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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聂磊(化名张泷、王鑫),男,1967年7月17日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70202196707170017,初中文化程度,无业……”这是2011年4月15日,由青岛市中级人民检察院出具的编号“青岛刑诉[2011]50号”起诉书的开篇内容。此人就是在青岛横行10余年的“黑老大”,也是此次“青岛警界地震”的震源所在。
缺管教性格偏激
在网上,聂磊和他的经历已经成了“传奇”。天涯论坛有一个连载热帖《黑血沸腾(青岛聂磊黑社会纪实)》,详细讲述了聂磊从出生到成为黑社会老大的经历,故事极具戏剧性和现场感。虽然内容并不足为信,但后面的几千条跟帖足以证明人们对这位“黑老大”的好奇。
而在青岛,聂磊的故事就真实了很多。提起他,几乎每个人都能说上两句,有的看起来还十分了解:“聂磊啊……”在很多人的口中,聂磊并不是一个穷凶极恶之徒。“讲义气”,是市民们在提及他时用得最多的一个词。
10月26日,环球人物杂志记者根据起诉书上的地址,找到位于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号的滨海花园,这是聂磊被捕前的住址。滨海花园紧邻青岛标志性建筑五四广场,与市政府仅隔一条马路,是2001年建成的海景房,主建筑是海景楼、海丽楼等4栋30层塔楼。聂磊的家,就在海景楼里。据记者了解,虽然和几百米外每平方米售价近6万元的“青岛最贵楼盘”——万里海景相比,滨海花园略显低调与陈旧,但在当年已称得上是全青岛最高档的楼盘。
记者向小区内的人打听聂磊的情况,多数人犹豫后说:“我也不太清楚。”一位曾和聂磊做过邻居的年轻人告诉记者:“聂磊戴着副眼镜,斯斯文文的,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像黑社会老大。”
记者在青岛没有采访到聂磊小时候的情况,但据《黑血沸腾(青岛聂磊黑社会纪实)》叙述,聂磊的父母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探矿专业,后来被分配到新疆某地质勘查队工作,在那里生下独子聂磊。由于父母工作繁忙,聂磊从幼儿园时期就寄宿在外,缺乏家人管教的他在那时就养成了独立偏激的性格。初中毕业后,聂磊来到母亲的老家青岛,开始了他的黑道生涯。
聂磊的妻子叫周新萍,他们育有一双儿女,女大男小。两个孩子如今应该有十几岁了,都曾在崂山区的一个私立幼儿园就读。那里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聂磊身高一米八左右,高高大大的,很疼爱孩子。虽然幼儿园有校车,但他仍喜欢亲自接送他们。”
“聂磊公司”发家史
聂磊从10多岁开始就有犯罪记录。1983年9月,他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两年后改判拘役6个月;可刚恢复自由身不到一年,1986年7月,他又因斗殴被劳动教养3年;1992年8月,他再次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就这样,才25岁,聂磊就已经三陷囹圄。这段让他羞于提起的经历,却成了他后来行走江湖的基础。一群坐牢时结识的“狱友”,为日后“聂氏江湖”的形成冲锋陷阵,成为整个组织的骨干。
起诉书显示,1995年以后,聂磊以“狱友”、邻居、亲属为主力,成立了青岛群力置业有限公司、祥龙置业有限公司、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开发房地产,在青岛市最繁华的中山路、南京路等地开办了红星游乐城、震泰游戏厅、福满多娱乐城等娱乐场所,聚敛了大量财富。这15年间,聂磊带领其手下扩张地盘、建立权威,并用严格的纪律约束组织成员,对外以“聂磊公司”统称。
从2000年开始,“聂磊公司”渐渐向赌博、色情等行业渗透。当年6月,聂磊与陈某共同在青岛市丽晶大酒店二楼以“百家乐”方式开设赌场。后在聂磊的组织、指使下,他的几名手下在银都花园24号别墅、上杭路8号甲原芭堤雅洗浴中心、齐海大酒店、南京路小绍兴酒店地下室等处开设赌场,形成了以聂磊为首、属下介绍他人到赌场赌博并从中提成的经营模式。至2007年初,共非法获利人民币约5000万元。资产日渐庞大的同时,公司势力也逐步扩张,甚至在东南亚开起了赌场。
后来,聂磊又成立了全濠实业有限公司,趁着房市大涨,继续通过购置多处房产和土地攫取财富;他开办新艺城夜总会,组织妇女大肆进行卖淫活动;他成立暴力犯罪团伙,为组织活动提供暴力保护,称霸一方……出事之前,聂磊的名号几乎成了青岛娱乐场所的“通行证”,办事时只要提“我是聂磊的人”,对方都要忌惮三分。
在自己获利的同时,聂磊更知道通过仗义疏财笼络人心、巩固势力。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聂磊公司”的组织十分严密,层级清晰、分工明确。“他对手下人十分大方,对于那些相对能干、积极的手下,最起码都给一套房、一辆好车,或者分给赌场股份。跟着他干工程的,前些年一个月就能拿三四万块钱。”还有这样一个案例:“一次,聂磊的公司曾招聘了一名可靠的会计。人到位后,聂磊立马叮嘱手下为其配一辆奥迪A6轿车,他觉得自己人理应有这个。”
屡犯案却不留案底
公司全面扩张的10年,对聂磊来说可谓黄金岁月。10年间,他虽与数宗重大治安案件甚至命案相关,但在公安局的卷宗里却全无案底。
2000年4月10日凌晨,聂磊在青岛市延吉路波尔卡迪厅娱乐时,王某等人误闯入他的包间。手下认为这种行为是对聂磊的不敬,便持枪冲进王某所在的包间“讲理”,双方争执不下,聂磊的手下朝王某开枪,击中其颈部、胸部,导致重伤。事后,为了使自己的手下逃避法律追究,聂磊命两个弟兄跟王某谈判,以赔偿25万元为条件,要求他不向公安机关报案。
2000年10月12日凌晨3时,聂磊因为怀疑青岛辉煌人间娱乐有限公司经理李某打伤了自己的一名手下,指使几名弟兄驾车跟踪其至台东六路乾坤火锅城。他们闯入李某吃饭的包间,两个人持枪威吓,另几个人用布袋套住李某的头,将其强行挟持到宁夏路东段的一处山坡进行围殴,打断了他的双腿。
因怀疑妻子周新萍与一名叫朱某的男子有不正当关系,聂磊指使几个手下“教训”他一下。2009年4月7日,朱某在胁迫下来到青岛市昌乐路的一家茶楼,被对方用鞋打伤面部。后来聂磊感觉到,朱某并没有因为这次的“教训”有所收敛,仍与周新萍保持联系,便又部署了接下来的几次行动。4月13日,朱某刚走出自己居住的小区,就被负责盯梢的聂磊手下发现。他们将朱某劫持至一辆面包车上,把事先准备好的硫酸倒在他的会阴部,之后扔下车;5月8日,他们再次将朱某劫持上车并殴打,甚至用打火机、雪茄烟将其面部、会阴部烧伤,然后将他弃于崂山区滨海大道旁的一处工地……
类似的案例,起诉书上共列举了数十件。但几乎每一次,聂磊和他的手下都能全身而退。原因在于:一方面他们用数量可观的赔偿金让被害人不报警;另一方面,部分警方人员也在为他“法外留情”。有媒体报道称,“聂磊打入公安系统内部的制胜法宝是人事安排,即利用关系提拔公安系统的人,收买他们成为自己的铁杆。”
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律师也透露:“在青岛,聂磊和公安系统的渊源很深,可算得上是‘地下组织部长’,甚至公检法系统内的很多人,都要找聂磊调动工作。所以这些年,聂磊团伙在青岛犯的事儿不少,但都没有怎么样。”坊间有传闻称,一次,聂磊的一个手下结婚,婚宴开席30余桌,宾客中“一半是黑道中人,一半是公安系统的人”。
老汉胡士存(化名)的遭遇,更是将这个“地下组织部长”的能量凸显无疑。12年前,胡士存年仅19岁的儿子胡林(化名)在红星夜总会和朋友聚会。结账时,胡林随钱带出了几张一家新开张夜总会的优惠券,恰好被红星夜总会的一个主管看到。该主管怀疑胡林到自己地盘拉客,径直走上前朝胡林脸上就是一拳,然后将他带到办公室里,与另外几人一起用木棍、铁棍等对胡林身体的多个部位进行殴打。几个小时后,胡士存接到电话称,儿子已经死亡。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红星夜总会就是聂磊的一个赌场,也是因为聂磊疏通了公安的关系,凶手才一直没有被抓到。还有一种说法是,打死胡林的就是聂磊本人。”但凶手究竟是谁,胡士存至今都没有得到确切的答案。他不止一次到公安局询问情况,公安局起初一直告诉他,凶手还没有抓到,直到2004年前后才答复说,人抓到了,但证据不足,先关着。胡士存反复追问,甚至上访,可直到2010年,得到的答复却仍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他不明白:“抓了人就该侦查、起诉、判决,证据不足就应该放人再查,哪有先关着迟迟不处理的?”作为普通老百姓的胡士存,可能永远无法理解这背后的“水”有多深。
意想不到的溃败
聂磊命运的拐点,发生在位于青岛主干道香港中路上的青岛颐中皇冠假日酒店(以下简称“颐中皇冠”)。这是青岛市知名的涉外五星级酒店,市政府的很多接待活动均在此进行。
2010年3月27日至28日,国际泳联举办的“李宁杯国际跳水系列赛”在青岛举行,前来参加比赛的国内外运动员都被安排入住颐中皇冠。比赛前一晚,青岛市高层在颐中皇冠宴请运动员及来宾,但几乎与此同时,酒店三层的雾之花夜总会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暴力事件。
29日,青岛当地的《半岛都市报》以《20名持刀男夜闯夜总会》为题,对该事件进行了大篇幅详细报道:“3月27日凌晨1时许,在香港中路颐中皇冠假日酒店三楼的夜总会内,服务经理孙先生正在门口巡视时,突然冲进来20多名拿着砍刀、棍棒的男子,得知他是负责人后,接着就是一阵猛砍。孙先生身中8刀后昏迷不醒,其中右手食指和中指直接被砍断。在401医院,经过8个小时的手术,孙先生才逐渐苏醒过来,对于被砍伤的原因,他表示并不清楚。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报道还援引了孙先生妻子的话称:“他是凌晨3点被送进手术室的,今天上午11点才出来。经医院仔细检查后发现,丈夫右手挨了一刀,食指和中指被砍断了,而胸口、肩膀和背部各挨了一刀,左大腿和脑部各挨2刀,伤势很严重。”
这篇报道并未透露该事件的主使者,但记者却从后来的聂磊案的起诉书中,获知了此事件的幕后实情。起诉书称:3月27日零时许,一名高姓女子组织新艺城夜总会4名女青年到颐中皇冠卖淫,与该酒店内雾之花夜总会的保安因故发生争执并厮打。后新艺城夜总会总经理助理蔡某将此事告知聂磊手下的骨干李某,李某指示蔡将此事汇报给聂磊或任姓骨干。蔡因未联系上聂磊,就到新艺城夜总会012房间找到任某。任纠集数十人,携带砍刀、棍棒等至颐中皇冠大厅内,先对前来消费的3位客人进行殴打,将3人打伤后,又到三楼夜总会,持砍刀、棍棒等对夜总会工作人员孙某等人进行殴打,并将摆放在夜总会门前的裂纹玻璃、迎宾台等物品砸毁,造成财物损失价值人民币3.8万元。经法医鉴定,孙某之损伤属轻伤,其余二人属轻微伤。案发后,任某将此事汇报给聂磊,聂磊出资给任某等人,供其逃跑、藏匿,逃避公安机关侦查。
比起以前犯过的案子,此事在聂磊看来,充其量只是一个“小插曲”。他相信,自己和弟兄们仍能如以往一样,全身而退。但他估计错了,事件正好发生在国际赛事举办期间,让作为主办方的青岛备感尴尬。警方随即下定决心,以此案为突破口,端掉这个在青岛横行10多年的组织。
2010年6月23日,公安部发出B级通缉令,向全国通缉聂磊,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协助缉捕的有功单位或个人,给予人民币5万元的奖励。9月7日,青岛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按照公安部、山东省公安厅的部署,青岛警方一举摧毁了以聂磊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首犯聂磊及130余名成员已归案。
2011年4月,青岛官方发布消息称,市检方已将聂磊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起诉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批起诉被告人27名,罪名涉及10多项。5月推迟开庭后,7月又补充起诉了5名被告。
青岛媒体报道,8月准备开庭时,除起诉书所列的32人外,另100余名涉案人员将被分为6组,分别起诉至青岛市市南区、城阳区等各区基层法院。这一举措被外界质疑为“由整化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位知情人士解释说,青岛市中院之前根本没有办理过这类涉案人数如此之多的案件,经验不足,不但很难找到能同时审理这么多人的大法庭,停车、吃饭甚至押运嫌疑人和案卷都成问题。“为办好案件,聂磊案的办案人员曾专门赶赴重庆进行了学习。”但此次庭审再次“因故推迟”。
2011年10月24日,记者来到与颐中皇冠隔街对望的新艺城夜总会。一个青岛人指着正门北侧楼外的一道铁质楼梯告诉记者:“以前,客人们走正门,小姐们则是从这道楼梯进入夜总会。别看这里外表不太起眼,里面的装修可是相当豪华。”但随着聂磊及其手下被关入看守所,昔日被称为“青岛最好夜总会”的新艺城如今已经大门紧锁,不见当年的豪华与辉煌。“不过,别的夜总会,一旦老板出事或者关闭,那些供货商早就上门哄抢店里的物品了,而这里却至今无人敢碰。”
缺管教性格偏激
在网上,聂磊和他的经历已经成了“传奇”。天涯论坛有一个连载热帖《黑血沸腾(青岛聂磊黑社会纪实)》,详细讲述了聂磊从出生到成为黑社会老大的经历,故事极具戏剧性和现场感。虽然内容并不足为信,但后面的几千条跟帖足以证明人们对这位“黑老大”的好奇。
而在青岛,聂磊的故事就真实了很多。提起他,几乎每个人都能说上两句,有的看起来还十分了解:“聂磊啊……”在很多人的口中,聂磊并不是一个穷凶极恶之徒。“讲义气”,是市民们在提及他时用得最多的一个词。
10月26日,环球人物杂志记者根据起诉书上的地址,找到位于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号的滨海花园,这是聂磊被捕前的住址。滨海花园紧邻青岛标志性建筑五四广场,与市政府仅隔一条马路,是2001年建成的海景房,主建筑是海景楼、海丽楼等4栋30层塔楼。聂磊的家,就在海景楼里。据记者了解,虽然和几百米外每平方米售价近6万元的“青岛最贵楼盘”——万里海景相比,滨海花园略显低调与陈旧,但在当年已称得上是全青岛最高档的楼盘。
记者向小区内的人打听聂磊的情况,多数人犹豫后说:“我也不太清楚。”一位曾和聂磊做过邻居的年轻人告诉记者:“聂磊戴着副眼镜,斯斯文文的,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像黑社会老大。”
记者在青岛没有采访到聂磊小时候的情况,但据《黑血沸腾(青岛聂磊黑社会纪实)》叙述,聂磊的父母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探矿专业,后来被分配到新疆某地质勘查队工作,在那里生下独子聂磊。由于父母工作繁忙,聂磊从幼儿园时期就寄宿在外,缺乏家人管教的他在那时就养成了独立偏激的性格。初中毕业后,聂磊来到母亲的老家青岛,开始了他的黑道生涯。
聂磊的妻子叫周新萍,他们育有一双儿女,女大男小。两个孩子如今应该有十几岁了,都曾在崂山区的一个私立幼儿园就读。那里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聂磊身高一米八左右,高高大大的,很疼爱孩子。虽然幼儿园有校车,但他仍喜欢亲自接送他们。”
“聂磊公司”发家史
聂磊从10多岁开始就有犯罪记录。1983年9月,他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两年后改判拘役6个月;可刚恢复自由身不到一年,1986年7月,他又因斗殴被劳动教养3年;1992年8月,他再次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就这样,才25岁,聂磊就已经三陷囹圄。这段让他羞于提起的经历,却成了他后来行走江湖的基础。一群坐牢时结识的“狱友”,为日后“聂氏江湖”的形成冲锋陷阵,成为整个组织的骨干。
起诉书显示,1995年以后,聂磊以“狱友”、邻居、亲属为主力,成立了青岛群力置业有限公司、祥龙置业有限公司、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开发房地产,在青岛市最繁华的中山路、南京路等地开办了红星游乐城、震泰游戏厅、福满多娱乐城等娱乐场所,聚敛了大量财富。这15年间,聂磊带领其手下扩张地盘、建立权威,并用严格的纪律约束组织成员,对外以“聂磊公司”统称。
从2000年开始,“聂磊公司”渐渐向赌博、色情等行业渗透。当年6月,聂磊与陈某共同在青岛市丽晶大酒店二楼以“百家乐”方式开设赌场。后在聂磊的组织、指使下,他的几名手下在银都花园24号别墅、上杭路8号甲原芭堤雅洗浴中心、齐海大酒店、南京路小绍兴酒店地下室等处开设赌场,形成了以聂磊为首、属下介绍他人到赌场赌博并从中提成的经营模式。至2007年初,共非法获利人民币约5000万元。资产日渐庞大的同时,公司势力也逐步扩张,甚至在东南亚开起了赌场。
后来,聂磊又成立了全濠实业有限公司,趁着房市大涨,继续通过购置多处房产和土地攫取财富;他开办新艺城夜总会,组织妇女大肆进行卖淫活动;他成立暴力犯罪团伙,为组织活动提供暴力保护,称霸一方……出事之前,聂磊的名号几乎成了青岛娱乐场所的“通行证”,办事时只要提“我是聂磊的人”,对方都要忌惮三分。
在自己获利的同时,聂磊更知道通过仗义疏财笼络人心、巩固势力。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聂磊公司”的组织十分严密,层级清晰、分工明确。“他对手下人十分大方,对于那些相对能干、积极的手下,最起码都给一套房、一辆好车,或者分给赌场股份。跟着他干工程的,前些年一个月就能拿三四万块钱。”还有这样一个案例:“一次,聂磊的公司曾招聘了一名可靠的会计。人到位后,聂磊立马叮嘱手下为其配一辆奥迪A6轿车,他觉得自己人理应有这个。”
屡犯案却不留案底
公司全面扩张的10年,对聂磊来说可谓黄金岁月。10年间,他虽与数宗重大治安案件甚至命案相关,但在公安局的卷宗里却全无案底。
2000年4月10日凌晨,聂磊在青岛市延吉路波尔卡迪厅娱乐时,王某等人误闯入他的包间。手下认为这种行为是对聂磊的不敬,便持枪冲进王某所在的包间“讲理”,双方争执不下,聂磊的手下朝王某开枪,击中其颈部、胸部,导致重伤。事后,为了使自己的手下逃避法律追究,聂磊命两个弟兄跟王某谈判,以赔偿25万元为条件,要求他不向公安机关报案。
2000年10月12日凌晨3时,聂磊因为怀疑青岛辉煌人间娱乐有限公司经理李某打伤了自己的一名手下,指使几名弟兄驾车跟踪其至台东六路乾坤火锅城。他们闯入李某吃饭的包间,两个人持枪威吓,另几个人用布袋套住李某的头,将其强行挟持到宁夏路东段的一处山坡进行围殴,打断了他的双腿。
因怀疑妻子周新萍与一名叫朱某的男子有不正当关系,聂磊指使几个手下“教训”他一下。2009年4月7日,朱某在胁迫下来到青岛市昌乐路的一家茶楼,被对方用鞋打伤面部。后来聂磊感觉到,朱某并没有因为这次的“教训”有所收敛,仍与周新萍保持联系,便又部署了接下来的几次行动。4月13日,朱某刚走出自己居住的小区,就被负责盯梢的聂磊手下发现。他们将朱某劫持至一辆面包车上,把事先准备好的硫酸倒在他的会阴部,之后扔下车;5月8日,他们再次将朱某劫持上车并殴打,甚至用打火机、雪茄烟将其面部、会阴部烧伤,然后将他弃于崂山区滨海大道旁的一处工地……
类似的案例,起诉书上共列举了数十件。但几乎每一次,聂磊和他的手下都能全身而退。原因在于:一方面他们用数量可观的赔偿金让被害人不报警;另一方面,部分警方人员也在为他“法外留情”。有媒体报道称,“聂磊打入公安系统内部的制胜法宝是人事安排,即利用关系提拔公安系统的人,收买他们成为自己的铁杆。”
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律师也透露:“在青岛,聂磊和公安系统的渊源很深,可算得上是‘地下组织部长’,甚至公检法系统内的很多人,都要找聂磊调动工作。所以这些年,聂磊团伙在青岛犯的事儿不少,但都没有怎么样。”坊间有传闻称,一次,聂磊的一个手下结婚,婚宴开席30余桌,宾客中“一半是黑道中人,一半是公安系统的人”。
老汉胡士存(化名)的遭遇,更是将这个“地下组织部长”的能量凸显无疑。12年前,胡士存年仅19岁的儿子胡林(化名)在红星夜总会和朋友聚会。结账时,胡林随钱带出了几张一家新开张夜总会的优惠券,恰好被红星夜总会的一个主管看到。该主管怀疑胡林到自己地盘拉客,径直走上前朝胡林脸上就是一拳,然后将他带到办公室里,与另外几人一起用木棍、铁棍等对胡林身体的多个部位进行殴打。几个小时后,胡士存接到电话称,儿子已经死亡。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红星夜总会就是聂磊的一个赌场,也是因为聂磊疏通了公安的关系,凶手才一直没有被抓到。还有一种说法是,打死胡林的就是聂磊本人。”但凶手究竟是谁,胡士存至今都没有得到确切的答案。他不止一次到公安局询问情况,公安局起初一直告诉他,凶手还没有抓到,直到2004年前后才答复说,人抓到了,但证据不足,先关着。胡士存反复追问,甚至上访,可直到2010年,得到的答复却仍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他不明白:“抓了人就该侦查、起诉、判决,证据不足就应该放人再查,哪有先关着迟迟不处理的?”作为普通老百姓的胡士存,可能永远无法理解这背后的“水”有多深。
意想不到的溃败
聂磊命运的拐点,发生在位于青岛主干道香港中路上的青岛颐中皇冠假日酒店(以下简称“颐中皇冠”)。这是青岛市知名的涉外五星级酒店,市政府的很多接待活动均在此进行。
2010年3月27日至28日,国际泳联举办的“李宁杯国际跳水系列赛”在青岛举行,前来参加比赛的国内外运动员都被安排入住颐中皇冠。比赛前一晚,青岛市高层在颐中皇冠宴请运动员及来宾,但几乎与此同时,酒店三层的雾之花夜总会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暴力事件。
29日,青岛当地的《半岛都市报》以《20名持刀男夜闯夜总会》为题,对该事件进行了大篇幅详细报道:“3月27日凌晨1时许,在香港中路颐中皇冠假日酒店三楼的夜总会内,服务经理孙先生正在门口巡视时,突然冲进来20多名拿着砍刀、棍棒的男子,得知他是负责人后,接着就是一阵猛砍。孙先生身中8刀后昏迷不醒,其中右手食指和中指直接被砍断。在401医院,经过8个小时的手术,孙先生才逐渐苏醒过来,对于被砍伤的原因,他表示并不清楚。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报道还援引了孙先生妻子的话称:“他是凌晨3点被送进手术室的,今天上午11点才出来。经医院仔细检查后发现,丈夫右手挨了一刀,食指和中指被砍断了,而胸口、肩膀和背部各挨了一刀,左大腿和脑部各挨2刀,伤势很严重。”
这篇报道并未透露该事件的主使者,但记者却从后来的聂磊案的起诉书中,获知了此事件的幕后实情。起诉书称:3月27日零时许,一名高姓女子组织新艺城夜总会4名女青年到颐中皇冠卖淫,与该酒店内雾之花夜总会的保安因故发生争执并厮打。后新艺城夜总会总经理助理蔡某将此事告知聂磊手下的骨干李某,李某指示蔡将此事汇报给聂磊或任姓骨干。蔡因未联系上聂磊,就到新艺城夜总会012房间找到任某。任纠集数十人,携带砍刀、棍棒等至颐中皇冠大厅内,先对前来消费的3位客人进行殴打,将3人打伤后,又到三楼夜总会,持砍刀、棍棒等对夜总会工作人员孙某等人进行殴打,并将摆放在夜总会门前的裂纹玻璃、迎宾台等物品砸毁,造成财物损失价值人民币3.8万元。经法医鉴定,孙某之损伤属轻伤,其余二人属轻微伤。案发后,任某将此事汇报给聂磊,聂磊出资给任某等人,供其逃跑、藏匿,逃避公安机关侦查。
比起以前犯过的案子,此事在聂磊看来,充其量只是一个“小插曲”。他相信,自己和弟兄们仍能如以往一样,全身而退。但他估计错了,事件正好发生在国际赛事举办期间,让作为主办方的青岛备感尴尬。警方随即下定决心,以此案为突破口,端掉这个在青岛横行10多年的组织。
2010年6月23日,公安部发出B级通缉令,向全国通缉聂磊,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协助缉捕的有功单位或个人,给予人民币5万元的奖励。9月7日,青岛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按照公安部、山东省公安厅的部署,青岛警方一举摧毁了以聂磊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首犯聂磊及130余名成员已归案。
2011年4月,青岛官方发布消息称,市检方已将聂磊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起诉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批起诉被告人27名,罪名涉及10多项。5月推迟开庭后,7月又补充起诉了5名被告。
青岛媒体报道,8月准备开庭时,除起诉书所列的32人外,另100余名涉案人员将被分为6组,分别起诉至青岛市市南区、城阳区等各区基层法院。这一举措被外界质疑为“由整化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位知情人士解释说,青岛市中院之前根本没有办理过这类涉案人数如此之多的案件,经验不足,不但很难找到能同时审理这么多人的大法庭,停车、吃饭甚至押运嫌疑人和案卷都成问题。“为办好案件,聂磊案的办案人员曾专门赶赴重庆进行了学习。”但此次庭审再次“因故推迟”。
2011年10月24日,记者来到与颐中皇冠隔街对望的新艺城夜总会。一个青岛人指着正门北侧楼外的一道铁质楼梯告诉记者:“以前,客人们走正门,小姐们则是从这道楼梯进入夜总会。别看这里外表不太起眼,里面的装修可是相当豪华。”但随着聂磊及其手下被关入看守所,昔日被称为“青岛最好夜总会”的新艺城如今已经大门紧锁,不见当年的豪华与辉煌。“不过,别的夜总会,一旦老板出事或者关闭,那些供货商早就上门哄抢店里的物品了,而这里却至今无人敢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