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总结经验、统一思想、推动工作是这次会议的主题。认识源于实践,经验基于工作。回顾本届以来的工作,综合会上讨论和交流的情况,我们可以归纳出以下几条基本的经验:
第一,必须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政治性、全局性、原则性都很强的工作。只有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推动人大工作的不断发展。在这几年中,中央9号文件和中央一系列关于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指示精神在我省的贯彻执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的召开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的深入实施,省委关于努力建设“法治浙江”的决策部署,以及各级党委对人大工作的正确领导,这是本届以来我省各级人大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工作取得新成绩,建设取得新进展的最重要原因,也是今后我们地方人大工作和建设继续向前发展的最根本保证。
第二,必须始终坚持服从大局和服务发展。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人大工作的第一要务。在聚精会神、一心一意谋发展、促发展的今天,只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地增强中心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这个目标,紧扣发展这个主题,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抓住“一府两院”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以立法、监督为主的各项职权,才能更好地发挥人大的作用。同时,在实践中我们进一步认识到,监督是人大工作的职责所在,支持是人大工作的目的所在。我们讲监督是在目标一致基础上的监督,我们讲支持同样是在目标一致基础上的支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已经成为全省各级人大工作的着力点,更成为各级人大始终遵循的一个重要准则。
第三,必须始终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不断增强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不断增强立法为民、为民监督的自觉性,努力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要求,也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人大工作的具体体现。
第四,必须始终坚持依法依程序履行职责。民主集中制是国家政权组成的原则,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必须遵循的原则。在人大工作中坚持民主集中制,最重要的就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主要通过会议形式,严格依法依程序办事,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这是人大工作的一个鲜明特点。经过多年的努力,我们各级人大在会议、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方面都从法律规定和实际工作出发,建立了一套规则、制度、办法,使得全省人大的工作在总体上已较为规范、有章可循。在工作实践中,我们还进一步认识到,人大制度是一项年轻的制度,一些具体制度还需完善,一些具体工作还需规范,已有的制度也需要不断健全。同时我们更进一步认识到制度的健全、工作的规范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而健全和规范的目的在于完善和加强,在于推动和保证人大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五,必须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和讲求实效。注重实效是本届人大工作的又一个重要特点。本届以来,各级人大在工作中更加注重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使人大工作更加贴近现实、贴近群众,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发挥了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在推进现代化建设尤其是民主法制建设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同时,较好地把握了讲求实效与开拓创新的关系,既充分认识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和发展的渐进性,全面地、发展地、辩证地对待工作的实效,坚持方向,坚定信心,不懈努力,又充分认识到人大工作与其它工作一样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只有在党的领导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在现实可能的前提下进行积极的探索,勇于实践,善于总结,才能使我们各级人大的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才能在创新中推动人大工作的不断前进。
在本届之初,我们就提出要在人大工作中注意把握和做到“维护核心、服务中心、突出重心、顺应民心、坚定信心”,上述这些基本经验与这“五心”是一脉相承的,是一致的。同时经过几年的工作实践,其内涵更为丰富,我们对它们的领会更加深刻,在实践中的运用也更加自觉,表明我们对地方人大工作规律认识在逐步深化。这些重要的经验是我们在历届工作基础上取得的重要成果,并且已经成为指导我们实际工作的重要原则、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也一定会在进一步的实践中得以不断的丰富、充实和完善。
第一,必须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政治性、全局性、原则性都很强的工作。只有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推动人大工作的不断发展。在这几年中,中央9号文件和中央一系列关于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指示精神在我省的贯彻执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的召开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的深入实施,省委关于努力建设“法治浙江”的决策部署,以及各级党委对人大工作的正确领导,这是本届以来我省各级人大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工作取得新成绩,建设取得新进展的最重要原因,也是今后我们地方人大工作和建设继续向前发展的最根本保证。
第二,必须始终坚持服从大局和服务发展。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人大工作的第一要务。在聚精会神、一心一意谋发展、促发展的今天,只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地增强中心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这个目标,紧扣发展这个主题,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抓住“一府两院”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以立法、监督为主的各项职权,才能更好地发挥人大的作用。同时,在实践中我们进一步认识到,监督是人大工作的职责所在,支持是人大工作的目的所在。我们讲监督是在目标一致基础上的监督,我们讲支持同样是在目标一致基础上的支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已经成为全省各级人大工作的着力点,更成为各级人大始终遵循的一个重要准则。
第三,必须始终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不断增强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不断增强立法为民、为民监督的自觉性,努力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要求,也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人大工作的具体体现。
第四,必须始终坚持依法依程序履行职责。民主集中制是国家政权组成的原则,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必须遵循的原则。在人大工作中坚持民主集中制,最重要的就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主要通过会议形式,严格依法依程序办事,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这是人大工作的一个鲜明特点。经过多年的努力,我们各级人大在会议、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方面都从法律规定和实际工作出发,建立了一套规则、制度、办法,使得全省人大的工作在总体上已较为规范、有章可循。在工作实践中,我们还进一步认识到,人大制度是一项年轻的制度,一些具体制度还需完善,一些具体工作还需规范,已有的制度也需要不断健全。同时我们更进一步认识到制度的健全、工作的规范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而健全和规范的目的在于完善和加强,在于推动和保证人大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五,必须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和讲求实效。注重实效是本届人大工作的又一个重要特点。本届以来,各级人大在工作中更加注重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使人大工作更加贴近现实、贴近群众,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发挥了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在推进现代化建设尤其是民主法制建设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同时,较好地把握了讲求实效与开拓创新的关系,既充分认识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和发展的渐进性,全面地、发展地、辩证地对待工作的实效,坚持方向,坚定信心,不懈努力,又充分认识到人大工作与其它工作一样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只有在党的领导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在现实可能的前提下进行积极的探索,勇于实践,善于总结,才能使我们各级人大的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才能在创新中推动人大工作的不断前进。
在本届之初,我们就提出要在人大工作中注意把握和做到“维护核心、服务中心、突出重心、顺应民心、坚定信心”,上述这些基本经验与这“五心”是一脉相承的,是一致的。同时经过几年的工作实践,其内涵更为丰富,我们对它们的领会更加深刻,在实践中的运用也更加自觉,表明我们对地方人大工作规律认识在逐步深化。这些重要的经验是我们在历届工作基础上取得的重要成果,并且已经成为指导我们实际工作的重要原则、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也一定会在进一步的实践中得以不断的丰富、充实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