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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
坚决纠正不讲诚信、不懂规矩、不守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坚决纠正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新官不理旧事,工作相互掣肘等行为;着力解决对待工作不敢担当、不愿负责,遇到矛盾绕着走等问题;着力解决不想事、不干事、混日子等问题。
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遏制盲目“造城”之风,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的问题。
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
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切实纠正“一票否决”过多过滥问题。
整治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
切实解决行政审批权过大、审批事项过多、审批程序过乱的问题;坚决纠正以应付思想对待行政审批改革,做“表面文章”,杜绝“接、管”不力和“错放、空放、乱放”行为;认真解决审批随意性和审批工作中的作风问题,防止公共利益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
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坚决纠正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坚决整治执法监管中的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坚决打击新闻敲诈行为。
整治巧立名目、借机敛财
坚决纠正和遏制党员干部借生日祝寿、职务升迁、子女升学、添子添孙、乔迁新居、生病住院、开工开业等各种名目,大操大办,收敛财物。
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
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制止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坚决纠正境外招商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
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
坚决查处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等行为。深入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等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严禁党政机关违反规定建楼堂馆所、搞豪华装修。治理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培训中心、疗养院等问题。
整治干部人事管理中的不正之风
严禁超出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干部;严禁以“低职高配”等形式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严禁违反规定设置领导职务名称配备干部;严禁出台“土政策”,用职务和职级待遇奖励领导干部;严禁超出规定范围变相设置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等问题。
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无关的费用。不得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私客公待。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清理和查处“小金库”。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不得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
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坚决纠正在征地拆迁、涉农、涉法涉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纠正侵占群众利益、拖欠群众钱款等行为。
坚决纠正不讲诚信、不懂规矩、不守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坚决纠正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新官不理旧事,工作相互掣肘等行为;着力解决对待工作不敢担当、不愿负责,遇到矛盾绕着走等问题;着力解决不想事、不干事、混日子等问题。
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遏制盲目“造城”之风,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的问题。
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
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切实纠正“一票否决”过多过滥问题。
整治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
切实解决行政审批权过大、审批事项过多、审批程序过乱的问题;坚决纠正以应付思想对待行政审批改革,做“表面文章”,杜绝“接、管”不力和“错放、空放、乱放”行为;认真解决审批随意性和审批工作中的作风问题,防止公共利益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
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坚决纠正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坚决整治执法监管中的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坚决打击新闻敲诈行为。
整治巧立名目、借机敛财
坚决纠正和遏制党员干部借生日祝寿、职务升迁、子女升学、添子添孙、乔迁新居、生病住院、开工开业等各种名目,大操大办,收敛财物。
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
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制止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坚决纠正境外招商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
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
坚决查处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等行为。深入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等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严禁党政机关违反规定建楼堂馆所、搞豪华装修。治理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培训中心、疗养院等问题。
整治干部人事管理中的不正之风
严禁超出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干部;严禁以“低职高配”等形式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严禁违反规定设置领导职务名称配备干部;严禁出台“土政策”,用职务和职级待遇奖励领导干部;严禁超出规定范围变相设置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等问题。
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无关的费用。不得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私客公待。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清理和查处“小金库”。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不得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
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坚决纠正在征地拆迁、涉农、涉法涉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纠正侵占群众利益、拖欠群众钱款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