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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辽宁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核心任务,不断创新和完善载体,依托目标绩效管理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功能作用,为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取得重大阶段性成就做出了积极贡献。
把握契机,确立机关党建服务中心的新途径
长期以来,机关党建自我封闭、自我循环,游离于中心工作之外,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难以融合的“两层皮”问题,是制约机关党建科学发展、发挥作用的普遍难题。一些机关党组织和负责人不了解中心、不关心中心、不会服务中心,就党建抓党建;机关党建资源分散,载体零散,号召力影响力不足。而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机关党建工作不断提出新要求,机关党建必须做到观念更新、机制创新和手段革新,做到机关党建与中心工作有机融合,努力打造彰显时代特色、服务中心工作的党建工作品牌,才能使机关党建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
1996年,辽宁省委、省政府决定,省直机关开始实行目标责任制,目标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直机关工委。省直机关党组织紧紧抓住了这一有利契机,通过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充分发挥了机关各级党组织的协助保障作用。在年初工作目标确立上,把机关党的建设同行政业务工作同时纳入目标,同时进行部署,层层分解任务,人人承担责任,使机关党的工作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同本部门职能工作实现对接,在机制上保证了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互为促进。在目标运行中,各单位在党组(党委)领导下,普遍由机关党委牵头成立本单位目标管理办公室,对本单位业务工作和机关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精心组织、合理调度、有序推进、量化考核,机关党建和机关建设对完成业务指标的保证作用、机关党组织的协助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多年来,“三讲”教育、先进性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创先争优活动等全党开展的重大部署,在目标责任制载体中高质量完成。省直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及反腐倡廉建设等机关党的基础性工作,在严格考核中得到全面加强。在目标评价上,由省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实施考核评价,坚持开门评议机关,多方面听取意见建议。特别是坚持用科学发展观考核评价机关党建工作,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成效作为评价机关党组织的硬性指标,引导机关党组织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推动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
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有力推动了辽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加快了老工业基地振兴进程,同时让机关党组织找到了业务工作和机关党建工作紧密结合的有效载体,让机关党建在综合评价省直单位的目标体系中占据应有分量。通过实施目标责任制,各单位党组(党委)两手抓意识明显增强,对机关党建加强领导的力度明显加大。机关专兼职党务干部队伍思想观念得到转变,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不仅作为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必须遵守的工作原则,而且逐步成为共识。
深化创新,牵动机关党建进入服务中心的快车道
十多年来,目标责任制工作在探索中不断深化,在创新中不断发展。省直机关工委通过召开目标责任制工作理论研讨会、经验交流会、评选表彰会等方式,宣传典型、扩大影响,总结经验、探索规律,目标管理工作在动态管理、评价方式等方面得到完善和加强,不断适应了形势发展需要。
2008年,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把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工作全面升级为目标绩效考评的重要决策。目标绩效考评是对目标责任制的深化和发展。2011年初,省直工委经过深入调研,形成《辽宁省直属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并争取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形式正式印发,这一制度成果突出了对目标运行过程的科学管理和对全省工作大局的保障推动作用。当年把省委工作要点、省政府工作报告分解后作为省直机关年度目标任务,通过逐级评估、领导点评、结果通报、整改落实等措施,强化目标运行过程管理,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进一步完善目标绩效评价办法,坚持由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直机关互评自评、征求省领导和省直综合部门意见等“五位一体”的评价体系,发出各类测评票一万余张,真正做到了开门万人评议机关,以各方面的满意度来科学评价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质量。
实行目标绩效考评,不断深化创新,为机关党建工作拓宽了新领域、注入了新内容,同时对机关党组织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省直机关各单位机关党委(目标办)一方面主抓目标体系中机关党建、机关建设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贯彻落实《条例》等机关党的建设重点工作,努力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为完成中心任务凝聚力量、提供支持。同时,做好本单位行政业务工作综合协调、绩效评估、督促检查、年终兑现奖惩等工作,协助党组(党委)出色完成各项业务工作目标。2008年,把推动“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省党代会和省委全会确定的重点工作列入目标绩效考评体系,省直機关党组织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机关党的建设,确保了省委重点工作的全面完成。2009年,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省直机关深入开展了“下基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活动并列入目标体系,对省直机关开展活动情况及转变机关作风情况强化考核,为实现省委确定的“两个不低于”目标做出了突出贡献。2010年以来,全省机关开展“下基层、解民忧、惠民生”主题实践活动。通过深入开展共产党员工程、志愿者服务、实施惠民行动等多种形式,各级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为基层群众办好事实事40余万件,有力推动了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从今年开始,目标绩效管理先进单位年度优秀公务员评先比例从原来的15%可提升到19%;承担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在领导班子年度总结及分管领导述职报告中要有相关内容。
经过17年的积极探索和创新发展,辽宁省直机关目标绩效考评成为体现时代特征、具有辽宁特色、符合机关特点的科学管理机制,为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和机关管理注入了生机和活力。省直机关党组织服务中心有了更为广阔的舞台,地位和威信不断提高。
主动作为,做好目标绩效考评的加分项
2004年,省直机关启动了季评最佳实事活动。省直各单位围绕高质量完成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切实转变机关作风,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履行职能,多办为民利民的好事实事。
在目标绩效考评中,把季评最佳实事活动纳入目标考评体系,每件实事当选就可在年终目标总分中加一分。省直机关党组织为广泛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做好目标绩效考评工作的加分项。各单位机关党委(目标办)先在机关和系统内部组织最佳实事的初选,对出色完成本单位重点工作和难点工作的创新举措进行评选表彰,在此基础上把业绩突出、效果显著、体现本部门职能特点和工作亮点的实事向上申报,接受审核评价。几年来,省直机关每年都评出近百件最佳实事,“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棚户区改造”、“援建农村低保单亲母亲安居住房”、“食品安全行动”等最佳实事使数百万群众受益。季评最佳实事成了“转变机关作风和促进中心工作落实的得力抓手”、“体察民情、为民办事的竞赛平台”。
近两年,省直工委一手抓规范,一手抓引导。先后修订印发了季评最佳实事申报评选办法、季评最佳实事评委会工作规则,采取分类评选、网上公示、媒体宣传等方式不断提升最佳实事的影响力和认可度。树立让领导和评审专家满意、更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鲜明导向,在评选结果和事迹宣传上更加侧重于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了机关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抓落实、为民服务创佳绩。
把握契机,确立机关党建服务中心的新途径
长期以来,机关党建自我封闭、自我循环,游离于中心工作之外,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难以融合的“两层皮”问题,是制约机关党建科学发展、发挥作用的普遍难题。一些机关党组织和负责人不了解中心、不关心中心、不会服务中心,就党建抓党建;机关党建资源分散,载体零散,号召力影响力不足。而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机关党建工作不断提出新要求,机关党建必须做到观念更新、机制创新和手段革新,做到机关党建与中心工作有机融合,努力打造彰显时代特色、服务中心工作的党建工作品牌,才能使机关党建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
1996年,辽宁省委、省政府决定,省直机关开始实行目标责任制,目标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直机关工委。省直机关党组织紧紧抓住了这一有利契机,通过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充分发挥了机关各级党组织的协助保障作用。在年初工作目标确立上,把机关党的建设同行政业务工作同时纳入目标,同时进行部署,层层分解任务,人人承担责任,使机关党的工作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同本部门职能工作实现对接,在机制上保证了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互为促进。在目标运行中,各单位在党组(党委)领导下,普遍由机关党委牵头成立本单位目标管理办公室,对本单位业务工作和机关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精心组织、合理调度、有序推进、量化考核,机关党建和机关建设对完成业务指标的保证作用、机关党组织的协助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多年来,“三讲”教育、先进性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创先争优活动等全党开展的重大部署,在目标责任制载体中高质量完成。省直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及反腐倡廉建设等机关党的基础性工作,在严格考核中得到全面加强。在目标评价上,由省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实施考核评价,坚持开门评议机关,多方面听取意见建议。特别是坚持用科学发展观考核评价机关党建工作,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成效作为评价机关党组织的硬性指标,引导机关党组织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推动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
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有力推动了辽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加快了老工业基地振兴进程,同时让机关党组织找到了业务工作和机关党建工作紧密结合的有效载体,让机关党建在综合评价省直单位的目标体系中占据应有分量。通过实施目标责任制,各单位党组(党委)两手抓意识明显增强,对机关党建加强领导的力度明显加大。机关专兼职党务干部队伍思想观念得到转变,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不仅作为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必须遵守的工作原则,而且逐步成为共识。
深化创新,牵动机关党建进入服务中心的快车道
十多年来,目标责任制工作在探索中不断深化,在创新中不断发展。省直机关工委通过召开目标责任制工作理论研讨会、经验交流会、评选表彰会等方式,宣传典型、扩大影响,总结经验、探索规律,目标管理工作在动态管理、评价方式等方面得到完善和加强,不断适应了形势发展需要。
2008年,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把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工作全面升级为目标绩效考评的重要决策。目标绩效考评是对目标责任制的深化和发展。2011年初,省直工委经过深入调研,形成《辽宁省直属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并争取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形式正式印发,这一制度成果突出了对目标运行过程的科学管理和对全省工作大局的保障推动作用。当年把省委工作要点、省政府工作报告分解后作为省直机关年度目标任务,通过逐级评估、领导点评、结果通报、整改落实等措施,强化目标运行过程管理,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进一步完善目标绩效评价办法,坚持由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直机关互评自评、征求省领导和省直综合部门意见等“五位一体”的评价体系,发出各类测评票一万余张,真正做到了开门万人评议机关,以各方面的满意度来科学评价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质量。
实行目标绩效考评,不断深化创新,为机关党建工作拓宽了新领域、注入了新内容,同时对机关党组织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省直机关各单位机关党委(目标办)一方面主抓目标体系中机关党建、机关建设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贯彻落实《条例》等机关党的建设重点工作,努力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为完成中心任务凝聚力量、提供支持。同时,做好本单位行政业务工作综合协调、绩效评估、督促检查、年终兑现奖惩等工作,协助党组(党委)出色完成各项业务工作目标。2008年,把推动“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省党代会和省委全会确定的重点工作列入目标绩效考评体系,省直機关党组织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机关党的建设,确保了省委重点工作的全面完成。2009年,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省直机关深入开展了“下基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活动并列入目标体系,对省直机关开展活动情况及转变机关作风情况强化考核,为实现省委确定的“两个不低于”目标做出了突出贡献。2010年以来,全省机关开展“下基层、解民忧、惠民生”主题实践活动。通过深入开展共产党员工程、志愿者服务、实施惠民行动等多种形式,各级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为基层群众办好事实事40余万件,有力推动了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从今年开始,目标绩效管理先进单位年度优秀公务员评先比例从原来的15%可提升到19%;承担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在领导班子年度总结及分管领导述职报告中要有相关内容。
经过17年的积极探索和创新发展,辽宁省直机关目标绩效考评成为体现时代特征、具有辽宁特色、符合机关特点的科学管理机制,为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和机关管理注入了生机和活力。省直机关党组织服务中心有了更为广阔的舞台,地位和威信不断提高。
主动作为,做好目标绩效考评的加分项
2004年,省直机关启动了季评最佳实事活动。省直各单位围绕高质量完成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切实转变机关作风,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履行职能,多办为民利民的好事实事。
在目标绩效考评中,把季评最佳实事活动纳入目标考评体系,每件实事当选就可在年终目标总分中加一分。省直机关党组织为广泛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做好目标绩效考评工作的加分项。各单位机关党委(目标办)先在机关和系统内部组织最佳实事的初选,对出色完成本单位重点工作和难点工作的创新举措进行评选表彰,在此基础上把业绩突出、效果显著、体现本部门职能特点和工作亮点的实事向上申报,接受审核评价。几年来,省直机关每年都评出近百件最佳实事,“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棚户区改造”、“援建农村低保单亲母亲安居住房”、“食品安全行动”等最佳实事使数百万群众受益。季评最佳实事成了“转变机关作风和促进中心工作落实的得力抓手”、“体察民情、为民办事的竞赛平台”。
近两年,省直工委一手抓规范,一手抓引导。先后修订印发了季评最佳实事申报评选办法、季评最佳实事评委会工作规则,采取分类评选、网上公示、媒体宣传等方式不断提升最佳实事的影响力和认可度。树立让领导和评审专家满意、更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鲜明导向,在评选结果和事迹宣传上更加侧重于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了机关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抓落实、为民服务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