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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7年11月,尽管东盟成员国在新的机制结构和功能的认识上有所不同,但是东盟各国领导人签署《东盟宪章》,着手建立东盟人权机构。这次发展源于国际压力以及东盟自身发展的需要。本文主要探讨东盟人权保护的历程.在东亚地区建立区域人权机构合理性,与东盟次区域人权机构的联系、国家以及区域组织在人权机构建设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