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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怎么这么新呢?到北京,处处感觉是新的。昨天我们在大剧院看音乐会,处处是新的。那么大雾霾,我们都觉得心情舒畅。新啊!北京老有变化。不像纽约,千篇一律,满大街的破面包味,披萨的油味儿,真受不了。再过两个月到纽约,要饭的成天缠着你,地铁又脏又臭,哪像北京地铁这么干净。”
坐在曹桂林400平米的别墅里,这位热爱写作的赋闲商人连连摇头。
1982年,35岁的北京人曹桂林辞去乐团大提琴手的职位,带着寻觅更好生活的向往,飞去纽约。从洗碗工干到成衣公司总裁、工厂老板,10年里他完成了从音乐人到生意人的转变。他把那一段爱恨情仇写成了小说《北京人在纽约》,改编的同名电视剧成为万人空巷围观、一时风头无两的文化现象。
因为表现了去美国寻梦的艰难困苦,有人戏谑电视剧的热播甚至阻挡了少数人出国的步伐。但中国人移民的浪潮却并没有因此低落,近年势头更为凶猛。
曹桂林在美国一待就是32年。关掉毛衣厂后他从事地产投资,公司见证了从克林顿到布什父子时代的经济起落,最窘迫的时候只能宣布企业破产。但他凭着自己的斗志东山再起,入了美国籍,还在美国结识了帕瓦罗蒂的学生、中国女高音歌唱家叶英,两人在加州大学城过上了稳定优越的生活。
与此同时,曹桂林北京的发小赶上了国际贸易、房地产业、艺术收藏一轮轮的机遇,事业如日中天,让他羡慕不已。也有朋友赴美继续追梦,经历着跌宕起伏的爱情和命运。时隔二十多年,他把这一切写成了《纽约人在北京》。
他强调两本书都是个性的产物,没有普遍性。“人哪,几乎就没有英雄,也没有特别的流氓。男子汉,为了自己的better life,为了喜欢的女人寻求更好的环境,这是动物的本能……什么高大全,没有。我也不管他(王起明)是英雄还是流氓,这就是他的生活,也是我的。”
他像王起明一样在年富力强时挣够了几辈子的开销,坦承自己已经“过不了穷日子”。但他又反感记者老跟他提物质。“为什么关了毛衣厂?挣钱不兴奋。写书来劲。”
书中的王起明痛恨美国的拜金、赤裸,感叹自己不像发小那么走运,搭上了国内经济增长这条大船。现实中的曹桂林意识到美国有它的长处,但他始终对美国喜欢不起来。
“不是它排斥我,是我排斥它。中美之间,没有文化之间的桥梁。说能理解,那是扯淡。”
美国人穷着呢
《纽约人在北京》末尾写了这么一段故事:
纽约终身教授、王起明的好友成太坤日子一直过得比较紧巴。因为没有婚纱照,也没买钻戒,他总觉得亏欠妻子宋娜。论文发表以后,节俭了一辈子的他花5000美元买了一只钻戒,决定带妻子到夏威夷度个蜜月作为补偿和惊喜。出发前,为了省200美金,成太坤订了个夜里的红眼航班。
第二天清早刮起风雪,王起明接到纽约交警厅的电话。因为天黑路滑,成太坤夫妻在前夜去机场路上双双殒命。王起明顿时就觉得,自己“太孙子,太不是个东西”,不该把人家弄到美国来,让人家结婚,又让人家度蜜月,还没阻挡住朋友省钱夜飞的念头,结果姑娘死了,哥们儿也死了。
这是发生在曹桂林身上的真事。“就是我一方庄的哥们儿,走的时候才五十出头。我听到警察的电话,人都瘫了。”
虽然事出偶然,他一直觉得是自己这辈子绕不过去的坎儿。书里的王起明觉得胃里不舒服,天天想吐,后来浑身皮肤瘙痒,整夜地睡不着觉,胡乱抓挠。对他来说,只有伏案写书才能化解。
他想写下对成太坤的负疚,写下自己这30年的冲撞和纠结。最主要的,是希望让更多人了解一个真正的美国。
新书发布会上,一个年轻女孩儿问:我们现在上网就可以知道美国的事情,看你的书有什么意义?
“网络能解决吗?生活是要味道的。那几十个字的垃圾信息,哪里比得上我这几十万字的真实?”曹桂林的激昂狂放,并没随着年岁减掉多少,“那些对美国心怀梦想,满口‘美国好’的,统统不了解这个国家。”
书里王起明特别看不惯他身边的那些华人大学教授:比如他们理发从来不去理发馆,有的吃饭从来不烧汤,用炒菜剩下的油兑上水搅和搅和就当汤了。他们见面聊天的内容也很单调,无非是哪个商店正在On Sale,哪家超市倒闭了正在清仓。
“那些教授们学术上没得说。关了门在家,没有人看好莱坞,讨厌透了。他们也不去酒吧,全都看什么《金婚》啊《亮剑》啊、《甄嬛传》,全说中国那点儿事儿。每次回国都是‘衣锦还乡’,一年挣的钱全给亲戚买礼品了,其实自己过得苦哈哈的。至于吗?”发布会上,提到这些同胞,他半是嘲笑,半是感慨。
曹桂林说,身边那么多华人教授过得不堪,却回不来中国。主要原因就是——住。“美国住得大呀。你让他在北京三环弄个两室一厅,他住不了。何况还不见得买得起。”
记者问他是否听说过在微博上介绍美国法治、科学精神的北京作家石康,他不知道,也不关心。
问他纽约的窄街道不是有利于步行和社区生活吗?北京的宽马路常被人诟病不够人性……他回答,“这都是盲目崇拜。180年前的老城市,还学他什么呀?现在咱们这么现代化了。”
“任何一个美国家庭有现金两万块,你给我找找看。Normal family,别说一万块,一千块有没有?没钱啊!你要有孩子,再养两部车、一房子,跟狗一样的累!”
他认为一人一票的选举制度导致了贿选:“所以小布什这种混蛋都可以上来。除了打仗就是打仗。我就栽在小布什手上,一下子把钱都花完,到处借债。你选上克林顿算你造化,你选上混蛋怎么办?那是不是中国这种体制就对,我不知道,我不管。能把经济搞上去,这就不简单。”
“不值不值,空忙一场”
到了入美国籍那天,王起明感到浑身上下的不自在,心里头还真有点儿发虚,不仅心发虚,鼻子头还一阵阵地发酸。他自己也弄不懂,心说我这是怎么了,怎么像刚满周岁的孩子要断奶,大姑娘出嫁要离开娘一样,这么没底,发慌。开车去纽约移民局的路上,汽车险些就撞到了公路间的护栏上。
见到移民官的第一题:“How many colors are there ont he flag?”(国旗上有几种颜色?)
听写题是:“Two girls and three boys play baseball.”(2个女孩和3个男孩在打棒球)
他正觉得太小儿科,却在过分得意间把ball写成了bull。本以为坏菜了,没想到移民官说:“You passed.”(你通过了)
“Really?is that true?”(真的?是真的吗?)
“Next”(下一个)移民官才不管你的表情。
王起明:“我操!”
这是《纽约人在北京》一书的开场。曹桂林说,移民官把他的中国护照喀嚓剪掉的时候,他心里那个难受劲儿,很长时间没缓过来。
可说一千道一万,还是想当美国人。为什么?
他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解释,“拿绿卡拿了几年后,美国政府会问,你有没有诚意成为美国公民?还有就是,我回国赶上89风波,怕不安全。拿了美国护照是不是能更有安全感,起码将来做事是个保护伞吧。所以还是想拿。别装孙子……嗨,人就这样,又想当美国人,当上了又想骂人家。”
他说如果中美打仗,百分之百他会枪口对准美国,站在中国这边。如果是美国人跟苏联人打仗,他肯定枪口对苏联。“什么阿富汗叙利亚,我都站美国这边。但你打我民族,那不行。”
《北京人在纽约》至今还有人不断翻出来看。有网友在豆瓣上评论:“双重身份认同,可以让人在两种语境中自由地选择并切换频道。当他认为人情更重要时,他可以告诉自己,我是中国人;当他认为利益更重要时,他可以告诉自己,我在美国,我要遵守美国的规则。这让一个人变得油滑、虚伪,失去原则与立场。也让一个人在享受这份自私的同时,另一半心脏忍受着背叛的煎熬。”
90年代后,回国的曹桂林看到发小又是做合资买卖,和官员倒卖配额,以低价买下市中心的四合院坐收渔利,又是空手套白狼圈地盖楼,后来还投资看不懂的当代艺术,生意越做越大,心里五味杂陈:“什么燕莎啊,别墅区呀,都是他搞的。那是跟我一块儿长大的孩子。”
在他看来,中国有很多火花,这儿蹦一下,那儿蹦一下,你捕捉到了,就成了;美国没有火花,没有意外,就是day by day,nine to five。
他颇为自己不值:“我干嘛在(美国)这儿浪费这么多年?事实上,我们这一代移民美国的,无论物质还是精神上都比不上我们当初留在国内的同学和朋友,但当初,能出去的其实才是一个群体里更优秀的。郑小龙、冯小刚、姜文,他们哪个当年都不如我。到了今天,我是真的仰视他们。”
女儿算是白送给美国了
“我和女儿不是不痛快吗,《北京人在纽约》那本书其实是写父女情的。”
书中,宁宁刚到美国没多久,英文便说得溜熟,谈上美国男友,参加派对、K药,和父母种种不对付。而在早逝前,父亲王起明才得知他们在美国打拼的那几年,女儿曾经在国内怀孕堕胎,独自面对身体的伤害和内心的迷惘。
曹桂林说他的写作没有多少虚构,但具体有百分之多少和事实对应,说不好,“也没必要说。”
触及到女儿这个话题,曹桂林的脸色一变:“谈她干嘛呀?我不谈。她不怎么理我,我也不怎么理她。”
过了几秒钟,他的表情和语气缓和下来:“不想谈,因为,个性不同。她非常能干,非常有钱。化妆品上成功。我祝福她。”
曹桂林的女儿初去纽约时十四五岁。在父亲眼中非常聪明、漂亮。但那也是一个他眼中的animal age。自己像大多数心疼独生女的中国父母,除了用钱来补偿失去的父女时光,其他什么也不会做。
“你给她创造一环境,她没有绿卡没有国籍的问题,到那儿什么都有了。下了飞机就买汽车,撞了以后也不觉得心疼,慢慢适应了美国那个社会以后,从此就不一样了。”
他说父女之间、中西之间那种细微的感觉,没办法描述。“我这辈子也没法完全接纳美国那一套,从心里排斥它。我女儿呢,她就排斥我。她就喜欢美国那一套。”
我问他,和女儿的关系不好,算不算他这半生的一个痛?
“ I don’t think so。你看麦当娜,谁谁谁,都跟父亲关系不好。文化冲撞,价值观审美,他们跟你完全不一样。如果把孩子十几岁就送去,就算是白送给美国了。”他不承认,却又有满心的无奈。
书中王起明的哥们儿、地产巨头叫李雨鹤,写书时间长了,曹桂林现在对生活中对应的人也直呼这些名字。
“李雨鹤说,废话,我就这一个儿子,不回来接我班哪成啊?他儿子回来没两天,他给这孩子沏茶。人家说I don’t like tea。给他喝牛奶,他说It’s not milk,it’s water,觉得中国的牛奶太稀。他说要不过几天,跟我公司的几位见见面,算是认识,交个朋友?人说So what?过两天就恨不得要走。有多大的急事要回美国啊?他说,“我有个base ball team,明天就要比赛了,必须走!”
“他接不了班,已经彻底美国化了。他爸爸辛辛苦苦的产业,赚了那么多钱,他不关心,直接跟他爸爸说“It’s not my business,my business is baseball。(这不是我的事业,我关心的是棒球)”
曹桂林模仿着“李雨鹤”儿子的语调,惟妙惟肖。
“李雨鹤都傻了。‘你缺不缺钱?给你弄个卡吧,你别去打工了。’” ——Don’t do that.You need face,I need face too.Don’t bother me.(别别,你要脸,我也要脸,别烦我了。)
“这是学得好的孩子,学得不好的,连课都不上,天天泡妞磕粉。亏了你这孩子没学好,学好了就不是你的了。”
曹桂林眼中,年少时就在彼岸生活、已经美国化了的中国孩子向往的就是毕业后“每年十几万,供个房子,养两条狗,美极了。谁去操你那么大生意的心?这不是他的兴趣”。
《纽约人在北京》里的王起明为了和发小合伙做生意,帮中国官员办儿子留学——当然是在美国排不上号的三流学校。
而在曹桂林的生活里,北京小区里的那些官二代富二代,更不是念书的料,送到国外也得灰溜溜地“滚回来”。
“在美国,这么冷的天,大学生全穿着大拖鞋、裤衩,骑着自行车,像蜜蜂一样。他们很扎实。哪像咱们这儿,爹妈恨不得全给你帮了。在美国你到18岁必须报税,父母不插手。谁管谁啊,自生自灭。大学音乐系考试,都是给你一新谱子,现拉。然后老师评论,同学评论,community评论,没有走后门的事儿。”
但他又受不了那些把去美国描绘得如同天堂的年轻人。
“昨天一个记者跟我说,我们还是很年轻,要寻找一个公平自由的、让梦想自由展翅的地方。我说好,说不定在火星上?或者土星上?”
“什么梦想啊,都得拼搏啊……你得扎实,年轻人去那儿得想好了。去了美国你才知道中国怎么回事,你不知道纽约是多么不温和的钢冷性、残酷的社会。在这里平常没人谈什么民主自由这一套,就是弱肉强食。弱的就被弄死,强的就能上来。要不被压迫,要不粉身碎骨,我见得太多了。”
回来就踏实了
开进曹桂林所住的北京北七家某别墅小区,从大门拐进一个丁字路口,一条德国黑背犬尽职地叫嚷。
这幢400平米的别墅,外边的车库能停下至少3部汽车。房子外头的一亩半园地,种着杏树、李树、香椿、樱桃等各种乔木。
步入宽敞的客厅,几米高的水晶吊灯灯坠从二层天花板垂落下来。如果不是客厅的缎面沙发绷开几道细细的口子,丝毫看不出这房子已有十来年的历史。室内户外都打理得整洁一新。艺术专业出身的女主人,将房子打造出了巴洛克、古希腊和美式风格相结合的华丽调性。洗手间里,比瓷砖雕饰和各种进口化妆品更打眼的,是浴缸正对着的墙上的一面平板电视。
“我们也就春秋两季在这儿住住,马上就要去海南,打高尔夫。不在的时候,园子、养的狗,物业都管。中国的物业可比美国的强。”
67岁的曹桂林看起来气色不错。把同一事物进行中国和美国的比较,似乎是他多年来下意识的习惯。
“昨天我和太太去大剧院听音乐会,柴可夫斯基,就觉得在纽约听音乐会很好,怎么在北京,特别是他们包了一些外地到北京的旅游团,也不懂音乐,在那儿呼呼嚷嚷,这就不像美国了。”
“新归新吧,但是不是应该建这么现代化的音乐厅啊?我们在纽约的时候,都是古典的感觉。中国这大剧院,缺少文化的底蕴。包括长安大剧院,也是西化。北京的味道,都找不着了。”
13岁开始学大提琴的他,音乐情结仍在。但到美国后这三十来年,极少拉琴了。“第一,我拉得不好,算混的,吃不了苦。第二,我也过不了穷日子。你看北京音乐团拉琴的孩子,才四五千一个月。哪里比得上你们记者!”
贴吧上,有人认为《北京人在纽约》的作者就是一个来美国多年只生活在华人圈、说国语、看国产连续剧、对美国文化一窍不通的人,除了正确说出了几个地名外,写的既不是真的华人生活,也不是真正的美国。“对美国的了解系于道听途说。可以看出来,作者现仍然生活在北京时间。”
曹桂林听了后,极不以为然:“他们以为来美国旅游一趟就了解美国了?5年也不够,至少得待够10年。他们认为我回中国来,把我叫作big loser,我告诉他们,我是big winner!我在美国,是大学城华人里的贵族。我能回来是我的本事!美国从来没排斥过我。是我拧巴,我不喜欢。还是中国让我开心。”
书的最后,浑身不舒坦的王起明在北京看完中医,去了天坛公园。他跟着那些扭秧歌的大妈,“扭着扭着,扭得满脸通红,跳得浑身大汗,他越扭越欢实,越跳越起劲,他这次是真踏实了。”
曹桂林说,现在也是他一生中最踏实、平静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