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中的案例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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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案例教学法(casemethod )是将案例讨论的方法运用到课堂教学活动中,通过剖析典型事件,增强学生感性认识,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培养学生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在经济管理类专业经济法教学中具体运用大致有:列举讲评案例法、讨论案例法、旁听案例法、实习案例法。案例教学法的案例来源与选择要具有典型性、相关性和针对性,案例讨论的氛围要控制与调整,案例教学要与其他教学手段相结合。
  【关键词】经济法 案例教学法 运用
  【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08)10(b)-0241-02
  
  21世纪经济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的复合型、实践型、国际型综合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智育工作要转换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实行启发式和讨论式教学,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的意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经济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它主要是培养学生的经济法律意识和经济法律素质,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知识解决各种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案例教学法是经济法课程教学的一种有效方法。采用案例教学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启发学生动脑思考,缩短书本与实践的差距,从而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1]
  
  1 案例教学法的內涵
  案例教学法(case method)是将案例讨论的方法运用到课堂教学活动中,通过剖析典型事件,增强学生感性认识,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培养学生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在法学案例教学中,以真实的案例为教材,教师采用苏格拉底问答式法,一步步引导学生从矛盾中探讨发现案例中蕴涵的法律原则,因此案例教学法又叫苏格拉底教学法(socratic method)[2]。教师的课堂教学采用“苏格拉底式教学法”(Socratic method)[3],教师问一系列有关案例的问题,改变每一个问题的假设条件,要求学生再思考每一个可能的答案,而学生的回答又构成了下一个问题,这样一步一步引导学生得出一个矛盾的结论,从而使学生在论辩中获得关于某个问题的真知[4]。通过案例教学,让学生感受、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创新思维习惯,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获取新知识的能力,特别是观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 案例教学在经管类经济法教学中的具体运用
  案例教学法在经济管理类专业经济法教学中具体运用大致有以下几种:
  2.1 列举讲评案例法
  列举讲评案例法是指教师在授课中,为了帮助学生理解经济法理论、法律制度或某项法律条款的内容或某一实践问题的教学内容,而列举一个或一组案例,对其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从中挖掘出比较深刻的东西,并通过讲评案例使学生掌握教学内容。列举的案例可以是现实发生的真人真事,也可以是为教学需要对真人真事进行加工后的案例。这种方法以电化教学方式,边看边讲评效果更好。这种方式又可分为两种。一是把案例作为引子,引出教师要讲授的某一法律问题,给学生留下悬念,然后教师既可以结合案例讲授理论,也可以让学生听完教师讲的理论,自己去分析判断案例,教师再做总结。二是教师在系统讲授了某一经济法问题后,举一、两个案例,用刚讲过的理论去分析解剖,也可请学生先分析,发表意见,教师再做总结。如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时列举苏丹红案件、SK-II案件讲授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在这种案例教学中,教师起着主导作用,适合于经济法各部分教学内容和各层次的大学生。
  2.2 讨论案例法
  讨论案例法是对某一经济法课程的某一主要章节进行讲授后,为了加深学习印象,巩固学习效果,检验学习水平而组织学生进行讨论案例。教师把选择好的案例事先发给学生,并提出思考题,指定参考书目,由同学各自阅读、分析、思考,并将分析的意见写成发言提纲,在课堂上开展对案例的分析、讨论和辩论,这是案例教学法的中心环节。其关键在于发扬教学民主,每位同学既要畅所欲言,又要认真听取别人的意见,有不同意见要大胆开展争论。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作为普通一员平等地参加讨论,然后由教师综合大家意见就讨论和辩论做出小结。小结既要全面反映学生的讨论情况,又要在理论上有所深入,把学生的认识提高一步。最后整理案例分析,巩固研究成果。在课堂讨论的基础上,由学生分工负责修改、整理、编写案例分析,经教师审阅修改,作为研究成果和评定学生成绩的依据[5]。这一方法要求教师必须事先准备好有一定针对性和难度、有不同意见和结论的案例。这类案例必须具备主要情节和细节,教师在介绍案情后,提出有关问题,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的经济法理论和有关法律规定解决实际问题。可分小组讨论,也可以大班讨论;可以先合后分,也可以先分后合。要让每一个学生都有表达自己见解的机会。要求学生讨论时将经济法基础知识融合在讨论发言中。在学生讨论时,教师应特别注意讨论中显现的问题以及思想闪光点,以便及时调整课堂教学重点,使教学更有针对性。最后,教师还要对学生中出现的不同意见进行一一评析,给出标准答案并说明理由。在归纳总结时,教师除点评学生的讨论过程(如观点、论证方法、存在的问题等)外,还应注意根据教学内容的逻辑主线提出完整的分析过程和结论,特别是对案例中涉及的法律价值也应作引申讲解。这种方式可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如讲授《产品质量法》时,结合当前三鹿有毒奶粉三聚氰胺案件,让学生分析讨论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2.3 旁听案例法
  旁听案例法是教师为配合讲课内容,有针对性地选择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组织学生进行旁听。这不但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也能使学生对于各类诉讼有一个直观的、感性的认识。旁听案例法作为一种现场教学方法,还能加强教学与现实生活的联系,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独立思考能力。即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真实案件的审判过程,在审判休庭期间或结束后组织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讨论,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选择讨论内容。在真实审判观摩分析过程中,教师应特别提醒学生注意将书本知识与真实案件的解决过程进行对比,注意法官在判决案件时法律适用和价值取向的综合性和全面性。真实审判观摩分析教学,案例完全真实、直观性强、吸引力高[6]。比如组织学生去旁听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审理。
  2.4 实习案例法
  即模拟法庭。模拟法庭教学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案件当事人,如诉讼参与人、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以司法实践中的法庭审判为原型,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教学活动。模拟法庭教学比课堂教学分析更为直观的“案例”教学方式。模拟法庭要求选择的案例有较强的可辩性,能让各个角色充分参与。首先角色准备,在学生自愿报名和师生推选的基础上,确定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原告代理人、被告代理人和证人角色的同学,并按照案情的需要,准备相应的人证、书证、物证、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其次按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在此基础上,还可请人民法院、司法局或律师事务所的专家进行点评[7]。模拟法庭教学由学生亲自当法官审理案件或参加庭审,全面理解、掌握程序法和实体法的法律规定,解决实践问题,提高学习兴趣,树立学习自信心。实习案例法是一种具备综合内容的学习方法。它不但可以掌握知识,更可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书面语言的表达能力以及组织和创造能力,培养学生的非智力因素。由于实习案例需要具备多门法律知识和多种能力,一般可在讲完经济法课程后,在认知实习时进行[8]。
  
  3 案例教学实践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3.1 案例的来源与选择要具有典型性、相关性和针对性
  案例教学法的核心是“案例”,案例要为教学内容、教学对象服务,其选择十分重要。案例选取是否恰当,能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实现教学目标,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教师要选择适用的、适度的、与教学目标相吻合的案例。案例可从书籍中找,也可直接来源于生活,但是无论怎样,都应该真实,具有典型性,特别是具有针对性,能够应用学过的或即将要学的理论来解决,消化巩固理论知识,实现教学目的,完成教学任务[9]。
  3.2 案例討论的氛围要控制与调整
  学生在讨论过程中,老师要把握好氛围的控制。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需要教师和学生共同配合和努力。教师在组织案例教学中应坚持以鼓励为主,调动积极因素,保持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兴趣;对于学生不同的意见,不要马上“枪毙”,不要过多批评,要多多鼓励学生发表不同的意见,多发现学生观点中的精华,在课堂中营造热烈氛围,让学生从书籍教材中寻找答案,让知道者告诉不知道者,让不同经验想法得到充分交流。教师是案例教学的组织者和引导者,这就要求教师要在教学过程中引导好学生,不断设疑,不断提问,让学生沿着教师设计的方向讨论剖析。
  3.3 案例教学要与其他教学手段相结合
  案例教学是一种互动式教学,可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发挥学生的潜能和提高学生专业素质。实施案例教学可与多种教学手段相结合,如采用多媒体演示系统进行教学,使用模拟法庭,以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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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美]罗伯特.斯蒂文斯;阎亚林、李新成、竹欣译.法学院[[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71.
  [3] [美」梯利;葛力译.西方哲学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馆,2003:53_57.
  [4] 雷安军.案例教学法源流及对我国法学教育的启示.黑龙江教育(J).2007,(2).
  [5] [美]罗伯特.斯蒂文斯.法学院[M].阎亚林、李新成、付欣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社,2003:47,155.
  [6] 杨中平、于永安、李涛.法学案例教学模式研究.思想教育研究[J]。2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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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王洪友.法学案例教学法的理论与实践探索.西南科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J].2006,(4)62-65.
  [9] 徐晓放、吴晓华.试析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教学中的运用.教育与职[J].2006.(10).144-145.
  [10]宋文霞.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教育与职业[J]2007.(8).10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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