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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是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下兴起的一个新型产物。招标代理机构主要接受招标人委托,在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监理等方面,以专业的业务知识、规范的运作模式、科学的内部管理机制为委托人提供各方面的代理业务。但是笔者在长期调研中发现,国内很多地区的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在运行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对此本文将主要针对目前我国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展开深入探讨。
【关键词】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问题;应对策略
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是一项具有较强政策性、专业性、复杂性的系统工程,随着我国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来,我国逐步完善了建设项目领域内的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及市场化运行机制,促进我国的招标代理机构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各地区的各类型招标代理机构数量急剧上升,现已经成为我国建设项目市场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但是由于招标代理机构在我国发展时间比较短,各方面管理机制尚不完善,因此在快速发展中出现各种问题,为我国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健康、和谐发展产生影响,对此必须进行深入探讨、研究。
一、我国建设项目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发展概况
自从2000年1月1日起,我国证实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此之后我国各级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数量急速上升。经过是十四年的优胜劣汰,目前我国具备正规资质的建筑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均表现出专业素质高、服务周密、策划精细等特征,这进一步促进了我国招投标市场的规范性,提高了建设项目资金的利用率,减少项目投资,让招标人获得最大化的经济效益。
但是从总体上来看,我国的建设项目代理机构与国外相比起步比较晚,各方面条件不成熟,再加之我国在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方面仍然不够健全,而且受到市场经济利益的驱使,很多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在运行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扰乱了正常的市场次序,为我国建设项目招标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埋下安全隐患。
二、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招标代理机构的配套法规、监管体制不健全
相对于国外的招标代理机构而言,我国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兴起、快速发展等均比较晚,目前现行的很多配套法律法规、监管机制均尚不完整,导致相关部门针对这个行业在监管方面存在明显不足,使得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展中出现招标规章制度不健全、程序笼统等问题,无原则性的为招标人提供服务;另外,部分招标单位与其它单位共同利用非正常途径(串标、围标或者泄露标底)中标,从而严重干扰了招标代理市场的正常秩序。
2.招标代理机构法律意识淡薄
在市场经济的利诱下,部分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多种途径钻法律空子,为了投标单位或者个人的不正当利益而损坏国家、人民利益。笔者在长期调研中发现,部分代理机构为了能够承接代理业务而忽视了法律的约束,对投标人的各类不合理要求(甚至是趋向于违法、违规的要求)提供便利,并积极出谋划策,根据招标人的意思采取各种手段帮助某个单位或者个人中标,经常以暗箱操作方式干扰正常的竞标行为。
3.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
我国的招标代理机构都是在最近十几年快速发展起来的,其中的从业人员分别来自于设计、造价咨询、施工以及监理等不同单位,甚至还有其他相关行业、毕业大学生等组成,这些从业人员大部分都没有经过正规的招投标法律法规、操作流程、评标方法等专业技能培训,缺乏最基本的招投标操作理论知识及实践技能。由于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不具备相关业务能力,因此导致很多代理机构出现业务操作水平低、服务质量差等现象。
4.收费标准混乱现象严重
市场化运作的招标代理机构都是以盈利为目标,由于目前国内相关代理机构比较多,为了能够赢得代理业务,很多代理机构之间出现恶意竞争,甚至采取非法手段得到代理业务。目前,在国内部分地区出现代理机构甚至打出了“少收费、不收费”广告,当承接招标业务后却找出各种理由进行乱收费,并通过多种途径帮助投标单位以非常规价格中标项目,并在工程项目运行中变更部分费用、增加隐性费用,从而增加项目的资金投入。
三、规范建筑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运行的应对策略
1.制定招标代理机构市场准入制,加强代理机构运行监管力度
各个省、市主管部门在审核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时,必须严格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行政许可法》相关标准,重点核实具有执业注册资格的专职人员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的劳务合同、社保等情况,这样可以确保申请机构真正拥有具备专业资质的技术团队。
地方监管部门应该对辖区内的代理机构进行常态化监管,并使监管部门与招标代理机构脱离关系,保持监管的独立性;监管部门在审核招标核准备案过程中,不可对招标代理机构设置门槛制度,努力营造出一个开放性的招标代理市场环境,让招标代理机构正在实现市场化发展;地方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行政执法手段,坚决维护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利益,对于个别非法招标代理行为(乱收费、恶性压低费用等)给予严肃处理,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市场。
2.加强招标代理机构自身建设,提升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及法律意识
首先,地方监管部门及招标代理机构应该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招投标法》、职业道德规范等其他法律法规,让机构的从业人员能够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招标代理活动中准确把握服务范围,坚决做到“知法、用法、守法”,从而形成一个良好的招标代理观念;
其次,招标代理机构应该积极引导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在招标代理中不仅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操作程序进提供代理服务,同时又要为委托人提供最优质的代理服务,坚持做到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以高尚的职业操守、专业的代理服务来获得招投标各方业主的信任与支持。
3.严格执行执业资格考核制度,提升代理服务机构的专业品质 随着我国招标代理业务越来越复杂、专业技术要求越来越高,为了能够为招标委托人提供更为优质的专业服务,代理行业应该向其他行业一样执行上岗资格制。
首先,作为国家层面应该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工作,以法律形式要求所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机构的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证,才能够承接招标代理业务,且要求每一个项目都必须配备一名专业的代理人员参与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
其次,严格划分招标代理人员的业务涉及范围,一般可分为服务代理、工程代理以及物资代理,取得相关代理资格的从业人员只能从事相对应的代理服务,这样不仅能够提升代理机构服务的专业性,还能避免部分代理机构的借用资质、挂靠等非法行为,让招标人能够真实感受到代理人员的专业性及代理机构的服务品质。
4.规范招标代理市场资费标准,坚决杜绝违规收费行为
代理费用直接关系到代理机构的生存与发展,为了能够引导招标代理机构之间的公平竞争,笔者建议规范招标代理市场资费标准。一方面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执行“谁委托、谁付费”基本原则,对于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必须进行严厉查处;另一方面招标代理机构要严格执行相关收费标准管理办法,不允许以各种附加条件(如:回扣等)来招揽代理业务,避免形成不平等的市场竞争行为;最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登记、审核招标项目过程中,重点加强招标代理合同、招标文件、代理费用等进行严格审查,严厉查处“阴阳合同”或者违反国家资费标准行为,对于拒不整改的代理机构纳入诚信档案并在业内进行通报批评。
四、结语
在市场化经济改革的影响下,如何让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实现“公正、公平、公开”,已经成为建设主管部门急需解决的问题。建设项目招投标代理行业在我国属于朝阳产业,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为了能够让建设项目招投标代理行业实现健康、和谐发展,我们需要从行业发展实际出发,紧密结合行业发展动态,将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业发展与长期发展充分结合,制定招标代理机构市场准入制,加强招标代理机构自身建设,严格执行执业资格考核制度,规范招标代理市场资费标准,以高素质、高品质的代理服务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提供重要支持。
参考文献:
[1]曲修山.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法律制度[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2
[2]覃明.浅析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招标与投标,2014(5):41-42
[3]安连发.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2010(4):26-34
[4]肖叶民,杨国平.浅谈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机电信息,2008(5):26-28
【关键词】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问题;应对策略
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是一项具有较强政策性、专业性、复杂性的系统工程,随着我国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来,我国逐步完善了建设项目领域内的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及市场化运行机制,促进我国的招标代理机构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各地区的各类型招标代理机构数量急剧上升,现已经成为我国建设项目市场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但是由于招标代理机构在我国发展时间比较短,各方面管理机制尚不完善,因此在快速发展中出现各种问题,为我国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健康、和谐发展产生影响,对此必须进行深入探讨、研究。
一、我国建设项目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发展概况
自从2000年1月1日起,我国证实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此之后我国各级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数量急速上升。经过是十四年的优胜劣汰,目前我国具备正规资质的建筑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均表现出专业素质高、服务周密、策划精细等特征,这进一步促进了我国招投标市场的规范性,提高了建设项目资金的利用率,减少项目投资,让招标人获得最大化的经济效益。
但是从总体上来看,我国的建设项目代理机构与国外相比起步比较晚,各方面条件不成熟,再加之我国在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方面仍然不够健全,而且受到市场经济利益的驱使,很多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在运行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扰乱了正常的市场次序,为我国建设项目招标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埋下安全隐患。
二、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招标代理机构的配套法规、监管体制不健全
相对于国外的招标代理机构而言,我国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兴起、快速发展等均比较晚,目前现行的很多配套法律法规、监管机制均尚不完整,导致相关部门针对这个行业在监管方面存在明显不足,使得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展中出现招标规章制度不健全、程序笼统等问题,无原则性的为招标人提供服务;另外,部分招标单位与其它单位共同利用非正常途径(串标、围标或者泄露标底)中标,从而严重干扰了招标代理市场的正常秩序。
2.招标代理机构法律意识淡薄
在市场经济的利诱下,部分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多种途径钻法律空子,为了投标单位或者个人的不正当利益而损坏国家、人民利益。笔者在长期调研中发现,部分代理机构为了能够承接代理业务而忽视了法律的约束,对投标人的各类不合理要求(甚至是趋向于违法、违规的要求)提供便利,并积极出谋划策,根据招标人的意思采取各种手段帮助某个单位或者个人中标,经常以暗箱操作方式干扰正常的竞标行为。
3.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
我国的招标代理机构都是在最近十几年快速发展起来的,其中的从业人员分别来自于设计、造价咨询、施工以及监理等不同单位,甚至还有其他相关行业、毕业大学生等组成,这些从业人员大部分都没有经过正规的招投标法律法规、操作流程、评标方法等专业技能培训,缺乏最基本的招投标操作理论知识及实践技能。由于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不具备相关业务能力,因此导致很多代理机构出现业务操作水平低、服务质量差等现象。
4.收费标准混乱现象严重
市场化运作的招标代理机构都是以盈利为目标,由于目前国内相关代理机构比较多,为了能够赢得代理业务,很多代理机构之间出现恶意竞争,甚至采取非法手段得到代理业务。目前,在国内部分地区出现代理机构甚至打出了“少收费、不收费”广告,当承接招标业务后却找出各种理由进行乱收费,并通过多种途径帮助投标单位以非常规价格中标项目,并在工程项目运行中变更部分费用、增加隐性费用,从而增加项目的资金投入。
三、规范建筑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运行的应对策略
1.制定招标代理机构市场准入制,加强代理机构运行监管力度
各个省、市主管部门在审核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时,必须严格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行政许可法》相关标准,重点核实具有执业注册资格的专职人员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的劳务合同、社保等情况,这样可以确保申请机构真正拥有具备专业资质的技术团队。
地方监管部门应该对辖区内的代理机构进行常态化监管,并使监管部门与招标代理机构脱离关系,保持监管的独立性;监管部门在审核招标核准备案过程中,不可对招标代理机构设置门槛制度,努力营造出一个开放性的招标代理市场环境,让招标代理机构正在实现市场化发展;地方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行政执法手段,坚决维护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利益,对于个别非法招标代理行为(乱收费、恶性压低费用等)给予严肃处理,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市场。
2.加强招标代理机构自身建设,提升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及法律意识
首先,地方监管部门及招标代理机构应该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招投标法》、职业道德规范等其他法律法规,让机构的从业人员能够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招标代理活动中准确把握服务范围,坚决做到“知法、用法、守法”,从而形成一个良好的招标代理观念;
其次,招标代理机构应该积极引导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在招标代理中不仅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操作程序进提供代理服务,同时又要为委托人提供最优质的代理服务,坚持做到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以高尚的职业操守、专业的代理服务来获得招投标各方业主的信任与支持。
3.严格执行执业资格考核制度,提升代理服务机构的专业品质 随着我国招标代理业务越来越复杂、专业技术要求越来越高,为了能够为招标委托人提供更为优质的专业服务,代理行业应该向其他行业一样执行上岗资格制。
首先,作为国家层面应该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工作,以法律形式要求所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机构的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证,才能够承接招标代理业务,且要求每一个项目都必须配备一名专业的代理人员参与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
其次,严格划分招标代理人员的业务涉及范围,一般可分为服务代理、工程代理以及物资代理,取得相关代理资格的从业人员只能从事相对应的代理服务,这样不仅能够提升代理机构服务的专业性,还能避免部分代理机构的借用资质、挂靠等非法行为,让招标人能够真实感受到代理人员的专业性及代理机构的服务品质。
4.规范招标代理市场资费标准,坚决杜绝违规收费行为
代理费用直接关系到代理机构的生存与发展,为了能够引导招标代理机构之间的公平竞争,笔者建议规范招标代理市场资费标准。一方面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执行“谁委托、谁付费”基本原则,对于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必须进行严厉查处;另一方面招标代理机构要严格执行相关收费标准管理办法,不允许以各种附加条件(如:回扣等)来招揽代理业务,避免形成不平等的市场竞争行为;最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登记、审核招标项目过程中,重点加强招标代理合同、招标文件、代理费用等进行严格审查,严厉查处“阴阳合同”或者违反国家资费标准行为,对于拒不整改的代理机构纳入诚信档案并在业内进行通报批评。
四、结语
在市场化经济改革的影响下,如何让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实现“公正、公平、公开”,已经成为建设主管部门急需解决的问题。建设项目招投标代理行业在我国属于朝阳产业,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为了能够让建设项目招投标代理行业实现健康、和谐发展,我们需要从行业发展实际出发,紧密结合行业发展动态,将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业发展与长期发展充分结合,制定招标代理机构市场准入制,加强招标代理机构自身建设,严格执行执业资格考核制度,规范招标代理市场资费标准,以高素质、高品质的代理服务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提供重要支持。
参考文献:
[1]曲修山.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法律制度[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2
[2]覃明.浅析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招标与投标,2014(5):41-42
[3]安连发.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2010(4):26-34
[4]肖叶民,杨国平.浅谈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机电信息,2008(5):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