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促进地方院校廉政教育机制建设应从构建廉政教育与制度并重的制度化体系、构架廉政制度的监督机制和预防体系、加强职业道德和师生行为规范的制度建设、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构建制度保障体系、健全廉政制度与统整廉政文化合力等五个方面同时并举。
关键词:地方院校;廉政教育;机制建设
廉政制度建设重在落实,制度的落实是廉政建设的根本。地方院校廉政教育机制建设要想收到实效,需要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它需要我们对前人研究成果进行合理的传承并在一定程度上进行深入的探索和创新,本着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和传承与创新的原则,形成多方建设合力,才能取得新进展。笔者认为,地方院校的廉政教育机制建设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中心,重点做好以下几个维度:
一、构建廉政教育与制度并重的制度化体系
地方院校整体推进教育与制度并重的廉政教育建设,有效实现惩防并举,要将制度落在实处,必须构建其制度化体系。
(一)加大廉政教育力度
地方院校的校园文化宣传中可以把廉政教育思想渗透其中,提炼中华民族廉政名人的先进事迹,挖掘地方廉政名人的先进史料,树立清正廉洁形象,增进师生员工正确价值观的认同感。公正廉洁正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无数廉洁从政的名人,在他们身上有许多感人的事迹,我们应挖掘典型事例,用先辈们的廉政思想作正面引导,并将其引入高校,树立廉政文化形象。利用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有效提高廉政教育效果。比如我们可以选择最近几年因贪污腐败而落马的官员案例,以及高校教授老师因收受贿赂而犯罪的案例,进行认真剖析,使广大领导干部和师生有一个更直观的认识,并对其进行举一反三的教育,以更好的发挥警示作用,提高廉政教育的效果。充分发挥其资政育人的功能,用健康向上的红色文化资源能够坚定党员的信念,使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做到自重、自省、自励,不犯错误。
(二)落实廉政制度体系
毋庸置疑,在新形势下突出用文化的力量来促进廉政建设,是一种新的思维和行为方式。根据地方院校实际情况建立科学严密的权力运行机制:[1]1.健全高校廉政制度文化建设组织机构;2.健全高校干部人事管理和改革制度;3.健全高校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制度;4.规范和完善高校招生制度和收费制度;5.建立健全基建工程招投标及资料采购制度;6.健全和完善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及院系事务公开;7.建立执行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机制。构建廉政制度体系,对于推进地方院校廉政制度文化建设显得尤为主要。
(三)提升廉政制度水平
科学的制度化体系是落实廉政教育与制度并重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内容,可以将廉政思想和制度理念融入到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中,使地方院校制度体系有章可循,真正实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科学有序的管理方式。使廉政制度体系既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又体现了廉政制度文化建设的要求,同时又从根本防止了管理的随意性和低效性,保障地方院校管理工作的高效率运转;又体现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制约和规范的基础上,通过科学的决策程序,使各种不同的意见和利益得到最充分和客观的表达,增强制度的可接受性和可执行性,确保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科学化。
二、构架廉政制度的监督机制和预防体系
地方院校的一些制度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原因在于职责不明确,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制度形同虚设。所以,很有必要构架地方院校廉政制度的监督机制和预防体系,强化对地方院校重点部门职责的明确与进行有效监督机制。
首先是加强对主要领导尤其是“一把手”领导的监督,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制度,实行重点岗位轮岗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干部的管理,确保他们正确行使权力。其次是对于高校管理干部和纪委监察机关而言,督促他们在制度执行上作出表率,推进校务公开,注重发挥教代会的监督作用,并坚决维护制度权威,同一切违反制度的行为作斗争。再次是积极发挥教师代表大会和工会的监督作用,坚持凡学校重大事项和涉及教职员工与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经教代会充分讨论和审议。最后是坚持贯彻落实校长向教代会报告上一年度工作情况并接受监督的制度,要完善教工和学生的检举渠道,健全教工学生举报违纪甚至违法案件的受理机制,及时处理教工和学生反映的问题。
通过加强对地方院校重点部门的监管,健全廉政制度运行的监督机制,有助于明确重点部门的岗位职责,完善廉政制度的预防体系。以预防为主,防预结合,有效的监督机制是地方院校预防腐败的关键。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制度建设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滞后性,高校是到处都充满着浓厚的学习氛围的知识领地,因此更应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很强的民主意识、有民主监督的愿望和能力、民主监督的基础比较好的优势,要进一步完善地方院校廉政制度的监督体系,与时俱进,准确的定位监督工作,不断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体制机制,健全程序体系,使权力能够严格依法的按照程序执行,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制化轨道运行。
通过对地方院校重点部门的廉政制度建设,形成完善的廉政制度防控体系。在地方院校通过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优化权力配置,改善权力结构,规范原理运行,提高校园管理效能,强化制约监督,建立配套完善、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的廉政制度机制,逐步形成预防、监控和处置三道防线,完善以岗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环环相扣的廉政制度防控体系,使其在高校廉政制度文化建设中的作用更加突出,成效更加明显。
三、加强职业道德和师生行为规范的制度建设
教师和学生道德行为规范从道义上、行为上规定了教师应该以什么样的态度、行为和作风去履行工作职责和承担社会责任,作为学生应该以什么样的行为履行自己的义务,是促进教师树立优良的职业道德和规范师生行为的重要环卫。
(一)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从国家层面上讲,教育部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有必要依据《教师法》、《高等教育法》中规定的职责和义务,结合时代发展对高校教师提出的新要求,尽快制定一部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把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度钻研、严谨笃学,用于创新、拼搏进取尤其是廉洁从教作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重要内容。各地高等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要在国家统一规范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单位实际,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体化,突出导向性和可操作性,形成科学具体的规范体系,并充分发挥其对高校教师道德建设的制度性约束。
(二)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考评体系
实行分级考核,不仅要考核教师个人,对教师所在的学院开展职业道德建设的情况也要考核,增强学院抓好职业道德建设和廉政制度建设的积极性,把责任落实在学院;合理去顶考评内容,把教师职业道德作为教师业绩考评的重要内容,把教师廉洁从教作为职业道德道平的重要内容,对爱岗敬业、依法执教、关爱学生等考核内容细化分解,并尽量量化,分别给出得分要点,使之便于检查;科学确定考评方法,坚持民主、公开、公平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教师自评、教师互评、学生评价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考评方式,突出教师在整个考评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增强结果的说服力;合理使用考评结果,考评完毕后要公开结果并反馈本人,并对考核成绩优异的教师给予适当的奖励,同时对考评中发现的不良行为进行分析调查,对不合格的教师进行适当的批评教育,这样才能不断完善教师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
(三)健全教师的行为规范,加强教师的廉政制度文化建设
地方院校要从学校的实际出发,制定高校教师教书育人规范,把教师集体备课、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课外辅导答疑以及教授为本科学生上课等纳入制度化轨道,特别突出高校教师教书育人的主体和廉洁从教的要求,为高校教师提供行动指南。同时建立健全高校教师学术行为规范,对教师的学术论文发表、科研项目申报、及研究成果的署名、引文、鉴定和评奖等作出规范性要求,明确学术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学位评定委员会等各类教师的学术责任,强化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培养,规范学术行为,杜绝学术腐败。
(四)对大学生进行廉政思想教育加强行为规范建设
教育部《廉洁教育试点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在大学阶段要教育大学生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大力加强大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用廉政制度文化的思想武装大学生头脑,从而将廉政制度文化中的道德操守内化为大学生的普遍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
四、健全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构建制度保障体系
(一)建立责任机制,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规范
对地方院校党政工团等职能部门应从职责上明确在廉政制度运行中应当充当什么样的角色,处在什么样的地位,尤其是学校党委担负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责任追究制度是一个宏观的方面,具体到廉政和反腐工作的落实,就要形成专门的廉政和反腐工作领导机制,应当由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逐级的落实。
(二)完善惩罚制度,严格惩治腐败
我国一般对公职人员的惩罚一是党纪方面,对违反党纪和整机的行为进行惩处;二是法律体系,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惩处。而当前我国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缺乏统一性和系统性,而且也并没有单纯的针对高等院校的工作人员进行规范。因此国家应针对高校制定出统一的行政处罚条例,更加规范的明确高校领导干部及教师的责任。必要时,还可以在刑法当中体现出来,用以从严惩治。
(三)开展责任追究制度的评估与修正
在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后,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或者在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这样就需要及时的对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评估和修正,这样才能确保其得到有效的执行。应把责任追究制度的评估和修正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开展好,建立一定的评估反馈机制,不断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但是在修正的过程中不要矫枉过正,以免出现制度混乱,影响整体制度体系的正常运行。
当然,地方院校要强化工作职责,将责任追究机制融入到领导班子的口程中去,明确各自责任,如发现在管辖范围内发生的严重违纪甚至违法问题隐瞒不报的或者放任不管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处理,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地方院校还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规章制度,使完善的制度覆盖到学校的各个领域,使之渗透到每个环节,严格管理,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具有坚实的制度基础,真正做到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用制度约束人,使廉政制度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加强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和考核,拓宽监督渠道,充分依靠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参与,运用社会舆论监督力量,加强领导干部责任的公开程度和透明度,形成一种人人反腐、多管齐下的高校廉政制度文化建设的制度保障体系。
五、健全廉政制度与统整廉政文化合力
(一)加强监督,健全地方院校廉政文化建设长效机制
地方院校廉政机制建设,离不开长效的监督保障机制。地方院校要组织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调,逐步将保障监督机制完善起来,并形成长效机制。特别是高校纪委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责,根据高校特点建立预警机制,建立有效的制约监督体系。地方院校廉政文化建设要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制,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纪委牵头,党政齐抓共管,各个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全校教工师生共同参与,共同研究问题,交流信息,通报情况,可以结合学校自身实际,制定有关的激励制度,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于取得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表彰或者适当的物质奖励;对于工作松懈、滞后,没有成效的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及时鞭策。只有层层落实,上下齐动,真抓实干,各司其责,充分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和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才能真正建立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人人反腐、人人拒腐、蓬勃向上、充满活力的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新局面。[2]
(二)探索建立科学、有效、可操作性强的廉政评价体系
地方院校廉政机制建设需要建立一个量化程度高、可操作性强、可考核性强的科学有效的考核指标体系,这是对高校反腐败工作的检查评价活动,能够弥补廉政文化建设的缺失,测评出反腐败工作的绩效,从而更好地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工作深入进行。地方院校建立全面、科学的评价指标,要将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工师生纳入考评范围,具体可针对党委要素、财务要素、组织要素、制度要素、素质要素设置具体的考评指标,包括高校师生员工、上级部门、学生家长等不同的评价维度和综合考评。通过综合考评,进一步促使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向纵深处良性发展。建立地方院校廉政机制建设考评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科学性较强,因此需要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完善,使之能够真正反映地方院校廉政机制建设的实际成效,更好地推动学校廉政机制建设继续深入发展。
参考文献:
[1]陆阳.我国高校廉政制度文化建设研究[[D].哈尔滨理工大学,2013.
[2]郭小军.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研究[[D].河南农业大学,2013.
(作者单位:河池学院 ,广西 宜州 546300)
[基金项目] 本文系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广西高校反腐倡廉研究专项课题:“地方院校廉政教育机制建设研究”(2012ZJ024)的阶段性成果。
关键词:地方院校;廉政教育;机制建设
廉政制度建设重在落实,制度的落实是廉政建设的根本。地方院校廉政教育机制建设要想收到实效,需要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它需要我们对前人研究成果进行合理的传承并在一定程度上进行深入的探索和创新,本着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和传承与创新的原则,形成多方建设合力,才能取得新进展。笔者认为,地方院校的廉政教育机制建设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中心,重点做好以下几个维度:
一、构建廉政教育与制度并重的制度化体系
地方院校整体推进教育与制度并重的廉政教育建设,有效实现惩防并举,要将制度落在实处,必须构建其制度化体系。
(一)加大廉政教育力度
地方院校的校园文化宣传中可以把廉政教育思想渗透其中,提炼中华民族廉政名人的先进事迹,挖掘地方廉政名人的先进史料,树立清正廉洁形象,增进师生员工正确价值观的认同感。公正廉洁正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无数廉洁从政的名人,在他们身上有许多感人的事迹,我们应挖掘典型事例,用先辈们的廉政思想作正面引导,并将其引入高校,树立廉政文化形象。利用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有效提高廉政教育效果。比如我们可以选择最近几年因贪污腐败而落马的官员案例,以及高校教授老师因收受贿赂而犯罪的案例,进行认真剖析,使广大领导干部和师生有一个更直观的认识,并对其进行举一反三的教育,以更好的发挥警示作用,提高廉政教育的效果。充分发挥其资政育人的功能,用健康向上的红色文化资源能够坚定党员的信念,使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做到自重、自省、自励,不犯错误。
(二)落实廉政制度体系
毋庸置疑,在新形势下突出用文化的力量来促进廉政建设,是一种新的思维和行为方式。根据地方院校实际情况建立科学严密的权力运行机制:[1]1.健全高校廉政制度文化建设组织机构;2.健全高校干部人事管理和改革制度;3.健全高校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制度;4.规范和完善高校招生制度和收费制度;5.建立健全基建工程招投标及资料采购制度;6.健全和完善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及院系事务公开;7.建立执行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机制。构建廉政制度体系,对于推进地方院校廉政制度文化建设显得尤为主要。
(三)提升廉政制度水平
科学的制度化体系是落实廉政教育与制度并重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内容,可以将廉政思想和制度理念融入到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中,使地方院校制度体系有章可循,真正实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科学有序的管理方式。使廉政制度体系既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又体现了廉政制度文化建设的要求,同时又从根本防止了管理的随意性和低效性,保障地方院校管理工作的高效率运转;又体现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制约和规范的基础上,通过科学的决策程序,使各种不同的意见和利益得到最充分和客观的表达,增强制度的可接受性和可执行性,确保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科学化。
二、构架廉政制度的监督机制和预防体系
地方院校的一些制度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原因在于职责不明确,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制度形同虚设。所以,很有必要构架地方院校廉政制度的监督机制和预防体系,强化对地方院校重点部门职责的明确与进行有效监督机制。
首先是加强对主要领导尤其是“一把手”领导的监督,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制度,实行重点岗位轮岗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干部的管理,确保他们正确行使权力。其次是对于高校管理干部和纪委监察机关而言,督促他们在制度执行上作出表率,推进校务公开,注重发挥教代会的监督作用,并坚决维护制度权威,同一切违反制度的行为作斗争。再次是积极发挥教师代表大会和工会的监督作用,坚持凡学校重大事项和涉及教职员工与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经教代会充分讨论和审议。最后是坚持贯彻落实校长向教代会报告上一年度工作情况并接受监督的制度,要完善教工和学生的检举渠道,健全教工学生举报违纪甚至违法案件的受理机制,及时处理教工和学生反映的问题。
通过加强对地方院校重点部门的监管,健全廉政制度运行的监督机制,有助于明确重点部门的岗位职责,完善廉政制度的预防体系。以预防为主,防预结合,有效的监督机制是地方院校预防腐败的关键。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制度建设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滞后性,高校是到处都充满着浓厚的学习氛围的知识领地,因此更应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很强的民主意识、有民主监督的愿望和能力、民主监督的基础比较好的优势,要进一步完善地方院校廉政制度的监督体系,与时俱进,准确的定位监督工作,不断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体制机制,健全程序体系,使权力能够严格依法的按照程序执行,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制化轨道运行。
通过对地方院校重点部门的廉政制度建设,形成完善的廉政制度防控体系。在地方院校通过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优化权力配置,改善权力结构,规范原理运行,提高校园管理效能,强化制约监督,建立配套完善、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的廉政制度机制,逐步形成预防、监控和处置三道防线,完善以岗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环环相扣的廉政制度防控体系,使其在高校廉政制度文化建设中的作用更加突出,成效更加明显。
三、加强职业道德和师生行为规范的制度建设
教师和学生道德行为规范从道义上、行为上规定了教师应该以什么样的态度、行为和作风去履行工作职责和承担社会责任,作为学生应该以什么样的行为履行自己的义务,是促进教师树立优良的职业道德和规范师生行为的重要环卫。
(一)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从国家层面上讲,教育部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有必要依据《教师法》、《高等教育法》中规定的职责和义务,结合时代发展对高校教师提出的新要求,尽快制定一部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把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度钻研、严谨笃学,用于创新、拼搏进取尤其是廉洁从教作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重要内容。各地高等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要在国家统一规范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单位实际,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体化,突出导向性和可操作性,形成科学具体的规范体系,并充分发挥其对高校教师道德建设的制度性约束。
(二)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考评体系
实行分级考核,不仅要考核教师个人,对教师所在的学院开展职业道德建设的情况也要考核,增强学院抓好职业道德建设和廉政制度建设的积极性,把责任落实在学院;合理去顶考评内容,把教师职业道德作为教师业绩考评的重要内容,把教师廉洁从教作为职业道德道平的重要内容,对爱岗敬业、依法执教、关爱学生等考核内容细化分解,并尽量量化,分别给出得分要点,使之便于检查;科学确定考评方法,坚持民主、公开、公平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教师自评、教师互评、学生评价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考评方式,突出教师在整个考评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增强结果的说服力;合理使用考评结果,考评完毕后要公开结果并反馈本人,并对考核成绩优异的教师给予适当的奖励,同时对考评中发现的不良行为进行分析调查,对不合格的教师进行适当的批评教育,这样才能不断完善教师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
(三)健全教师的行为规范,加强教师的廉政制度文化建设
地方院校要从学校的实际出发,制定高校教师教书育人规范,把教师集体备课、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课外辅导答疑以及教授为本科学生上课等纳入制度化轨道,特别突出高校教师教书育人的主体和廉洁从教的要求,为高校教师提供行动指南。同时建立健全高校教师学术行为规范,对教师的学术论文发表、科研项目申报、及研究成果的署名、引文、鉴定和评奖等作出规范性要求,明确学术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学位评定委员会等各类教师的学术责任,强化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培养,规范学术行为,杜绝学术腐败。
(四)对大学生进行廉政思想教育加强行为规范建设
教育部《廉洁教育试点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在大学阶段要教育大学生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大力加强大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用廉政制度文化的思想武装大学生头脑,从而将廉政制度文化中的道德操守内化为大学生的普遍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
四、健全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构建制度保障体系
(一)建立责任机制,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规范
对地方院校党政工团等职能部门应从职责上明确在廉政制度运行中应当充当什么样的角色,处在什么样的地位,尤其是学校党委担负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责任追究制度是一个宏观的方面,具体到廉政和反腐工作的落实,就要形成专门的廉政和反腐工作领导机制,应当由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逐级的落实。
(二)完善惩罚制度,严格惩治腐败
我国一般对公职人员的惩罚一是党纪方面,对违反党纪和整机的行为进行惩处;二是法律体系,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惩处。而当前我国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缺乏统一性和系统性,而且也并没有单纯的针对高等院校的工作人员进行规范。因此国家应针对高校制定出统一的行政处罚条例,更加规范的明确高校领导干部及教师的责任。必要时,还可以在刑法当中体现出来,用以从严惩治。
(三)开展责任追究制度的评估与修正
在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后,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或者在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这样就需要及时的对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评估和修正,这样才能确保其得到有效的执行。应把责任追究制度的评估和修正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开展好,建立一定的评估反馈机制,不断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但是在修正的过程中不要矫枉过正,以免出现制度混乱,影响整体制度体系的正常运行。
当然,地方院校要强化工作职责,将责任追究机制融入到领导班子的口程中去,明确各自责任,如发现在管辖范围内发生的严重违纪甚至违法问题隐瞒不报的或者放任不管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处理,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地方院校还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规章制度,使完善的制度覆盖到学校的各个领域,使之渗透到每个环节,严格管理,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具有坚实的制度基础,真正做到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用制度约束人,使廉政制度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加强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和考核,拓宽监督渠道,充分依靠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参与,运用社会舆论监督力量,加强领导干部责任的公开程度和透明度,形成一种人人反腐、多管齐下的高校廉政制度文化建设的制度保障体系。
五、健全廉政制度与统整廉政文化合力
(一)加强监督,健全地方院校廉政文化建设长效机制
地方院校廉政机制建设,离不开长效的监督保障机制。地方院校要组织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调,逐步将保障监督机制完善起来,并形成长效机制。特别是高校纪委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责,根据高校特点建立预警机制,建立有效的制约监督体系。地方院校廉政文化建设要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制,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纪委牵头,党政齐抓共管,各个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全校教工师生共同参与,共同研究问题,交流信息,通报情况,可以结合学校自身实际,制定有关的激励制度,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于取得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表彰或者适当的物质奖励;对于工作松懈、滞后,没有成效的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及时鞭策。只有层层落实,上下齐动,真抓实干,各司其责,充分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和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才能真正建立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人人反腐、人人拒腐、蓬勃向上、充满活力的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新局面。[2]
(二)探索建立科学、有效、可操作性强的廉政评价体系
地方院校廉政机制建设需要建立一个量化程度高、可操作性强、可考核性强的科学有效的考核指标体系,这是对高校反腐败工作的检查评价活动,能够弥补廉政文化建设的缺失,测评出反腐败工作的绩效,从而更好地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工作深入进行。地方院校建立全面、科学的评价指标,要将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工师生纳入考评范围,具体可针对党委要素、财务要素、组织要素、制度要素、素质要素设置具体的考评指标,包括高校师生员工、上级部门、学生家长等不同的评价维度和综合考评。通过综合考评,进一步促使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向纵深处良性发展。建立地方院校廉政机制建设考评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科学性较强,因此需要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完善,使之能够真正反映地方院校廉政机制建设的实际成效,更好地推动学校廉政机制建设继续深入发展。
参考文献:
[1]陆阳.我国高校廉政制度文化建设研究[[D].哈尔滨理工大学,2013.
[2]郭小军.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研究[[D].河南农业大学,2013.
(作者单位:河池学院 ,广西 宜州 546300)
[基金项目] 本文系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广西高校反腐倡廉研究专项课题:“地方院校廉政教育机制建设研究”(2012ZJ02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