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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重乐理教学
传统的音乐教学过于注重歌唱的训练,侧重情感、兴趣的培养,忽略对中学生乐理知识的传授。但这三者是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学生只有掌握了乐理知识才能更深层次地感受、理解音乐。我们要进行知识与技能的教学,但不是像以前那样简单机械地训练,而是应该运用各种手段让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变得生动有趣起来,让这种训练隐藏于各种活动之中,蕴涵在情境教学当中,使学生不知不觉地学会这些知识与技能,为今后更好地学习音乐打下良好的基础。针对这一点,我在课堂上比较注重依据课标要求,由浅入深、由简入繁,循序渐进地制定教学计划,确定音乐教学进度中乐理知识的内容,有的放矢地进行乐理教学。
二、培养学生欣赏和创造美的能力
音乐教育其本质就是审美教育,它不仅具有其他学科所共同的认识功能,更为鲜明的是以其“直指人心”的审美
价值而具有不可替代的美育功能。由此可知,音乐学科是美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学生进行美育的主要途径之一。我们应坚持以审美教育为核心,注重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爱好和情感,通过音乐教育陶冶学生的情操,启迪学生的智慧,激发学生对美的爱好与追求;注重以学生为主体,让学生在愉快的音乐实践活动(听、看、唱,讨论、联想、想象及律动)中主动地去发现、去探究,去感受音乐、理解音乐、表现音乐,并在一定的基础上创造音乐;引导学生去感受美、欣赏美和理解美,启迪学生去想象美与创造美,从而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培养他们的自主学习与协作学习能力,建构起“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音乐教学模式,使学生真正能在音乐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充分发展他们的艺术创造才能,切实提高他们的审美能力。
三、因势利导,“流行”让学生兴趣盎然
不少学生反映:“古典音乐太深奥,听不懂;民族音乐太土气,不好听;流行音乐新颖活泼、通俗易懂,好听!”他们讲的不是全无道理,我们如果过分地去排斥、去压抑,只会造成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叛逆心理,而换一个角度,承认他们的爱好,欣赏他们的爱好,正确地引导他们的爱好,把那些流行元素“去其糟粕,取其精华”,让流行元素服务于我们的音乐课堂教学,我相信必然会“柳暗花明又一村”。
例如京剧的教学。京剧虽说是国粹,是中国的传统艺术,但是对于崇尚新鲜事物的中学生而言,京剧太遥远、太陌生了,学习起来也就会非常枯燥,不容易接受。我们如果按部就班,按照课本上的内容向学生介绍京剧的起源、发展和一些京剧名家名曲,很难激起学生对京剧的兴趣,没有了兴趣,教学效果也就可想而知了。在京剧教学中,我把陶喆的《苏三说》引入了课堂,《苏三说》虽然是一首流行歌曲,但是加入了京剧元素,其中还有京剧名段《苏三起解》的唱段。流行元素导入,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为了唱好《苏三说》,学生学得非常卖力。因势利导,我又和学生谈起很多歌星都很热爱京剧,像“情歌王子”张信哲拜入京剧谭派传人谭孝曾门下,谭孝曾高祖谭鑫培乃京剧史上开宗立派并对京剧艺术走向鼎盛繁荣作出杰出贡献的一代宗师,他还亲手培养出了杨小楼、梅兰芳和余叔岩3位京剧艺术承上启下的代表人物,继而讲到了梅兰芳和京剧的其他门派和代表剧目,这样一来学生很自然地接受了课本上的教学内容,达到了预期的教学目标。
在民族音乐、古典音乐教学的课堂上,著名萧笛演奏家、民族新音乐的开创者曾格格,以及她的先生,师承著名管乐大师胡海泉的冯晓泉,他们对民歌民乐的全新诠释,让学生喜欢上了《牧歌》、《踏雪寻梅》等优美的民歌,并熟悉了更多的民族管弦乐器;腾格尔的《天堂》、韩红的《家乡》,他们的天籁之音以极其饱满的感情唱出了对家乡、亲人的热爱,旋律优美流畅,意义深远。前者具有藏族民歌的特点,后者具有蒙古族民歌的特点,让学生深深领略了民歌的魅力;将古老的乐音与西方流行音乐相结合,创造出一种集后现代意象与新古典情怀于一体的独特音乐风格的“女子十二乐坊”,也让学生对《十面埋伏》等古典音乐如痴如醉。此种例子不胜枚举,并且都取得了良好的课堂教学效果,正如爱因斯坦说的:“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有了兴趣什么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四、推进音乐教学方式的转变
在新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需要不断推进音乐教学方式的转变。
1.注重学生的参与体验。在音乐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创设良好的音乐艺术与课堂氛围,尽可能地激发学生积极主动地、全身心全方位地参与音乐课堂活动,从而使他们获得音乐审美体验。音乐艺术可以说“只能意会,不可言传”,仅凭教师口头传授,而没有学生的亲身参与和体验,哪怕是音乐知识、音乐技能技巧,学生也是很难真正理解和掌握的,更不用说对音乐作品的欣赏与再创作了。学生只有参与到音乐活动之中,与音乐融为一体,自己主动地去探寻、领悟、体验时,对音乐知识技能的真正理解和掌握,特别是对音乐的欣赏与创造,才会成为可能。因此,在音乐教学的活动中,教师要确保学生在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学生是活动的主角而不只是观众,音乐教师是策划人和欣赏者而不是裁判员或评委。
2.尊重学生的音乐创造力。音乐教师在音乐课堂教学中,需要去欣赏学生,指导学生去进行探究和创造,对于学生的音乐创作需要尊重。
3.形成“学习共同体”。学习共同体主要是指一个由学习者及其助学者(包括教师、专家、辅导者等)共同构成的团体,他们彼此之间经常在学习过程中进行沟通、交流,分享各种学习资源,共同完成一定的学习任务,因而在成员之间形成了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人际联系。在音乐课堂教学活动中学习共同体的形成,体现出音乐教师与学生都是平等中的一员,“教师是平等中的首席”,音乐教师与学生进行合作学习和交流,音乐教师指导学生进行探究性学习,学生之间相互交流与学习,音乐教师也可以通过与学生的对话交流和合作学习实现教学反思,促进自身的专业化发展。
传统的音乐教学过于注重歌唱的训练,侧重情感、兴趣的培养,忽略对中学生乐理知识的传授。但这三者是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学生只有掌握了乐理知识才能更深层次地感受、理解音乐。我们要进行知识与技能的教学,但不是像以前那样简单机械地训练,而是应该运用各种手段让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变得生动有趣起来,让这种训练隐藏于各种活动之中,蕴涵在情境教学当中,使学生不知不觉地学会这些知识与技能,为今后更好地学习音乐打下良好的基础。针对这一点,我在课堂上比较注重依据课标要求,由浅入深、由简入繁,循序渐进地制定教学计划,确定音乐教学进度中乐理知识的内容,有的放矢地进行乐理教学。
二、培养学生欣赏和创造美的能力
音乐教育其本质就是审美教育,它不仅具有其他学科所共同的认识功能,更为鲜明的是以其“直指人心”的审美
价值而具有不可替代的美育功能。由此可知,音乐学科是美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学生进行美育的主要途径之一。我们应坚持以审美教育为核心,注重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爱好和情感,通过音乐教育陶冶学生的情操,启迪学生的智慧,激发学生对美的爱好与追求;注重以学生为主体,让学生在愉快的音乐实践活动(听、看、唱,讨论、联想、想象及律动)中主动地去发现、去探究,去感受音乐、理解音乐、表现音乐,并在一定的基础上创造音乐;引导学生去感受美、欣赏美和理解美,启迪学生去想象美与创造美,从而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培养他们的自主学习与协作学习能力,建构起“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音乐教学模式,使学生真正能在音乐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充分发展他们的艺术创造才能,切实提高他们的审美能力。
三、因势利导,“流行”让学生兴趣盎然
不少学生反映:“古典音乐太深奥,听不懂;民族音乐太土气,不好听;流行音乐新颖活泼、通俗易懂,好听!”他们讲的不是全无道理,我们如果过分地去排斥、去压抑,只会造成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叛逆心理,而换一个角度,承认他们的爱好,欣赏他们的爱好,正确地引导他们的爱好,把那些流行元素“去其糟粕,取其精华”,让流行元素服务于我们的音乐课堂教学,我相信必然会“柳暗花明又一村”。
例如京剧的教学。京剧虽说是国粹,是中国的传统艺术,但是对于崇尚新鲜事物的中学生而言,京剧太遥远、太陌生了,学习起来也就会非常枯燥,不容易接受。我们如果按部就班,按照课本上的内容向学生介绍京剧的起源、发展和一些京剧名家名曲,很难激起学生对京剧的兴趣,没有了兴趣,教学效果也就可想而知了。在京剧教学中,我把陶喆的《苏三说》引入了课堂,《苏三说》虽然是一首流行歌曲,但是加入了京剧元素,其中还有京剧名段《苏三起解》的唱段。流行元素导入,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为了唱好《苏三说》,学生学得非常卖力。因势利导,我又和学生谈起很多歌星都很热爱京剧,像“情歌王子”张信哲拜入京剧谭派传人谭孝曾门下,谭孝曾高祖谭鑫培乃京剧史上开宗立派并对京剧艺术走向鼎盛繁荣作出杰出贡献的一代宗师,他还亲手培养出了杨小楼、梅兰芳和余叔岩3位京剧艺术承上启下的代表人物,继而讲到了梅兰芳和京剧的其他门派和代表剧目,这样一来学生很自然地接受了课本上的教学内容,达到了预期的教学目标。
在民族音乐、古典音乐教学的课堂上,著名萧笛演奏家、民族新音乐的开创者曾格格,以及她的先生,师承著名管乐大师胡海泉的冯晓泉,他们对民歌民乐的全新诠释,让学生喜欢上了《牧歌》、《踏雪寻梅》等优美的民歌,并熟悉了更多的民族管弦乐器;腾格尔的《天堂》、韩红的《家乡》,他们的天籁之音以极其饱满的感情唱出了对家乡、亲人的热爱,旋律优美流畅,意义深远。前者具有藏族民歌的特点,后者具有蒙古族民歌的特点,让学生深深领略了民歌的魅力;将古老的乐音与西方流行音乐相结合,创造出一种集后现代意象与新古典情怀于一体的独特音乐风格的“女子十二乐坊”,也让学生对《十面埋伏》等古典音乐如痴如醉。此种例子不胜枚举,并且都取得了良好的课堂教学效果,正如爱因斯坦说的:“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有了兴趣什么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四、推进音乐教学方式的转变
在新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需要不断推进音乐教学方式的转变。
1.注重学生的参与体验。在音乐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创设良好的音乐艺术与课堂氛围,尽可能地激发学生积极主动地、全身心全方位地参与音乐课堂活动,从而使他们获得音乐审美体验。音乐艺术可以说“只能意会,不可言传”,仅凭教师口头传授,而没有学生的亲身参与和体验,哪怕是音乐知识、音乐技能技巧,学生也是很难真正理解和掌握的,更不用说对音乐作品的欣赏与再创作了。学生只有参与到音乐活动之中,与音乐融为一体,自己主动地去探寻、领悟、体验时,对音乐知识技能的真正理解和掌握,特别是对音乐的欣赏与创造,才会成为可能。因此,在音乐教学的活动中,教师要确保学生在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学生是活动的主角而不只是观众,音乐教师是策划人和欣赏者而不是裁判员或评委。
2.尊重学生的音乐创造力。音乐教师在音乐课堂教学中,需要去欣赏学生,指导学生去进行探究和创造,对于学生的音乐创作需要尊重。
3.形成“学习共同体”。学习共同体主要是指一个由学习者及其助学者(包括教师、专家、辅导者等)共同构成的团体,他们彼此之间经常在学习过程中进行沟通、交流,分享各种学习资源,共同完成一定的学习任务,因而在成员之间形成了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人际联系。在音乐课堂教学活动中学习共同体的形成,体现出音乐教师与学生都是平等中的一员,“教师是平等中的首席”,音乐教师与学生进行合作学习和交流,音乐教师指导学生进行探究性学习,学生之间相互交流与学习,音乐教师也可以通过与学生的对话交流和合作学习实现教学反思,促进自身的专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