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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法是概念化、条理化、抽象化的书本知识,通过一定的实践活动,与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密切联系起来,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一种有效方法,它作为一种培养开放性、创新型人才的教学法,在人文社科类学科教学中得到了广泛运用并取得了突出的成效。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强调要“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著名教育家陶行知指出:“行动产生理论,发展理论,行动所产生发展的理论,还是要为指导行动,引着整个生活进入更高的境界。为了生活之满足与存在,这行动必须是有理论、有组织、有计划的战斗的行动”;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决定认识,认识反作用于实践”,行知理论强调教与学、学与用、知与行的结合。在当前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领域,教育学家们经过近几年的探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实践教学模式初具形态,并已经部分的应用到相关课程的教学实践中。此后,国内许多专家学者就实践教学的相关理论和实践都进行了进一步的探索与研究。但是与其他相关学科实践教学雄厚的理论积累、多变的活动形式和丰富的发展前景相比,《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相关理论的系统化和整合还需进一步的加强,要把根植于实践教学中的潜在优势激发出来,转化为行之有效、实实在在的教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