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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响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做好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的意见,4月,中电联鉴教中心正式启动《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电力行业)》修订工作。2010年以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部署了各行业对1999版《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的修订工作,中电联承担对《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电力部分的修订工作。《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电力行业)》是电力行业企业技术人员、技能人员所从事的职业分类体系标准规范,也是实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分行业职业标准规范。十几年来,电力工业历经厂网分开、主辅分开改革,电力生产、供应、建设领域的装备水平以及新型能源发电有了跨越式发展,生产建设运行和安全管理方式也有了较大变化,总结历史规律,综合各电力企业职业岗位布局特点,面对电力工业“十二五”发展前景,本次对《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电力行业)》的修订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中电联鉴教中心针对当前电力行业企业组织体系与生产体系特点,修订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牵涉面广、专业性强,需要充分汲取、提炼企业职业岗位现状和预计的发展态势。在前期充分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基础上,决定与中电联理事长、副理事长单位以及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承担大典修订工作,并以《关于开展<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电力行业)修订工作的通知>》(中电联鉴教〔2012〕124号)文件印发了修订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启动《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电力行业)》修订工作。
《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电力行业)》修订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适应电力行业转型发展需要为导向,在结合并提炼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各电力企业职业岗位设置现状和发展趋势共性基础上,进一步构建并完善符合电力行业特点的现代职业分类体系国家、行业标准,满足电力行业人力资源开发、职业教育培训、考评认证、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标准规范需要,促进电力行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科学发展。
中电联鉴教中心为更好地开展大典修订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大典修订工作进行了科学的任务分工,将修订工作流程分成如下四个阶段:一是搭建组织机构,提出修订建议;二是在电力企业提出电力职业体系修订方案基础上,综合形成行业职业分类体系结构和修订建议:三是部署各行业职业鉴定中心在培训基础上开展针对每一个职业五类(层级)人员的信息采集、整理、汇总、提炼;四是对形成的电力行业职业大典方案进行审议后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并配合做好国家层面的审定以及与相关行业相关联职业的统筹工作。修订工作流程见附件1。
近期,大典修订工作已经进入第一阶段,中电联鉴教中心搭建完善了组织体系,分别成立了以联合承擔修订工作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大典修订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见附件2)、以联合承担修订工作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大典修订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3);修订工作委员会各单位将按职业类推荐相关专家组成“大典修订工作专家委员会”。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指导下,中电联鉴教中心将充分协调联系大典修订工作委员会委员、委员会办公室成员、专家委员会成员、相关行业及各电力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鉴定站),严格按照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大典修订工作。
(中电联技能鉴定与教育培训中心)
中电联鉴教中心针对当前电力行业企业组织体系与生产体系特点,修订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牵涉面广、专业性强,需要充分汲取、提炼企业职业岗位现状和预计的发展态势。在前期充分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基础上,决定与中电联理事长、副理事长单位以及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承担大典修订工作,并以《关于开展<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电力行业)修订工作的通知>》(中电联鉴教〔2012〕124号)文件印发了修订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启动《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电力行业)》修订工作。
《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电力行业)》修订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适应电力行业转型发展需要为导向,在结合并提炼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各电力企业职业岗位设置现状和发展趋势共性基础上,进一步构建并完善符合电力行业特点的现代职业分类体系国家、行业标准,满足电力行业人力资源开发、职业教育培训、考评认证、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标准规范需要,促进电力行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科学发展。
中电联鉴教中心为更好地开展大典修订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大典修订工作进行了科学的任务分工,将修订工作流程分成如下四个阶段:一是搭建组织机构,提出修订建议;二是在电力企业提出电力职业体系修订方案基础上,综合形成行业职业分类体系结构和修订建议:三是部署各行业职业鉴定中心在培训基础上开展针对每一个职业五类(层级)人员的信息采集、整理、汇总、提炼;四是对形成的电力行业职业大典方案进行审议后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并配合做好国家层面的审定以及与相关行业相关联职业的统筹工作。修订工作流程见附件1。
近期,大典修订工作已经进入第一阶段,中电联鉴教中心搭建完善了组织体系,分别成立了以联合承擔修订工作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大典修订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见附件2)、以联合承担修订工作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大典修订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3);修订工作委员会各单位将按职业类推荐相关专家组成“大典修订工作专家委员会”。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指导下,中电联鉴教中心将充分协调联系大典修订工作委员会委员、委员会办公室成员、专家委员会成员、相关行业及各电力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鉴定站),严格按照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大典修订工作。
(中电联技能鉴定与教育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