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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配价语法引起了国内汉语学界的广泛关注,许多研究如雨后春笋。本文通过综述近四十年国内外学者对配价语法的研究,梳理了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的“中国化”进程,厘清了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的概念、性质、方法、原则和分类,并为未来的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提供了可参考的方向。
【关键词】 配价语法;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方向
【中图分类号】H1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31-0108-02
基金项目:2020年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国际学生学位论文写作助教反馈策略研究”(项目编号:Y20201052)。
一、配价语法简介
配价语法又称依存语法,其思想最早来源于法国语言学家特斯尼耶尔的从属关系语法理论。1953年,特斯尼耶尔在《结构句法概要》中,第一次提出配价概念[1]。1959年,《结构句法基础》出版后,立即引起了世界语言学界研究“配价语法”的热潮。
20世纪六十年代至九十年代是国外研究配价语法的主要时期。在这一时期,特斯尼耶尔的配价思想被众多学者逐渐发展为一个完整的体系。艾尔本、赫尔比希、邦茨欧等学者相继发表文章,指出配价语法研究的是以动词为核心的句法结构,动词在整个句子中具有绝对性的支配能力,其他句子成分依存于动词并受其支配[2]。这一概念为广大学者所赞同,并逐渐引起了中国配价学者的关注。
二、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
(一)配价语法的“中国化”进程
国内汉语学界公认的研究配价语法的开山之作当属朱德熙于1978年发表的文章—— 《“的”字结构和判断句》,该文论述了“的”字结构产生歧义的原因,并提出了著名的“歧义指数理论”,拉开了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的序幕。
20世纪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是我国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的初创与探索阶段。这一时期,张烈材等人译介大量的国外配价语法研究论著,国内学者也纷纷投身到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的研究中,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有学者指出,现代汉语名词和形容词亦有配价能力。
20世纪九十年代至21世纪初是我国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的发展与深入阶段。这一时期,国内学者对配价语法研究产生了极大的热情,学界对配价语法的研究如雨后春笋。学者们主要针对现代汉语的配价性质、配价方法展开了大量研究。如陆俭明的《配价语法理论和对外汉语教学》、袁毓林的《汉语动词的配价研究》、沈家煊的《句式和配价》、饶勤的《动宾式离合词配价的再认识》等。这些研究不但进一步证明了名词、形容词具有配价能力,也逐步构建了具有汉语自身特色的配价语法体系,填补了我国汉语学界配价理论微观研究的空白。与此同时,如何将配价语法应用于对外汉语教学,也引起了一些学者(如陆俭明)的关注。
21世纪初至今是我国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的完善与创新阶段。这一时期,不但有学者将构式语法[3]、透视约束理论[4]、心理语言学[5]等其他语言学理论引入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更有学者将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6]、系统动力学理论[7]应用于配价语法研究,实现了新文科背景下跨学科的融合,更新了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的领域和视界,为未来的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提供了新的参考方向。
(二)配价语法的概念
国内学者对配价语法的命名受到了化学中“化合价”的深刻影响。按照陆俭明的解释:化学中“价”的含义用于阐释在分子结构中各元素原子数目之间的比例关系,而配价语法中的“价”是为了说明一个动词(动核)能支配多少个名词或名词短语(动元或论元)[8]。袁毓林的观点与陆俭明不谋而合:“价”所体现的是动词跟受其支配的名词性成分之间的依存关系[9]。如“送”是三价动词,需要支配三个名词或名词性短语——“谁送”“送谁”和“送什么”。张国宪进一步完善了配价理论的概念,认为配价语法是谓语动词(形容词)控制相关的名词,并以语义或句法上的依存性来说明句子的合法性[10]。但是,研究证明名词亦有配价能力。在“老张对小李的意见”中,“意见”是二价名词,它关涉着两个对象——施事(老张)和受事(小李),需要对配价理论的概念加以完善。因此,邵菁提出,配价就是作为结构核心的某个词语支配其他句法成分的组合过程[11]。邵菁对配价理论的界定打破了谓词的局限,使得配价语法的概念更加准确、更加完善。
(三)配价语法的性质
纵观近三十年来国内有关配价语法的研究,学者们对配价范畴的争论主要集中在句法、语义和“句法——语义”三个方面。
1.配价是一种句法范畴。这一观点的代表学者有袁毓林。袁毓林认为“价”可以解释句中动词和名词性成分的关系,“价”就是被表现出来的一种语法化性质,它能预测句法结构中联系的数量[9]。但随着研究的深入,袁毓林提出配价层级理论,承认动词配价需要一定的语义基础。
2.配价是一种语义范畴,是人类通过对不同事物的认知加以特征性的抽象语言化概括。这种观点认为,决定“价”值的是词汇意义而非句法意义。张国宪曾明确指出,就实质而言,配价仍属语义范畴,词语配价是以语义为基础的组配结合,而非语法[12]。
3.配价是一种句法和语义相结合的范畴。任何一个“价”都是形式和意義的结合体,“价”是为了查看动词的支配能力,说明动词的支配功能以及句法和语义之间的复杂关系,配价应当属于“句法——语义”范畴[13]。
目前来看,“句法——语义”范畴论广泛为学者所接受。但刘文正认为,其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的实践意义还需更多的研究加以论证[14]。因此,关于配价范畴的实践探讨将是今后研究的重点方向。
(四)配价的方法、原则和分类 实际上,对词类配价性质的研究决定了词类的配价方法。现代汉语中,名词和形容词的配价较为容易,依据语义即可配价,而动词的配价方法则较为复杂。依据现有研究,动词配价方法有三种:词汇义配价法、语法义配价法和词汇义与语法义相结合配价法。但是,沈家煊指出,“配价”研究的目的是从动词和与其支配的名词性成分的限制关系来解释句子的合格性,因而评价某个配价方法的优劣应该依据三条标准:总括性、简洁性和一致性[3]。因此,第三种配价方法最能体现上述原则。
“价”的分类与“价”的确定息息相关。目前学界对“价”的分类普遍建立在“句法——语义”的基础之上。学者们大都赞同现代汉语动词有三个价类即一价、二价和三价;名词有两个价类即一价和二价;形容词有三个价类即一价、二价和三价。但是,袁毓林提出在一价动词和二价动词之间存在着准二价动词,它所支配的名词性成分是由介词引导的(如“请假”“我向老师请假了”),这一说法,不无道理。
三、结语
随着研究深入,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的概念、性质、方法、原则和分类日渐完善。但就现有文献而言,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地探讨:
(一)加强对现代汉语特殊语言现象的配价研究
从现有文献看,有关特殊语言现象的配价研究还有待深入,如离合词。2001年饶勤曾尝试从配价理论的角度探讨离合词的性质,其研究结果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但是,饶勤将动宾式离合词都视为一价词是有失偏颇的,且缺少语义上的合理性,后来文献也少有此方面的探究。因此,需要加强对离合词的配价研究。
(二)加强配价语法的应用研究
现有研究在现代汉语本体配价方面已取得丰硕成果,一些学者(如邵菁[11]和崔新丹[15])也尝试从理论方面探讨国际中文教育的配价语法教学,但其研究结果偏向对汉语本体的论述,缺少对国际中文教学的实践性指导意义。因此,将配价语法应用于国际中文教育的实践性研究也亟待加强。
参考文献:
[1]张烈材.特斯尼埃的《结构句法基础》简介[J].国外语言学,1985,(02):19-21.
[2]韩万衡.德国配价论主要学派在基本问题上的观点和分歧[J].国外语言学,1997,(03):12-20+31.
[3]沈家煊.句式和配价[J].中国语文,2000,(04):291-297+381.
[4]饶勤.动宾式离合词配价的再认识[J].语言教学与研究,2001,(04):57-63.
[5]冯丽萍,丁国盛,陈颖.动词配价特征的心理现实性研究[J].语言文字应用,2006,(02):61-68.
[6]袁里驰.基于配价结构的词汇化句法分析模型[J].中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43(05):1808-1813.
[7]马清华,葛平平.句法变价的系统动力学研究[J].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43(05):41-56.
[8]陆俭明.配价语法理论和对外汉语教学[J].世界汉语教学,1997,(01):4-14.
[9]袁毓林.漢语动词的配价研究[M].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8.
[10]张国宪.三价形容词的配价分析与方法思考[J].世界汉语教学,2002,(01):28-33+114-115.
[11]邵菁.配价理论与对外汉语词汇教学[J].语言教学与研究,2002,(01):43-49.
[12]张国宪.论单价形容词[J].语言研究,1995,(1).
[13]吴为章.动词的“向”札记[J].中国语文,1993,(3).
[14]刘文正.汉语动词配价研究的回顾和前瞻[J].汉语学习,2012,(01):62-70.
[15]崔新丹.配价语法理论对汉语教学的意义[J].语言与翻译,2003,(04):72-73.
作者简介:
徐凯,男,汉族,山东临沂人,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对外汉语教学。
【关键词】 配价语法;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方向
【中图分类号】H1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31-0108-02
基金项目:2020年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国际学生学位论文写作助教反馈策略研究”(项目编号:Y20201052)。
一、配价语法简介
配价语法又称依存语法,其思想最早来源于法国语言学家特斯尼耶尔的从属关系语法理论。1953年,特斯尼耶尔在《结构句法概要》中,第一次提出配价概念[1]。1959年,《结构句法基础》出版后,立即引起了世界语言学界研究“配价语法”的热潮。
20世纪六十年代至九十年代是国外研究配价语法的主要时期。在这一时期,特斯尼耶尔的配价思想被众多学者逐渐发展为一个完整的体系。艾尔本、赫尔比希、邦茨欧等学者相继发表文章,指出配价语法研究的是以动词为核心的句法结构,动词在整个句子中具有绝对性的支配能力,其他句子成分依存于动词并受其支配[2]。这一概念为广大学者所赞同,并逐渐引起了中国配价学者的关注。
二、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
(一)配价语法的“中国化”进程
国内汉语学界公认的研究配价语法的开山之作当属朱德熙于1978年发表的文章—— 《“的”字结构和判断句》,该文论述了“的”字结构产生歧义的原因,并提出了著名的“歧义指数理论”,拉开了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的序幕。
20世纪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是我国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的初创与探索阶段。这一时期,张烈材等人译介大量的国外配价语法研究论著,国内学者也纷纷投身到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的研究中,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有学者指出,现代汉语名词和形容词亦有配价能力。
20世纪九十年代至21世纪初是我国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的发展与深入阶段。这一时期,国内学者对配价语法研究产生了极大的热情,学界对配价语法的研究如雨后春笋。学者们主要针对现代汉语的配价性质、配价方法展开了大量研究。如陆俭明的《配价语法理论和对外汉语教学》、袁毓林的《汉语动词的配价研究》、沈家煊的《句式和配价》、饶勤的《动宾式离合词配价的再认识》等。这些研究不但进一步证明了名词、形容词具有配价能力,也逐步构建了具有汉语自身特色的配价语法体系,填补了我国汉语学界配价理论微观研究的空白。与此同时,如何将配价语法应用于对外汉语教学,也引起了一些学者(如陆俭明)的关注。
21世纪初至今是我国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的完善与创新阶段。这一时期,不但有学者将构式语法[3]、透视约束理论[4]、心理语言学[5]等其他语言学理论引入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更有学者将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6]、系统动力学理论[7]应用于配价语法研究,实现了新文科背景下跨学科的融合,更新了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的领域和视界,为未来的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提供了新的参考方向。
(二)配价语法的概念
国内学者对配价语法的命名受到了化学中“化合价”的深刻影响。按照陆俭明的解释:化学中“价”的含义用于阐释在分子结构中各元素原子数目之间的比例关系,而配价语法中的“价”是为了说明一个动词(动核)能支配多少个名词或名词短语(动元或论元)[8]。袁毓林的观点与陆俭明不谋而合:“价”所体现的是动词跟受其支配的名词性成分之间的依存关系[9]。如“送”是三价动词,需要支配三个名词或名词性短语——“谁送”“送谁”和“送什么”。张国宪进一步完善了配价理论的概念,认为配价语法是谓语动词(形容词)控制相关的名词,并以语义或句法上的依存性来说明句子的合法性[10]。但是,研究证明名词亦有配价能力。在“老张对小李的意见”中,“意见”是二价名词,它关涉着两个对象——施事(老张)和受事(小李),需要对配价理论的概念加以完善。因此,邵菁提出,配价就是作为结构核心的某个词语支配其他句法成分的组合过程[11]。邵菁对配价理论的界定打破了谓词的局限,使得配价语法的概念更加准确、更加完善。
(三)配价语法的性质
纵观近三十年来国内有关配价语法的研究,学者们对配价范畴的争论主要集中在句法、语义和“句法——语义”三个方面。
1.配价是一种句法范畴。这一观点的代表学者有袁毓林。袁毓林认为“价”可以解释句中动词和名词性成分的关系,“价”就是被表现出来的一种语法化性质,它能预测句法结构中联系的数量[9]。但随着研究的深入,袁毓林提出配价层级理论,承认动词配价需要一定的语义基础。
2.配价是一种语义范畴,是人类通过对不同事物的认知加以特征性的抽象语言化概括。这种观点认为,决定“价”值的是词汇意义而非句法意义。张国宪曾明确指出,就实质而言,配价仍属语义范畴,词语配价是以语义为基础的组配结合,而非语法[12]。
3.配价是一种句法和语义相结合的范畴。任何一个“价”都是形式和意義的结合体,“价”是为了查看动词的支配能力,说明动词的支配功能以及句法和语义之间的复杂关系,配价应当属于“句法——语义”范畴[13]。
目前来看,“句法——语义”范畴论广泛为学者所接受。但刘文正认为,其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的实践意义还需更多的研究加以论证[14]。因此,关于配价范畴的实践探讨将是今后研究的重点方向。
(四)配价的方法、原则和分类 实际上,对词类配价性质的研究决定了词类的配价方法。现代汉语中,名词和形容词的配价较为容易,依据语义即可配价,而动词的配价方法则较为复杂。依据现有研究,动词配价方法有三种:词汇义配价法、语法义配价法和词汇义与语法义相结合配价法。但是,沈家煊指出,“配价”研究的目的是从动词和与其支配的名词性成分的限制关系来解释句子的合格性,因而评价某个配价方法的优劣应该依据三条标准:总括性、简洁性和一致性[3]。因此,第三种配价方法最能体现上述原则。
“价”的分类与“价”的确定息息相关。目前学界对“价”的分类普遍建立在“句法——语义”的基础之上。学者们大都赞同现代汉语动词有三个价类即一价、二价和三价;名词有两个价类即一价和二价;形容词有三个价类即一价、二价和三价。但是,袁毓林提出在一价动词和二价动词之间存在着准二价动词,它所支配的名词性成分是由介词引导的(如“请假”“我向老师请假了”),这一说法,不无道理。
三、结语
随着研究深入,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的概念、性质、方法、原则和分类日渐完善。但就现有文献而言,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地探讨:
(一)加强对现代汉语特殊语言现象的配价研究
从现有文献看,有关特殊语言现象的配价研究还有待深入,如离合词。2001年饶勤曾尝试从配价理论的角度探讨离合词的性质,其研究结果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但是,饶勤将动宾式离合词都视为一价词是有失偏颇的,且缺少语义上的合理性,后来文献也少有此方面的探究。因此,需要加强对离合词的配价研究。
(二)加强配价语法的应用研究
现有研究在现代汉语本体配价方面已取得丰硕成果,一些学者(如邵菁[11]和崔新丹[15])也尝试从理论方面探讨国际中文教育的配价语法教学,但其研究结果偏向对汉语本体的论述,缺少对国际中文教学的实践性指导意义。因此,将配价语法应用于国际中文教育的实践性研究也亟待加强。
参考文献:
[1]张烈材.特斯尼埃的《结构句法基础》简介[J].国外语言学,1985,(02):19-21.
[2]韩万衡.德国配价论主要学派在基本问题上的观点和分歧[J].国外语言学,1997,(03):12-20+31.
[3]沈家煊.句式和配价[J].中国语文,2000,(04):291-297+381.
[4]饶勤.动宾式离合词配价的再认识[J].语言教学与研究,2001,(04):57-63.
[5]冯丽萍,丁国盛,陈颖.动词配价特征的心理现实性研究[J].语言文字应用,2006,(02):61-68.
[6]袁里驰.基于配价结构的词汇化句法分析模型[J].中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43(05):1808-1813.
[7]马清华,葛平平.句法变价的系统动力学研究[J].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43(05):41-56.
[8]陆俭明.配价语法理论和对外汉语教学[J].世界汉语教学,1997,(01):4-14.
[9]袁毓林.漢语动词的配价研究[M].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8.
[10]张国宪.三价形容词的配价分析与方法思考[J].世界汉语教学,2002,(01):28-33+114-115.
[11]邵菁.配价理论与对外汉语词汇教学[J].语言教学与研究,2002,(01):43-49.
[12]张国宪.论单价形容词[J].语言研究,1995,(1).
[13]吴为章.动词的“向”札记[J].中国语文,1993,(3).
[14]刘文正.汉语动词配价研究的回顾和前瞻[J].汉语学习,2012,(01):62-70.
[15]崔新丹.配价语法理论对汉语教学的意义[J].语言与翻译,2003,(04):72-73.
作者简介:
徐凯,男,汉族,山东临沂人,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对外汉语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