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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自识字以来,虽称不上好学,过目篇什亦难计其数,其中一读再读者似可举出如下十部。之所以只举十部而不是九部,或再添一部而称十一部,倒未必像“十全大补丸”那样关乎疗效之灵验与否;只是——要减或要加,既然无可无不可,也就不必多此一举了。不言而喻,这十部都是知识的“大海”,这里只能尽我的吸收容量,谈谈自己的“一瓢饮”。其实,也不过是蜻蜓点水,点一下题目,说几句淡话而已。
(一)《鲁迅全集》
记得在小学、初中的课本上,我已高声朗读过夫子的一些名篇,如描写“奇怪而高的天空”的《秋夜》,介绍戴银项圈的海之子闰土的《故乡》,以及读过多遍都没读懂的《聪明人和傻子和奴才》。长大几岁,手头有点零用钱,还买过一两本“北新”版的毛边单行本,如《野草》、《朝花夕拾》。解放前夕,不知出于什么机缘,案头已弄到几本许广平先生在上海编印的红布面《鲁迅全集》;人民文学出版社正式出版的《鲁迅全集》,是到解放以后很久才有一部的;至于更完全的新版《鲁迅全集》,则迄今尚未考虑购置。不过,让我真正一读再读的,倒也未必在于《鲁迅全集》的范围,而是他晚年所写的一些个别文章。所谓“一读再读”,除了表示一种阅读频率,并不意味着心得的增多或加厚。不妨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就像当年年轻的萧红对鲁迅先生的“打搅”:据说他坐在书房,一见到她进来,就会戏说一声:“久违了”,其实她昨天甚或上午还来过,说不定明朝或今晚还会再来,而且其实并没有什么必要,单纯出于对先生的景仰和依恋而已。先生晚年的文章,不论采取单刀直入的直接方式,还是借古寓今的间接方式,无不字字句句以火热的主观激情浸透了冷酷的客观现实。这里仅凭印象挂一漏万地举几篇为例:《文艺与政治的歧途》(1927,《集外集》),《拿来主义》、《隔膜》、《买“小学打全”记》、《阿金》(以上1934,《且介亭杂文》)、《“题未定”草》(一至九,缺四)、《论文人相轻》(一至七)(以上1935,《且介亭杂文二集》),《写于深夜里》、《答徐懋庸并关于抗日统一战线问题》、《死》、《女吊》(以上1936,《且介亭杂文末编》)等。必须补充一句的是,以上所举每篇每句每字,我一读再读的每一次,都怀着如坐春风的敬爱心情加以揣摩过;至于揣摩所得,也就是我对它们的理解,距离它们的实际意义究竟还有多远,那是我至今也说不清楚的。
(二)《毛泽东选集》
这里指的是当年风行全国以致几乎人手一部的“雄文四卷”(郭沫若语),加上他去世后接班人仓促出版的、包括一些大批判式的编者按语(含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三批材料的编者按语)的第五卷。这五卷“雄文”,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是我的整个革命生涯各个阶段的精神食粮。《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等篇,帮助我建立过革命的立场和基本观点;《纪念白求恩》、《为人民服务》、《愚公移山》等篇,帮助我建立过革命的人生观;《反对自由主义》、《整顿党的作风》、《反对党八股》、《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等篇,帮助我努力克服过作为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劣根性和错误思想;《敦促杜聿明等投降书》、《将革命进行到底》等篇,帮助我认识过革命的艰巨性和彻底性,从而培养过不断革命的意志。这些当年被奉为不刊之论的“雄文”经过时间淘洗(例如关于胡风三批材料的编者按语),时至今日我仍觉得,尽管作者晚年犯过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它们的合理内核仍历历在目,并不因此丧失其固有的实用价值。我在青年时代,刚参加革命,曾经热情地读过它们,虽然还谈不上学以致用;到了中年,在历次政治运动的严峻要求下,却的确借助它们解答过一些实际的难题;而今进入晚年,社会生活日渐淡化,也没有什么难题需要解决,但有时心血来潮,仍不免翻翻手头这几卷“雄文”,体味一下人生世事回黄转绿的滋味——回到本文的题旨,也可以说是“一读再读”吧。同样必须补充一句的是,和读《鲁迅全集》相比,这部选集我虽也一读再读,却是怀着如遇大宾的敬畏心情来揣摩它的每篇每句每字的。
(三)《红楼梦》
好像是哪位大人物说过,《红楼梦》至少要读五遍,才有资格对它发言。我读它恐怕不止五遍了,却至今仍不敢要求这个发言的资格。然而,我毕竟也算是《红楼梦》的一名认真的读者,按照正常的审美趣味,对于它目前流行的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不会没有自己的爱与憎。对于前八十回的爱,倒也似乎一般化:对它的古典现实主义之沁人心脾,即鲁迅所谓“盖叙述皆存本真,闻见悉所亲历,正因写实,转成新鲜”,除以“未能窥全豹”为憾外,谁会对它有过什么挑剔呢?至于后四十回,其学术评价历来言人人殊,我在学术界的聚讼纷纭中,一直拿不准自己所应采取的坐标。每次读到第八十一回,对续书人(不论是谁)固然不免大失所望,直待读到后文,得见主人公在爱情破灭之后,对人世断念而出家,又不能不承认鲁迅所说,“即使出于续作,想来未必与作者本意大相悬殊”。林语堂以紫鹃在黛玉死后不肯原谅宝玉,同时为之护玉作为一例,证明后四十回不乏亮点,更不免“叹人间是非难辨今方信”。据野史云,另有抄本颇多本书异事,如谓主人公后流落饥寒至栖于街卒木棚中,或谓其沦为击柝之流以拾煤渣为生云。不让他“悬崖勒马”,超脱红尘,而将他置于前后如此尖锐的反差之中,我认为,这种力透纸背的写法,在以冷眼旁观为能事的某些外国作家笔下未为罕见,而移之于曾经导演他神游太虚的曹公,则多少是令人惶惑而诧异的。
(四)《聊斋志异》
值得一读再读的,除了长篇小说《红楼梦》,还有不少优秀的短篇小说,首先应当提到家喻户晓的《聊斋志异》。提到这一部,还不得不提同样家喻户晓的另一部,即《阅微草堂笔记》。前者是儿时通过大人娓娓动听的漫谈知道的,稍长后才由语文老师推荐了后者。接触原著后才发现:一种是作者自己不出面而让人物自行其是的传统方式,另一种是作者面对读者夹叙夹议人物行状的谈心方式,这两种叙述手法虽然迥异,但同样引人入胜。据说“阅微”的作者纪晓岚非难“志异”的作者蒲留仙:“两人密语,决不肯泄,又不为第三者所闻,作者何从知之?”故他的《笔记》“只写事状,而避去心思与密语”(引自鲁迅《怎么写》)。我少不更事,不懂人情世故,窃以为纪前辈好作惊人之语,其眼界与心胸未免略嫌滞泥,反倒更欢喜文字旖旎、想象奇诡的《聊斋志异》。马齿徒增,应世不暇,我久矣没有读它了,今日再读,恐难以恢复当年心凝神释之感。但有不少篇章,从题目到情节,仍令人油然而生一见如故的亲切感,如《画皮》、《崂山道士》、《青凤》、《陆判》、《婴宁》、《凤阳士人》、《莲香》、《连琐》、《促织》、《阿绣》、《嫦娥》、《胭脂》等等。其中神鬼狐妖均有人性,善良可亲,由此可见作者的人道主义与民主精神,在他所处的时代和社会是稀罕而又宝贵的。
不记得是哪一年,看到一本英译《聊斋》选本,似乎包括上述个别篇目。当时就琢磨过,英语读者会像我们一样,设身处地地和这些可爱的人物交游吗?这个疑问在我心中迄今没有得到解决。
(五)《道德经》
鲁迅在《出关》里生动地描写过,老子在周朝不得意,打算出函谷关,到西域去,却被关令尹喜留住:“子将隐矣,强为我著书”,不得已写下了上下篇五千言,说的就是这本《道德经》,中国最古老也最深奥的经典,它居然完整无缺地流传下来,实在是不可思议而又值得想一想的。多少年来,有多少饱学之士拿出巨大的精力为它进行注释和评论,但它对于多少读者,仍然是个打不开的“众妙之门”。儿时以学舌的口吻跟着大人念过“道可道,非常道”这句ABC式的名言,除了莫名其妙的顽皮趣味,其实是把它当作“古董”敬而远之的。成年之后,偶然弄到王弼和魏源的注释本,仍由于简约而不符合、或者说超出了我的理解力,一直被束之高阁。想不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出访前民主德国出版界,在莱比锡市雷克拉姆出版社,承蒙惠赠图书中,竟有一本《道德经》的德译本。译者是德国著名汉学家恩斯特·施瓦茨,他以平易可解的德语翻译了原著八十一章之后,并“以精确的语文学与历史唯物主义方法为工具”,逐章写出了自己的研究心得。除了区分“道”与“德”两个相互制约的范畴外,他还试图发掘原著充满二律背反而又不可解构的晦涩而神秘的结构。据他分析,老子把“静”、“淡”、“雌”、“弱”优先置于如水穿石的胜者地位,明确反对法律、权力和战争,为全世界(“天下”)设置了一个值得后人为之奋斗的和谐人类的远景。这部经典连同它的德译本搁在我的书架上,久已铺满了灰尘;到二十一世纪初,我已年逾八旬,又把它们拿下来掸一掸,摆在案头,不时翻阅一下。一读再读,若有所获,便像作者一样感慨系之:“子所言者,其人与骨皆已朽矣,独其言在耳。”
(六)《金刚经》
余向无慧根,难言功德,但经某居士点化,也曾读过一两页经书。一页是据说由唐玄奘翻译成汉文的《般若波罗蜜多心经》,简称“心经”;“心”在这里喻为核心或精华,指“般若经”类之提要,似与心理学的“心”无涉。另页可不止一两页,是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所译的《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简称《金刚经》。此经亦由唐玄奘翻译过,并在“金刚”前面加上“能断”二字。这两种经书,我在正式恭读之前,已在稗官野史中有所耳闻,如《心经》据《西游记》考证,是乌巢禅师传授给唐玄奘的;后者彻悟此经后,从此“打开了门户”,不但“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而且达到了人牛俱忘、我法俱空的化境。至于《金刚经》,昔日禅宗六祖闻经悟道,就是指的这部经;所谓“道”,就是说的“空”,“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的“空”。《心经》最使我难忘的四句是:“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它们以简洁的词句,高度概括了超越虚幻不实的世俗见识的般若内容。依我的浅陋心得来看,《金刚经》反复运用心灵的辩证法,宣讲“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如:“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应生无所住心。若心有住,即为非住”;甚至为“佛说”得出一种特殊逻辑公式,即“佛说X,即非X,是名X”,如:“佛说般若波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是名般若波罗蜜”,“佛说微尘众,即非微尘众,是名微尘众”,“如来所说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等等。这个逻辑公式具有断惑、破执的伟大功能,据说深受晚年毛泽东的欣赏。对于这两部博大精深的佛教经典,我虽迄今仍是门外汉,却也曾一读再读过,但与其说是出于宗教信仰,为了播种于福田,毋宁说是为其哲学意蕴所吸引,希图满足一点哲学上的求知欲而已。这是当年劝我读经的那位居士始料不及,想必不以为然的。
(七)《圣经》
像我不是佛教徒,也读过几页《金刚经》一样,我不是基督徒,当年攻读大学外国文学系,也选修过一门Bible(圣经)。其实,儿时上过教会办的三一堂小学,早知道《圣经》分《旧约》和《新约》两部分;但到很晚才知道,《旧约》是犹太教和基督教共用的圣书,原文是用希伯来文写的,《新约》只为基督教徒所承认,原文是用希腊文写的。据说到十六世纪宗教改革运动时期,新教徒认为《圣经》应当采用口语,以便为俗众所理解,于是有了马丁·路德的德语译本,给欧洲其他现代语言提供了榜样。较早的英译本在英王詹姆士一世(1566—1625)在位时期出版,被称为“钦定版”,经过多次修订而成为当前流传的“新修订标准版(NRSV)”;近年又看到由联合圣经公会改用更现代化英语出版的《佳音圣经(Good News Bible)》。我的一位中学老师告诉我,英译《圣经》(当指钦定版),文字既简洁又优美,是学习英语的好教材。中译本有中华基督教会印制的所谓“神”版(即以“神”代替“上帝”),却未见过其他更多文本。记得儿时从教会免费收到过不少小册子式的《新约》单行本,还有单幅宗教画,印刷都很精致;《圣经》的中译本,不知出于谁人的手笔,读来相当流畅,自有它所特有的韵味,无形间助长了我对宗教人士的敬意。《旧约》内容大致是世界的创造,人的堕落,犹太人的沉浮,先知的教训,大卫和所罗门的诗篇等。我当年读过几遍的,有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人的《创世记》、摩西拯救以色列人脱离苦难的《出埃及记》、歌颂在忍耐中接受试炼的《约伯记》、歌颂耶和华的《诗篇》、赞美新婚夫妇的《雅歌》。《新约》主要记录耶稣基督的生平和教诲,肯定他从神变人、使人类恢复洁净的使命,并描写了他为救世而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英勇行为。但是,那位中学老师还告诉我,《新约》值得一读的是最后一篇《启示录》,它为了鼓励当时被罗马教廷所迫害的基督徒,通过一系列末世幻象,颂扬了神对撒旦的胜利。
(八)《李白诗选》
我爱读诗,不论古今中外。我爱读的诗人,在古今中外范围内,多如天上的繁星。其中离我似乎最近、因而显得最亮最大的,有一颗就是太白金星,我们自己的李白。长年奔波在外,手头少不了有几本书,其中一本就是《李白诗选》。目前我手头这一本,说来不免见笑,是偶然从旧书铺买到的,即傅东华先生选注的《李白诗》,商务印书馆“民国十七年六月初版”。选得如何,注得怎么样,专家自有评定,它却足以对我显示一个真实的李白。诗人生性潇洒而豪放,诗风雄奇而自然,境界高远而气象万千,随心所欲不逾矩,不为格律所限制。他的一些名句对于我,实际上对于一切爱诗的青少年,无不产生镂骨铭心的艺术效果。例如:“噫吁戏,危乎高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蜀道难》)“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将进酒》)“骏马如风飚,鸣鞭出渭桥。弯弓辞汉月,插羽破天骄。”(塞下曲)“十步杀一人,千里步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侠客行》)“君不见淮南少年游侠客,白日球猎夜拥掷。呼卢百万终不惜,报仇千里如咫尺。”(《少年行》)“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手持绿玉杖,朝别黄鹤楼。”(《庐山谣》)“且放白鹿青崖间,须行即骑访名山。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梦游天姥吟留别》)“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南陵别儿童入京》)“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宣城谢眺楼饯别校书叔云》)“我且为君捶碎黄鹤楼,君亦为吾倒却鹦鹉洲。赤壁争雄如梦里,且须歌舞宽离忧。”(《江夏赠韦南陵冰诗》)闲居无事,凭自己的偏好和记忆,重温了诗人一些断句,本来想证明一下他徘徊于进取与虚无之间,除了婉约的温情,更有豪放的一面。一位朋友看了笑道:诗篇不论长短,都是一个活的整体,把它从中断开,不是比解剖蝴蝶或蜻蜓更其煞风景么?
(九)莎士比亚
这是说的是值得一读再读的莎士比亚的杰作。如果记得不错,《圣经》在大学外国文学系是选修课,而“莎士比亚”则是一门必修课。遗憾的是,我的这门必修课当年(上世纪四十年代)并没有“修”出什么成绩来,直到四十年之后才由于业务的需要,略微为自己补了一次课。莎士比亚是英国最伟大的剧作家和诗人,但不仅属于英国民族,也不仅属于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他只活了五十二岁(1564—1616),旺盛的创作岁月大约只有二十年(处女作《亨利六世》作于1591,天鹅之歌《暴风雨》作于1611),其间竟一本接一本地写出了那许多旷世的杰作,实在令人难以想像。此前十来年即他的青少年时期,迄今并无权威资料证明他的身世,据说他是一个皮匠的儿子,在故乡上过几年免费小学,与一个比他大八岁的已经怀孕的女子结婚,不久单身前往伦敦当演员,并从事剧本写作,名声渐噪。此后出现关于他的著作权问题,反映了世人的奇怪的心理。先是他的友人扬森,既说他“不仅属于一个时代,而是属于所有时代”,又认为他“缺乏古典知识”,从而引起学术界对他的不信任。社会舆论继而指出,莎剧内容广博深厚,而作者出身寒微,教养贫瘠,二者间矛盾显然,更对莎氏的作者身份形成疑义。然而,以身份之高下辨人品之优劣,这种评论方式用于常人似可,用于莎氏则不可;也就是说,在他身上不能不承认“天才”的存在。当代批评家认为,莎士比亚是一位“自觉的交响乐式的艺术家”,他的剧作是一个“乐章似的整体,任何释义都只会使之丧失天然的属性”。人们爱把他的剧本分成“悲剧”、“喜剧”或“正剧”,我却信马由缰,率性而读,读出了我的四部最爱,那就是足以互相发明作者天才的《哈姆莱特》、《罗密欧和朱丽叶》、《仲夏夜之梦》和《暴风雨》。
(十)《浮士德》
我在动手翻译《浮士德》之前,已经对照先行者的几种译本,一读再读过歌德的原文。我接受出版社的邀约,把这部德语文学经典重新翻译一遍,是为了以更亲近的口语,把它送到我国青年读者面前,以便和他们一起共同学习它的深奥、崇高、庄严、博大的义理。歌德之所以在孜孜不息的进取者浮士德身旁安排一个以满足、怠惰和堕落相诱惑的魔鬼梅菲斯特,不是简单地为了以恶的化身和善的本性相对比,而是为了揭示二者相互不可缺少的共存关系,原来正是在梅菲斯特的否定与怀疑精神的挑战下,浮士德的进取精神才得以发扬光大的。对于人类而言,完善境界固然永不可及,人类所能达到的最高成就,恰在于一种自强不息的创造性的生活本身。正是这种人生观拯救了浮士德,帮助他击败了梅菲斯特的一再挑战:这就是诗人歌德花六十年光阴撰写这部经典史诗以儆戒世人的苦心所在。译者今已匆匆跨入暮年,重读自己十几年前所翻译的《浮士德》,不禁反复吟诵那首闭幕词“神秘的合唱”:“万象皆俄顷,无非是映影;事凡不充分,至此始发生;事凡无可名,至此始果行;永恒的女性,引我们飞升。”这位“永恒的女性”,按照作者的基督教信仰,当是用以隐喻上帝的宽恕、恩宠与爱;对于译者这个东方无神论者,则只可能是一个最纯洁、最完美的永远有待实现的人生理想。
识者云,书要慢慢读,才能从字里行间读出虽未明写、却蕴涵其间的真味。然而,未读之书太多,国外有人(据英国诗人丁尼生说)主张拿书跑着读,倒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愧我自幼多磨,岁不我与,无从循规蹈矩地慢读,只好信马由缰地漫读了;至于“跑着读”,如古人一目十行,则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也只能习惯于走马看花,聊胜于无而已。以上十部书,是值得我一读再读的,尽管我再怎样不求甚解,终如庄子所云“鼹鼠饮河,不过满腹”,我在边读边忘的过程中,多少会留下一点什么吧。
(一)《鲁迅全集》
记得在小学、初中的课本上,我已高声朗读过夫子的一些名篇,如描写“奇怪而高的天空”的《秋夜》,介绍戴银项圈的海之子闰土的《故乡》,以及读过多遍都没读懂的《聪明人和傻子和奴才》。长大几岁,手头有点零用钱,还买过一两本“北新”版的毛边单行本,如《野草》、《朝花夕拾》。解放前夕,不知出于什么机缘,案头已弄到几本许广平先生在上海编印的红布面《鲁迅全集》;人民文学出版社正式出版的《鲁迅全集》,是到解放以后很久才有一部的;至于更完全的新版《鲁迅全集》,则迄今尚未考虑购置。不过,让我真正一读再读的,倒也未必在于《鲁迅全集》的范围,而是他晚年所写的一些个别文章。所谓“一读再读”,除了表示一种阅读频率,并不意味着心得的增多或加厚。不妨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就像当年年轻的萧红对鲁迅先生的“打搅”:据说他坐在书房,一见到她进来,就会戏说一声:“久违了”,其实她昨天甚或上午还来过,说不定明朝或今晚还会再来,而且其实并没有什么必要,单纯出于对先生的景仰和依恋而已。先生晚年的文章,不论采取单刀直入的直接方式,还是借古寓今的间接方式,无不字字句句以火热的主观激情浸透了冷酷的客观现实。这里仅凭印象挂一漏万地举几篇为例:《文艺与政治的歧途》(1927,《集外集》),《拿来主义》、《隔膜》、《买“小学打全”记》、《阿金》(以上1934,《且介亭杂文》)、《“题未定”草》(一至九,缺四)、《论文人相轻》(一至七)(以上1935,《且介亭杂文二集》),《写于深夜里》、《答徐懋庸并关于抗日统一战线问题》、《死》、《女吊》(以上1936,《且介亭杂文末编》)等。必须补充一句的是,以上所举每篇每句每字,我一读再读的每一次,都怀着如坐春风的敬爱心情加以揣摩过;至于揣摩所得,也就是我对它们的理解,距离它们的实际意义究竟还有多远,那是我至今也说不清楚的。
(二)《毛泽东选集》
这里指的是当年风行全国以致几乎人手一部的“雄文四卷”(郭沫若语),加上他去世后接班人仓促出版的、包括一些大批判式的编者按语(含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三批材料的编者按语)的第五卷。这五卷“雄文”,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是我的整个革命生涯各个阶段的精神食粮。《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等篇,帮助我建立过革命的立场和基本观点;《纪念白求恩》、《为人民服务》、《愚公移山》等篇,帮助我建立过革命的人生观;《反对自由主义》、《整顿党的作风》、《反对党八股》、《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等篇,帮助我努力克服过作为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劣根性和错误思想;《敦促杜聿明等投降书》、《将革命进行到底》等篇,帮助我认识过革命的艰巨性和彻底性,从而培养过不断革命的意志。这些当年被奉为不刊之论的“雄文”经过时间淘洗(例如关于胡风三批材料的编者按语),时至今日我仍觉得,尽管作者晚年犯过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它们的合理内核仍历历在目,并不因此丧失其固有的实用价值。我在青年时代,刚参加革命,曾经热情地读过它们,虽然还谈不上学以致用;到了中年,在历次政治运动的严峻要求下,却的确借助它们解答过一些实际的难题;而今进入晚年,社会生活日渐淡化,也没有什么难题需要解决,但有时心血来潮,仍不免翻翻手头这几卷“雄文”,体味一下人生世事回黄转绿的滋味——回到本文的题旨,也可以说是“一读再读”吧。同样必须补充一句的是,和读《鲁迅全集》相比,这部选集我虽也一读再读,却是怀着如遇大宾的敬畏心情来揣摩它的每篇每句每字的。
(三)《红楼梦》
好像是哪位大人物说过,《红楼梦》至少要读五遍,才有资格对它发言。我读它恐怕不止五遍了,却至今仍不敢要求这个发言的资格。然而,我毕竟也算是《红楼梦》的一名认真的读者,按照正常的审美趣味,对于它目前流行的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不会没有自己的爱与憎。对于前八十回的爱,倒也似乎一般化:对它的古典现实主义之沁人心脾,即鲁迅所谓“盖叙述皆存本真,闻见悉所亲历,正因写实,转成新鲜”,除以“未能窥全豹”为憾外,谁会对它有过什么挑剔呢?至于后四十回,其学术评价历来言人人殊,我在学术界的聚讼纷纭中,一直拿不准自己所应采取的坐标。每次读到第八十一回,对续书人(不论是谁)固然不免大失所望,直待读到后文,得见主人公在爱情破灭之后,对人世断念而出家,又不能不承认鲁迅所说,“即使出于续作,想来未必与作者本意大相悬殊”。林语堂以紫鹃在黛玉死后不肯原谅宝玉,同时为之护玉作为一例,证明后四十回不乏亮点,更不免“叹人间是非难辨今方信”。据野史云,另有抄本颇多本书异事,如谓主人公后流落饥寒至栖于街卒木棚中,或谓其沦为击柝之流以拾煤渣为生云。不让他“悬崖勒马”,超脱红尘,而将他置于前后如此尖锐的反差之中,我认为,这种力透纸背的写法,在以冷眼旁观为能事的某些外国作家笔下未为罕见,而移之于曾经导演他神游太虚的曹公,则多少是令人惶惑而诧异的。
(四)《聊斋志异》
值得一读再读的,除了长篇小说《红楼梦》,还有不少优秀的短篇小说,首先应当提到家喻户晓的《聊斋志异》。提到这一部,还不得不提同样家喻户晓的另一部,即《阅微草堂笔记》。前者是儿时通过大人娓娓动听的漫谈知道的,稍长后才由语文老师推荐了后者。接触原著后才发现:一种是作者自己不出面而让人物自行其是的传统方式,另一种是作者面对读者夹叙夹议人物行状的谈心方式,这两种叙述手法虽然迥异,但同样引人入胜。据说“阅微”的作者纪晓岚非难“志异”的作者蒲留仙:“两人密语,决不肯泄,又不为第三者所闻,作者何从知之?”故他的《笔记》“只写事状,而避去心思与密语”(引自鲁迅《怎么写》)。我少不更事,不懂人情世故,窃以为纪前辈好作惊人之语,其眼界与心胸未免略嫌滞泥,反倒更欢喜文字旖旎、想象奇诡的《聊斋志异》。马齿徒增,应世不暇,我久矣没有读它了,今日再读,恐难以恢复当年心凝神释之感。但有不少篇章,从题目到情节,仍令人油然而生一见如故的亲切感,如《画皮》、《崂山道士》、《青凤》、《陆判》、《婴宁》、《凤阳士人》、《莲香》、《连琐》、《促织》、《阿绣》、《嫦娥》、《胭脂》等等。其中神鬼狐妖均有人性,善良可亲,由此可见作者的人道主义与民主精神,在他所处的时代和社会是稀罕而又宝贵的。
不记得是哪一年,看到一本英译《聊斋》选本,似乎包括上述个别篇目。当时就琢磨过,英语读者会像我们一样,设身处地地和这些可爱的人物交游吗?这个疑问在我心中迄今没有得到解决。
(五)《道德经》
鲁迅在《出关》里生动地描写过,老子在周朝不得意,打算出函谷关,到西域去,却被关令尹喜留住:“子将隐矣,强为我著书”,不得已写下了上下篇五千言,说的就是这本《道德经》,中国最古老也最深奥的经典,它居然完整无缺地流传下来,实在是不可思议而又值得想一想的。多少年来,有多少饱学之士拿出巨大的精力为它进行注释和评论,但它对于多少读者,仍然是个打不开的“众妙之门”。儿时以学舌的口吻跟着大人念过“道可道,非常道”这句ABC式的名言,除了莫名其妙的顽皮趣味,其实是把它当作“古董”敬而远之的。成年之后,偶然弄到王弼和魏源的注释本,仍由于简约而不符合、或者说超出了我的理解力,一直被束之高阁。想不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出访前民主德国出版界,在莱比锡市雷克拉姆出版社,承蒙惠赠图书中,竟有一本《道德经》的德译本。译者是德国著名汉学家恩斯特·施瓦茨,他以平易可解的德语翻译了原著八十一章之后,并“以精确的语文学与历史唯物主义方法为工具”,逐章写出了自己的研究心得。除了区分“道”与“德”两个相互制约的范畴外,他还试图发掘原著充满二律背反而又不可解构的晦涩而神秘的结构。据他分析,老子把“静”、“淡”、“雌”、“弱”优先置于如水穿石的胜者地位,明确反对法律、权力和战争,为全世界(“天下”)设置了一个值得后人为之奋斗的和谐人类的远景。这部经典连同它的德译本搁在我的书架上,久已铺满了灰尘;到二十一世纪初,我已年逾八旬,又把它们拿下来掸一掸,摆在案头,不时翻阅一下。一读再读,若有所获,便像作者一样感慨系之:“子所言者,其人与骨皆已朽矣,独其言在耳。”
(六)《金刚经》
余向无慧根,难言功德,但经某居士点化,也曾读过一两页经书。一页是据说由唐玄奘翻译成汉文的《般若波罗蜜多心经》,简称“心经”;“心”在这里喻为核心或精华,指“般若经”类之提要,似与心理学的“心”无涉。另页可不止一两页,是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所译的《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简称《金刚经》。此经亦由唐玄奘翻译过,并在“金刚”前面加上“能断”二字。这两种经书,我在正式恭读之前,已在稗官野史中有所耳闻,如《心经》据《西游记》考证,是乌巢禅师传授给唐玄奘的;后者彻悟此经后,从此“打开了门户”,不但“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而且达到了人牛俱忘、我法俱空的化境。至于《金刚经》,昔日禅宗六祖闻经悟道,就是指的这部经;所谓“道”,就是说的“空”,“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的“空”。《心经》最使我难忘的四句是:“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它们以简洁的词句,高度概括了超越虚幻不实的世俗见识的般若内容。依我的浅陋心得来看,《金刚经》反复运用心灵的辩证法,宣讲“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如:“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应生无所住心。若心有住,即为非住”;甚至为“佛说”得出一种特殊逻辑公式,即“佛说X,即非X,是名X”,如:“佛说般若波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是名般若波罗蜜”,“佛说微尘众,即非微尘众,是名微尘众”,“如来所说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等等。这个逻辑公式具有断惑、破执的伟大功能,据说深受晚年毛泽东的欣赏。对于这两部博大精深的佛教经典,我虽迄今仍是门外汉,却也曾一读再读过,但与其说是出于宗教信仰,为了播种于福田,毋宁说是为其哲学意蕴所吸引,希图满足一点哲学上的求知欲而已。这是当年劝我读经的那位居士始料不及,想必不以为然的。
(七)《圣经》
像我不是佛教徒,也读过几页《金刚经》一样,我不是基督徒,当年攻读大学外国文学系,也选修过一门Bible(圣经)。其实,儿时上过教会办的三一堂小学,早知道《圣经》分《旧约》和《新约》两部分;但到很晚才知道,《旧约》是犹太教和基督教共用的圣书,原文是用希伯来文写的,《新约》只为基督教徒所承认,原文是用希腊文写的。据说到十六世纪宗教改革运动时期,新教徒认为《圣经》应当采用口语,以便为俗众所理解,于是有了马丁·路德的德语译本,给欧洲其他现代语言提供了榜样。较早的英译本在英王詹姆士一世(1566—1625)在位时期出版,被称为“钦定版”,经过多次修订而成为当前流传的“新修订标准版(NRSV)”;近年又看到由联合圣经公会改用更现代化英语出版的《佳音圣经(Good News Bible)》。我的一位中学老师告诉我,英译《圣经》(当指钦定版),文字既简洁又优美,是学习英语的好教材。中译本有中华基督教会印制的所谓“神”版(即以“神”代替“上帝”),却未见过其他更多文本。记得儿时从教会免费收到过不少小册子式的《新约》单行本,还有单幅宗教画,印刷都很精致;《圣经》的中译本,不知出于谁人的手笔,读来相当流畅,自有它所特有的韵味,无形间助长了我对宗教人士的敬意。《旧约》内容大致是世界的创造,人的堕落,犹太人的沉浮,先知的教训,大卫和所罗门的诗篇等。我当年读过几遍的,有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人的《创世记》、摩西拯救以色列人脱离苦难的《出埃及记》、歌颂在忍耐中接受试炼的《约伯记》、歌颂耶和华的《诗篇》、赞美新婚夫妇的《雅歌》。《新约》主要记录耶稣基督的生平和教诲,肯定他从神变人、使人类恢复洁净的使命,并描写了他为救世而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英勇行为。但是,那位中学老师还告诉我,《新约》值得一读的是最后一篇《启示录》,它为了鼓励当时被罗马教廷所迫害的基督徒,通过一系列末世幻象,颂扬了神对撒旦的胜利。
(八)《李白诗选》
我爱读诗,不论古今中外。我爱读的诗人,在古今中外范围内,多如天上的繁星。其中离我似乎最近、因而显得最亮最大的,有一颗就是太白金星,我们自己的李白。长年奔波在外,手头少不了有几本书,其中一本就是《李白诗选》。目前我手头这一本,说来不免见笑,是偶然从旧书铺买到的,即傅东华先生选注的《李白诗》,商务印书馆“民国十七年六月初版”。选得如何,注得怎么样,专家自有评定,它却足以对我显示一个真实的李白。诗人生性潇洒而豪放,诗风雄奇而自然,境界高远而气象万千,随心所欲不逾矩,不为格律所限制。他的一些名句对于我,实际上对于一切爱诗的青少年,无不产生镂骨铭心的艺术效果。例如:“噫吁戏,危乎高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蜀道难》)“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将进酒》)“骏马如风飚,鸣鞭出渭桥。弯弓辞汉月,插羽破天骄。”(塞下曲)“十步杀一人,千里步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侠客行》)“君不见淮南少年游侠客,白日球猎夜拥掷。呼卢百万终不惜,报仇千里如咫尺。”(《少年行》)“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手持绿玉杖,朝别黄鹤楼。”(《庐山谣》)“且放白鹿青崖间,须行即骑访名山。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梦游天姥吟留别》)“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南陵别儿童入京》)“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宣城谢眺楼饯别校书叔云》)“我且为君捶碎黄鹤楼,君亦为吾倒却鹦鹉洲。赤壁争雄如梦里,且须歌舞宽离忧。”(《江夏赠韦南陵冰诗》)闲居无事,凭自己的偏好和记忆,重温了诗人一些断句,本来想证明一下他徘徊于进取与虚无之间,除了婉约的温情,更有豪放的一面。一位朋友看了笑道:诗篇不论长短,都是一个活的整体,把它从中断开,不是比解剖蝴蝶或蜻蜓更其煞风景么?
(九)莎士比亚
这是说的是值得一读再读的莎士比亚的杰作。如果记得不错,《圣经》在大学外国文学系是选修课,而“莎士比亚”则是一门必修课。遗憾的是,我的这门必修课当年(上世纪四十年代)并没有“修”出什么成绩来,直到四十年之后才由于业务的需要,略微为自己补了一次课。莎士比亚是英国最伟大的剧作家和诗人,但不仅属于英国民族,也不仅属于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他只活了五十二岁(1564—1616),旺盛的创作岁月大约只有二十年(处女作《亨利六世》作于1591,天鹅之歌《暴风雨》作于1611),其间竟一本接一本地写出了那许多旷世的杰作,实在令人难以想像。此前十来年即他的青少年时期,迄今并无权威资料证明他的身世,据说他是一个皮匠的儿子,在故乡上过几年免费小学,与一个比他大八岁的已经怀孕的女子结婚,不久单身前往伦敦当演员,并从事剧本写作,名声渐噪。此后出现关于他的著作权问题,反映了世人的奇怪的心理。先是他的友人扬森,既说他“不仅属于一个时代,而是属于所有时代”,又认为他“缺乏古典知识”,从而引起学术界对他的不信任。社会舆论继而指出,莎剧内容广博深厚,而作者出身寒微,教养贫瘠,二者间矛盾显然,更对莎氏的作者身份形成疑义。然而,以身份之高下辨人品之优劣,这种评论方式用于常人似可,用于莎氏则不可;也就是说,在他身上不能不承认“天才”的存在。当代批评家认为,莎士比亚是一位“自觉的交响乐式的艺术家”,他的剧作是一个“乐章似的整体,任何释义都只会使之丧失天然的属性”。人们爱把他的剧本分成“悲剧”、“喜剧”或“正剧”,我却信马由缰,率性而读,读出了我的四部最爱,那就是足以互相发明作者天才的《哈姆莱特》、《罗密欧和朱丽叶》、《仲夏夜之梦》和《暴风雨》。
(十)《浮士德》
我在动手翻译《浮士德》之前,已经对照先行者的几种译本,一读再读过歌德的原文。我接受出版社的邀约,把这部德语文学经典重新翻译一遍,是为了以更亲近的口语,把它送到我国青年读者面前,以便和他们一起共同学习它的深奥、崇高、庄严、博大的义理。歌德之所以在孜孜不息的进取者浮士德身旁安排一个以满足、怠惰和堕落相诱惑的魔鬼梅菲斯特,不是简单地为了以恶的化身和善的本性相对比,而是为了揭示二者相互不可缺少的共存关系,原来正是在梅菲斯特的否定与怀疑精神的挑战下,浮士德的进取精神才得以发扬光大的。对于人类而言,完善境界固然永不可及,人类所能达到的最高成就,恰在于一种自强不息的创造性的生活本身。正是这种人生观拯救了浮士德,帮助他击败了梅菲斯特的一再挑战:这就是诗人歌德花六十年光阴撰写这部经典史诗以儆戒世人的苦心所在。译者今已匆匆跨入暮年,重读自己十几年前所翻译的《浮士德》,不禁反复吟诵那首闭幕词“神秘的合唱”:“万象皆俄顷,无非是映影;事凡不充分,至此始发生;事凡无可名,至此始果行;永恒的女性,引我们飞升。”这位“永恒的女性”,按照作者的基督教信仰,当是用以隐喻上帝的宽恕、恩宠与爱;对于译者这个东方无神论者,则只可能是一个最纯洁、最完美的永远有待实现的人生理想。
识者云,书要慢慢读,才能从字里行间读出虽未明写、却蕴涵其间的真味。然而,未读之书太多,国外有人(据英国诗人丁尼生说)主张拿书跑着读,倒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愧我自幼多磨,岁不我与,无从循规蹈矩地慢读,只好信马由缰地漫读了;至于“跑着读”,如古人一目十行,则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也只能习惯于走马看花,聊胜于无而已。以上十部书,是值得我一读再读的,尽管我再怎样不求甚解,终如庄子所云“鼹鼠饮河,不过满腹”,我在边读边忘的过程中,多少会留下一点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