逃亡西方的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经济局前负责人克利莫夫曾说:“我们感兴趣的那些科技人才并非自己走向我们。通常是我们去找他们,我们走向他们……莫斯科非常清楚德国人头脑的价值,西方盟国也一样。在这块土地上,自占领德国的第一天起东西方盟国之间的斗争火焰就燃烧起来了。”⑦所以,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并没有指望德国自治机构,而是迅速投入到搜寻德国科学家和专家的工作中。
盟国管制委员会关于对德实行非军事化、限制和监控德国科学潜力的法令,⑧以及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司令部发布的相关命令①成为苏占区开展“猎科学头脑”工作的法律基础。这些文件旨在执行波茨坦会议有关德国的决议,实际上也向战胜国提供了开展有关德国科学技术人员行动的无限自由,包括对其利用以实现服务本国利益。西占区也如此。
战后,由于地缘现实和美国核武器的垄断,苏联领导人更多关注的是如何加速国家科技现代化进程、建立强大的军工业综合体。所以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首先考虑的是与具体科学技术相关的科学家,而对文学和一些自然科学领域的专家并不是特别感兴趣,将他们放在最后。
当时苏占区各地的科学潜力非常大。例如在1946年第二季度,苏联驻图林根省军事管制局科技科进行注册并做成目录索引的就有207个德国科研和设计机构。同期,经统计,在图林根省不同科学领域和生产部门的科技专家共计556名(其中教授和博士为222人)。②
苏联内务人民委员部③也进行了德国科技人才调查工作。1946年6月苏联内务部长谢尔盖·尼基法洛维奇·克卢格罗夫向斯大林和贝利亚汇报说,在战俘和被拘人员的营地里,具有高等技术水平的德国专家共达1600人,其中包括111名物理、数学、化学和科技博士。根据相关部委和机关的申请,有针对性的将他们派遣到工厂、设计局和科研机构中工作。④
此外,苏联内务人民委员部在“寻捕行动”中还起到特殊作用。间谍情报部门可任意在苏占区内采取行动,⑤其更关注与国防领域有关的活动和专家。肃反委员会工作人员不需多余手续便可将这些专家从专家营⑥和监狱中释放出来,并向其提供相比监狱和战俘营更为舒适的生活条件,使其只能为苏联服务。如果苏联当局感兴趣的专家在西占区,那么或是让其前同事给他写一封真诚的规劝信,或是通过逮捕其在苏占区的亲人和朋友令其屈服。一旦双方意见一致,苏联情报局便对专家进行占领区边界的运送。通过这样的方式,东柏林以及后来的苏联,才获得了导弹技术专家赫尔默特·格罗特鲁普、库·马格努斯、汉斯·郝赫等人。 与苏联军工综合体相关的人民委员部,对苏联占领当局在形成德国科学家和科技专家总路线上起到重要作用。这些委员部的领导人对眼前的智力和科技计划蓝图作出高度评价。1945年6月27日,航空工业人民委员阿·伊·沙胡林给联共(布)中央委员部的信中写道:“我们现在有大量德国航空领域的科学家和专家。他们曾在德国科研和试验机构中工作,积累大量知识。根据我们现有的消息,盟国占领区的部分专家已被利用,其中一些被送往美国和英国。也有消息称苏占区内的某些德国科学家强烈希望前往英国和北美,这是我们苏联极其不想看到的。我们必须做的是,不但不能让德国科学家流入盟国中,还要采取措施使其服务于我们国家。我们认为,应在苏联或者德国苏占区有针对性地成立一些设有特殊制度的专业性组织(受苏联内务人民委员部的监督),德国科学家可根据我们的需求在这里进行科研工作……”⑦
这封信并不是唯一的,很多类似信件被发往莫斯科,莫斯科最高机关迅速对此类行动作出肯定并给出建议。
2.苏联制定针对德国科学技术人员的优待政策
为使德国科学家和专家能够为苏联进行高效的科学研究,苏联曾保证为他们创造相对好的物质生活条件。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指挥部也通过一系列决议对相关问题做出了安排。
按照1945年8月4日总指挥第026号命令《关于组织利用德国技术人员的工作》,苏联向在实验设计局和修配厂工作的德国专家支付200万马克薪资,①随后总指挥又下令给引进苏联设计局和科学实验室工作的德国专家划拨750万马克和500份粮食。②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命令是在德国投降后的最初月份里实行的,当时占领区的粮食供应情况极其严峻。
对科技人才的物质刺激,在1946年继续保持增长趋势。例如,在苏联驻德科技机构工作的德国教授月薪达1425马克,高等技术专家(科学博士、教授、院士)每月按照二号(军)标准获得粮食,并配有军官粮。③此外,还为在苏占区科研和设计技术机构的共计2092个德国高等技术专家提供了额外的奖金津贴。奖金占专家所得工资的50%,且免除所得税。④
之后,尽管苏联驻德科技机构总数量缩减,物质鼓励德国专家的办法仍在继续。1947年实行差别发放粮食体系。在危机状况下,为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德国科技成果研究局服务的德国专家,每月仍可获得5000份粮食(苏占区粮食总数量为6840份),⑤表1是给苏占区内为德国科技成果研究局服务的德国专家、科学家以及文学、科学和艺术领域杰出代表发放额外粮食的份额(单位:份)。
然而實际上,以上这些优待政策都是相对的,苏联对待德国专家的主要手段与其说是强迫,更确切地说应是“自愿强制”。他们根据专家的技能和被需要的程度,采取不同的方法,粗暴强迫、惩罚威胁,直到获得“自愿同意”,运用这种“胡萝卜 大棒”的手段吸收大量德国科技专家投入到为苏联服务之中。
3.德国科学技术人员向苏联的转移
1946年8月24日,兼任苏联内务部副部长的谢罗夫大将就建立秘密科研机构和设计局一事向德国事务特别委员会主席、联共(布)中央委员会书记处书记格·马·马林科夫⑥提交了报告书,在报告中谢罗夫建议将德国主要的专家派送到苏联。
苏联赞成谢罗夫的建议,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第一,将专家从德国转移到苏联,将极大简化研究与利用德国科技成果的过程。比起既费时又复杂地组织苏联专家到德国出差,与“自愿”为苏联工作的德国专家签订个人劳务协议更容易。第二,将秘密科研机构从苏占区转移到苏联,将使西方盟国失去指责苏方违反盟国处理德国协议的口实。
1946年10月15至20日期间,苏联开始对工作在航空工业、武器、通讯、农业机械、造船业等部驻德科技处、科技局和实验室的德国专家同时进行“自愿强制”迁移。根据苏方统计数据,90%的德国专家不愿迁入苏联,其中大部分德国专家同意在苏占区苏联科研机构工作的必要条件就是不离开德国。此外,还有不到200名为苏联项目工作的德国专家居住在西柏林。考虑到所有这些条件,最初的召集和迁移工作是作为“非常行动”进行的,莫斯科委任谢罗夫负责这项任务。在行动开始前,相关部委代表和苏联驻德科研机构草拟了德国科学家、设计师和专家的名单,凡是名单上的专家,不顾其愿意与否一律将其遣送到苏联。①
根据苏联部长会议关于派遣德国专家到苏联工作的决议,共需派遣约2200人,包括航空制造、火箭技术、原子能、电子学、光学、无线电技术、化学领域的专家。若考虑这些专家的家庭,则送往苏联的人数共计6000~7000人。总体看来,这些数据与研究战后德国科学技术向苏联转移问题的历史学家的评估相符。②根据职位不同,每位转移到苏联的德国专家都被分配粮食以及约3000~10000卢布的津贴。柏林市安全部业务处处长А. М.西德涅夫少将负责筹备和实际组织运送德国专家事宜。
Б. Е. 切尔托克老兵是一名曾在德国火箭科学研究所工作的苏联火箭制造工作者、通讯院士,关于这次行动他讲述了一些有趣的细节。他写道:
“抓捕小组”收到最严厉的指令,必须认真对待这些德国人,帮助他们拿所有他们想要的东西……总之,所有这些都应在非强制下进行。所有人都知道这是苏联政府的决议。然而,命令归命令……我们研究所一下子就被摧毁了。我们明白,我们在这里也不会长久……那时已经是1946年年末。而1946年5月就已通过了关于在苏联开展火箭技术工作的政府决议。③
类似的情况还有,如肃反委员会工作人员把居住在西柏林、以及形式上置于西方占领当局管辖下的德国专家也运送了出来。在战后的最初年份里,苏联用自己习惯的方式,以“自愿强制”为基础,继续使德国进行着“以智力代替金钱”的特殊形式赔偿。
后来,苏联一些部委还不止一次尝试重复1946年的经验,期望从德国获得一些可以为己所用的高技能科技人才。然而,时代变了,由于东德开始进入苏联化过程,出于政治考虑,已经不允许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指挥部不假思索地完成莫斯科各部门的任何意愿了。
最开始,在苏占区进行德国科学技术研究,只是纯粹作为对大规模工业和技术设施拆除的保障,但很快这一“技术”行动便失去了最初的性质,转变为苏联驻德管制机构独立、有针对性的行动。鉴于战后的地缘政治形势,为适应当时苏联经济的客观需求,苏联驻德管制机构不得不采取这种“自愿强制、为我所用”的做法,尤其是对德国科学技术人员的迁移,加速并最终使苏联实现了对德国科技的转移和利用。德国科技精英为苏联做出了巨大贡献。他们带领苏联的科学技术迈向世界领先水平,领导苏联的军工业实现迅猛发展。
不得不承认,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和苏联其他驻德机构对德国科学技术的转移回应了当时苏联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促进了苏联那些被破坏了的社会经济基础设施的修复。对德国火箭制造、飞机制造、无线电电子、原子武器制造、军事造船等技术的利用,促进了苏联在战后军备竞赛中与美国的抗衡。
【作者简介】李晓如,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苏联史。
【责任编辑:王湉湉】
关键词 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科技转移,自愿强制
中图分类号 K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457-6241(2019)06-0030-08
德国在战前拥有决定世界科技发展的科学精英,在航空制造、火箭技术、原子能等领域均具有世界领先水平。战后,德国科学技术问题敏感而突出,不论是苏联还是其他西方盟国都竭力试图将德国科技潜力转移到自己手中。正因如此,在苏占区开展的,旨在为大规模拆除工业和技术设施提供保障的德国科学技术研究,很快便失去了原有的性质。因此,德国科技人才迁移问题在对德制裁和处理中十分敏感。然而在以前的学术研究中这些问题几乎被忽略,鲜有专家学者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实际上,德国科学技术以及科技人才的迁移在整个苏联管制系统中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那么,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中有关德国科学技术转移执行机构是如何形成与发展的?苏联驻德管制机构对于德国科技发明与专利又做了怎样的处理?对德国科学技术人员的审查和挑选是如何进行的?在实施过程中又出现了哪些问题?本文将围绕这些问题展开论述。
苏联最初为向大规模拆除工作提供技术保障而在德国成立的科技部门——苏联军事管制机构和苏联各部委下设的科技处,在实行占领制度的几年时间里走过了复杂的发展道路,最终形成了完整的科技研究机构。依靠这些机构,苏联完成了对德国科学技术成果综合研究的重大任务。
1.苏联驻德科研机构的成立
1945年8月4日,苏联国防委员会德国事务特别委员会全权代表马·扎·萨布罗夫,给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总指挥朱可夫元帅写了一份报告,说明了利用德国科学技术为苏联利益服务的重要性。报告中说:“运出设备和技术文件远远不足以彻底解决我们研究和利用德国技术设备的问题。在苏联进行恢复生产的过程中会遇到大量技术难题,只有技术文件是不可能实现的。最大的困难是如何研究和利用德国科研成果、新型材料和技术操作。目前有很多问题都是难题,需要进行计算和试验。考虑到以上因素,需要根据工业的重要程度,临时有针对性地成立生产小规模产品的工厂和综合实验设计局,以解决各工业领域共同面临的技术任务……此外,还需要引进大量高水平的德国生产工程师、工人、科学家和设计师到这些小工厂和实验设计局工作。”①
8月10日,朱可夫向斯大林发送了一份关于在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内成立专门机构以领导研究和利用德国技术工作的报告。报告中的建议得到了莫斯科的赞成。为直接管理各科技处和小组的工作,在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经济局内成立了由15人组成的“技术处”,并在保健处内设医学发明科、军事处内设军事发明科、工业处内设新技术科。此外,在苏占区驻德联邦省军事管制机构的经济部门内也同样成立了科技处。在完成基本的拆除工作后,监督德国地方科研机构便成为这些科技处的主要任务。①
苏联国防委员会德国事务特别委员会代表机构负责领导苏占区内各技术处和小组的工作,并核准技术处关于拆除问题的工作计划及开支预算。
2.德国科学技术成果研究局的发展
为执行1946年9月30日苏联部长会议决议,同年10月17日,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总指挥瓦·达·索科洛夫斯基元帅下达第0323号命令《关于在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内成立德国科学技术成果研究局》(以下简称:“成果研究局”)。②该成果研究局的人员组成基本上来自“技术处”③和其他技术部门,负责领导苏联部委驻德科技处和科技局的工作,并对其内部德国专家完成科技专题计划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向在德国按照苏联部委要求进行的科技工作提供资金、粮食和物质技术保障,还要监督德国科研机构的工作以防止德国军事复兴。④总体来说,成果研究局的主要任务是向苏联不同领域部委的代表处、科研机构介绍德国的科学技术成果,并向其提供实际帮助。由此,苏联各部委驻德所有科技处和科技局在业务和经济关系上都隶属于这个新机构。
此外,苏联驻德国各联邦省军事管制机构科技处的工作也转由成果研究局领导。这样一来,苏占区所有德国科研机构的工作、德国职责人员的活动以及科技发明的管理,都由成果研究局统一监督。工程师伊万·瓦西里耶维奇·卡罗伯科夫中校担任临时的代理局长。
最初成果研究局的临时编制为85人,后根据工作情况于1947年4、5月间重新对人员编制和结构进行了调整。人员数量缩减为70人,⑤共设有7个处,分别为机械制造和交通处;化工、轻工、粮食工业和矿产处;发明、专利和标准处;德国科学技术监督处;财务处;物质技术保障处;总务处。其中前两者为主要部门,其下又设有科,每个科负责管理苏联部委驻德相关专业的科技处。例如机械制造和交通处,下设机械制造科、船舶制造和舰队科、电子工业和通讯科、交通科和冶金科。1949年初,鉴于总工作量减少,成果研究局又进行了人员调整。根据2月12日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总指挥第061号命令,总编制缩减为52人,部门调整为计划生产处、德国科研机构监督处、财务处和物质技术处、总务科、保密室和照相冲洗室。⑥
3.蘇联部委驻德科技机构的发展
根据苏联政府颁布的关于苏联国民经济和不同领域科学发展的相关决议,⑦苏联各部委开始成立各自驻德分支机构——科技处和科技局。设立过程主要集中在1945年末和1946年。
很多部委在设立科技机构问题上并未受到数量限制。例如,苏联化工部根据1946年11月的情况在苏占区共设立了10个技术部门,共计100人。①这些分支机构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技术部门网。 1946年下半年,在拆除工作临近尾声的时候,与苏联占领政策总方针相适应,苏联驻德科技机构的发展速度逐渐减缓,规模也逐渐缩小,开始了裁减过程。这与一些客观原因是分不开的:第一,与国防相关的主要科研机构连同科学实验基地、苏联和德国专家于1946年夏秋被转移至苏联;第二,优先科技设施的调查和拆除工作已经大体完成;第三,鉴于苏联国民经济亟待恢复,需尽快将这些储备转移到苏联领土上。苏联占领政策总方针的首要目的是保证苏联国民经济的复苏及苏联国防能力的加强,而恢复苏占区的经济生活则只是该方针的次要目的。
然而,实际上,大规模的整改活动并未取得明显成功。同战后初年不同,绝大多数在德国工作的苏联人已经不着急回国,在德国作为战胜国代表的工作和生活状况,要比在被战争破坏了的苏联好得多。也正因如此,苏联军事科学官僚们开始为保留自身在德国的地位而暗暗奋斗。各部委纷纷给莫斯科上级机关和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指挥部写信,请求将自己的科学分支机构留在德国。另外还有些部委利用“行政资源”达到自身目的。②
1947年6月24日,苏联部长会议颁布第2205-595с号命令,授予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指挥部在经苏联各部委同意的情况下,拥有取消部委驻德科技部门的权利。然而部门裁减的进度仍然很缓慢。直至1949年5月10日,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总指挥下达命令,规定在1949年12月前取消大部分苏联部委驻德科技处。根据该命令,德国专家被安置在苏联驻德国股份公司,或者归德国经济委员会支配。③
4.苏联驻德机构科研工作的经费问题
1946年4月1日前,苏联各部委驻德所有科研工作的经费依靠苏联政府一次性拨给以及苏联各部委为德国工业、技术和科学设施拆除工作单独分拨的资金。根据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第060号命令,自4月1日起苏联所有驻德机构的经费转为德国预算。④
1947年1月末起,苏联部委驻德所有科技处都需经莫斯科计划纲要批准。在成立成果研究局后,对各领域科技部门活动的拨款均通过苏联国家银行的德国战地部门,并受其有效监管,之后再通过担保信用银行⑤按照非现金进行结算,目的是使每个科技处的账目都是公开的。
然而,研究德国科学技术活动的资金仅依靠德国预算并不完全是够用。1948年10月4日苏联部长会议颁布第14468号命令,规定自1948年第四季度起由苏联承担各部委与研究德国科学技术相关的所有花费。10月27日,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总指挥发布第0040号命令,停止由德国预算提供德国科学成果的研究经费。⑥
总体来说,在战后的最初几年里,苏联德国科学技术转移执行机构的组织发展符合自身功能和作用,在德国直接成立的“多层筛选”机制使苏联可以更精准地调查和筛选最具前景的科技发明和技术,从而快速且彻底地改变“科技前线”的形势。然而,苏联驻德科技机构在执行工作中存在官僚主义的问题,对很多科技专题实际上进行了重复研究,这就造成了智力和物质资源的浪费和利用率低。
战前,德国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位居世界前列。德国投降后,对其专利的调查、获取其科技发明权、向苏联派送专利文件成为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的又一项重要工作。
1.苏占区德国科技发明与专利转移工作
德国发明专利转移的系统性工作开始于1946年2月。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技术处”下设的德国专利发明专门小组为执行部门,主要负责接收、審核德国和苏联专家在苏联占领时期提交的发明申请。成果研究局成立后,这项工作首先集中在专利科,之后又转入专利发明处。“根据现行法律选择最有价值的发明专利和技术改进转交苏联”,①是成果研究局关于德国发明专利作出的第一条规定。苏联不仅希望得到德国科学家和设计师本身,还试图获得相应的发明专利权及其成果。
2.专利法问题
大量德国专利和技术改进被快速运往苏联,并作为苏联本国研究应用在相关工业领域、国防体系以及科研机构中。同时,苏联还试图从西方占领区得到德国的部分专利,为本国谋求利益。然而,从盟国的《德国占领法》和《国际专利法》的角度来讲,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这种调查和利用德国发明专利的行为不完全合法,②只是半公开地进行着。苏联没有考虑到这会对国际关系的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驻德国图林根省军事管制局科技处在1946年第二季度的报告中指出:“应注意到,几乎不再有发明申请了。最主要的原因是缺乏专利法。德国发明家们意识到他们的申请无法得到法律(享有专利权)和经济(出售专利)的任何保证,也不知道可获得哪些物质利益。因为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哪怕连明确的指示也没有。可以说,专利法的缺少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德国发明家的信任。自科技处成立起,共有205项新申请和167项旧专利及其申请。如果说以前图林根省一年可获得几千份专利申请和15000多项工业样品的申请的话,那么现在申请数目的贫乏程度十分明显。应该尽快使发明者的权利和义务合法化……依据以上所述可以清楚地看到,颁布关于发明和发明者的法律十分必要和迫切。在这件事情上的拖延,会丧失发明者的信任,由此还会造成向其他地区和国家转让发明的实际危险。实际上,以上这些已经发生了。”③
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指挥部试图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改善这种情况。1947年2月27日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颁布命令,授予成果研究局专利发明处相关职权。
1947年7月25日,苏联境外财产总局发布第63/41号命令,要求审查被应用在已转归苏联所有企业和东欧国家中的外国专利。实际上,德国苏占区应用的很多专利的法律所有人位于西占区,即使将相关生产设备转交苏联所有,也并不能改变他们作为专利合法持有人的事实。最后,苏联悄悄地把这项命令取消了。实际上,该命令并不符合国际专利法的要求和战后德国的现实,相比费时且无望地调查专利所有权,苏联更愿意在自己占领的土地上无偿使用德国专利技术。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总指挥和政治顾问曾在给苏联外交部长莫洛托夫的信中说,我们在德国发明与专利法问题上落后了,应采取一系列措施激活该项工作,不但要吸收德国发明家转为苏联服务,还要加快德国重要发明在苏联的实现,在政府层面并按相关法律考虑这个问题尤为重要。 1947年10月苏联占领当局开始实行以上建议,重新制定了苏占区的德国专利法及四方盟国监督德国专利局活动的指示草案,拟定了管制委员会关于开设德国专家局及其活动的法律,探讨并研究奥地利专利问题和西方盟国面临的工业样品和商标的问题等。而对于现行《发明和技术改进条例》是否也适用于德国发明者以及在德国工作的苏联专家的问题,直到1947年12月23日,莫斯科才以颁布《德国苏占区发明专利条例》做出了权威性回复。
3.专利批准和发明获得处的成立与发展
1947年12月23日苏联部长会议通过第4103-1407号决议《德国苏占区发明专利条例》,即在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内成立专利批准和发明获得处。后根据苏联政府决议,该处从成果研究局划出,成为隶属于指挥部的独立机构。
1948年7月24日,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总指挥发布第0269号命令《关于在苏占区获取发明的办法》。①根据该命令,获取发明办法的规则在苏占区开始实施,规定每个发明申请必须经过苏联部长会议国民经济先进技术推广全国委员会同意,并得到相应批准。同时,还规定当发明对苏联具有重要意义,而专利持有者不同意轉让给苏方时,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部门可决定对该专利实行强行转让。
最终,9月2、3日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总指挥发布命令,批准了有关专利批准和发明获得处的新规定。②根据该规定,专利批准和发明获得处的工作由经济事务副总指挥领导,且具有在苏联接收获得专利和发明人证明申请的权利,不论是德国还是苏联公民。这些组织上的改变加速了发明申请办理的整个过程。到1949年9月15日,专利批准和发明获得处一共收到2069份申请。
但同西占区相比,苏联的专利“捕获量”似乎并不乐观。就1949年6月30日的情况来讲,西占区和西柏林区的发明接收部门共收到104028份发明专利、工业样品和商标的申请,其中50616份是发明专利申请。③这说明,在占领德国的四年时间里,西占区平均每月仅接收到发明专利的申请就有1055份。
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关于德国发明专利的政策,并没有取得足够成功。对于苏联来讲,那些德国专利只是发明的“技术描述”,因而不受法律保护。战后地缘政治形势,以及恢复和增强苏联国民经济的迫切性,要求苏联领导人尽快解决德国发明和专利的转移问题。在苏联与世界近乎完全隔离的条件下,苏方更愿意对德国专利进行无偿的技术使用。
苏联要研究德国科学技术,除了成立相关的组织机构外,还迫切需要组织高水平的专家以及掌握德语和了解德国工业和科学技术的专业人才共同参与。然而,在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和苏联驻德占领军集群中具备这些条件的人屈指可数。为迅速解决这一问题,1945年夏通过了关于广泛吸收德国专家为苏联服务的决议。
1.德国科学技术人员的搜寻和统计
实际上,苏联早在战争结束前就已采取了一系列调查和统计德国科技人才的行动。执行这项工作的不仅有科学院各个部门,还包括所有情报机构。④此外,该任务还曾委托给1945年成立的国防委员部德国事务特别委员会。所以,实际上在战争结束前,苏联就已明确在其占领的德国领土上需要哪些人。⑤正因如此,非纳粹化过程几乎没有触碰到德国科学精英阶层,这些精英从监狱、集中营中被释放出来。在苏占区,甚至在战争结束三年后,德国科研工作者中的前纳粹分子数量占1/4,达518人。⑥
1947年逃亡西方的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经济局前负责人克利莫夫曾说:“我们感兴趣的那些科技人才并非自己走向我们。通常是我们去找他们,我们走向他们……莫斯科非常清楚德国人头脑的价值,西方盟国也一样。在这块土地上,自占领德国的第一天起东西方盟国之间的斗争火焰就燃烧起来了。”⑦所以,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并没有指望德国自治机构,而是迅速投入到搜寻德国科学家和专家的工作中。
盟国管制委员会关于对德实行非军事化、限制和监控德国科学潜力的法令,⑧以及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司令部发布的相关命令①成为苏占区开展“猎科学头脑”工作的法律基础。这些文件旨在执行波茨坦会议有关德国的决议,实际上也向战胜国提供了开展有关德国科学技术人员行动的无限自由,包括对其利用以实现服务本国利益。西占区也如此。
战后,由于地缘现实和美国核武器的垄断,苏联领导人更多关注的是如何加速国家科技现代化进程、建立强大的军工业综合体。所以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首先考虑的是与具体科学技术相关的科学家,而对文学和一些自然科学领域的专家并不是特别感兴趣,将他们放在最后。
当时苏占区各地的科学潜力非常大。例如在1946年第二季度,苏联驻图林根省军事管制局科技科进行注册并做成目录索引的就有207个德国科研和设计机构。同期,经统计,在图林根省不同科学领域和生产部门的科技专家共计556名(其中教授和博士为222人)。②
苏联内务人民委员部③也进行了德国科技人才调查工作。1946年6月苏联内务部长谢尔盖·尼基法洛维奇·克卢格罗夫向斯大林和贝利亚汇报说,在战俘和被拘人员的营地里,具有高等技术水平的德国专家共达1600人,其中包括111名物理、数学、化学和科技博士。根据相关部委和机关的申请,有针对性的将他们派遣到工厂、设计局和科研机构中工作。④
此外,苏联内务人民委员部在“寻捕行动”中还起到特殊作用。间谍情报部门可任意在苏占区内采取行动,⑤其更关注与国防领域有关的活动和专家。肃反委员会工作人员不需多余手续便可将这些专家从专家营⑥和监狱中释放出来,并向其提供相比监狱和战俘营更为舒适的生活条件,使其只能为苏联服务。如果苏联当局感兴趣的专家在西占区,那么或是让其前同事给他写一封真诚的规劝信,或是通过逮捕其在苏占区的亲人和朋友令其屈服。一旦双方意见一致,苏联情报局便对专家进行占领区边界的运送。通过这样的方式,东柏林以及后来的苏联,才获得了导弹技术专家赫尔默特·格罗特鲁普、库·马格努斯、汉斯·郝赫等人。 与苏联军工综合体相关的人民委员部,对苏联占领当局在形成德国科学家和科技专家总路线上起到重要作用。这些委员部的领导人对眼前的智力和科技计划蓝图作出高度评价。1945年6月27日,航空工业人民委员阿·伊·沙胡林给联共(布)中央委员部的信中写道:“我们现在有大量德国航空领域的科学家和专家。他们曾在德国科研和试验机构中工作,积累大量知识。根据我们现有的消息,盟国占领区的部分专家已被利用,其中一些被送往美国和英国。也有消息称苏占区内的某些德国科学家强烈希望前往英国和北美,这是我们苏联极其不想看到的。我们必须做的是,不但不能让德国科学家流入盟国中,还要采取措施使其服务于我们国家。我们认为,应在苏联或者德国苏占区有针对性地成立一些设有特殊制度的专业性组织(受苏联内务人民委员部的监督),德国科学家可根据我们的需求在这里进行科研工作……”⑦
这封信并不是唯一的,很多类似信件被发往莫斯科,莫斯科最高机关迅速对此类行动作出肯定并给出建议。
2.苏联制定针对德国科学技术人员的优待政策
为使德国科学家和专家能够为苏联进行高效的科学研究,苏联曾保证为他们创造相对好的物质生活条件。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指挥部也通过一系列决议对相关问题做出了安排。
按照1945年8月4日总指挥第026号命令《关于组织利用德国技术人员的工作》,苏联向在实验设计局和修配厂工作的德国专家支付200万马克薪资,①随后总指挥又下令给引进苏联设计局和科学实验室工作的德国专家划拨750万马克和500份粮食。②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命令是在德国投降后的最初月份里实行的,当时占领区的粮食供应情况极其严峻。
对科技人才的物质刺激,在1946年继续保持增长趋势。例如,在苏联驻德科技机构工作的德国教授月薪达1425马克,高等技术专家(科学博士、教授、院士)每月按照二号(军)标准获得粮食,并配有军官粮。③此外,还为在苏占区科研和设计技术机构的共计2092个德国高等技术专家提供了额外的奖金津贴。奖金占专家所得工资的50%,且免除所得税。④
之后,尽管苏联驻德科技机构总数量缩减,物质鼓励德国专家的办法仍在继续。1947年实行差别发放粮食体系。在危机状况下,为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德国科技成果研究局服务的德国专家,每月仍可获得5000份粮食(苏占区粮食总数量为6840份),⑤表1是给苏占区内为德国科技成果研究局服务的德国专家、科学家以及文学、科学和艺术领域杰出代表发放额外粮食的份额(单位:份)。
然而實际上,以上这些优待政策都是相对的,苏联对待德国专家的主要手段与其说是强迫,更确切地说应是“自愿强制”。他们根据专家的技能和被需要的程度,采取不同的方法,粗暴强迫、惩罚威胁,直到获得“自愿同意”,运用这种“胡萝卜 大棒”的手段吸收大量德国科技专家投入到为苏联服务之中。
3.德国科学技术人员向苏联的转移
1946年8月24日,兼任苏联内务部副部长的谢罗夫大将就建立秘密科研机构和设计局一事向德国事务特别委员会主席、联共(布)中央委员会书记处书记格·马·马林科夫⑥提交了报告书,在报告中谢罗夫建议将德国主要的专家派送到苏联。
苏联赞成谢罗夫的建议,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第一,将专家从德国转移到苏联,将极大简化研究与利用德国科技成果的过程。比起既费时又复杂地组织苏联专家到德国出差,与“自愿”为苏联工作的德国专家签订个人劳务协议更容易。第二,将秘密科研机构从苏占区转移到苏联,将使西方盟国失去指责苏方违反盟国处理德国协议的口实。
1946年10月15至20日期间,苏联开始对工作在航空工业、武器、通讯、农业机械、造船业等部驻德科技处、科技局和实验室的德国专家同时进行“自愿强制”迁移。根据苏方统计数据,90%的德国专家不愿迁入苏联,其中大部分德国专家同意在苏占区苏联科研机构工作的必要条件就是不离开德国。此外,还有不到200名为苏联项目工作的德国专家居住在西柏林。考虑到所有这些条件,最初的召集和迁移工作是作为“非常行动”进行的,莫斯科委任谢罗夫负责这项任务。在行动开始前,相关部委代表和苏联驻德科研机构草拟了德国科学家、设计师和专家的名单,凡是名单上的专家,不顾其愿意与否一律将其遣送到苏联。①
根据苏联部长会议关于派遣德国专家到苏联工作的决议,共需派遣约2200人,包括航空制造、火箭技术、原子能、电子学、光学、无线电技术、化学领域的专家。若考虑这些专家的家庭,则送往苏联的人数共计6000~7000人。总体看来,这些数据与研究战后德国科学技术向苏联转移问题的历史学家的评估相符。②根据职位不同,每位转移到苏联的德国专家都被分配粮食以及约3000~10000卢布的津贴。柏林市安全部业务处处长А. М.西德涅夫少将负责筹备和实际组织运送德国专家事宜。
Б. Е. 切尔托克老兵是一名曾在德国火箭科学研究所工作的苏联火箭制造工作者、通讯院士,关于这次行动他讲述了一些有趣的细节。他写道:
“抓捕小组”收到最严厉的指令,必须认真对待这些德国人,帮助他们拿所有他们想要的东西……总之,所有这些都应在非强制下进行。所有人都知道这是苏联政府的决议。然而,命令归命令……我们研究所一下子就被摧毁了。我们明白,我们在这里也不会长久……那时已经是1946年年末。而1946年5月就已通过了关于在苏联开展火箭技术工作的政府决议。③
类似的情况还有,如肃反委员会工作人员把居住在西柏林、以及形式上置于西方占领当局管辖下的德国专家也运送了出来。在战后的最初年份里,苏联用自己习惯的方式,以“自愿强制”为基础,继续使德国进行着“以智力代替金钱”的特殊形式赔偿。
后来,苏联一些部委还不止一次尝试重复1946年的经验,期望从德国获得一些可以为己所用的高技能科技人才。然而,时代变了,由于东德开始进入苏联化过程,出于政治考虑,已经不允许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指挥部不假思索地完成莫斯科各部门的任何意愿了。
最开始,在苏占区进行德国科学技术研究,只是纯粹作为对大规模工业和技术设施拆除的保障,但很快这一“技术”行动便失去了最初的性质,转变为苏联驻德管制机构独立、有针对性的行动。鉴于战后的地缘政治形势,为适应当时苏联经济的客观需求,苏联驻德管制机构不得不采取这种“自愿强制、为我所用”的做法,尤其是对德国科学技术人员的迁移,加速并最终使苏联实现了对德国科技的转移和利用。德国科技精英为苏联做出了巨大贡献。他们带领苏联的科学技术迈向世界领先水平,领导苏联的军工业实现迅猛发展。
不得不承认,苏联驻德军事管制机构和苏联其他驻德机构对德国科学技术的转移回应了当时苏联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促进了苏联那些被破坏了的社会经济基础设施的修复。对德国火箭制造、飞机制造、无线电电子、原子武器制造、军事造船等技术的利用,促进了苏联在战后军备竞赛中与美国的抗衡。
【作者简介】李晓如,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苏联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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