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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用”引导的介词短语是含材料成分的典型的句法格式。但在具体的句子里,介词短语的具体位置是有变化的,这就形成了不同的句法格式。格式不同,语义就不同,对句中各成分的要求也不同。
关键词:材料 成事 处置
典型的材料成分在行为事件中经历了由材料到成品的变化,而“NP施+用+NP材料+VP+NP成/受”是含材料成分的典型的句法格式。但在具体的句子里,介词短语的具体位置是有变化的,这就形成了不同的句法格式。
一、NP施+用+NP材料+VP+NP成/受
(一)材料和成事都是简单形式(记为格式1)
(1)村民们用麦秸编制工艺品。
(2)妈妈用白菜帮腌制泡菜。
(3)他们用苹果榨汁,太浪费了。
(4)厨师用高粱面蒸窝窝头。
(5)我们用高粱酿酒。
以上用例简单、宽泛地陈述了主语用什么材料制成了成事,例句中的材料成分是泛指而不是特指。其所隐含的语义关系是:经过述语动词的动作,材料成分发生了变化,被制成了成事,而成事也从无到有地产生了。以上作为材料的成分在行为过程中并没有消失,而是保存在成事中。只是有的发生了物理变化,如例(1)~(4)。有的发生了化学变化,如例(5)。
格式1若作如下变换:
(6)?麦秸他们编制工艺品。
(7)?白菜帮妈妈腌制泡菜。
(8)?高粱面厨师蒸窝窝头。
变换后,如果材料成分和整个句子仍是简单形式,句子的合理性就会受到质疑。所以,要使句子更合理,就需要把材料成分变成复杂形式,而且句子中最好出现表示完成、成事的成分。如:
(9)那里的麦秸他们编制成了工艺品。
(10)那些白菜帮妈妈腌制成泡菜。
(11)袋子里的高粱面厨师蒸窝窝头了。
格式1也可以作对举处理:
(12)麦秸他们编制工艺品,麦叶喂牲口。
(13)白菜帮妈妈腌制泡菜,白菜叶包水饺。
(14)高粱面厨师蒸窝窝头,玉米面做稀饭。
“麦秸”“白菜帮”“高粱面”虽然仍是简单形式,但语义上却暗含了特指,意思是施事者对已知的材料作了怎样的处置。
格式1若作如下变换:
(15)*工艺品他们编制麦秸。
(16)*泡菜妈妈腌制白菜帮。
(17)*窝窝头厨师蒸高粱面。
这些句子显然是不合理的。虽然材料成分是具体动作支配的对象,具有很强的宾语性,但材料成分能否作宾语,不仅仅取决于材料本身,因为各个句子成分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工艺品”“泡菜”“窝窝头”是成事,不能和制成它们的原材料颠倒位置。要想以上例句成立,让成事在句法结构上作句子的主语,这里的材料成分就要由“用”引进,以介词短语的身份出现。如:
(18)工艺品他们用麦秸编制。
(19)泡菜妈妈用白菜帮腌制。
(20)窝窝头厨师用高粱面蒸。
这里的句子强调施事者用什么材料制作成事。
(二)材料和成事是复杂形式(记为格式2)
(21)她用蟠桃核雕刻了一个小篮子系在宝宝的手腕上。
(22)他用白萝卜刻了一枚图章。
(23)那孩子用螺壳堆了一座小城堡。
(24)我用那些旧毛线织了两双袜子。
(25)她用那块料子裁了一条裙子。
以上例句“了”表示完成。例(21)~(23)中的NP材料“蟠桃核”“白萝卜”“螺壳”是泛指,是简单形式,但成事是复杂形式,表明制成成事所使用的材料。例(24)~(25)中的NP材料是特指,成事也是复杂形式,意思是对NP材料作了什么处置,并产生了什么样的成果。如果成事用简单形式,表示泛指,而这时要继续保持完成的时态,就要把“了”换为“成”。如:
(26)她用蟠桃核雕刻成小篮子系在宝宝的手腕上。
(27)他用白萝卜刻成图章。
(28)那孩子用螺壳堆成小城堡。
(29)我用那些旧毛线织成袜子。
(30)她用那块料子裁成裙子。
这些句子保持了完成的时态,句中的“成”是“成为”义,表示施事者把NP材料制作成为NP成/受。
格式2还可以作如下变换:
(31)蟠桃核她雕刻了(成)一个小篮子系在宝宝的手腕上。
(32)白萝卜他刻了(成)一枚图章。
(33)螺壳那孩子堆了(成)一个小城堡。
(34)那些旧毛线我织了(成)两双袜子。
(35)那块料子她裁了(成)一条裙子。
在这些句子里,例(31)~(33)NP材料是简单形式,但语义上却暗含了特指,这里的“蟠桃核”“白萝卜”“螺壳”必定是对话双方都知道的。意思是施事者对这已知的材料作了怎样的处置。
NP成/受也可以移到句首主语的句法位置上,但此时NP成/受一般只能用简单形式,NP材料由介词“用”引进以介词短语的形式出现,而格式标志只能出现“成”,不能出现“了”,且句末需加表示陈述的助词“的”,以加强句子的陈述性。如:
(36)小篮子她用蟠桃核雕刻成的。
(37)图章她用白萝卜刻成的。
(38)小城堡那孩子用螺壳堆成的。
(39)袜子我用旧毛线织成的。
(40)裙子她用那块料子裁成的。
(41)*小篮子她用蟠桃核雕刻了。
(42)*图章她用白萝卜刻了。
例(36)~(40)的NP成/受虽然是简单形式,但语义上暗含了特指,必定是对话双方都知道的。
(三)介词“用”不出现,呈隐性。(记为格式3)
(43)她一斤肉炒了四个菜。
(44)我们一盆面蒸了五笼馒头。
(45)她一斤毛线织了两条裤子。
(46)我这块布裁小孩衣服,那块布裁大人衣服。
隐性“用”格中的材料成分必须是复杂形式,常用数量名短语或指量名短语。句子或者是对举,或者后面的受事也是数量名短语。
以上用例虽未用“用”,但是隐含着的,可以添加。如:
(47)她(用)一斤肉炒了四个菜。
(48)我们(用)一盆面蒸了五笼馒头。
(49)她(用)一斤毛线织了两条裤子。
(50)我(用)这块布裁小孩衣服,(用)那块布裁大人衣服。
虽然介词“用”是隐含的,可以添加,但添加以后一定会有所不同。原句多有极言其多或少的意思。添加后这个意思变得不那么明显,改变了原句鲜活的口语色彩。
格式3也可以作如下变换:
(51)一斤肉她炒了四个菜。
(52)一盆面我们蒸了五笼馒头。
(53)一斤毛线她织了两条裤子。
(54)这块布我裁小孩衣服, 那块布裁大人衣服。
变换以后,句法格式上发生了变化,意义并没有发生太大的改变,表示材料的效用,极言多少的意味更强烈。
如果NP成/受移到句首主语的句法位置上,一般需要在句尾加成事标志“成”和表示陈述语气的“的”。这是因为成事放到主语的位置上,说明成事的制作是已然的动作。例如:
(55)四个菜她用一斤肉炒成的。
(56)五笼馒头我们用一盆面蒸成的。
(57)两条裤子她用一斤毛线织成的。
例句如此变化后,NP成/受和NP材料都成为了句子的焦点,极言多少的意味更强烈。句尾的“成”和“的”加强了这种语气。
二、(用)+NP材料+NP施+VP+NP成/受
(58)(用)那块肉我炒了一盘肉片。
(59)(用)那包排骨我煮了一锅汤。
(60)(用)你买的那些毛线我织了一顶帽子。
(61)(用)六张桌子他们搭了一个临时的舞台。
以上用例中NP材料是特指,指量名短语或数量名短语,谓语是含有数量名短语的复杂形式。否则,句子不能成立。整个格式的意义是对NP材料作了怎样的处置。
参考文献:
[1]陈昌来.关于语义结构中材料成分的几个问题[J].柳州职业技术
学院学报,2003,(4).
[2]陈昌来.现代汉语介词的语用功能分析[J].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哲
学社会科学版),2005,(2).
[3]范晓.三个平面的语法观[M].北京: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1996.
[4]范晓.论句模研究的方法[J].徐州师范大学学报,1999,(4).
[5]金延恩.试论“受事”[J].汉语学习,1995,(4).
[6]李临定.汉语比较变换语法[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7]任鹰.现代汉语非受事宾语句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
社,2005.
[8]谭景春.致使动词及其相关句型[A].语法研究与探索(八)[C].
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陈宗菊 山东聊城 聊城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252059)
关键词:材料 成事 处置
典型的材料成分在行为事件中经历了由材料到成品的变化,而“NP施+用+NP材料+VP+NP成/受”是含材料成分的典型的句法格式。但在具体的句子里,介词短语的具体位置是有变化的,这就形成了不同的句法格式。
一、NP施+用+NP材料+VP+NP成/受
(一)材料和成事都是简单形式(记为格式1)
(1)村民们用麦秸编制工艺品。
(2)妈妈用白菜帮腌制泡菜。
(3)他们用苹果榨汁,太浪费了。
(4)厨师用高粱面蒸窝窝头。
(5)我们用高粱酿酒。
以上用例简单、宽泛地陈述了主语用什么材料制成了成事,例句中的材料成分是泛指而不是特指。其所隐含的语义关系是:经过述语动词的动作,材料成分发生了变化,被制成了成事,而成事也从无到有地产生了。以上作为材料的成分在行为过程中并没有消失,而是保存在成事中。只是有的发生了物理变化,如例(1)~(4)。有的发生了化学变化,如例(5)。
格式1若作如下变换:
(6)?麦秸他们编制工艺品。
(7)?白菜帮妈妈腌制泡菜。
(8)?高粱面厨师蒸窝窝头。
变换后,如果材料成分和整个句子仍是简单形式,句子的合理性就会受到质疑。所以,要使句子更合理,就需要把材料成分变成复杂形式,而且句子中最好出现表示完成、成事的成分。如:
(9)那里的麦秸他们编制成了工艺品。
(10)那些白菜帮妈妈腌制成泡菜。
(11)袋子里的高粱面厨师蒸窝窝头了。
格式1也可以作对举处理:
(12)麦秸他们编制工艺品,麦叶喂牲口。
(13)白菜帮妈妈腌制泡菜,白菜叶包水饺。
(14)高粱面厨师蒸窝窝头,玉米面做稀饭。
“麦秸”“白菜帮”“高粱面”虽然仍是简单形式,但语义上却暗含了特指,意思是施事者对已知的材料作了怎样的处置。
格式1若作如下变换:
(15)*工艺品他们编制麦秸。
(16)*泡菜妈妈腌制白菜帮。
(17)*窝窝头厨师蒸高粱面。
这些句子显然是不合理的。虽然材料成分是具体动作支配的对象,具有很强的宾语性,但材料成分能否作宾语,不仅仅取决于材料本身,因为各个句子成分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工艺品”“泡菜”“窝窝头”是成事,不能和制成它们的原材料颠倒位置。要想以上例句成立,让成事在句法结构上作句子的主语,这里的材料成分就要由“用”引进,以介词短语的身份出现。如:
(18)工艺品他们用麦秸编制。
(19)泡菜妈妈用白菜帮腌制。
(20)窝窝头厨师用高粱面蒸。
这里的句子强调施事者用什么材料制作成事。
(二)材料和成事是复杂形式(记为格式2)
(21)她用蟠桃核雕刻了一个小篮子系在宝宝的手腕上。
(22)他用白萝卜刻了一枚图章。
(23)那孩子用螺壳堆了一座小城堡。
(24)我用那些旧毛线织了两双袜子。
(25)她用那块料子裁了一条裙子。
以上例句“了”表示完成。例(21)~(23)中的NP材料“蟠桃核”“白萝卜”“螺壳”是泛指,是简单形式,但成事是复杂形式,表明制成成事所使用的材料。例(24)~(25)中的NP材料是特指,成事也是复杂形式,意思是对NP材料作了什么处置,并产生了什么样的成果。如果成事用简单形式,表示泛指,而这时要继续保持完成的时态,就要把“了”换为“成”。如:
(26)她用蟠桃核雕刻成小篮子系在宝宝的手腕上。
(27)他用白萝卜刻成图章。
(28)那孩子用螺壳堆成小城堡。
(29)我用那些旧毛线织成袜子。
(30)她用那块料子裁成裙子。
这些句子保持了完成的时态,句中的“成”是“成为”义,表示施事者把NP材料制作成为NP成/受。
格式2还可以作如下变换:
(31)蟠桃核她雕刻了(成)一个小篮子系在宝宝的手腕上。
(32)白萝卜他刻了(成)一枚图章。
(33)螺壳那孩子堆了(成)一个小城堡。
(34)那些旧毛线我织了(成)两双袜子。
(35)那块料子她裁了(成)一条裙子。
在这些句子里,例(31)~(33)NP材料是简单形式,但语义上却暗含了特指,这里的“蟠桃核”“白萝卜”“螺壳”必定是对话双方都知道的。意思是施事者对这已知的材料作了怎样的处置。
NP成/受也可以移到句首主语的句法位置上,但此时NP成/受一般只能用简单形式,NP材料由介词“用”引进以介词短语的形式出现,而格式标志只能出现“成”,不能出现“了”,且句末需加表示陈述的助词“的”,以加强句子的陈述性。如:
(36)小篮子她用蟠桃核雕刻成的。
(37)图章她用白萝卜刻成的。
(38)小城堡那孩子用螺壳堆成的。
(39)袜子我用旧毛线织成的。
(40)裙子她用那块料子裁成的。
(41)*小篮子她用蟠桃核雕刻了。
(42)*图章她用白萝卜刻了。
例(36)~(40)的NP成/受虽然是简单形式,但语义上暗含了特指,必定是对话双方都知道的。
(三)介词“用”不出现,呈隐性。(记为格式3)
(43)她一斤肉炒了四个菜。
(44)我们一盆面蒸了五笼馒头。
(45)她一斤毛线织了两条裤子。
(46)我这块布裁小孩衣服,那块布裁大人衣服。
隐性“用”格中的材料成分必须是复杂形式,常用数量名短语或指量名短语。句子或者是对举,或者后面的受事也是数量名短语。
以上用例虽未用“用”,但是隐含着的,可以添加。如:
(47)她(用)一斤肉炒了四个菜。
(48)我们(用)一盆面蒸了五笼馒头。
(49)她(用)一斤毛线织了两条裤子。
(50)我(用)这块布裁小孩衣服,(用)那块布裁大人衣服。
虽然介词“用”是隐含的,可以添加,但添加以后一定会有所不同。原句多有极言其多或少的意思。添加后这个意思变得不那么明显,改变了原句鲜活的口语色彩。
格式3也可以作如下变换:
(51)一斤肉她炒了四个菜。
(52)一盆面我们蒸了五笼馒头。
(53)一斤毛线她织了两条裤子。
(54)这块布我裁小孩衣服, 那块布裁大人衣服。
变换以后,句法格式上发生了变化,意义并没有发生太大的改变,表示材料的效用,极言多少的意味更强烈。
如果NP成/受移到句首主语的句法位置上,一般需要在句尾加成事标志“成”和表示陈述语气的“的”。这是因为成事放到主语的位置上,说明成事的制作是已然的动作。例如:
(55)四个菜她用一斤肉炒成的。
(56)五笼馒头我们用一盆面蒸成的。
(57)两条裤子她用一斤毛线织成的。
例句如此变化后,NP成/受和NP材料都成为了句子的焦点,极言多少的意味更强烈。句尾的“成”和“的”加强了这种语气。
二、(用)+NP材料+NP施+VP+NP成/受
(58)(用)那块肉我炒了一盘肉片。
(59)(用)那包排骨我煮了一锅汤。
(60)(用)你买的那些毛线我织了一顶帽子。
(61)(用)六张桌子他们搭了一个临时的舞台。
以上用例中NP材料是特指,指量名短语或数量名短语,谓语是含有数量名短语的复杂形式。否则,句子不能成立。整个格式的意义是对NP材料作了怎样的处置。
参考文献:
[1]陈昌来.关于语义结构中材料成分的几个问题[J].柳州职业技术
学院学报,2003,(4).
[2]陈昌来.现代汉语介词的语用功能分析[J].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哲
学社会科学版),2005,(2).
[3]范晓.三个平面的语法观[M].北京: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1996.
[4]范晓.论句模研究的方法[J].徐州师范大学学报,1999,(4).
[5]金延恩.试论“受事”[J].汉语学习,1995,(4).
[6]李临定.汉语比较变换语法[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7]任鹰.现代汉语非受事宾语句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
社,2005.
[8]谭景春.致使动词及其相关句型[A].语法研究与探索(八)[C].
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陈宗菊 山东聊城 聊城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25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