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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流失文物问题是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而逐渐产生的历史遗留问题。一个国家的历史文物具有独特意义,其内在价值并不能以金钱而衡量,因此在文物返还的过程中的善意取得是否可以合法占有,遇到的其他困难,我们该如何解决问题,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机制体系成为重要问题。本文将以大堡子山为例简述相关问题。
关键词 文物返还 大堡子山 善意取得 保护制度
作者简介:黄奕,兰州理工大学。
中圖分类号:D923.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5.107
人类文化的发展是辉煌的,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时代发展的血与火的洗礼中,文化不断的被破坏,被燃烧,而后,又浴火重生。人类文明在被破坏中消亡,同时又在被破坏中得到发展。文化是看不见的,所以,人类活动所生产出的文物成为了见证文明的重要的物质载体。由于文物的脆弱性和可移动性,在历史的变迁尤其是近现代的战火中,有很多的文物不断被破坏,还有很多被迫离开自己的故土,流落异国。现如今,随着世界局势的稳定,世界经济的迅速发展,尤其是那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水平逐步提高,他们开始把目光转移到那些曾经属于他们的文物上。由此,文物返还这一理念逐渐成为了国际社会的热点。
2014年9月9日-12日全世界文物返还方面的学者都在关注中国敦煌,第四届文化财产返还国际专家会议的盛大召开。此次会议的重点就是就对于各国经验、区域性合作机制、法律和技术层面问题进行交流和讨论,寻求一条最合适的,可以在国际社会通用的制度和体系。于是《关于保护和返还非法出境的被盗掘文化财产的敦煌宣言》应运而生,简称《敦煌宣言》。《敦煌宣言》主要是推动各国建立一个被盗文化财产的国家数据库,这些国家数据库和国际数据库进行相连接,实现数据共享,同时各国加强关于流失文物追索与返还的立法、建立一个负责流失文物的政府机构来专门处理这项问题。《敦煌宣言》在中国的召开,在另一方面也表明了我国对于文物返还方面的重视。
一、流失文物历史问题
中国文物的流失问题由来已久。在近代中国的发展历史上,从第一次鸦片战争起,每一次战争都加剧文物流失问题。国共内战时期这个问题显得更加严重,战争基本结束后,新中国成立,“破四旧”又席卷而来。战争的劫掠,民间的非法走私,混乱年代对于文物的破坏,一次次的打击,使得我们中国的文化精华不断流失。
不光是中国,四大文明古国作人类文明的中心地,在人类文明的发展历史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四大古国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当地原始居民在不断的历史进程中所不断开发和发展的。现如今,四大文明古国只有中华文明得以传承和发展。古埃及,历史上不断地被入侵,曾先后被亚述人、波斯人、希腊人以及罗马人占领过,因此,原始的埃及文明已经被同化的毫无踪迹。古巴比伦文明,所谓的两河文明曾经发明过十进位和六十进位法,而六十进位法至今为全世界所沿袭使用,《汉谟拉比法典》是目前现存的第一部比较完备的古代成文法典,对后来的法律发展起到了重要影响,然而也受到了赫梯人、加喜特人的入侵,最终被亚述帝国吞并,至此,古巴比伦文明消亡。古印度不同于现在的印度,古印度在历史上被雅利安人征服后,将古印度原住民贬为贱民,建立了种姓制度,随着后来印度的不断发展,不断被新的统治者所征服,印度文明早已消亡。
而中国文明却得以在历史的长河中保存,不是因为没有被其他民族征服过,而是因为中华文明的强大的包容力以及中国人民强烈的文化自尊心,中华文明不仅没有在侵略和被占领中消失,而且还凭借着自身的包容力将外来文化所吸收,壮大自身,因此中华文化在侵略中不仅没有被破坏,还得到了发展,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在中华文明发展过程中,劳动人民利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和智慧,完成了一件又一件包含着“文明”的精粹,这些都是历史的见证,代表的是中华文化的辉煌,因此,每一件文物都弥足珍贵,每一件流失文物都值得我们去追回。
二、大堡子山惨遭盗掘
《史记·秦本纪》记载,秦的祖先起源于一个叫做“西犬丘”的地方,由于秦祖先牧马有功,且在秦与西戎族的战争中奋勇杀敌。因此周王将该地授予秦祖先,从而秦国得以建立,不断发展壮大,最终建立了一个大一统的集权王朝。因此,“西犬丘”其实是秦族和秦文化的一个发源地和根基。因此,确定这个“西犬丘”的准确的位置,对于我们研究秦文化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这个“西犬丘”到底在哪?到现在也没有一个准确的证据来证明“西犬丘”位于我国某个位置。学者们在翻阅了大量的史书,希望从历史资料中可以找到关于“西犬丘”的相关信息,最终学者们根据“犬丘”基本确定了四个位置。分别位于山东曹县、河南永城市、陕西兴平市和甘肃礼县。而最有可能的一个地方,则是甘肃礼县附近,《史记·秦本纪》中记载,西周时,秦国先祖大駱、非子所居。因还有一个“犬丘”在东,故该地又被称为“西犬丘”。在以后的发现中,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甘肃礼县就是传说中的那个秦族的发源地,比如1919年秦公簋的发现,上面有105个铭文,通过对铭文的分析,甘肃礼县极有可能就是“西犬丘”。
大堡子山位于甘肃礼县永兴乡。在20世纪末,礼县的盗墓事件使得全中国乃至全世界都知道甘肃礼县的秦公墓。从刚开始的偷偷摸摸挖掘“龙骨”到后来光明正大的打盗洞,从挖掘、收赃到销赃走私,一条龙的服务使得流失速度不断加快,“要想富,去盗墓,一夜成为万元户”成为当地老百姓的真实心理写照。直到目前,那段时期有多少文物从那里出土,又有多少流落海外,我们无法估计,我们只知道当1994年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大堡子山遗址及墓群开始挖掘之时,迎接他们的是满山大大小小的盗洞,让那些文物工作者们更加痛心疾首的是流失文物不知所踪,私人收藏甚至流失海外,失去了这些文化载体,我们研究秦文化之路将会更加艰难。
2004年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等五家单位组成联合课题组针对大堡子山进行研究调查。在进一步的考古发掘中,考古队员们收获了大量的先秦时期文物,让我们对于先秦文化的了解得到了很大的促进,这更加表明了大堡子山遗址的重要性。当初那些流失的文物这些年也不断出现。1994年,法国一家私人博物馆出现了一批金箔饰片以及两只金虎,做工与造型具有明显先秦时的风格特点,经查实,这批文物确实是出自甘肃礼县。同样在1994年美国纽约出现了一对秦公壶,形制以及纹饰符合先秦时期的艺术风格,早期先秦人将此作为饮酒的器具。林林总总,目前已知的大堡子山流失文物中有线索的有81件(套),分布于英国、美国、比利时、日本等国家或地区的博物馆或者私人收藏处,但是它们的溯源之路仍存在困难。 但是只要我们不断的坚持,就会取得进步。2015年7月20日,“秦韵——大堡子山流失文物回归特展”在甘肃省兰州市甘肃博物馆举办,这是一场专门用来展示刚刚从海外回归的大堡子山的流失文物,一共有32件金饰片分别展出。法国收藏家克里斯蒂安·戴迪安先生无偿返还28件大堡子山文化藏品。对于大堡子山流失文物返还工作来说,这属于历史性的进步,标志着大堡子山文物返还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三、善意取得的合法性问题
善意取得是否合法在国际社会上是一个值得争议的问题焦点。善意取得人在主观上不知情且善意的情况下的非法文物是否可以合法占有,国家之间有着不同的规定。有些国家把善意取得作为一个合法取得的途径,有些国家不认可这个行为。比如法国的文化遗产法规定,具有重要遗产价值的文化财产具有“不可让渡性”,因此法国是采取折中策略,即规定原始所有人在三年除斥期间内,都可以提出回复请求权。1995年《关于被盗或非法出口文物公约》第四条对于善意取得进行了划定。承认了善意取得者归还流失文物可以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但从多方面看善意取得制度不应当被认为是取得流失文物的合法途径。
一方面,善意取得的对象是流失的文物,不同于普通的一些物质财富,文物中所包含的文化因子对于一个国家是十分重要的。因此,有很多文物就本身的材料以及做工的价值是比较小的,但是其背后所蕴含的潜在价值却是十分巨大,尤其是对于文物的出生地来说,这其中所包涵的是国家、民族和人民之间所用来维系的纽带和桥梁。
另一方面,文物的流失大多由于非法战争所引起,而战争时期混乱的社会状况则加剧了走私的情况。战争掠夺、民间非法走私这些是文物流失的主要途径。在通常情况下,国外的文物基本都是“来路不明”,因此,完全善意的情况较少。很多都是以善意购买为由来欺骗自己,比如一个收藏家要花重金购买一件外国的文物,通常他一定会去研究、了解这件东西。基本上,那些热衷于收藏的有钱人,对于文物的鉴定,有些独特的见解和方式方法。没有很大的把握,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有人会花钱去够买一个不知底细的东西。因此,善意取得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其实是并不成立的。
四、文物的保护体系
中国追索境外流失文物面临着法律上的困境。根据有关国际法和国内法的规定,通过利用中国参加的多边国际条约、国际惯例、跨国诉讼和涉外诉讼等途径来追索境外流失文物几乎是不可能的。在此情况下,文物的保护体系建立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应当建立一个完善的文物流失统计系统。对于中国目前已知的流失文物进行统计,文物的流失地,文物的外观特征以及一些其他的信息。当遇到流失的文物可以很快的通过流失文物统计机制去对文物进行一个基础的分析,从而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对于接下来的工作,将会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其次,完善我国的文化警察制度。而这可以借鉴意大利的文物宪兵机制——世界上第一个专门用来打击文物犯罪的专职警察机制。 意大利文物宪兵部队所承担的任务包括监控文物安全状况、保护名胜古迹安全、提供预防性安全咨询与忠告、追索被盗艺术品四个大项。从体制上看,意大利文物宪兵部队是属于垂直领导体系,这样可以避免因为领导过多从而导致领导混乱,提高效率。从职能上面看,意大利文物宪兵部队的四项基本职能:追索、监控、提供咨询以及保护。文物宪兵部队与其它部队相互配合,可以在必要时对其它宪兵部队进行调动。就目前来说,意大利的文物宪兵部队是一个较为完备的具有政治意义的文物保护力量。而中国在这方面就较为落后,目前还未建立一个专职化的文化警察队伍。中意文化警察的最根本区别是还未成立一个专门的制度。河南、陕西、广东等地根据其地方特点建有属于当地调控的机构发挥着类似于文物警察的功能,但其职权范围较小,职权力度不足,权利配置不合理,以及综合素质较低成为限制我国文物保护部队的重要制约因素。因此对于这方面,应加强重视,使其得以有力量来保护文物的流失。
最后,在建立保护体系的基础上,利用我国日益增长的国际影响力,与有关国家进行外交谈判并缔结单边或多边协议,以此稳固我国的保护体系,并且对外保持稳定的发展。例如对于那些流失文物现有的持有人,并不能直接采取措施,让他人将流失的文物返还给所在国家。根据国家间的协议或者其他依据,给予那些文物现有的持有人以必要的补偿。法国文化遗产法中也提到“公开市场规则”,所有人在除斥期间请求占有人返还财产时,必须补偿善意受让人支付的价款,这一举措,对于法国文化财产的保护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文物追索的途径有多种,不仅诉讼这种强硬的手段,协商这种较为温和的方式也可以达到目的。因此,应当根据实际的情况,而采取最为恰当的方法。大堡子山流失文物的回归,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中国政府和法国有关方面的积极协商,寻求到的一条文物返还的恰当的方式。而在英国走私文物案中,对于3000多件文物来说,如果一一去确定他们的源地,耗时耗力,实行的可能性较小。因此,中国在对走私方进行施压完善国内制度的同时,加强通过协商来解决談判这一措施对于文物返还有着重要的意义。
综上,文物返还的道路还很漫长,任重而道远,只有在各方面不断努力下,才能让其回到它们该去的地方,文化的内涵和文化才能相结合。
注释:
王春燕.我国境外流失文物的追索途径分析.兰台世界.2011(24).32-33.
靳平川.对意大利文物警察体制之扬弃.中国文物科学研究.2011(3).91-95.
关键词 文物返还 大堡子山 善意取得 保护制度
作者简介:黄奕,兰州理工大学。
中圖分类号:D923.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5.107
人类文化的发展是辉煌的,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时代发展的血与火的洗礼中,文化不断的被破坏,被燃烧,而后,又浴火重生。人类文明在被破坏中消亡,同时又在被破坏中得到发展。文化是看不见的,所以,人类活动所生产出的文物成为了见证文明的重要的物质载体。由于文物的脆弱性和可移动性,在历史的变迁尤其是近现代的战火中,有很多的文物不断被破坏,还有很多被迫离开自己的故土,流落异国。现如今,随着世界局势的稳定,世界经济的迅速发展,尤其是那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水平逐步提高,他们开始把目光转移到那些曾经属于他们的文物上。由此,文物返还这一理念逐渐成为了国际社会的热点。
2014年9月9日-12日全世界文物返还方面的学者都在关注中国敦煌,第四届文化财产返还国际专家会议的盛大召开。此次会议的重点就是就对于各国经验、区域性合作机制、法律和技术层面问题进行交流和讨论,寻求一条最合适的,可以在国际社会通用的制度和体系。于是《关于保护和返还非法出境的被盗掘文化财产的敦煌宣言》应运而生,简称《敦煌宣言》。《敦煌宣言》主要是推动各国建立一个被盗文化财产的国家数据库,这些国家数据库和国际数据库进行相连接,实现数据共享,同时各国加强关于流失文物追索与返还的立法、建立一个负责流失文物的政府机构来专门处理这项问题。《敦煌宣言》在中国的召开,在另一方面也表明了我国对于文物返还方面的重视。
一、流失文物历史问题
中国文物的流失问题由来已久。在近代中国的发展历史上,从第一次鸦片战争起,每一次战争都加剧文物流失问题。国共内战时期这个问题显得更加严重,战争基本结束后,新中国成立,“破四旧”又席卷而来。战争的劫掠,民间的非法走私,混乱年代对于文物的破坏,一次次的打击,使得我们中国的文化精华不断流失。
不光是中国,四大文明古国作人类文明的中心地,在人类文明的发展历史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四大古国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当地原始居民在不断的历史进程中所不断开发和发展的。现如今,四大文明古国只有中华文明得以传承和发展。古埃及,历史上不断地被入侵,曾先后被亚述人、波斯人、希腊人以及罗马人占领过,因此,原始的埃及文明已经被同化的毫无踪迹。古巴比伦文明,所谓的两河文明曾经发明过十进位和六十进位法,而六十进位法至今为全世界所沿袭使用,《汉谟拉比法典》是目前现存的第一部比较完备的古代成文法典,对后来的法律发展起到了重要影响,然而也受到了赫梯人、加喜特人的入侵,最终被亚述帝国吞并,至此,古巴比伦文明消亡。古印度不同于现在的印度,古印度在历史上被雅利安人征服后,将古印度原住民贬为贱民,建立了种姓制度,随着后来印度的不断发展,不断被新的统治者所征服,印度文明早已消亡。
而中国文明却得以在历史的长河中保存,不是因为没有被其他民族征服过,而是因为中华文明的强大的包容力以及中国人民强烈的文化自尊心,中华文明不仅没有在侵略和被占领中消失,而且还凭借着自身的包容力将外来文化所吸收,壮大自身,因此中华文化在侵略中不仅没有被破坏,还得到了发展,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在中华文明发展过程中,劳动人民利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和智慧,完成了一件又一件包含着“文明”的精粹,这些都是历史的见证,代表的是中华文化的辉煌,因此,每一件文物都弥足珍贵,每一件流失文物都值得我们去追回。
二、大堡子山惨遭盗掘
《史记·秦本纪》记载,秦的祖先起源于一个叫做“西犬丘”的地方,由于秦祖先牧马有功,且在秦与西戎族的战争中奋勇杀敌。因此周王将该地授予秦祖先,从而秦国得以建立,不断发展壮大,最终建立了一个大一统的集权王朝。因此,“西犬丘”其实是秦族和秦文化的一个发源地和根基。因此,确定这个“西犬丘”的准确的位置,对于我们研究秦文化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这个“西犬丘”到底在哪?到现在也没有一个准确的证据来证明“西犬丘”位于我国某个位置。学者们在翻阅了大量的史书,希望从历史资料中可以找到关于“西犬丘”的相关信息,最终学者们根据“犬丘”基本确定了四个位置。分别位于山东曹县、河南永城市、陕西兴平市和甘肃礼县。而最有可能的一个地方,则是甘肃礼县附近,《史记·秦本纪》中记载,西周时,秦国先祖大駱、非子所居。因还有一个“犬丘”在东,故该地又被称为“西犬丘”。在以后的发现中,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甘肃礼县就是传说中的那个秦族的发源地,比如1919年秦公簋的发现,上面有105个铭文,通过对铭文的分析,甘肃礼县极有可能就是“西犬丘”。
大堡子山位于甘肃礼县永兴乡。在20世纪末,礼县的盗墓事件使得全中国乃至全世界都知道甘肃礼县的秦公墓。从刚开始的偷偷摸摸挖掘“龙骨”到后来光明正大的打盗洞,从挖掘、收赃到销赃走私,一条龙的服务使得流失速度不断加快,“要想富,去盗墓,一夜成为万元户”成为当地老百姓的真实心理写照。直到目前,那段时期有多少文物从那里出土,又有多少流落海外,我们无法估计,我们只知道当1994年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大堡子山遗址及墓群开始挖掘之时,迎接他们的是满山大大小小的盗洞,让那些文物工作者们更加痛心疾首的是流失文物不知所踪,私人收藏甚至流失海外,失去了这些文化载体,我们研究秦文化之路将会更加艰难。
2004年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等五家单位组成联合课题组针对大堡子山进行研究调查。在进一步的考古发掘中,考古队员们收获了大量的先秦时期文物,让我们对于先秦文化的了解得到了很大的促进,这更加表明了大堡子山遗址的重要性。当初那些流失的文物这些年也不断出现。1994年,法国一家私人博物馆出现了一批金箔饰片以及两只金虎,做工与造型具有明显先秦时的风格特点,经查实,这批文物确实是出自甘肃礼县。同样在1994年美国纽约出现了一对秦公壶,形制以及纹饰符合先秦时期的艺术风格,早期先秦人将此作为饮酒的器具。林林总总,目前已知的大堡子山流失文物中有线索的有81件(套),分布于英国、美国、比利时、日本等国家或地区的博物馆或者私人收藏处,但是它们的溯源之路仍存在困难。 但是只要我们不断的坚持,就会取得进步。2015年7月20日,“秦韵——大堡子山流失文物回归特展”在甘肃省兰州市甘肃博物馆举办,这是一场专门用来展示刚刚从海外回归的大堡子山的流失文物,一共有32件金饰片分别展出。法国收藏家克里斯蒂安·戴迪安先生无偿返还28件大堡子山文化藏品。对于大堡子山流失文物返还工作来说,这属于历史性的进步,标志着大堡子山文物返还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三、善意取得的合法性问题
善意取得是否合法在国际社会上是一个值得争议的问题焦点。善意取得人在主观上不知情且善意的情况下的非法文物是否可以合法占有,国家之间有着不同的规定。有些国家把善意取得作为一个合法取得的途径,有些国家不认可这个行为。比如法国的文化遗产法规定,具有重要遗产价值的文化财产具有“不可让渡性”,因此法国是采取折中策略,即规定原始所有人在三年除斥期间内,都可以提出回复请求权。1995年《关于被盗或非法出口文物公约》第四条对于善意取得进行了划定。承认了善意取得者归还流失文物可以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但从多方面看善意取得制度不应当被认为是取得流失文物的合法途径。
一方面,善意取得的对象是流失的文物,不同于普通的一些物质财富,文物中所包含的文化因子对于一个国家是十分重要的。因此,有很多文物就本身的材料以及做工的价值是比较小的,但是其背后所蕴含的潜在价值却是十分巨大,尤其是对于文物的出生地来说,这其中所包涵的是国家、民族和人民之间所用来维系的纽带和桥梁。
另一方面,文物的流失大多由于非法战争所引起,而战争时期混乱的社会状况则加剧了走私的情况。战争掠夺、民间非法走私这些是文物流失的主要途径。在通常情况下,国外的文物基本都是“来路不明”,因此,完全善意的情况较少。很多都是以善意购买为由来欺骗自己,比如一个收藏家要花重金购买一件外国的文物,通常他一定会去研究、了解这件东西。基本上,那些热衷于收藏的有钱人,对于文物的鉴定,有些独特的见解和方式方法。没有很大的把握,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有人会花钱去够买一个不知底细的东西。因此,善意取得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其实是并不成立的。
四、文物的保护体系
中国追索境外流失文物面临着法律上的困境。根据有关国际法和国内法的规定,通过利用中国参加的多边国际条约、国际惯例、跨国诉讼和涉外诉讼等途径来追索境外流失文物几乎是不可能的。在此情况下,文物的保护体系建立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应当建立一个完善的文物流失统计系统。对于中国目前已知的流失文物进行统计,文物的流失地,文物的外观特征以及一些其他的信息。当遇到流失的文物可以很快的通过流失文物统计机制去对文物进行一个基础的分析,从而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对于接下来的工作,将会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其次,完善我国的文化警察制度。而这可以借鉴意大利的文物宪兵机制——世界上第一个专门用来打击文物犯罪的专职警察机制。 意大利文物宪兵部队所承担的任务包括监控文物安全状况、保护名胜古迹安全、提供预防性安全咨询与忠告、追索被盗艺术品四个大项。从体制上看,意大利文物宪兵部队是属于垂直领导体系,这样可以避免因为领导过多从而导致领导混乱,提高效率。从职能上面看,意大利文物宪兵部队的四项基本职能:追索、监控、提供咨询以及保护。文物宪兵部队与其它部队相互配合,可以在必要时对其它宪兵部队进行调动。就目前来说,意大利的文物宪兵部队是一个较为完备的具有政治意义的文物保护力量。而中国在这方面就较为落后,目前还未建立一个专职化的文化警察队伍。中意文化警察的最根本区别是还未成立一个专门的制度。河南、陕西、广东等地根据其地方特点建有属于当地调控的机构发挥着类似于文物警察的功能,但其职权范围较小,职权力度不足,权利配置不合理,以及综合素质较低成为限制我国文物保护部队的重要制约因素。因此对于这方面,应加强重视,使其得以有力量来保护文物的流失。
最后,在建立保护体系的基础上,利用我国日益增长的国际影响力,与有关国家进行外交谈判并缔结单边或多边协议,以此稳固我国的保护体系,并且对外保持稳定的发展。例如对于那些流失文物现有的持有人,并不能直接采取措施,让他人将流失的文物返还给所在国家。根据国家间的协议或者其他依据,给予那些文物现有的持有人以必要的补偿。法国文化遗产法中也提到“公开市场规则”,所有人在除斥期间请求占有人返还财产时,必须补偿善意受让人支付的价款,这一举措,对于法国文化财产的保护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文物追索的途径有多种,不仅诉讼这种强硬的手段,协商这种较为温和的方式也可以达到目的。因此,应当根据实际的情况,而采取最为恰当的方法。大堡子山流失文物的回归,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中国政府和法国有关方面的积极协商,寻求到的一条文物返还的恰当的方式。而在英国走私文物案中,对于3000多件文物来说,如果一一去确定他们的源地,耗时耗力,实行的可能性较小。因此,中国在对走私方进行施压完善国内制度的同时,加强通过协商来解决談判这一措施对于文物返还有着重要的意义。
综上,文物返还的道路还很漫长,任重而道远,只有在各方面不断努力下,才能让其回到它们该去的地方,文化的内涵和文化才能相结合。
注释:
王春燕.我国境外流失文物的追索途径分析.兰台世界.2011(24).32-33.
靳平川.对意大利文物警察体制之扬弃.中国文物科学研究.2011(3).9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