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难中的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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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许三观卖血记》的艺术魅力在审美意蕴上表现为写出了作者对苦难的独特体验和深刻理解,以及透过苦难所呈现出的人性深处的真善美,即苦难中的温情,这温情可以理解为人道主义和人文关怀。本文试从苦难叙事入手,揭示小说中渗透着的人道主义和人文关怀,以此充分肯定小说的文学价值。
  关键词: 余华 《许三观卖血记》 苦难 温情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的代表作之一,在读者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在国外也享有很高的声誉,先后被译成英、韩、德、意、法、俄等多国文字,在十多个国家出版。2000年,该作与余华的另一部小说《活着》,入选中国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最有影响力的100部作品”,同年,被韩国《中央日报》评选为“100部必读书”之一。2004年,该小说又荣获美国巴恩斯—诺贝尔新发现图书奖。在该作诞生的十二年里,其所获得的荣誉,以及市场的认可度充分说明它已经经受住了时间和读者的考验,随着读者和评论界对其解读的逐步深入,在其后的发展道路上,它还将散发出更为持久的艺术魅力。
  我认为,《许三观卖血记》的艺术魅力集中表现在作者从审美意蕴的角度尽释了对苦难的独特体验和深刻理解,并力求透过苦难开掘出人性内心深处的真善美——苦难中的温情,从而使作品获得了穿越时空的独特魅力。
  一、以出卖象征“生命”的“血”来维持“生命”的延续,使现实特殊的苦难具有了普遍的意义。
  佛云:“世界是虚幻的,人生是苦难的。”苦难,是人生在世不可避免和消除的一种“边缘处境”。文学苦难的主题所呈现的既是人的存在方式,又是人的体验和意识。作为存在方式,它是人存在的表现特征,是对人的生命意义和价值的确认;作为体验和意识,它是人的情感、思想和精神的体现,是人在体验苦难且超越苦难中获取的一种崇高的精神——苦难意识。“它还收纳人性、人道、自由、崇高和美好,并将其播撒于一切存在之中”[1]。因此,苦难与文学结下了不解之缘,并成为文学永恒的主题。
  苦难主题也是余华进入90年代后形成的创作风格和创作观念。从1991年发表《在细雨中呼喊》开始,余华的创作由先锋实验向朴素回归。这部小说以一个江南少年孙光林的成长经历作为叙事主线,展示了“60后”在成长历程中的孤独、迷茫、痛苦和无助,同时又通过时间的自由穿梭和往返更替,在孙光林的成长主线中,不断融入了父辈、祖辈等三代人的生活经历和苦涩命运。如果说《在细雨中呼喊》是写了一个孤独少年如何在成长中体验着生存的苦难,那么1993年发表的《活着》则是对苦难体验的延续和升华,它通过讲述一个成人在漫长的岁月中如何去忍受生存的苦难,从而将苦难的主题推向了极致。主人公福贵一生命途多舛,亲人一个接一个地正常、非正常地死亡使人触目惊心,悲痛难禁,死亡对生命的消蚀带给了福贵最深的苦难和最大的折磨,也带给了福贵日渐升华的体验苦难的境界。
  发表于1995年的《许三观卖血记》则承继了前两部作品的苦难主题,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种种不可预测的劫难展示了人物的韧性品质。小说开头便弥漫着浓烈的苦难气息:农民依赖土地为生,然而土地却不能够给农民带来丰衣足食的心理和现实的保证,从而使能否“卖血”成为衡量体魄甚至娶妻生子的标准:“卖一次血能挣三十五块钱呢,在土地里干半年活也就挣这么多。”农民的劳动被贬值到如此之地步,以致他们用出卖具有“生命”象征意义的血液来维持“生命”的延续,这是多么苦难而又无奈的生存怪圈。除此之外,余华还将历史的巨大灾难融入到个体生存的困厄之中。在小说中,许三观一家不仅经历了三年自然灾害的饥饿,而且经历了“文革”中的批斗与被批斗、上山下乡的家庭变故等。每一次灾难降临,许三观都以“卖血”的方式来救难,否则他与他的家庭就挺不过去。
  在小说《许三观卖血记》中,余华累计写了许三观的十二次卖血经历。
  第一次:听说卖血是自己身子骨结实的一个最有力的证明,于是与爷爷村庄的根龙和阿方一起去卖血。结果这次卖血他高兴地获得了三十五元卖血钱,并顺利地娶回了油条西施许玉兰。
  第二次:在不是自己亲生的儿子一乐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对方拉走了自己的家具以迫使他支付医药费的时候,他独自拿着一斤白糖去找李血头卖血。结果他支付了医药费,换回了家具,但却被许玉兰张扬了出去。
  第三次:意外地碰见进城卖血的根龙和阿方,一看见根龙他们来卖血,许三观觉得自己身上的血也痒起来了,便和他们一起去卖血。而这次卖血的钱买了十斤肉骨头等东西,送给让自己占了便宜的工厂同事林芬芳。结果是事情败露,卖血钱被妻子收缴,全家人都穿上了新衣。
  第四次:在三年自然灾害中,许三观因为一家五口人喝了五十七天玉米粥,饥饿难奈,于是独自一人去买血,并给了李血头五元钱回扣。结果,全家人去胜利饭店吃了一顿面条。
  第五次:许三观独自去买血。因为一乐下放农村回来时连路都走不动了,在返回农村的路上,一路扶着墙哭着走。他把卖血的钱给了一乐三十元钱,让他和二乐在农村与队长搞好关系,争取早点回城。
  第六次:一个月后,许三观又去卖血,意外地碰见根龙也来卖血,经根龙的说情,李血头同意了许三观卖血。原因是二乐下放的村生产队长来城里了,家中无钱招待队长。最后因为卖血,他完成了招待任务,自己差点晕倒,而根龙却因卖血而丧命。
  第七到十一次:许三观先后在通往上海的林浦、百里、松林、黄店、长宁等地方进行了五次卖血。全是因为一乐得了肝炎,已在上海医院急救,许三观四处借钱而不得,为了救一乐的命,只好一路往上海方向卖血筹钱。结果他途中几次因卖血晕倒,差点送掉性命,但一乐和自己最终都活了下来。
  第十二次:许三观退休之后,独自一人再去卖血,以前都是为他人,今天要为自己卖一次血。谁知道医院里年轻的血头不但不要他的血,而且说他的血只配做油漆,让他泪流满面。
  “血”是一种极为强烈的意象,被视为生命的精华和本质,失血过多代表了生命的死亡和结束,但许三观却是以对“生命”的出卖完成了自己及家人生命的延续,完成了生命价值和生命意义的确认。许三观的卖血行为就像一个人生的圆圈,非常完整地记录了以卖血来拯救生存的苦难的现实性生存目标。余华在《活着》中揭示了这样一种具有普遍性的苦难:每个人生活着,就必须直面这样或那样的生存困境,活着是不容易的。如果说《活着》充满了作者精心布置的巧合和命运无常,像一部人生传奇的话,那么《许三观卖血记》则更加接近生活的真实。事实上,生活里的苦难恐怕更多的还是来自生活的压力,生活的不易和艰辛,以及必须直面的生存困境。许三观就是这样一个不断挣扎于生存困境而苟且存活着的小人物。为了应付各种各样的日常的正常生活,这个普通的小人物只能用自己的鲜血去换取困境的解决和家人的继续生存。在失去与获得之间,生活的苦难被显示了出来,展现在读者面前。并且我们还注意到,卖血几乎是当时下层人的生活智慧和生活准则。是根龙和阿方把许三观带上卖血之路的,而许三观后来也成为一些人在卖血之路上的领路人。在沿途卖血救儿去上海的路上,许三观偶遇来喜来顺两兄弟,他说服他们去卖血,也给他们上了一堂卖血启蒙课,这是苦难的轮回和继续。
  在我们的现实中,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要去卖血,但是每个生活着的人都要面对不同的生存困境,面对在劫难逃的现实苦难,为了维持生存,他们即使不去卖血,也会出卖各种有形或无形的东西。在《许三观卖血记》中,苦难不再是玄而又玄的抽象事物,而是在与时代因素相结合的日常化体现中变得愈发真实可感。卖血这种被迫抗争之举,正是当时中国民间底层百姓面对苦难与厄运时普遍采取的应对方式。正如评论所说:“这是一个寓言,是以地区性个人经验反映人类普遍生存意义的寓言。”[2]
  因此,许三观的苦难具有普遍性的意义,读者在不经意间与许三观达成了某种心灵上的默契,这也是《许三观卖血记》诞生以来深受读者喜爱的原因。
  二、在对苦难的叙事中融入了温情的人道主义,使作品闪耀着人文关怀的光辉
  但是,如果只是在小说中向人们展示苦难并不足以使这部小说迈向文学经典的殿堂,因为“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品,总是具有最充分的人道主义。这种作品大都是鼓励人要从现实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或悲愤大多数人过着非人的生活,或反对社会的不合理、束缚人的才能智慧的发展,或希望有合理的人的生活,足以发扬人类本性”。[3]钱谷融说:“一切被我们当作宝贵的遗产而继承下来的过去的文学作品,其之所以到今天还能为我们所喜爱、所珍视,原因可能是很多的,但最基本的一点却是其中浸润着深厚的人道主义精神,因为它们是用一种‘尊重人同情人的态度来描写人,对待人的’……”[4]我认为,《许三观卖血记》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其在苦难叙事中融入了温情的人道主义,闪烁着人文关怀的光辉。“人文关怀是一种崇尚和尊重人的生命、尊严、价值、情感和自由的精神,它与关注人的全面发展、生存状态及其命运、幸福相联系”。[5]
  正如国外评论对《许三观卖血记》所评论的:“法国《两个世界》认为:‘余华以极大的温情描绘了苦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法国《新共和报》认为:‘作品以简洁的人道的笔触,表达了人们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比利时《展华报》认为:‘余华是唯一能够以他特殊时代的冷静笔法,来表达极度生存状态下的人道主义的人。’”[6]
  无论是作者余华还是作品《许三观卖血记》,都充满了温情的人道主义和人文关怀。
  先说作者余华。作家天生是人类命运的关注者,举凡各个民族各个时代的优秀作品,都无不高扬人文精神,“他们在对生活的富有历史精神的肯定与否定、赞美与贬斥、同情与厌恶以至于困惑、无奈的情感态度中,寄寓着艺术家们特有的‘悲天悯人’情怀”。[7]而“回到现实的底层,回到生命的存在,回到悲悯的情怀,这是余华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创作所显示出来的一个重要艺术转变”。[8]他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具有悲悯情怀的作家,一个具有人道主义基质的作家,正在用他的悲悯之力为那些善良而弱小的生命寻找着苦难的救赎方式。正如余华自己所说的:“我知道自己的作品正在变得平易近人,正在逐渐地被更多的读者所接受。不知道是时代在变化,还是人在变化,我现在更喜欢活生生的事实和活生生的情感,我认为文学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它的同情和悲悯之心,并将这样的情感彻底地表达出来……”[9]因此,从《在细雨中呼喊》开始,余华在面对深重的记忆和现实时,尤其是面对那些个体生命无法超越的苦难本质时,已无法做到叙事上的冷静,他的悲悯、无奈和体恤都会不自觉地随着人物命运的变化而流淌出来。所以,在他的这些作品里,我们可以感受到创作主体浓烈的情感辐射倾向,可以感受到一种无法言语的感伤、无奈甚至是绝望的气息,自始自终地笼罩在整个话语之中,形成一种温暖与悲悯的格调。如在三年饥荒中,许三观用嘴巴给家里的每一个人炒了一道荤菜,家人个个吃得津津有味,这一情节的描写渗透着作者对饥饿的辛酸回忆,具有一种悲悯的力量。而这种悲悯力量的获得主要归功于作者对人物作为一个生命存在的高度尊重。
  让我们回到小说文本中来。在小说《许三观卖血记》中,卖血作为一种消解苦难的方式,不单纯从躯体上考验着许三观的强悍,而且从人伦道德上考验着许三观的意志:一是小城里的人把卖血当作卖命;二是一乐并非自己的亲生儿子,这是小城人众所共知的事实,但自己还是许多次为一乐去卖血。所以说,许三观在以卖血的方式来消解苦难的同时,还通过卖血的方式来反抗世俗伦理的精神压力,并最终完成了对自我的救赎,彰显了人性善的本质。许三观之“善”不单体现在卖血之上,还暴发于“喊魂”之时。在为何小勇“喊魂”这个仪式面前,许三观面临的是一场空前的伦理冲突:如果让一乐去为何小勇喊魂,这就等于向全城的人公开了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自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戴绿帽子的人,但是如果不让一乐去为何小勇喊魂,又有悖于做人的基本道义,其中间还遭受了良心缺席的道德谴责。因此,当许三观决定让一乐去为何小勇喊魂时,其内心正面临着一种撕裂的巨痛。而这种撕裂的巨痛,随着许三观不得不来到现场,并被迫当着广大看客的面开导一乐,让一乐坐在屋顶为何小勇喊魂,又深深地让其剧痛了一次。当然,在这种苦难和耻辱的背后,许三观的善良品质也获得了极大的彰显,而小说对人的生命和尊严的尊重也随之凸显无遗。
  小说的结尾是许三观不用再去卖血也吃上了卖血仪式上才有的炒猪肝和黄酒,而且是吃了三盘而不是一盘,黄酒上了一瓶加两个二两,而不只是二两。读者不得不为许三观简单的幸福所感动,替这位饱受苦难的老人长长地舒了口气,并从心里感激作者余华的善良,是他让这位饱经苍桑的老人不用再去卖血了。许三观卖了十二次血,终于没有因为卖血而丧命,他终于苦尽甘来,这很符合读者的传统的追求“大圆满”结局的心理。
  综上所述,《许三观卖血记》以卖血作为主线,贯穿其中的是当时底层民众挥之不去的生存苦难。透过这些苦难,折射出温暖的人道主义和人文关怀。正如评论家王达敏所说:“《许三观卖血记》最大的贡献是起于苦难叙事,用‘卖血’来丈量苦难的长度、强度,以此考量许三观承受苦难、抗争苦难的力度,终于伦理人道主义。此中,善成为主体,成为中心力量。”[10]也正是这苦难中的温情所体现出的对人和生命的尊重与关怀,成就了这部小说的文学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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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洪治刚.余华评传[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5.
  [9]余华著.说话.春风文艺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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