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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胎是个技术活——这句戏言,解构了“南京饿童”事件后所有的哀悼、叹息、谴责和追问。因为这两个小生命的死亡,最终无人负责,除了她们的“毒虫”母亲。这是告诉公众——谁让她们摊上这样的家庭这样的母亲呢?生于一个不负责任的家庭,就成了一个婴儿的原罪,结局只是择日而亡的问题。因为除了监护人的觉悟与良知,没有一双手会拯救她们,没有一片天空会庇护她们,没有一颗露珠会滋润她们。只因投错了胎。
比起3年前,舆论关注的焦点,逐渐向儿童倾斜。更早之前,连很多记者都不相信儿童被虐是一种普遍现象,大众更普遍认为打孩子是家务事。2010年年底,笔者一条关于儿童权利保护立法的微博,仅仅转发3000多次,而今天,无论平媒还是自媒体,都在铺天盖地地探讨“悲剧如何终止”。
一声叹息都不曾有过
南京女童的死亡太过悲惨,而撕裂了许多人的心。“太可怕了,浑身发冷。”“我一整个下午都在哭,也没有办法入睡,也没有办法正常生活,脑子里全是她们最后的影子。”“看完新闻我紧紧地抱着自己的孩子,不敢松手……”很多读者甚至产生了应激精神创伤。
这样的震撼,是由于记者披露了死亡女童生前的若干细节,比如吃粪便,赤裸身体外出求救,彻夜地拍门呼救。细节是魔鬼,足以将常识碾为齑粉。有多少人又曾经留意过,过去三年来,我的微博平均每一周至少出现一则婴幼儿意外(被伤害)个案?这些个案,在新闻报道中往往只有一两行字,很少有人展开去想象其中的过程,也便很快被湮灭,连一声叹息都不曾有过。
比如这个案例。2011年7月,江西省靖安县一个出生仅7天的男婴因手脚畸形被父亲遗弃,后被放在医院太平间8天8夜。在太平间期间,小家伙仅靠头顶屋檐漏出的雨水维持生命,直至被人发现获救。这个孩子在8天里经历了什么?在一个黑暗凄冷的太平间里,度过他之作为人来到世间的最初时光。如果不是因为时值7月,他早就会死于寒冷。如果不是因为有雨,屋顶漏雨又恰巧在他头顶附近,他早就会死于饥渴。他咿呀的哭声是否嘶哑过?他被发现时已经瘦弱如骷髅,但他是生命,他顽强地活了下来,8天,8夜。执著地以微弱的哭声唤来了一个还有良知的护士——也唤来了自己的生存机会。
这个时候,你不得不敬畏生命。新生儿脆弱又强大,他们体内储备了大量的脂肪、蛋白质和维生素,以备不虞,他们的免疫系统强大无比,让他们在新生的六个月里很难患病。非洲的母亲在饥荒中仍然会产奶,母亲食物不足瘦如枯柴,乳房却仍然能分泌乳汁,因为自然让母亲会分泌一种特殊物质,促使她将体内最后的脂肪也要转化为乳汁,以确保维系新生儿的生存。
这就是生命的意义。这也是为何《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是全世界缔约国最多的公约的原因,它源于人类最本能的自然情感,万物向生,而死亡永远无法逃避,唯一的出口是生生不息。
中国人不爱自己的孩子吗?另一个说法是:“中国人的宗教是孩子。”一胎化政策下,普遍视唯一的后裔为心肝宝贝,对于噙之怕化,捧之怕摔了的国人来说,关注度都在孩子身上。很长时间,都很难想象,在他们看不见的角落里,有多少孩子被遗弃、伤害、疏忽、杀死。大家认为被披露于报端的是一些偶尔的极端个案。直到近一两年,媒体开始聚焦儿童权利。才惊恐地发现,(被租借的儿童)童丐、童工、弃婴、虐童高发不断,而非偶然,仅仅深圳2012年下半年,就有6起被媒体报道的虐待儿童致死案。
没有惩罚,何以惩前毖后?
过去的一周中,仅上海就发生了4起儿童高楼坠落事件,其背景毫无例外的是监护人离开,独自将儿童留在家中。
去年轰动全国的小悦悦事件中,新闻聚焦讨论18路人的道德水准,和拾荒老太陈水妹的高尚无私,在热衷务虚之时,竟然没有人关注这样一个疑问:“让3岁的小女孩子,独自在车道上晃悠——而且可以确知不止一次,她的家长难道不是第一责任人么?”不仅仅没有人发这样的疑问,在小悦悦已抢救无效死亡后,其父母还在到处募捐,而也真有大量的人捂着被惨剧碰疼了的良心,大把大把地给她的父母塞钱。
实际上,如果在一个儿童权利保障法健全的国家,这对监护人毫无疑问会坐牢。但在本国,那些疏忽的父母只会得到同情而不是谴责。美国的儿童权利保护法叫《预防儿童虐待与忽视法案》。请注意关键词“预防、虐待、忽视”。整个法案的立足点首先是预防——等到悲剧发生了,再说什么都晚了。所以,欧美儿童权利保护立法的设计就是零缺陷、零疏忽、零容忍——乃至宁可错杀,决不放纵。著名的电影《刮痧》就是教材。
另一个重要的关键词是“忽视”,有意或无意忽略儿童的生存、安全、精神、健康等各种需要,令孩子遭到伤害的,就是犯罪。热门美剧《豪斯医生》中有那么一集,一对素食小夫妻,抱着营养不良的孩子来就诊,护士怀疑他们给孩子吃纯素食(忽视了孩子的健康需求)才导致了营养不良,立马报警,小夫妻马上被抓,孩子被机构监护起来,直到医生研究发现,这是一起特殊的病例,而非食物结构导致的营养不良,小夫妻才被允许和孩子团聚。
没有这样的立法,家长对儿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是无法做到尽善尽美的。人性是脆弱不可靠的,唯有完善机制。我国也开始推行汽车儿童安全座椅,但普及率极低。但同样在美国,几乎没有家长胆敢驾车时不把孩子放在安全座椅里。新生儿出院时,美国医院硬性规定必须携带安全座椅出院,如果你没带,又强要带走孩子,医生会马上报警。
有人说,孩子身亡对疏忽的家长已经是最大的惩罚。这是一种单边说法。它忽略了孩子本身是一个独立自然人的事实。一个人的生存权被侵害及剥夺了,加害人是否内疚痛苦与他应得的惩罚毫无关系。就好比反目的情侣杀死了对方,从情感角度来说,失去爱人,也是一种最大的惩罚,却绝不影响司法做出应予的判决。更重要的,如果没有惩罚,何以以儆效尤?何以惩前毖后?当立法和舆论甚至道德都认为监护人忽略孩子是理所当然、出了事故是可以原谅的时候,孩子的安全线,谁来保证?
希望所在
其实早在一个世纪之前,世界上的其他国家也处于这样的黑暗中,英国第一部儿童福利保障法就是基于类似案例。英国律师、议员洛克,一直致力于推动动物保护法的出台,此前总被人嘲笑,在议院中,他拿起手杖,将嘲笑他的一个贵族议员打翻在地,对方痛得哀嚎起来:“别打了!”他道:“你被打了,还会喊痛,要知道,那些被虐待的狗和马,是不能像你这样发出求饶的声音的!”那位议员称:“我被你说服了。”此后一直支持他,直到动物保护法出台。此后,在伦敦,一个9岁的女童长期受养母虐待,营养不良、遍体伤痕,邻居几次告状投诉无果,法庭以没有法律依据无法剥夺其监护权,某天法庭开庭,洛克用斗篷抱着那个奄奄一息的孩子,闯进了法庭,大声怒吼道:“我要求援引动物保护法,对这个孩子进行保护,她虽然是人类,但也是一个可怜的备受虐待的动物!”
其后不久,英国出台了保护儿童的相应法律。
在一个世纪前,英国迈出了这样的一步,相信21世纪的中国,不应再让我们的民族等上一个世纪。
和其他曾经蒙昧过的国度一样,我们总假设父母是天然爱孩子的,我们假装不相信有那么多劣质的父母,假装不相信人性的不确定性。就像以前我们也不相信有那么多披着人皮外衣的“校长”,也无法想象学校中的性侵案如此频发,也无法想象留守女童常常处于被性侵害的危机之中。儿童本是沉默的羔羊,成人的讳疾忌医、掩耳盗铃,让他们处境更为不幸。在一个福利保障制度优厚的国家里虐童事件还屡见不鲜,我们国家的社会保障、医疗体系尚不健全、房价高涨,人们生存压力巨大,人性的异化,要更为常见,虐童事就成为了常态。再加上传统观念中:“子女是父母的私有财产,父母对子女有生杀予夺的特权”的社会价值观的支持,虐待儿童、虐杀儿童,经常隐蔽地发生,法律没有监管系统,社区没有保护机制,儿童的生活的好赖,完全仰仗于其监护人。
投胎不能再是个技术活。10年,国家跃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财政收入过万亿,一个蓬勃发展的时代,一个一直推进法制建设的国家,儿童却没有因此得益,从李思怡到南京李雪、李红小姐妹,悲剧以双份的形式卷土重来,重创所有人的心,更重创了社会伦理之底线。悲剧不可重演。我们已经起步太晚,不要再等上一个世纪,让这个世代已经无泪可流,才开始追赶文明的脚步。
比起3年前,舆论关注的焦点,逐渐向儿童倾斜。更早之前,连很多记者都不相信儿童被虐是一种普遍现象,大众更普遍认为打孩子是家务事。2010年年底,笔者一条关于儿童权利保护立法的微博,仅仅转发3000多次,而今天,无论平媒还是自媒体,都在铺天盖地地探讨“悲剧如何终止”。
一声叹息都不曾有过
南京女童的死亡太过悲惨,而撕裂了许多人的心。“太可怕了,浑身发冷。”“我一整个下午都在哭,也没有办法入睡,也没有办法正常生活,脑子里全是她们最后的影子。”“看完新闻我紧紧地抱着自己的孩子,不敢松手……”很多读者甚至产生了应激精神创伤。
这样的震撼,是由于记者披露了死亡女童生前的若干细节,比如吃粪便,赤裸身体外出求救,彻夜地拍门呼救。细节是魔鬼,足以将常识碾为齑粉。有多少人又曾经留意过,过去三年来,我的微博平均每一周至少出现一则婴幼儿意外(被伤害)个案?这些个案,在新闻报道中往往只有一两行字,很少有人展开去想象其中的过程,也便很快被湮灭,连一声叹息都不曾有过。
比如这个案例。2011年7月,江西省靖安县一个出生仅7天的男婴因手脚畸形被父亲遗弃,后被放在医院太平间8天8夜。在太平间期间,小家伙仅靠头顶屋檐漏出的雨水维持生命,直至被人发现获救。这个孩子在8天里经历了什么?在一个黑暗凄冷的太平间里,度过他之作为人来到世间的最初时光。如果不是因为时值7月,他早就会死于寒冷。如果不是因为有雨,屋顶漏雨又恰巧在他头顶附近,他早就会死于饥渴。他咿呀的哭声是否嘶哑过?他被发现时已经瘦弱如骷髅,但他是生命,他顽强地活了下来,8天,8夜。执著地以微弱的哭声唤来了一个还有良知的护士——也唤来了自己的生存机会。
这个时候,你不得不敬畏生命。新生儿脆弱又强大,他们体内储备了大量的脂肪、蛋白质和维生素,以备不虞,他们的免疫系统强大无比,让他们在新生的六个月里很难患病。非洲的母亲在饥荒中仍然会产奶,母亲食物不足瘦如枯柴,乳房却仍然能分泌乳汁,因为自然让母亲会分泌一种特殊物质,促使她将体内最后的脂肪也要转化为乳汁,以确保维系新生儿的生存。
这就是生命的意义。这也是为何《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是全世界缔约国最多的公约的原因,它源于人类最本能的自然情感,万物向生,而死亡永远无法逃避,唯一的出口是生生不息。
中国人不爱自己的孩子吗?另一个说法是:“中国人的宗教是孩子。”一胎化政策下,普遍视唯一的后裔为心肝宝贝,对于噙之怕化,捧之怕摔了的国人来说,关注度都在孩子身上。很长时间,都很难想象,在他们看不见的角落里,有多少孩子被遗弃、伤害、疏忽、杀死。大家认为被披露于报端的是一些偶尔的极端个案。直到近一两年,媒体开始聚焦儿童权利。才惊恐地发现,(被租借的儿童)童丐、童工、弃婴、虐童高发不断,而非偶然,仅仅深圳2012年下半年,就有6起被媒体报道的虐待儿童致死案。
没有惩罚,何以惩前毖后?
过去的一周中,仅上海就发生了4起儿童高楼坠落事件,其背景毫无例外的是监护人离开,独自将儿童留在家中。
去年轰动全国的小悦悦事件中,新闻聚焦讨论18路人的道德水准,和拾荒老太陈水妹的高尚无私,在热衷务虚之时,竟然没有人关注这样一个疑问:“让3岁的小女孩子,独自在车道上晃悠——而且可以确知不止一次,她的家长难道不是第一责任人么?”不仅仅没有人发这样的疑问,在小悦悦已抢救无效死亡后,其父母还在到处募捐,而也真有大量的人捂着被惨剧碰疼了的良心,大把大把地给她的父母塞钱。
实际上,如果在一个儿童权利保障法健全的国家,这对监护人毫无疑问会坐牢。但在本国,那些疏忽的父母只会得到同情而不是谴责。美国的儿童权利保护法叫《预防儿童虐待与忽视法案》。请注意关键词“预防、虐待、忽视”。整个法案的立足点首先是预防——等到悲剧发生了,再说什么都晚了。所以,欧美儿童权利保护立法的设计就是零缺陷、零疏忽、零容忍——乃至宁可错杀,决不放纵。著名的电影《刮痧》就是教材。
另一个重要的关键词是“忽视”,有意或无意忽略儿童的生存、安全、精神、健康等各种需要,令孩子遭到伤害的,就是犯罪。热门美剧《豪斯医生》中有那么一集,一对素食小夫妻,抱着营养不良的孩子来就诊,护士怀疑他们给孩子吃纯素食(忽视了孩子的健康需求)才导致了营养不良,立马报警,小夫妻马上被抓,孩子被机构监护起来,直到医生研究发现,这是一起特殊的病例,而非食物结构导致的营养不良,小夫妻才被允许和孩子团聚。
没有这样的立法,家长对儿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是无法做到尽善尽美的。人性是脆弱不可靠的,唯有完善机制。我国也开始推行汽车儿童安全座椅,但普及率极低。但同样在美国,几乎没有家长胆敢驾车时不把孩子放在安全座椅里。新生儿出院时,美国医院硬性规定必须携带安全座椅出院,如果你没带,又强要带走孩子,医生会马上报警。
有人说,孩子身亡对疏忽的家长已经是最大的惩罚。这是一种单边说法。它忽略了孩子本身是一个独立自然人的事实。一个人的生存权被侵害及剥夺了,加害人是否内疚痛苦与他应得的惩罚毫无关系。就好比反目的情侣杀死了对方,从情感角度来说,失去爱人,也是一种最大的惩罚,却绝不影响司法做出应予的判决。更重要的,如果没有惩罚,何以以儆效尤?何以惩前毖后?当立法和舆论甚至道德都认为监护人忽略孩子是理所当然、出了事故是可以原谅的时候,孩子的安全线,谁来保证?
希望所在
其实早在一个世纪之前,世界上的其他国家也处于这样的黑暗中,英国第一部儿童福利保障法就是基于类似案例。英国律师、议员洛克,一直致力于推动动物保护法的出台,此前总被人嘲笑,在议院中,他拿起手杖,将嘲笑他的一个贵族议员打翻在地,对方痛得哀嚎起来:“别打了!”他道:“你被打了,还会喊痛,要知道,那些被虐待的狗和马,是不能像你这样发出求饶的声音的!”那位议员称:“我被你说服了。”此后一直支持他,直到动物保护法出台。此后,在伦敦,一个9岁的女童长期受养母虐待,营养不良、遍体伤痕,邻居几次告状投诉无果,法庭以没有法律依据无法剥夺其监护权,某天法庭开庭,洛克用斗篷抱着那个奄奄一息的孩子,闯进了法庭,大声怒吼道:“我要求援引动物保护法,对这个孩子进行保护,她虽然是人类,但也是一个可怜的备受虐待的动物!”
其后不久,英国出台了保护儿童的相应法律。
在一个世纪前,英国迈出了这样的一步,相信21世纪的中国,不应再让我们的民族等上一个世纪。
和其他曾经蒙昧过的国度一样,我们总假设父母是天然爱孩子的,我们假装不相信有那么多劣质的父母,假装不相信人性的不确定性。就像以前我们也不相信有那么多披着人皮外衣的“校长”,也无法想象学校中的性侵案如此频发,也无法想象留守女童常常处于被性侵害的危机之中。儿童本是沉默的羔羊,成人的讳疾忌医、掩耳盗铃,让他们处境更为不幸。在一个福利保障制度优厚的国家里虐童事件还屡见不鲜,我们国家的社会保障、医疗体系尚不健全、房价高涨,人们生存压力巨大,人性的异化,要更为常见,虐童事就成为了常态。再加上传统观念中:“子女是父母的私有财产,父母对子女有生杀予夺的特权”的社会价值观的支持,虐待儿童、虐杀儿童,经常隐蔽地发生,法律没有监管系统,社区没有保护机制,儿童的生活的好赖,完全仰仗于其监护人。
投胎不能再是个技术活。10年,国家跃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财政收入过万亿,一个蓬勃发展的时代,一个一直推进法制建设的国家,儿童却没有因此得益,从李思怡到南京李雪、李红小姐妹,悲剧以双份的形式卷土重来,重创所有人的心,更重创了社会伦理之底线。悲剧不可重演。我们已经起步太晚,不要再等上一个世纪,让这个世代已经无泪可流,才开始追赶文明的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