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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信息化时代的降临,“信息素养”已经成为每个公民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引起世界各国教育界的高度重视,同时也为中小学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在信息化社会的今天,迅速地筛选和获取信息、准确地鉴别信息、创造性地加工和处理信息,将是所有社会成员应具备的、终生有用的基础能力之一。本文就信息技术教育过程中如何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及其重要性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信息技术教育 信息素养培养 教学 中学
现代中学信息技术教育开始于计算机教育。电子计算机进入教育领域是在20世纪50年代末开始的(1959年美国伊利诺斯大学最先将计算机引入学校)。最初是作为一种辅助管理和辅助教学的工具,后来才作为课程进入课堂。
我国的中小学计算机教育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1978年,上海的小学作为校外活动启动了计算机教育。1984年,在邓小平同志“计算机的普及要从娃娃做起”指示的鼓舞下,全国掀起了“微机热”,计算机教育也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新局面。国家教育部于2000年10月召开了“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会议”,随后又颁布了《关于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通知》和《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决定:从2001年开始,用10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在全国中小学校全面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同时,在2010年以前,争取使90%以上的独立建制的中小学校都能连上因特网,实现“校校通”,使得中小学师生都能共享网上教育资源,提高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
从这个时期以后,我国中小學计算机教育走向了信息技术教育的新阶段。其意义,不仅仅是名词的变化,而且是计算机教育思想、教育观念的变化,它标志着计算机教育的主要目的,已经由学生学习计算机文化转变为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即不仅要学生学习信息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他们的信息观念和信息能力,包括获取和评价信息的能力,选择、组织和保持信息的能力,传译和交流信息的能力,以及运用计算机等工具处理、表达和使用信息的能力。在整个中小学生信息技术教育的推动发展进程中,可以看出,对学生信息素养的培养,一直是整个信息技术教育过程的重点和中心。
"信息素养"之说最早是由美国信息产业协会主席PaulZurkowski于1974年提出来的,他把信息素养定义为"人们在解决问题时利用信息的技术和技能",1988年美国图书馆协会和美国教育传播与技术协会提出了学生学习的9大标准,认为学生的信息素养的主要特征是:能够有效地和高效地获取信息;能够熟练地、批判性地评价信息;能够精确地、创造性地使用信息。另外,还包括能探求与个人兴趣有关的信息;能欣赏作品和其他对信息进行创造性表达的内容;能实行与信息和信息技术相关的符合伦理道德的行为等等。
信息素养教育是培养学生的终身学习能力,造就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知识创新基础的建立有赖于认识技能、批判性思维、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精神的紧密结合,这正是信息素养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但信息素养并不是先天就有的,而是通过后天培养与自身努力获取的。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中小学生从小就接受正规的信息素养教育,从认识版权标识到学会检索信息,从怎样解决问题到使用信息解决问题,都可以在信息素养教育中获得了解与训练。根据国外的研究成果及现实需要,我国教育部2000年11月下发的教基[2000]35号文件——《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将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目标规定为培养中小学生的信息素养,并且定义信息素养应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 信息意识。即使用信息技术解决工作和生活的问题的意识,这是信息技术教育中最重要的一点。
2. 信息常识。即信息科学技术常识,促使学生阅读有关的信息文章,参加有关讨论,便于了解信息技术的发展与应用。
3. 信息能力。包括信息系统的基本操作能力,信息的采集、传输、加工处理和应用的能力,信息系统的分析与查错能力,以及对信息系统与信息进行评价的能力等。
4. 信息道德。培养学生具有正确的信息伦理道德修养,使他们能够遵循信息应用人员的伦理道德规范,不组织和参与非法活动,并知道如何防止计算机病毒和其他计算机犯罪活动。
如何在信息技术教学中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这对信息技术教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要把“学生为主”和“创新人才”的思想融入到教学中去,是否“手把手”、“一步步”地教,这种教学方法能否在信息技术教学中照搬,笔者认为答案是否定的。
当前中学生信息素养的培养,不仅要以信息技术课程建构学生的信息素养内部结构;还要在其他学科课程中渗透信息技术,以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建构学生信息素养的外在发展环境;而且还应将信息技术与学生生活、与社会生活整合起来,建构学生信息素养良性发展的、立体的生存发展环境。创设一个信息技术的环境是信息素养教育的基础;开设信息技术课程是信息素养的主渠道;实现信息技术课程与学科教学的整合搞好信息素养教育的保证。
(一) 通过培养自主学习能力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
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化,学生和教师都应该转变观念。应该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使学生真正成为信息加工处理的主体和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者,而不是外部刺激的被动接受者和知识灌输的对象;教师则应成为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引导者,学生建构意义的帮助者、促进者,而不是知识的灌输者和课堂的主宰。教材所提供的知识不再是教师灌输传授的内容,而应是学生主动建构意义的对象。
(二)实现课程整合是信息素养教育的保证。
以计算机技术为核心的信息技术与各学科加以有机整合,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与创造性,从而为学生创新能力和信息素养的培养营造最理想的教学环境,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下,才能创建新型的信息技术教学进程结构。
(三) 实践练习是重点。
信息技术课离不开实践,加强实践环节是培养学生获取信息能力的重要措施。首先,教学可灵活采用教学方法,在课堂上做到边讲边练,讲练结合,可在正常的教学过程中尽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给学生留出动手实践的时间,加强巡视指导。让学生自己多动手多实践是发展学生能力、提高学生信息素养的重要手段。
(四) 在社会活动的交流交往中培养信息素养。
信息社会中的信息交流应当是信息技术教育的基本问题,所以信息素养的培养也同样缺不了理论结合实践,只有将实际问题引入教学中,将教学内容应用到实际中,才能让学生学习到真正实用的知识。把信息技术教育从单纯强调个体作为的个体活动中解放出来,融入到广阔的社会群体活动中,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促进学生在信息社会的社会化。
总之,全面发展的学生离不开信息素养的发展,信息素养的发展和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培养息息相关。21世纪是知识与信息的时代,因获取、交流和创造知识信息能力的匮乏而产生的"知识的贫困"或"信息的贫困"将成为直接影响国家和民族国际生存力和竞争力的关键要素。在新课程标准理念下的初中信息技术教育实践中,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必须围绕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这个中心开展相应的教学活动。教师不但要培养学生掌握信息技术的知识和技能,更应重视学生信息素养的培养和提升,使他们成为具有良好信息素养的公民,具备适应社会、改造社会的能力。
关键词:信息技术教育 信息素养培养 教学 中学
现代中学信息技术教育开始于计算机教育。电子计算机进入教育领域是在20世纪50年代末开始的(1959年美国伊利诺斯大学最先将计算机引入学校)。最初是作为一种辅助管理和辅助教学的工具,后来才作为课程进入课堂。
我国的中小学计算机教育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1978年,上海的小学作为校外活动启动了计算机教育。1984年,在邓小平同志“计算机的普及要从娃娃做起”指示的鼓舞下,全国掀起了“微机热”,计算机教育也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新局面。国家教育部于2000年10月召开了“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会议”,随后又颁布了《关于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通知》和《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决定:从2001年开始,用10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在全国中小学校全面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同时,在2010年以前,争取使90%以上的独立建制的中小学校都能连上因特网,实现“校校通”,使得中小学师生都能共享网上教育资源,提高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
从这个时期以后,我国中小學计算机教育走向了信息技术教育的新阶段。其意义,不仅仅是名词的变化,而且是计算机教育思想、教育观念的变化,它标志着计算机教育的主要目的,已经由学生学习计算机文化转变为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即不仅要学生学习信息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他们的信息观念和信息能力,包括获取和评价信息的能力,选择、组织和保持信息的能力,传译和交流信息的能力,以及运用计算机等工具处理、表达和使用信息的能力。在整个中小学生信息技术教育的推动发展进程中,可以看出,对学生信息素养的培养,一直是整个信息技术教育过程的重点和中心。
"信息素养"之说最早是由美国信息产业协会主席PaulZurkowski于1974年提出来的,他把信息素养定义为"人们在解决问题时利用信息的技术和技能",1988年美国图书馆协会和美国教育传播与技术协会提出了学生学习的9大标准,认为学生的信息素养的主要特征是:能够有效地和高效地获取信息;能够熟练地、批判性地评价信息;能够精确地、创造性地使用信息。另外,还包括能探求与个人兴趣有关的信息;能欣赏作品和其他对信息进行创造性表达的内容;能实行与信息和信息技术相关的符合伦理道德的行为等等。
信息素养教育是培养学生的终身学习能力,造就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知识创新基础的建立有赖于认识技能、批判性思维、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精神的紧密结合,这正是信息素养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但信息素养并不是先天就有的,而是通过后天培养与自身努力获取的。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中小学生从小就接受正规的信息素养教育,从认识版权标识到学会检索信息,从怎样解决问题到使用信息解决问题,都可以在信息素养教育中获得了解与训练。根据国外的研究成果及现实需要,我国教育部2000年11月下发的教基[2000]35号文件——《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将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目标规定为培养中小学生的信息素养,并且定义信息素养应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 信息意识。即使用信息技术解决工作和生活的问题的意识,这是信息技术教育中最重要的一点。
2. 信息常识。即信息科学技术常识,促使学生阅读有关的信息文章,参加有关讨论,便于了解信息技术的发展与应用。
3. 信息能力。包括信息系统的基本操作能力,信息的采集、传输、加工处理和应用的能力,信息系统的分析与查错能力,以及对信息系统与信息进行评价的能力等。
4. 信息道德。培养学生具有正确的信息伦理道德修养,使他们能够遵循信息应用人员的伦理道德规范,不组织和参与非法活动,并知道如何防止计算机病毒和其他计算机犯罪活动。
如何在信息技术教学中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这对信息技术教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要把“学生为主”和“创新人才”的思想融入到教学中去,是否“手把手”、“一步步”地教,这种教学方法能否在信息技术教学中照搬,笔者认为答案是否定的。
当前中学生信息素养的培养,不仅要以信息技术课程建构学生的信息素养内部结构;还要在其他学科课程中渗透信息技术,以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建构学生信息素养的外在发展环境;而且还应将信息技术与学生生活、与社会生活整合起来,建构学生信息素养良性发展的、立体的生存发展环境。创设一个信息技术的环境是信息素养教育的基础;开设信息技术课程是信息素养的主渠道;实现信息技术课程与学科教学的整合搞好信息素养教育的保证。
(一) 通过培养自主学习能力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
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化,学生和教师都应该转变观念。应该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使学生真正成为信息加工处理的主体和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者,而不是外部刺激的被动接受者和知识灌输的对象;教师则应成为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引导者,学生建构意义的帮助者、促进者,而不是知识的灌输者和课堂的主宰。教材所提供的知识不再是教师灌输传授的内容,而应是学生主动建构意义的对象。
(二)实现课程整合是信息素养教育的保证。
以计算机技术为核心的信息技术与各学科加以有机整合,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与创造性,从而为学生创新能力和信息素养的培养营造最理想的教学环境,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下,才能创建新型的信息技术教学进程结构。
(三) 实践练习是重点。
信息技术课离不开实践,加强实践环节是培养学生获取信息能力的重要措施。首先,教学可灵活采用教学方法,在课堂上做到边讲边练,讲练结合,可在正常的教学过程中尽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给学生留出动手实践的时间,加强巡视指导。让学生自己多动手多实践是发展学生能力、提高学生信息素养的重要手段。
(四) 在社会活动的交流交往中培养信息素养。
信息社会中的信息交流应当是信息技术教育的基本问题,所以信息素养的培养也同样缺不了理论结合实践,只有将实际问题引入教学中,将教学内容应用到实际中,才能让学生学习到真正实用的知识。把信息技术教育从单纯强调个体作为的个体活动中解放出来,融入到广阔的社会群体活动中,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促进学生在信息社会的社会化。
总之,全面发展的学生离不开信息素养的发展,信息素养的发展和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培养息息相关。21世纪是知识与信息的时代,因获取、交流和创造知识信息能力的匮乏而产生的"知识的贫困"或"信息的贫困"将成为直接影响国家和民族国际生存力和竞争力的关键要素。在新课程标准理念下的初中信息技术教育实践中,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必须围绕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这个中心开展相应的教学活动。教师不但要培养学生掌握信息技术的知识和技能,更应重视学生信息素养的培养和提升,使他们成为具有良好信息素养的公民,具备适应社会、改造社会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