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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美两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及历史上有着诸多的差异性,从而导致了双方在外交决策中的异样精彩。2001年4月的中美撞机事件及其引发的两国间外交上的龙争虎斗为这些异同点提供了一个极佳的观察点。本文将在论述外交决策本质的基础上,简单回顾中美撞机事件,进一步详细剖析中美外交决策的异同点。
【关键词】决策本质 撞机事件 中美异同
一、外交决策的共同本质和基本因素
外交决策就是在一定的外部环境下,决策者为了追求最大化的国家利益而经过内部机制运作,在有限的决策空间中制定国家层次上事务的政策决定的过程。外交决策最高的目标就是国家利益最大化。最简单的也是最根本的国家利益包括国家生存、安全、发展和尊严。国家利益既是客观存在的,也是人们主观界定的。
目前决策研究的模型主要有三种:理性行为模型、组织行为模型和政府政治模型。理性行为模式中,统一的国家行为者,作为决策制定者,根据国家利益的目标,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充分考虑到威胁和机遇,作出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选择。组织行为模式着重强调了组织的创造能力、约束行为、塑造模式的作用。政府政治模型是以政治权衡结果作为研究单位,揭示了位置、目标、利益等因素对于决策者知觉、偏好和标准的塑造。政治在其中成为一种讨价还价的过程。总的来说,这三种模型都各有可取之处,都从不同的侧面、不同的阶段反映了外交决策的本质和特征。
我认为可以从三个部分去考虑决策:决策者、决策环境、决策空间。外交决策的特质便要从这三个部分去总结。一是主观性,这是由决策者的特质决定的。决策者是有主观思想和背景的人。无论是决策环境还是决策空间都不可避免地是决策者主观感受中的事务。二是有限性,这是由决策空间的特质来决定,决策空间本身是有限的,信息的不完全性、时间的紧迫性和目标的限制导致了这种有限性。三是不确定性,这一特性贯穿了整个决策的过程。在国家利益界定、情势估计、对方决策估计、己方决策效果都存在不确定性。其中,信息和利益判断最难达到完整性和客观性。
各国的决策机制有些相似的地方。首先,大多数国家的最高决策由一部分人作出的。其次,决策机制必须涵盖国家大部分权力。决策必须能调动并充分利用绝大部分的国家资源,包括军队、情报、财政等部门,以保证过程的尽可能精确性和结果的最大化施行。
這些共同的特征在中美两国的不同体制环境和认知领域中得到了不同程度的体现。程度的不一和形式的不同,才在具体层面上产生了中美两国外交决策的差异性。中美撞击事件是一个鲜活的例子。
二、中美撞机事件的全程回顾
2001年4月1日上午9时07分,美国一架EP-3型军用侦察机在海南岛东南104公里处海域上空对中国进行侦察时对其进行跟踪监视的中方F-8II战斗机相撞。中方飞机坠毁,飞行员失踪,美机未经许可降落在海南岛陵水军用机场。由此引发了一场长达4个月的世界瞩目的中美外交交锋。
4月1日15时左右,美军太平洋总部首先指责中国肇事。美驻华大使普里赫表示对飞行员失踪的遗憾。21时30分中国外交部部长助理周文重紧急召见普理赫,提出抗议。22时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提出抗议,指出责任全在美方。
2日,布什在白宫紧急召集国家安全会议,首次发表声明,要求归还人机。美太平洋司令布莱尔派遣3艘驱逐舰到出事海域。军方发言人要求归还EP-3飞机。驻华使馆参赞抵达三亚。普里赫召开记者招待会,表示严重关切。中方海军潜艇和飞机前往出事地点搜救,广州海捞局同时参与。
3日,美国外交官首次与机组人员见面,确认无恙。切尼、鲍威尔拒绝道歉,称机组人员被扣押。众议院通过谴责中国人权纪录的议案。23时30分布什发表第二次电视讲话,认为美国没错,要求归还人机。江泽民要求美方向中国人民道歉,停止侦察飞行,并指示全力搜救。22时外交部发言人要求道歉并承担责任。
4日,鲍威尔对飞行员失踪表示遗憾,并以个人名义致信中国副总理钱其琛,表示遗憾,呼吁释放美方人员。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发表声明承认美方人员受善待。美国会议员提出议案,要求取消中国在美国市场上享有的贸易特权。中国外交部长唐家璇召见普里赫。江泽民启程拉美前重申要求道歉。海军司令员石云生上将表示,不惜一切代价搜救失踪飞行员。
5日,布什首次公开表示对中国飞行员失踪的“遗憾”。外交部发言人肯定这一行动。江泽民再次要求道歉,并呼吁找寻解决方案。
6日,美外交官第二次与机组人员见面。布什称“取得进展”。钱其琛复信鲍威尔,表示不满美方表态要求正式道歉。
7日,白宫发言人称立场不变。《人民日报》发表目击者证言,责任在美方。驻美大使向副国务卿阿米蒂奇转交钱副总理复信。
8日,鲍威尔在电视采访时,承认侵犯中国领空,并对飞行员失踪表示抱歉。
9日,布什复信失踪飞行员家属,表示遗憾。美方第四次探访机组人员。
10日,美国防部称,事故责任中方负。布什称事件陷入僵局。
11日,下午,普理赫向唐家璇递交致歉信,表示非常抱歉。江泽民在乌拉圭称中国允许美方人员离境。外交部发言人孙玉玺答记者问说,中方有权处理飞机。
12日,7时30分,美方机组人员离境。布什称中方行动太晚。鲍威尔称中方不应再批评美。赖斯称美国不会停止空中侦察。朱槠基总理称事件未完,中国保留追责权。外交部发言人称中美于18日继续谈判。
13日,美方人员回到夏威夷基地。
14日18时,飞行员王伟被确认失踪。
15日,拉姆斯菲尔德称,EP-3飞机是美国财产。鲍威尔要求归还飞机。中方外交部发言人表示强烈不满。
18日,布什和切尼在白宫接见机组人员。谢尔顿和拉姆斯菲尔德为他们授勋。15时,中美正式开始谈判。
19日,美谈判代表进行威胁,会晤中止。
20日,美谈判代表离京,留下书面请求,要求归还飞机。
23日,周文重与普理赫举行了非正式磋商。
25日,李肇星副外长紧急召见普理赫,就美向台军售提出严正交涉和强烈抗议。
27日,美方建议召开美中海上军事磋商协议工作小组特别会议。
5月2日,助理国务卿凯利称美不赔偿。
8日-28日,中美官员多次交涉、磋商。美方同意拆解后运回。
7月3日14时45分,装载着美EP-3飞机部件及工具的飞机从海南岛起飞。
18日,众议院坚持不赔偿。
8月10日,美政府计划支付3.4万美元。
8月13日,外交部发言人拒绝。
三、由撞机事件具体看中美外交决策的异同
撞击事件可分为两个阶段:(1)事发至4月12日。这一阶段中,中美双方就事故责任问题进行了试探。最初,中方认为美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向中国人民道歉,并停止此类飞行。而美方否认,不愿道歉,不停止侦查飞行,要求交还人机。最终,美总统及国务卿对飞行员失踪表示遗憾和非常抱歉,但不承担责任,不停止侦查。中方归还美方人员,但表示不满。(2)自4月12日美机组人员回国至8月份,中美双方关于飞机归还进行第二场交锋。美方要求中方不得登机,整机飞回美国。中方坚持登机检查,拆卸美机运送回国,并索赔大额美金。双方博弈的结果是中方上机检查,美机被拆卸后运送回国,美方小额支付被中方拒绝,赔款不了了之。表面上,整个事件以一个残缺的音符告终。实际上,事件得到了较为妥善的解决,尤其对于中方来说。
在这一事件中,布什政府的决策体制基本上表现为:总统掌控,国务院主导,国家安全委员会居中协调,军方参与,其他部门配合。
中国政府的决策体制基本上表现为:党处核心,高层决策,外交部操作,其他部门配合。
在这些过程中,中美的外交决策从表面的决策表现到内在的决策目标都显现了鲜明的特色:
(一)决策目标来自哪里?
1.中美双方都坚持维护双边关系,都将中美关系的不受影响作为国家利益。这是中美决策共同的目标和底线。美國不愿意与中国冲突以保证美国在其他区域、其他领域内的行动自如。中国不希望与美国冲突以免影响中国社会经济的全面持续发展。这样的底线有利于双方逐渐地立场靠近,逐步地妥协协商。
2.双方具体决策目标的确定中渗透着双方政治文化的不同。美国政治文化中始终存在着“一种以人权、自由、民主为基础的道德理想主义或‘人权原教旨主义’,美国的民族性中存在着强烈的新教文化因素”。她是十分特殊,其中有“自以为是的堂吉诃德式的救世热情,以自由人权为基础的道德优越感,一种希望其他民族分享他们所享有的自由民主与人权普世价值的道德信念” 。这样的价值观念结合强大的实力,使得美国对于其利益有着宽泛的定义。基于此,美国不认为自己是错误的,仅仅表达对于飞行员个人的抱歉,并强烈要求归还美方机组人员。
而中国有着强烈的民族受害心理和集体人权观。中国对于国家利益的损害十分敏感,会自然地联想起民族的苦难,引起很强的情绪反应。受损的敏感则是对决策的巨大压力。中国文化是一种伦理文化,强调和谐,延展到国家政治的范畴中,就有非常强烈的大一统意识。国家是高于个人而存在的。所以,中方一再要求美方对中国人民道歉。
不同的政治价值观念加深了双方的“敌人意象”。两国人民会对对方形成固定的、常常被扭曲的看法,而且相互之间的这种看法颇为相似。
(二)声音从哪里来?
1.美国的政出多门和中国的统一渠道形成了对比。美国方面,第一个向外透露消息的是军方,而不是国务院和白宫。交涉中,军方不断发表强硬言论,甚至派遣舰艇。国会两院以议案形式利用人权等问题施加压力。
中国方面,官方的声音主要来自外交部和主要领导人的言论。在这些十分统一的言论背后,应当存在一个各部门利益和观点碰撞磨合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必然有冲突的看法,但是一经达成共识,便统一对外。
简单地说,中国的决策出台过程隐于幕后,只呈现了统一的结果。而美国则是有意无意地将各群体利益和观点公开化。
2.客观地说,双方的最终决策权还是掌控在政府高层,实际的操作也同样是在外交部门。但高层的概念不完全相同,协调机制也有差异。
白宫具有最高的权力,占据了外交决策中最主要的地位。相对而言,军方的声音很快被总统压制,而国会的声音则是通过协商和交流平息的。国家安全委员会自1947年建立以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体系和应急备案。这一体系包括了总统、国防部长办公室、参谋长联席会议、各军种和各部门,是对美国国家资源的高度汇集,在面临紧急情况时能迅速作出正确的决策。
中国共产党在决策中处于最核心的地位。党的决定基本等同于国家的决定。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居中协调,但是具体能力尚不明晰。基本决策过程是外交部和有关的政府智囊团提供方案,国家主席江泽民、政府总理朱基、以及副主席胡锦涛等主要领导人决定方案,再由外交部具体操作。
总之,中美之间在外交决策上的异同,是双方历史和文化的产物,也是双方现实政治的反映。更好地考量这些异同点,将会为我们提供更好的视角,来互相理解。冲突和意外是难免的,但是我们可以通过交流、理解和协商来避免这些事件引发双方进一步的冲突,维护我们共同的利益——保持中美间双边关系良性发展。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
【关键词】决策本质 撞机事件 中美异同
一、外交决策的共同本质和基本因素
外交决策就是在一定的外部环境下,决策者为了追求最大化的国家利益而经过内部机制运作,在有限的决策空间中制定国家层次上事务的政策决定的过程。外交决策最高的目标就是国家利益最大化。最简单的也是最根本的国家利益包括国家生存、安全、发展和尊严。国家利益既是客观存在的,也是人们主观界定的。
目前决策研究的模型主要有三种:理性行为模型、组织行为模型和政府政治模型。理性行为模式中,统一的国家行为者,作为决策制定者,根据国家利益的目标,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充分考虑到威胁和机遇,作出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选择。组织行为模式着重强调了组织的创造能力、约束行为、塑造模式的作用。政府政治模型是以政治权衡结果作为研究单位,揭示了位置、目标、利益等因素对于决策者知觉、偏好和标准的塑造。政治在其中成为一种讨价还价的过程。总的来说,这三种模型都各有可取之处,都从不同的侧面、不同的阶段反映了外交决策的本质和特征。
我认为可以从三个部分去考虑决策:决策者、决策环境、决策空间。外交决策的特质便要从这三个部分去总结。一是主观性,这是由决策者的特质决定的。决策者是有主观思想和背景的人。无论是决策环境还是决策空间都不可避免地是决策者主观感受中的事务。二是有限性,这是由决策空间的特质来决定,决策空间本身是有限的,信息的不完全性、时间的紧迫性和目标的限制导致了这种有限性。三是不确定性,这一特性贯穿了整个决策的过程。在国家利益界定、情势估计、对方决策估计、己方决策效果都存在不确定性。其中,信息和利益判断最难达到完整性和客观性。
各国的决策机制有些相似的地方。首先,大多数国家的最高决策由一部分人作出的。其次,决策机制必须涵盖国家大部分权力。决策必须能调动并充分利用绝大部分的国家资源,包括军队、情报、财政等部门,以保证过程的尽可能精确性和结果的最大化施行。
這些共同的特征在中美两国的不同体制环境和认知领域中得到了不同程度的体现。程度的不一和形式的不同,才在具体层面上产生了中美两国外交决策的差异性。中美撞击事件是一个鲜活的例子。
二、中美撞机事件的全程回顾
2001年4月1日上午9时07分,美国一架EP-3型军用侦察机在海南岛东南104公里处海域上空对中国进行侦察时对其进行跟踪监视的中方F-8II战斗机相撞。中方飞机坠毁,飞行员失踪,美机未经许可降落在海南岛陵水军用机场。由此引发了一场长达4个月的世界瞩目的中美外交交锋。
4月1日15时左右,美军太平洋总部首先指责中国肇事。美驻华大使普里赫表示对飞行员失踪的遗憾。21时30分中国外交部部长助理周文重紧急召见普理赫,提出抗议。22时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提出抗议,指出责任全在美方。
2日,布什在白宫紧急召集国家安全会议,首次发表声明,要求归还人机。美太平洋司令布莱尔派遣3艘驱逐舰到出事海域。军方发言人要求归还EP-3飞机。驻华使馆参赞抵达三亚。普里赫召开记者招待会,表示严重关切。中方海军潜艇和飞机前往出事地点搜救,广州海捞局同时参与。
3日,美国外交官首次与机组人员见面,确认无恙。切尼、鲍威尔拒绝道歉,称机组人员被扣押。众议院通过谴责中国人权纪录的议案。23时30分布什发表第二次电视讲话,认为美国没错,要求归还人机。江泽民要求美方向中国人民道歉,停止侦察飞行,并指示全力搜救。22时外交部发言人要求道歉并承担责任。
4日,鲍威尔对飞行员失踪表示遗憾,并以个人名义致信中国副总理钱其琛,表示遗憾,呼吁释放美方人员。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发表声明承认美方人员受善待。美国会议员提出议案,要求取消中国在美国市场上享有的贸易特权。中国外交部长唐家璇召见普里赫。江泽民启程拉美前重申要求道歉。海军司令员石云生上将表示,不惜一切代价搜救失踪飞行员。
5日,布什首次公开表示对中国飞行员失踪的“遗憾”。外交部发言人肯定这一行动。江泽民再次要求道歉,并呼吁找寻解决方案。
6日,美外交官第二次与机组人员见面。布什称“取得进展”。钱其琛复信鲍威尔,表示不满美方表态要求正式道歉。
7日,白宫发言人称立场不变。《人民日报》发表目击者证言,责任在美方。驻美大使向副国务卿阿米蒂奇转交钱副总理复信。
8日,鲍威尔在电视采访时,承认侵犯中国领空,并对飞行员失踪表示抱歉。
9日,布什复信失踪飞行员家属,表示遗憾。美方第四次探访机组人员。
10日,美国防部称,事故责任中方负。布什称事件陷入僵局。
11日,下午,普理赫向唐家璇递交致歉信,表示非常抱歉。江泽民在乌拉圭称中国允许美方人员离境。外交部发言人孙玉玺答记者问说,中方有权处理飞机。
12日,7时30分,美方机组人员离境。布什称中方行动太晚。鲍威尔称中方不应再批评美。赖斯称美国不会停止空中侦察。朱槠基总理称事件未完,中国保留追责权。外交部发言人称中美于18日继续谈判。
13日,美方人员回到夏威夷基地。
14日18时,飞行员王伟被确认失踪。
15日,拉姆斯菲尔德称,EP-3飞机是美国财产。鲍威尔要求归还飞机。中方外交部发言人表示强烈不满。
18日,布什和切尼在白宫接见机组人员。谢尔顿和拉姆斯菲尔德为他们授勋。15时,中美正式开始谈判。
19日,美谈判代表进行威胁,会晤中止。
20日,美谈判代表离京,留下书面请求,要求归还飞机。
23日,周文重与普理赫举行了非正式磋商。
25日,李肇星副外长紧急召见普理赫,就美向台军售提出严正交涉和强烈抗议。
27日,美方建议召开美中海上军事磋商协议工作小组特别会议。
5月2日,助理国务卿凯利称美不赔偿。
8日-28日,中美官员多次交涉、磋商。美方同意拆解后运回。
7月3日14时45分,装载着美EP-3飞机部件及工具的飞机从海南岛起飞。
18日,众议院坚持不赔偿。
8月10日,美政府计划支付3.4万美元。
8月13日,外交部发言人拒绝。
三、由撞机事件具体看中美外交决策的异同
撞击事件可分为两个阶段:(1)事发至4月12日。这一阶段中,中美双方就事故责任问题进行了试探。最初,中方认为美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向中国人民道歉,并停止此类飞行。而美方否认,不愿道歉,不停止侦查飞行,要求交还人机。最终,美总统及国务卿对飞行员失踪表示遗憾和非常抱歉,但不承担责任,不停止侦查。中方归还美方人员,但表示不满。(2)自4月12日美机组人员回国至8月份,中美双方关于飞机归还进行第二场交锋。美方要求中方不得登机,整机飞回美国。中方坚持登机检查,拆卸美机运送回国,并索赔大额美金。双方博弈的结果是中方上机检查,美机被拆卸后运送回国,美方小额支付被中方拒绝,赔款不了了之。表面上,整个事件以一个残缺的音符告终。实际上,事件得到了较为妥善的解决,尤其对于中方来说。
在这一事件中,布什政府的决策体制基本上表现为:总统掌控,国务院主导,国家安全委员会居中协调,军方参与,其他部门配合。
中国政府的决策体制基本上表现为:党处核心,高层决策,外交部操作,其他部门配合。
在这些过程中,中美的外交决策从表面的决策表现到内在的决策目标都显现了鲜明的特色:
(一)决策目标来自哪里?
1.中美双方都坚持维护双边关系,都将中美关系的不受影响作为国家利益。这是中美决策共同的目标和底线。美國不愿意与中国冲突以保证美国在其他区域、其他领域内的行动自如。中国不希望与美国冲突以免影响中国社会经济的全面持续发展。这样的底线有利于双方逐渐地立场靠近,逐步地妥协协商。
2.双方具体决策目标的确定中渗透着双方政治文化的不同。美国政治文化中始终存在着“一种以人权、自由、民主为基础的道德理想主义或‘人权原教旨主义’,美国的民族性中存在着强烈的新教文化因素”。她是十分特殊,其中有“自以为是的堂吉诃德式的救世热情,以自由人权为基础的道德优越感,一种希望其他民族分享他们所享有的自由民主与人权普世价值的道德信念” 。这样的价值观念结合强大的实力,使得美国对于其利益有着宽泛的定义。基于此,美国不认为自己是错误的,仅仅表达对于飞行员个人的抱歉,并强烈要求归还美方机组人员。
而中国有着强烈的民族受害心理和集体人权观。中国对于国家利益的损害十分敏感,会自然地联想起民族的苦难,引起很强的情绪反应。受损的敏感则是对决策的巨大压力。中国文化是一种伦理文化,强调和谐,延展到国家政治的范畴中,就有非常强烈的大一统意识。国家是高于个人而存在的。所以,中方一再要求美方对中国人民道歉。
不同的政治价值观念加深了双方的“敌人意象”。两国人民会对对方形成固定的、常常被扭曲的看法,而且相互之间的这种看法颇为相似。
(二)声音从哪里来?
1.美国的政出多门和中国的统一渠道形成了对比。美国方面,第一个向外透露消息的是军方,而不是国务院和白宫。交涉中,军方不断发表强硬言论,甚至派遣舰艇。国会两院以议案形式利用人权等问题施加压力。
中国方面,官方的声音主要来自外交部和主要领导人的言论。在这些十分统一的言论背后,应当存在一个各部门利益和观点碰撞磨合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必然有冲突的看法,但是一经达成共识,便统一对外。
简单地说,中国的决策出台过程隐于幕后,只呈现了统一的结果。而美国则是有意无意地将各群体利益和观点公开化。
2.客观地说,双方的最终决策权还是掌控在政府高层,实际的操作也同样是在外交部门。但高层的概念不完全相同,协调机制也有差异。
白宫具有最高的权力,占据了外交决策中最主要的地位。相对而言,军方的声音很快被总统压制,而国会的声音则是通过协商和交流平息的。国家安全委员会自1947年建立以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体系和应急备案。这一体系包括了总统、国防部长办公室、参谋长联席会议、各军种和各部门,是对美国国家资源的高度汇集,在面临紧急情况时能迅速作出正确的决策。
中国共产党在决策中处于最核心的地位。党的决定基本等同于国家的决定。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居中协调,但是具体能力尚不明晰。基本决策过程是外交部和有关的政府智囊团提供方案,国家主席江泽民、政府总理朱基、以及副主席胡锦涛等主要领导人决定方案,再由外交部具体操作。
总之,中美之间在外交决策上的异同,是双方历史和文化的产物,也是双方现实政治的反映。更好地考量这些异同点,将会为我们提供更好的视角,来互相理解。冲突和意外是难免的,但是我们可以通过交流、理解和协商来避免这些事件引发双方进一步的冲突,维护我们共同的利益——保持中美间双边关系良性发展。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