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安全是当代和谐社会的基石,安全生产是从业人员生命和健康的保证。随着时有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其的调查和责任追究,让从事建筑安全监督工作人员深切的了解到需要一个明确的安全监督与考核体系,即明确作为一个监督部门、一名监督人员在工作中如何执行权力和履行职业义务。为此,建立一个系统的建筑安全层级监督制度与考核体系是那么的急迫。以下论文通过对国内外建筑安全层级监督的调查分析,就我国建筑安全层级监督制度与考核体系做了些讨论。
关键词: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执行机构
中图分类号: TU71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层级监督的现状
1.1层级监督的基础
1.工作计划报告。如在美国,每一年度(或者季度)州的分支机构要向联邦总部提供下一年度(季度)的工作计划报告,不同的层级向各自的上级管理部门递交计划书,由下至上层层审批通过之后,再由上至下推行。
2.岗位说明书。英美国家在每年提交的工作计划报告中,都要提交详细叙述目前机构内每一位安全监督员职责和所具有的权力的岗位说明书。这就使得安全监督在工作时,不仅能够充分有针对性地发挥监督作用,而且能够有相应足够的权力作为其执行工作的支撑。
1.2层级监督的指标特点
考核指标的全面化。英国、美国政府都是尽可能地把导致建筑伤害事故的原因不断地细分,因为只有抓住根本原因,才能够做到有效地控制伤害事故的发生。通过对各个方面的安全与健康问题的详细分解,制定出了对应的衡量指标,从而加强了对建筑业整体工作健康与安全的控制。如在美国,将建筑伤害事故类别划分到6级科目,这样就最大程度上避免了原因不明、归责不清的伤害事故的发生。
1.3尚未建立起统一的考核指标体系
大多省市都没有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考核指标体系,都仅仅停留在简单的制度规定上或者仅几项主要静态的业务指标上,不能反映整个动态情况,缺乏系统性,可操作性也不是很强。由于没有统一的考核指标体系标准,所以目前各个地方是各自为政,因而制定出的所谓的考核指标也是五花八门,不具有可比性。
1.4建筑安全层级目前自身存在的问题
主要反映在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设置尚未覆盖所有的监督层级,尤其是末级监督缺口较大。这非常不利于安全监督工作的开展,同时也在建筑安全层级监督链上形成了断档,使得层级监督失去了连续性;已有的监督机构普遍存在监督人员配备不足。
2新建筑安全层级监督制度的探索
新建筑安全层级监督制度,是指在行政机关系统内,负有行政监督职能的上级人民政府、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级人民政府、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否依法履行建筑安全管理职责的一种监督制度。同时也包括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委托的监督机构的监督。新的建筑安全层级监督制度应明确主体、内容、形式、考核指标体系。
2.1内容——层级监督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贯彻和实施情况;
2.行政执法责任制以及有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3.机构设置情况、人员素质状况以及必要的执法和监督措施保障情况;
4.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5.管理职能的履行情况;
6.其他任务的完成情况。
2.2形式——层级监督可采用下列几种形式:
1.组织定期监督检查(如年度监督检查等);
2.审阅或者听取下级部门的情况汇报,并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核实;
3.备案下级部门的有关文件、资料;
4.组织专项检查、专题调查或者进行个案监督;
5.召开有关方面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或者向社会各界进行问卷调查;
6.其他监督方式。
2.3考核指标体系
1.考核指标制定的原则
①系统性原则。要求指标体系具有足够的涵盖量,能够实现反映政府建筑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
②操作性原则。要求数据资料的可获得性,数据资料可量化,指标尽可能少而精。
③有效性原则。要求指标体系能够真实反映考核的本质或主要特征。
④可比性原则。要求明确指标体系中每个指标的含义、统计口径、时间、地点和适用范围,应尽量采用相对指标,少采用绝对指标。
⑤动态性原则。在制定考核指标时,既要有反映结果的指标,又要有反映过程的指标。
⑥独立性原则。要求确立的指标体系各项指标都具有独立的信息,互相不能替代,要选择反映信息多,能最恰当地反映目标工作特点和完成程度的指标。
2.考核指标体系构成
考核指标体系一般是由多种指标构成:通用指标(无选择性)、专用指标(可选择性);横向指标(各地区、各部门之间比较)、纵向指标(本部门与前阶段指标的比较);定量指标(数据指标)、定性指标(逆向指标)等。
3.考核指标权重的选择
在考核指标体系中,要确定每个考核指标合理的权重。在一般情况下,权重赋值的办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法:
①专家咨询法。把建筑安全管理专家聚集在一起,采用匿名的办法让他们给每项指标进行赋值,然后把各项指标的赋值相加后求平均值,以平均值作为该项指标的权重。
②层次分析法。把所有需要考核的业绩指标进行两两对比,采用9级分制赋值法,按照各个指标的重要程度列出对比矩阵。所有对比值列成一个判断矩阵,采用求解特征的方法计算出每项指标的具体权重。
③多指标配对比较分析法。把拟作为考核指标及其他一些相对重要的指标全部列出,进行两两对比,按1或0在两个指标中做出选择。
3新建筑安全层级监督考核体系的探索
建筑安全层级监督的主体可划分为各级人民政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委托监督机构三个层级的管理机构。因此,建筑安全层级监督考核体系也可在三个管理层次建立。第一层次(各级政府):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市、自治州、区政府→县政府;第二层次(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市、自治州、区建委→县建委;第三层次(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建设部安全质量监督司→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站→市、自治州、区安监站→县安监站。第一层次的考核体系,主要是考核各级政府的职责履行情况;第二层次的考核体系,主要是考核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履行情况;第三层次的考核体系,则主要考核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监督机构的职责履行情况。以上三个层次考核体系中相关管理机构,均负有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和管理目标。建立三层次的考核体系,旨在明确不同的管理层次上管理职责的侧重点。随着管理层次的降低,其管理目标逐步具体化,管理职能逐步细化。
4结语
安全是人们生活的基本,是建立当代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在我国快速发展时建筑工程在我们生活的每一處,建筑安全为重中之重。国家和政府是我们生活的依靠,建筑安全我们寄希望于国家监督机构。国家有关监督机构有了一个明确、系统、科学的建筑安全层级监督制度和考核体系,有利于监督责任划分,为依法行政奠定基础。为我们建立一个安全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刘立.关于重大隐患监控GIS模式的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12.5.
[2]刘静,程建中.建筑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与实施[J].建筑.2005.12.
[3]黄宁强.现代建筑企业安全管理模式的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9.6.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统计信息[M].2008
作者简介:王志鸿,男,汉,浙江丽水市云和县人,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科学历。
关键词: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执行机构
中图分类号: TU71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层级监督的现状
1.1层级监督的基础
1.工作计划报告。如在美国,每一年度(或者季度)州的分支机构要向联邦总部提供下一年度(季度)的工作计划报告,不同的层级向各自的上级管理部门递交计划书,由下至上层层审批通过之后,再由上至下推行。
2.岗位说明书。英美国家在每年提交的工作计划报告中,都要提交详细叙述目前机构内每一位安全监督员职责和所具有的权力的岗位说明书。这就使得安全监督在工作时,不仅能够充分有针对性地发挥监督作用,而且能够有相应足够的权力作为其执行工作的支撑。
1.2层级监督的指标特点
考核指标的全面化。英国、美国政府都是尽可能地把导致建筑伤害事故的原因不断地细分,因为只有抓住根本原因,才能够做到有效地控制伤害事故的发生。通过对各个方面的安全与健康问题的详细分解,制定出了对应的衡量指标,从而加强了对建筑业整体工作健康与安全的控制。如在美国,将建筑伤害事故类别划分到6级科目,这样就最大程度上避免了原因不明、归责不清的伤害事故的发生。
1.3尚未建立起统一的考核指标体系
大多省市都没有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考核指标体系,都仅仅停留在简单的制度规定上或者仅几项主要静态的业务指标上,不能反映整个动态情况,缺乏系统性,可操作性也不是很强。由于没有统一的考核指标体系标准,所以目前各个地方是各自为政,因而制定出的所谓的考核指标也是五花八门,不具有可比性。
1.4建筑安全层级目前自身存在的问题
主要反映在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设置尚未覆盖所有的监督层级,尤其是末级监督缺口较大。这非常不利于安全监督工作的开展,同时也在建筑安全层级监督链上形成了断档,使得层级监督失去了连续性;已有的监督机构普遍存在监督人员配备不足。
2新建筑安全层级监督制度的探索
新建筑安全层级监督制度,是指在行政机关系统内,负有行政监督职能的上级人民政府、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级人民政府、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否依法履行建筑安全管理职责的一种监督制度。同时也包括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委托的监督机构的监督。新的建筑安全层级监督制度应明确主体、内容、形式、考核指标体系。
2.1内容——层级监督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贯彻和实施情况;
2.行政执法责任制以及有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3.机构设置情况、人员素质状况以及必要的执法和监督措施保障情况;
4.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5.管理职能的履行情况;
6.其他任务的完成情况。
2.2形式——层级监督可采用下列几种形式:
1.组织定期监督检查(如年度监督检查等);
2.审阅或者听取下级部门的情况汇报,并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核实;
3.备案下级部门的有关文件、资料;
4.组织专项检查、专题调查或者进行个案监督;
5.召开有关方面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或者向社会各界进行问卷调查;
6.其他监督方式。
2.3考核指标体系
1.考核指标制定的原则
①系统性原则。要求指标体系具有足够的涵盖量,能够实现反映政府建筑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
②操作性原则。要求数据资料的可获得性,数据资料可量化,指标尽可能少而精。
③有效性原则。要求指标体系能够真实反映考核的本质或主要特征。
④可比性原则。要求明确指标体系中每个指标的含义、统计口径、时间、地点和适用范围,应尽量采用相对指标,少采用绝对指标。
⑤动态性原则。在制定考核指标时,既要有反映结果的指标,又要有反映过程的指标。
⑥独立性原则。要求确立的指标体系各项指标都具有独立的信息,互相不能替代,要选择反映信息多,能最恰当地反映目标工作特点和完成程度的指标。
2.考核指标体系构成
考核指标体系一般是由多种指标构成:通用指标(无选择性)、专用指标(可选择性);横向指标(各地区、各部门之间比较)、纵向指标(本部门与前阶段指标的比较);定量指标(数据指标)、定性指标(逆向指标)等。
3.考核指标权重的选择
在考核指标体系中,要确定每个考核指标合理的权重。在一般情况下,权重赋值的办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法:
①专家咨询法。把建筑安全管理专家聚集在一起,采用匿名的办法让他们给每项指标进行赋值,然后把各项指标的赋值相加后求平均值,以平均值作为该项指标的权重。
②层次分析法。把所有需要考核的业绩指标进行两两对比,采用9级分制赋值法,按照各个指标的重要程度列出对比矩阵。所有对比值列成一个判断矩阵,采用求解特征的方法计算出每项指标的具体权重。
③多指标配对比较分析法。把拟作为考核指标及其他一些相对重要的指标全部列出,进行两两对比,按1或0在两个指标中做出选择。
3新建筑安全层级监督考核体系的探索
建筑安全层级监督的主体可划分为各级人民政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委托监督机构三个层级的管理机构。因此,建筑安全层级监督考核体系也可在三个管理层次建立。第一层次(各级政府):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市、自治州、区政府→县政府;第二层次(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市、自治州、区建委→县建委;第三层次(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建设部安全质量监督司→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站→市、自治州、区安监站→县安监站。第一层次的考核体系,主要是考核各级政府的职责履行情况;第二层次的考核体系,主要是考核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履行情况;第三层次的考核体系,则主要考核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监督机构的职责履行情况。以上三个层次考核体系中相关管理机构,均负有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和管理目标。建立三层次的考核体系,旨在明确不同的管理层次上管理职责的侧重点。随着管理层次的降低,其管理目标逐步具体化,管理职能逐步细化。
4结语
安全是人们生活的基本,是建立当代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在我国快速发展时建筑工程在我们生活的每一處,建筑安全为重中之重。国家和政府是我们生活的依靠,建筑安全我们寄希望于国家监督机构。国家有关监督机构有了一个明确、系统、科学的建筑安全层级监督制度和考核体系,有利于监督责任划分,为依法行政奠定基础。为我们建立一个安全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刘立.关于重大隐患监控GIS模式的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12.5.
[2]刘静,程建中.建筑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与实施[J].建筑.2005.12.
[3]黄宁强.现代建筑企业安全管理模式的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9.6.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统计信息[M].2008
作者简介:王志鸿,男,汉,浙江丽水市云和县人,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科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