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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治理不仅是一项系统的水利系统工程,更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政治问题。老子以水观道,主张人类的行为要尊重和遵循“道”和事物的原初或原本状态,体现的是一种遵循自然、宽容平等、物尽所用的和谐法治思想。《道德经》为黄河的治理提供了道家哲学的支撑。黄河生态保护是老子天道思想的现代表达;黄河高质量发展是老子人道思想的实践路径。黄河治理中要强调“天道”与“人道”的“天人合一”,要善用“无为之有为”和“有为之无为”思想来指导黄河治理,以“谦下”和“不争”来进行黄河治理责任和权利义务的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