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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逐年加大了对“三农”扶持补贴力度。诸如农业税减免、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村自来水工程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等,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为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强农惠农资金用之于民,各部门要加大资金管理力度。
1.靖宇县惠农资金政策落实现状
从每年投入资金总量情况看,靖宇县惠农资金10年之内增长了3.24倍,为靖宇县农业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惠农资金投向看,10年来投向公益事业的资金比重大一些,使靖宇县的乡村道路、农村饮水、广播电视、小流域治理等农村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为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从惠农资金的绩效看,除乡村道路、自来水等公益事业方面效果明显外,很大一部分资金因使用不合理而造成浪费。10年来投向村集体和农民的资金约5204.5万元(其中投向农民约4076万元),通过入户调查发现,受益的农民并没有摆脱贫困,而大量的资金却化为乌有。
2. 靖宇县惠农资金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惠农资金在使用上不合理 购买的羊、猪等牲畜质量不好,分到农户手中的牲畜死的死、卖的卖,失去扶持意义;购买的价格高于当地价格,在无形中浪费了资金;有的项目论证不严谨,部署不合理,变成乡村的负担,而有的则收益远远低于折旧费用;惠农资金以“天女散花”的形式投向农民,无法形成规模种植和养殖,最后化整为零,造成资金大量浪费。
2.2乡级部门财力短缺,惠农资金截流和挪用现象时有发生 由于大部分乡镇财政长期赤字,经常出现资金短缺,以至截留、挪用财政惠农专项资金。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地方部门常出现“围追堵截”现象:堵住下级的配套基金、截留上级划拨资金到本级,其核心和本质是把其他利益方的资金转移到本级财政使用,惠农资金使用出现效率损失。
2.3农民本身的利益表达缺位按照“农民本位”的要求,农民本身对基础设施的需求应该主导惠农资金的安排和趋向,然而现实中惠农资金的划拨和使用基本由政府和主管职能部门做主。长期以来农民本身的利益表达缺失,无法对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率做出正确评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未能对大众公开,使得农民不能够对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由此,农民利益也很难真正得到保证。
3. 靖宇县惠农资金管理的发展建议
3.1加大对惠农资金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 在纪委监督和指导下,在农业部门协助下,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农民了解党的政策,维护自身权益。通过发出公开信、开设公开栏、电视等多形式广泛宣传党的惠农政策,提高政策宣传的针对性,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3.2健全制度,加强惠农资金的管理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对惠农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实行阳光操作。出台惠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收到惠农资金3日内向乡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上报金额,并提交相关凭证,由乡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入账管理,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制度,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让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3.3规范运行,完善监督机制 成立惠农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检委。同时成立惠农资金监管中心,监管中心设在县农村经济管理总站,各乡镇建立惠农代理服务中心,将代理服务中心设在乡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3.4集中重点资金,突出重点项目,加强审计监督 应强化惠农资金的统一组织和统一领导职能,使有限的资金统一起来,形成合力用到重点项目和重点单位。对每一个建设项目都要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要使所建项目有一定的规模。如采取多种模式建设畜禽养殖小区和种植小区,形成规模种植、养殖,规范管理,从而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培养扶贫龙头企业,带动基地建设和农户参与,让基地为农民增收多做贡献。
1.靖宇县惠农资金政策落实现状
从每年投入资金总量情况看,靖宇县惠农资金10年之内增长了3.24倍,为靖宇县农业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惠农资金投向看,10年来投向公益事业的资金比重大一些,使靖宇县的乡村道路、农村饮水、广播电视、小流域治理等农村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为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从惠农资金的绩效看,除乡村道路、自来水等公益事业方面效果明显外,很大一部分资金因使用不合理而造成浪费。10年来投向村集体和农民的资金约5204.5万元(其中投向农民约4076万元),通过入户调查发现,受益的农民并没有摆脱贫困,而大量的资金却化为乌有。
2. 靖宇县惠农资金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惠农资金在使用上不合理 购买的羊、猪等牲畜质量不好,分到农户手中的牲畜死的死、卖的卖,失去扶持意义;购买的价格高于当地价格,在无形中浪费了资金;有的项目论证不严谨,部署不合理,变成乡村的负担,而有的则收益远远低于折旧费用;惠农资金以“天女散花”的形式投向农民,无法形成规模种植和养殖,最后化整为零,造成资金大量浪费。
2.2乡级部门财力短缺,惠农资金截流和挪用现象时有发生 由于大部分乡镇财政长期赤字,经常出现资金短缺,以至截留、挪用财政惠农专项资金。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地方部门常出现“围追堵截”现象:堵住下级的配套基金、截留上级划拨资金到本级,其核心和本质是把其他利益方的资金转移到本级财政使用,惠农资金使用出现效率损失。
2.3农民本身的利益表达缺位按照“农民本位”的要求,农民本身对基础设施的需求应该主导惠农资金的安排和趋向,然而现实中惠农资金的划拨和使用基本由政府和主管职能部门做主。长期以来农民本身的利益表达缺失,无法对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率做出正确评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未能对大众公开,使得农民不能够对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由此,农民利益也很难真正得到保证。
3. 靖宇县惠农资金管理的发展建议
3.1加大对惠农资金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 在纪委监督和指导下,在农业部门协助下,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农民了解党的政策,维护自身权益。通过发出公开信、开设公开栏、电视等多形式广泛宣传党的惠农政策,提高政策宣传的针对性,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3.2健全制度,加强惠农资金的管理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对惠农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实行阳光操作。出台惠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收到惠农资金3日内向乡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上报金额,并提交相关凭证,由乡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入账管理,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制度,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让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3.3规范运行,完善监督机制 成立惠农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检委。同时成立惠农资金监管中心,监管中心设在县农村经济管理总站,各乡镇建立惠农代理服务中心,将代理服务中心设在乡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3.4集中重点资金,突出重点项目,加强审计监督 应强化惠农资金的统一组织和统一领导职能,使有限的资金统一起来,形成合力用到重点项目和重点单位。对每一个建设项目都要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要使所建项目有一定的规模。如采取多种模式建设畜禽养殖小区和种植小区,形成规模种植、养殖,规范管理,从而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培养扶贫龙头企业,带动基地建设和农户参与,让基地为农民增收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