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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主要从商业交易、法律顾问、管理者和投资者权益这四个方面展开,分析了公司治理中法律作用存在的局限性。然后结合实际,研究了相应的策略,希望能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促进各大公司的发展。
【关键词】公司治理;法律作用;局限性
几乎每一个大型公司在发展过程当中,都会碰到或多或少的法律相关问题,因此,公司一般都会配备专有的法律顾问团队。但是在实际操作当中,法律作用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会制约公司发展。而其在公司治理时也依然会起到一定的作用,并非完全没有意义。所以,需要针对公司治理中法律作用的局限性进行研究分析,以便找到对应的解决策略。
1 公司治理中法律作用存在的局限性分析
1.1 法律作用在商業交易中存在的局限性
实际上,在公司进行商业交易时,大多数的交易内容基本都已被双方的高层管理者通过交流而谈妥。这个时候,法律顾问的重要性便凸显了出来,实际上这就是为了要避免在签署合同的过程中产生法律冲突,而许多管理者对此却不够重视。此外,几乎每次商业活动或是公司核心决策,都不需要法律相关的人员参与。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法律知识的作用在公司商业活动中显得不够重要。并且,通常双方在签署合同的时候,只需要领导签字即可,并不需要有专门的法律顾问监督。除非是双方合同产生了问题,需要采取维权等措施,才会考虑到咨询法律顾问。但实际上,这样的情形并不是经常发生,因此法律作用在商业交易中也显示出明显的局限性。
1.2 法律顾问地位的局限性
在公司治理中,法律顾问的地位也存在一定局限性,表现出可有可无的特点。通常情况下,每一个公司都应当具备属于自己的专业法律顾问团队,这样便能预防公司在运作过程中产生违法违纪行为。并且法律顾问团队还能帮助公司规避一些合同中存在的误区,从而减少了经济损失等风险。虽然每一个公司都应有一个这样的团队,但事实上,较少有公司会将如此多的律师请到公司里来。一方面是由于聘请律师需要花费较多费用,另一方面是管理人员认为没有这样的必要。对于所有的公司来说,法律顾问都是一种必需的存在,但还没有达到时时刻刻都能发挥作用的地步。因此,有的管理人员目光比较短浅,没有真正认识到法律顾问的作用,所以认为不需要花如此多的成本来培养法律顾问。多数公司都宁愿把自己的事务交托给外面的律师,因为那些律师不仅专业,同时花费的资金也较少。由此便可以看出,法律顾问的地位不高,在公司管理中还具备一定局限性。
1.3 管理者方面的局限性
一般来说,只有在公司牵涉到维权的事件时,法律知识才能体现出其真正的效用。然而,公司领导者如果管理不到位,通过法律就难以找出相应的对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仅仅是保障公司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不会触碰的法律底线,并且可以支持公司进行维权,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不会受到侵犯。然而,如果领导者的能力不足,有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损失,而这种损失是无法利用法律知识来弥补的。所以,这便是法律在管理者方面体现出来的局限性。
1.4 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局限性
法律并不是全能的,比如涉及到政府强制性干预,或是宏观政策调控时,法律的效力就会淡化甚至消失。由于关系到国家政府所下达的指令,所以这时候法律便也就不存在作用了。这也并不影响到维权的问题,因为每一个公民都应当配合社会发展的总体节奏。此外还有公司相关的问题,比如投资者放弃利益并离开公司,此类事件通常都是由董事会来作出决策,这也是人事变动的正常现象。即使被除名的投资者对该项决定有较大意见,但也无法利用法律使自己再回到公司。这是由于人事变动并不在法律的管理范畴之内,因此法律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也就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2 策略研究
要摆脱公司治理过程中法律作用的限制性,就需要先对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优化和完善。公司在进行治理时,会发现有一部分事件难以采用法律武器来处理,这是由于此类事件还并未被划分到法律的管理范畴之中。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好这项问题,就需要对法律制度进行不断地完善,扩大法律法规的覆盖范围,从而使法律相关条款得到优化,确保各种事件都能够通过法律知识来进行解决。另外,除了完善法律制度以外,还需要强化对管理人员的法律约束。由于缺乏法律方面的管束,有一部分管理者会在不知不觉间松懈对自己的要求,并且也放松了对企业产品的管理,这种状态非常不利于企业总体经济发展。因此,需要利用法律增强对管理人员的约束,让其真正落实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同时不断提升产品的质量。采用这样的方式进行管理,不但可以减少拖欠工资等问题的发生,并且还能促进公司的进一步繁荣发展。
3 结束语
对于一个公司而言,其在发展过程当中必然会遇到各种法律问题。这时,相关人员需要明确地知晓法律知识,利用法律武器来实现问题的解决。而实际上,法律在公司治理中还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管理者必须要认识到这些局限,然后采用相应的对策处理好问题,以此推动公司实现繁荣发展。
参考文献
[1]张琬雨.公司治理中法律作用的局限性解读[J].科技风,2017(03):201.
[2]周天舒.中国公司治理法律规则发展模式的再探讨:一个路径依赖的视角[J].中国法学,2013(04):99-107.
[3]钱先航,曹廷求.强制性与自主性治理:法律、公司特征的交互效应[J].管理评论,2012,24(09):143-151.
【关键词】公司治理;法律作用;局限性
几乎每一个大型公司在发展过程当中,都会碰到或多或少的法律相关问题,因此,公司一般都会配备专有的法律顾问团队。但是在实际操作当中,法律作用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会制约公司发展。而其在公司治理时也依然会起到一定的作用,并非完全没有意义。所以,需要针对公司治理中法律作用的局限性进行研究分析,以便找到对应的解决策略。
1 公司治理中法律作用存在的局限性分析
1.1 法律作用在商業交易中存在的局限性
实际上,在公司进行商业交易时,大多数的交易内容基本都已被双方的高层管理者通过交流而谈妥。这个时候,法律顾问的重要性便凸显了出来,实际上这就是为了要避免在签署合同的过程中产生法律冲突,而许多管理者对此却不够重视。此外,几乎每次商业活动或是公司核心决策,都不需要法律相关的人员参与。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法律知识的作用在公司商业活动中显得不够重要。并且,通常双方在签署合同的时候,只需要领导签字即可,并不需要有专门的法律顾问监督。除非是双方合同产生了问题,需要采取维权等措施,才会考虑到咨询法律顾问。但实际上,这样的情形并不是经常发生,因此法律作用在商业交易中也显示出明显的局限性。
1.2 法律顾问地位的局限性
在公司治理中,法律顾问的地位也存在一定局限性,表现出可有可无的特点。通常情况下,每一个公司都应当具备属于自己的专业法律顾问团队,这样便能预防公司在运作过程中产生违法违纪行为。并且法律顾问团队还能帮助公司规避一些合同中存在的误区,从而减少了经济损失等风险。虽然每一个公司都应有一个这样的团队,但事实上,较少有公司会将如此多的律师请到公司里来。一方面是由于聘请律师需要花费较多费用,另一方面是管理人员认为没有这样的必要。对于所有的公司来说,法律顾问都是一种必需的存在,但还没有达到时时刻刻都能发挥作用的地步。因此,有的管理人员目光比较短浅,没有真正认识到法律顾问的作用,所以认为不需要花如此多的成本来培养法律顾问。多数公司都宁愿把自己的事务交托给外面的律师,因为那些律师不仅专业,同时花费的资金也较少。由此便可以看出,法律顾问的地位不高,在公司管理中还具备一定局限性。
1.3 管理者方面的局限性
一般来说,只有在公司牵涉到维权的事件时,法律知识才能体现出其真正的效用。然而,公司领导者如果管理不到位,通过法律就难以找出相应的对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仅仅是保障公司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不会触碰的法律底线,并且可以支持公司进行维权,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不会受到侵犯。然而,如果领导者的能力不足,有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损失,而这种损失是无法利用法律知识来弥补的。所以,这便是法律在管理者方面体现出来的局限性。
1.4 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局限性
法律并不是全能的,比如涉及到政府强制性干预,或是宏观政策调控时,法律的效力就会淡化甚至消失。由于关系到国家政府所下达的指令,所以这时候法律便也就不存在作用了。这也并不影响到维权的问题,因为每一个公民都应当配合社会发展的总体节奏。此外还有公司相关的问题,比如投资者放弃利益并离开公司,此类事件通常都是由董事会来作出决策,这也是人事变动的正常现象。即使被除名的投资者对该项决定有较大意见,但也无法利用法律使自己再回到公司。这是由于人事变动并不在法律的管理范畴之内,因此法律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也就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2 策略研究
要摆脱公司治理过程中法律作用的限制性,就需要先对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优化和完善。公司在进行治理时,会发现有一部分事件难以采用法律武器来处理,这是由于此类事件还并未被划分到法律的管理范畴之中。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好这项问题,就需要对法律制度进行不断地完善,扩大法律法规的覆盖范围,从而使法律相关条款得到优化,确保各种事件都能够通过法律知识来进行解决。另外,除了完善法律制度以外,还需要强化对管理人员的法律约束。由于缺乏法律方面的管束,有一部分管理者会在不知不觉间松懈对自己的要求,并且也放松了对企业产品的管理,这种状态非常不利于企业总体经济发展。因此,需要利用法律增强对管理人员的约束,让其真正落实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同时不断提升产品的质量。采用这样的方式进行管理,不但可以减少拖欠工资等问题的发生,并且还能促进公司的进一步繁荣发展。
3 结束语
对于一个公司而言,其在发展过程当中必然会遇到各种法律问题。这时,相关人员需要明确地知晓法律知识,利用法律武器来实现问题的解决。而实际上,法律在公司治理中还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管理者必须要认识到这些局限,然后采用相应的对策处理好问题,以此推动公司实现繁荣发展。
参考文献
[1]张琬雨.公司治理中法律作用的局限性解读[J].科技风,2017(03):201.
[2]周天舒.中国公司治理法律规则发展模式的再探讨:一个路径依赖的视角[J].中国法学,2013(04):99-107.
[3]钱先航,曹廷求.强制性与自主性治理:法律、公司特征的交互效应[J].管理评论,2012,24(09):143-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