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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之嗜饮者比比皆是,曹孟德“对酒当歌”,豪饮咏志;陶渊明“造饮辄尽”醉得恬淡;李太白“斗酒百篇”,狂傲挥洒;杜工部捻须苦饮,心系苍生;辛弃疾“醉里挑灯看剑”,壮饮添豪情……酒是一种源远流长的文化,是志士伟人歌怀抒情的引子,得意时用来助兴,失意时借以消愁,既可鼓舞斗志,也可解脱精神上的束缚,使情志更为高远,让痛苦在沉醉中暂时忘却。从酒文化的角度来审视《孔乙己》,就会发现其中酒的意味深长。
失意的酒
《孔乙己》以酒作为故事焦点来展开孔乙己的人生悲剧,通过孔乙己几次到店喝酒的不同情形,把他的不幸遭遇淋漓尽致刻划出来。一句“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惟一的人”落笔突兀、凝练而又意味深长,把一个“另类”形象的骨架勾勒出来。暗示读者他也曾有过理想有过追求但是未能如愿。“长衫”是封建社会仕人的标志,是封建社会人生理想能否实现的标志。孔乙己身上的长衫是他勉强穿上的,因为他不能享受长衫应该有的待遇。他表面上热衷于科举,科举背后则是儒家“内圣外王”理想的召唤,科举只是到达理想的必经之地而已。因此他的失败表面上是科举的失败,实际上却是对儒家理想追求的失败,孔乙己第一次到店喝酒的行为方式也就深刻印证了他孤僻悲苦的内心世界。
当孔乙己再次来到咸亨酒店喝酒时,则把他科举失败后的人生遭遇显现出来。此次来大不同于以前,他连站着喝酒也不可能了,他已经被丁举人打折了腿,这不仅象征他科举的彻底失败,儒家理想的彻底失落,而且象征着他失败之后进退无门,只有死路一条,从而表现了封建社会儒家理想之下的等级观念对人心灵的深刻影响及对人的摧残是何等严重。
孔乙己至死不忘酒,手中的酒别自有一番滋味。科举失败意味着“兼济天下”理想的破灭,随之而来的是理想失落之后痛苦对他的折磨,既无法逃离现实,又不敢正视现实,只得借酒消愁,作暂时的麻醉,瞬间的忘却。公众奚落他,他要喝,穿长衫不能坐便站着喝;打折了腿之后爬进酒店喝。有钱时也喝,无钱时欠账也要喝。他决非嗜酒,寻求感官的刺激,酒其实已成为孔乙己生命的依托和支柱,麻醉了他的痛苦,麻醉了他的耻辱,也麻醉了他看世事的目光。在似醉非醉中寻找痛苦的解脱,烦恼的忘却。因此,孔已己手中的酒是人生失意之后溢满辛酸与惆怅的苦酒。在这个冷若冰霜的世界里,他只能借这二两浊酒聊以暖身,趁着微微的暖意上路。
逍遥的酒
酒在“短衣帮”们手中意味全然不同。他们在小说中扮演了道家的角色,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五文铜钱,买一碗酒……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他们不羡慕那些身穿长衫的阔人们的悠闲与阔绰,也就告别了尘世名利的纷争,从世俗中超脱出来,“心远地自偏”,因而也就不会有孔已己那样的痛苦与悲惨的结局。劳累之后,虽有肌肉的困乏,但可以借酒消除,并从酒中得到快乐。只有他们才无拘无束,既不像长衫客那样规规矩矩,也不像孔已己那样无处安身。他们洒脱,遇上开心的事便开怀大笑,笑得自然,笑得轻快。
因此,“短衣帮”们手中的酒具有双重意味,既是用来满足生理的需要,更是他们心理上逍遥自在的情志表现,有点儿像陶渊明手中的酒,是充满了淡远情致的闲适之酒。
得意的酒
“酒”在长衫客的手中又有一番情调。在所有咸亨酒店的酒客中,他们的身份最高,到酒店时的姿态自然不同,身穿长衫,“进店面的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着喝”,这话微言大义,既点明了他们的身份,又把他们的行为方式勾画了出来。身着长衫表明他们是仕人的身份,是儒家理想的实现者,他们当初也像孔已己一样在科举试场上“出生入死”,然而却以胜利告终,一个“踱”字把他们得意时的悠闲、儒雅刻划得入木三分;在“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着喝”,表明他们的高贵,阔绰,悠雅中不乏逼人的气势。这些显然是孔乙己所无法企及的。他们命运通达,在通向理想之路上走得顺畅;他们也不是“短衣帮”们所能比的,他们的人生追求是积极的,仕途如意,或许能“兼济天下”,而且远比那些“短衣帮”们富足。
因此,长衫客手中的酒是享受型的,既是用来满足感官的需要,同时更是他们得志入时的表现方式,是命运通达时资以消闲、谴兴、取乐,是精神优越的表现,是充满快乐与得意的享受。
酒在《孔已己》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同样是酒,在不同人手中具有截然不同的意蕴。透过它,孔已己的痛苦与悲剧命运、“短衣帮”们的超脱、穿长衫的阔人们的得意便一一呈现在读者面前,如一幅饮酒图,人生百态尽显其中。鲁迅以艺术的大手笔在3000左右的文字中把孔已己的悲剧命运揭示出来,酒在其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作者通联:江苏溧水县第一初级中学]
失意的酒
《孔乙己》以酒作为故事焦点来展开孔乙己的人生悲剧,通过孔乙己几次到店喝酒的不同情形,把他的不幸遭遇淋漓尽致刻划出来。一句“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惟一的人”落笔突兀、凝练而又意味深长,把一个“另类”形象的骨架勾勒出来。暗示读者他也曾有过理想有过追求但是未能如愿。“长衫”是封建社会仕人的标志,是封建社会人生理想能否实现的标志。孔乙己身上的长衫是他勉强穿上的,因为他不能享受长衫应该有的待遇。他表面上热衷于科举,科举背后则是儒家“内圣外王”理想的召唤,科举只是到达理想的必经之地而已。因此他的失败表面上是科举的失败,实际上却是对儒家理想追求的失败,孔乙己第一次到店喝酒的行为方式也就深刻印证了他孤僻悲苦的内心世界。
当孔乙己再次来到咸亨酒店喝酒时,则把他科举失败后的人生遭遇显现出来。此次来大不同于以前,他连站着喝酒也不可能了,他已经被丁举人打折了腿,这不仅象征他科举的彻底失败,儒家理想的彻底失落,而且象征着他失败之后进退无门,只有死路一条,从而表现了封建社会儒家理想之下的等级观念对人心灵的深刻影响及对人的摧残是何等严重。
孔乙己至死不忘酒,手中的酒别自有一番滋味。科举失败意味着“兼济天下”理想的破灭,随之而来的是理想失落之后痛苦对他的折磨,既无法逃离现实,又不敢正视现实,只得借酒消愁,作暂时的麻醉,瞬间的忘却。公众奚落他,他要喝,穿长衫不能坐便站着喝;打折了腿之后爬进酒店喝。有钱时也喝,无钱时欠账也要喝。他决非嗜酒,寻求感官的刺激,酒其实已成为孔乙己生命的依托和支柱,麻醉了他的痛苦,麻醉了他的耻辱,也麻醉了他看世事的目光。在似醉非醉中寻找痛苦的解脱,烦恼的忘却。因此,孔已己手中的酒是人生失意之后溢满辛酸与惆怅的苦酒。在这个冷若冰霜的世界里,他只能借这二两浊酒聊以暖身,趁着微微的暖意上路。
逍遥的酒
酒在“短衣帮”们手中意味全然不同。他们在小说中扮演了道家的角色,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五文铜钱,买一碗酒……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他们不羡慕那些身穿长衫的阔人们的悠闲与阔绰,也就告别了尘世名利的纷争,从世俗中超脱出来,“心远地自偏”,因而也就不会有孔已己那样的痛苦与悲惨的结局。劳累之后,虽有肌肉的困乏,但可以借酒消除,并从酒中得到快乐。只有他们才无拘无束,既不像长衫客那样规规矩矩,也不像孔已己那样无处安身。他们洒脱,遇上开心的事便开怀大笑,笑得自然,笑得轻快。
因此,“短衣帮”们手中的酒具有双重意味,既是用来满足生理的需要,更是他们心理上逍遥自在的情志表现,有点儿像陶渊明手中的酒,是充满了淡远情致的闲适之酒。
得意的酒
“酒”在长衫客的手中又有一番情调。在所有咸亨酒店的酒客中,他们的身份最高,到酒店时的姿态自然不同,身穿长衫,“进店面的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着喝”,这话微言大义,既点明了他们的身份,又把他们的行为方式勾画了出来。身着长衫表明他们是仕人的身份,是儒家理想的实现者,他们当初也像孔已己一样在科举试场上“出生入死”,然而却以胜利告终,一个“踱”字把他们得意时的悠闲、儒雅刻划得入木三分;在“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着喝”,表明他们的高贵,阔绰,悠雅中不乏逼人的气势。这些显然是孔乙己所无法企及的。他们命运通达,在通向理想之路上走得顺畅;他们也不是“短衣帮”们所能比的,他们的人生追求是积极的,仕途如意,或许能“兼济天下”,而且远比那些“短衣帮”们富足。
因此,长衫客手中的酒是享受型的,既是用来满足感官的需要,同时更是他们得志入时的表现方式,是命运通达时资以消闲、谴兴、取乐,是精神优越的表现,是充满快乐与得意的享受。
酒在《孔已己》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同样是酒,在不同人手中具有截然不同的意蕴。透过它,孔已己的痛苦与悲剧命运、“短衣帮”们的超脱、穿长衫的阔人们的得意便一一呈现在读者面前,如一幅饮酒图,人生百态尽显其中。鲁迅以艺术的大手笔在3000左右的文字中把孔已己的悲剧命运揭示出来,酒在其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作者通联:江苏溧水县第一初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