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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抚松县人民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树立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大局意识,把检察机关的工作融入县域经济发展的总体格局中,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发展这个中心,在不断探索职务犯罪预防的新方法、新思路中,抓住重大项目建设这个重点。对重大建设项目派驻职务犯罪专职预防员,深入重大项目工程,全程跟踪,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确保国有资金使用安全,确保项目实施单位和责任人廉洁高效,避免和杜绝项目实施中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受到项目实施单位的欢迎,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实行派驻职务犯罪专职预防员制度,全面开展预防调查工作
为了使派驻职务犯罪专职预防员制度收到预期效果,在派驻专职预防员前,首先深入到项目实施单位,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与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实施意见,签订预防职务犯罪责任书,明确专职预防员的责任和任务,设立专职预防员的办公地点,为开展重大项目建设预防调查奠定良好的基础。
实行专职预防员制度以来,先后对投资上亿元的长白山机场等10个重大项目分别派驻了职务犯罪专职预防员。专职预防员本着“参与不干预,监督为服务”原则,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工程进展同步进行。
1.及时介入前期工作,做好补偿过程中的预防调查,把好项目建设的第一道关。重大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工作难度大,涉及资金多,且易引发职务犯罪。为此,专职预防员随同前期摸底调查工作组共同勘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对补偿过程有分歧的及时依法提出检察建议,防止国有资金流失和矛盾激化。如在营松高速公路拆迁补偿工作中,部分村民和住户趁机多报损失,更有极个别人弄虚作假,想骗取国家资金。针对这种情况,专职预防员一方面向被征占户讲解法律政策,一方面提出检察建议,依法制裁个别恶意骗取国有资金的人。如被征占户张某,他得知高速公路征占自己的林地后,突击栽树、栽参,专职预防员在现场勘查后发现这一问题,及时地对他进行了教育,指出如不改正,将触犯法律。最后张某同意了补偿意见。在营松高速公路(抚松段)土地动迁中,我们帮助项目单位签订经济补偿合同10余份,认定虚假合同3份,取缔非法搭建蔬菜大棚140余亩,遏制了抢搭抢建风,为国家避免经济损失1750万元。又如抚松新城建设项目,在前期走访摸底调查中,发现少数村干部制作耕地承包合同,骗取土地补偿款线索及抢搭抢建现象、个别工作人员因方法不当引发群众不满,导致补偿费用超标准等问题,形成了《抚松新城松江河区域(一期)房屋征收中的专题调查》报告。此报告引起了县委高度重视,根据检察机关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召开了征收工作通报会,规范了补偿范围和标准以及改进群众工作方法的意见,为一期房屋征收工作顺利完成奠定了基础。
2.全程监督资金的使用,抓好工程建设中的预防调查,把好项目建设第二道关。近年来,一些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大建设项目上马,投入大量资金。为有效监督工程资金的使用,帮助项目单位健全了资金管理和财务制度,严格资金拨付程序,确保工程资金及时用在工程上,不挪不占。在上述提到的重大项目建设中,专职预防员都协助项目实施单位完善了资金使用制度,从而杜绝了工程资金被挪用或被挤占的现象。如投资4亿多元的长白山机场,在施工过程中资金的拨付要有三个负责人共同签字方可划拨。工程竣工后,经国家审计验收,工程资金使用完全符合国家要求。现机场已投入使用多年,工程质量没有发生问题。参加施工和管理的单位没有发生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3.重点监督原材料的采购和增量,抓好关键环节的预防调查,把好工程建设中的第三道关。在工程建设中,经常发生虚增工程变量,套取工程资金的职务犯罪行为。大量的商业贿赂也多数发生在这个环节。为此我们及时开展预防调查,建议对增加工程变量的要严格执行程序,要组成项目组实地查验,防止个别人弄虚作假,导致贪污受贿现象的发生。如派驻枫林水电站的预防员,在了解到引水洞工程施工中出现冻冰问题,施工难度增大问题后,及时向院领导进行汇报,并会同相关人员共同到施工现场实地查看,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为工程的增量提供了可靠保证。
4.以服务促进监督,积极开展重大项目建设软环境的职务犯罪调查,共同把好项目建设第四道关。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很多部门和单位。要保证这些项目顺利开展,就必须有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在法律政策允许下,积极地扶持,避免吃拿卡要。为此我们协同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走访,针对哄抬建筑材料价格、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等问题,开展整治项目建设外部环境的预防调查,为建设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对于少数行政执法单位的不作为及时给予检察建议,并会同公安、法院部门联合开展了以“打黑除恶、整顿秩序、综合治理”为主题的促进软环境建设专项活动,严厉打击侵犯外来投资者人身财产权利、干扰其正常经营活动的各种犯罪行为,特别是要严惩地方黑恶势力对外来投资者进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收取所谓的保护费、暴力垄断市场等犯罪行为。并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实施中推行建筑市场廉洁准入制、建筑单位廉政信用档案制、建设合同和廉政合同“双签制”等管理机制。全面推行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制度。
二、构建重大建设项目职务犯罪预防网,确保预防常态化
重大建设项目,具有工程战线长,工期长的特点,上亿元的工程单靠一个专职预防员来做预防调查工作就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为此我们结合每个工程的特点,在项目建设开始就认真组建一支预防队伍,在项目实施单位落实一名领导直接负责预防工作,在项目的每个工区都设立一名兼职职务犯罪预防员,形成一个以专职预防员为中心,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的职务犯罪预防网。这些兼职预防员,工作在第一线,直接掌握和了解工程情况,一旦发现问题,直接和专职预防员反映,做到了信息灵通、快速。专职预防员接到兼职预防员的反映后,及时启动预防调查,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中,减少和杜绝国家损失,使整体工程始终在阳光下运作。
自从实行这一制度以来,先后参与七个重大建设项目,现已竣工三个,剩余四个工程也已过半,迄今没有发生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工程资金使用没有出现违规问题,已竣工的工程验收均一次过关,实现工程优质。
一、实行派驻职务犯罪专职预防员制度,全面开展预防调查工作
为了使派驻职务犯罪专职预防员制度收到预期效果,在派驻专职预防员前,首先深入到项目实施单位,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与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实施意见,签订预防职务犯罪责任书,明确专职预防员的责任和任务,设立专职预防员的办公地点,为开展重大项目建设预防调查奠定良好的基础。
实行专职预防员制度以来,先后对投资上亿元的长白山机场等10个重大项目分别派驻了职务犯罪专职预防员。专职预防员本着“参与不干预,监督为服务”原则,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工程进展同步进行。
1.及时介入前期工作,做好补偿过程中的预防调查,把好项目建设的第一道关。重大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工作难度大,涉及资金多,且易引发职务犯罪。为此,专职预防员随同前期摸底调查工作组共同勘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对补偿过程有分歧的及时依法提出检察建议,防止国有资金流失和矛盾激化。如在营松高速公路拆迁补偿工作中,部分村民和住户趁机多报损失,更有极个别人弄虚作假,想骗取国家资金。针对这种情况,专职预防员一方面向被征占户讲解法律政策,一方面提出检察建议,依法制裁个别恶意骗取国有资金的人。如被征占户张某,他得知高速公路征占自己的林地后,突击栽树、栽参,专职预防员在现场勘查后发现这一问题,及时地对他进行了教育,指出如不改正,将触犯法律。最后张某同意了补偿意见。在营松高速公路(抚松段)土地动迁中,我们帮助项目单位签订经济补偿合同10余份,认定虚假合同3份,取缔非法搭建蔬菜大棚140余亩,遏制了抢搭抢建风,为国家避免经济损失1750万元。又如抚松新城建设项目,在前期走访摸底调查中,发现少数村干部制作耕地承包合同,骗取土地补偿款线索及抢搭抢建现象、个别工作人员因方法不当引发群众不满,导致补偿费用超标准等问题,形成了《抚松新城松江河区域(一期)房屋征收中的专题调查》报告。此报告引起了县委高度重视,根据检察机关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召开了征收工作通报会,规范了补偿范围和标准以及改进群众工作方法的意见,为一期房屋征收工作顺利完成奠定了基础。
2.全程监督资金的使用,抓好工程建设中的预防调查,把好项目建设第二道关。近年来,一些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大建设项目上马,投入大量资金。为有效监督工程资金的使用,帮助项目单位健全了资金管理和财务制度,严格资金拨付程序,确保工程资金及时用在工程上,不挪不占。在上述提到的重大项目建设中,专职预防员都协助项目实施单位完善了资金使用制度,从而杜绝了工程资金被挪用或被挤占的现象。如投资4亿多元的长白山机场,在施工过程中资金的拨付要有三个负责人共同签字方可划拨。工程竣工后,经国家审计验收,工程资金使用完全符合国家要求。现机场已投入使用多年,工程质量没有发生问题。参加施工和管理的单位没有发生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3.重点监督原材料的采购和增量,抓好关键环节的预防调查,把好工程建设中的第三道关。在工程建设中,经常发生虚增工程变量,套取工程资金的职务犯罪行为。大量的商业贿赂也多数发生在这个环节。为此我们及时开展预防调查,建议对增加工程变量的要严格执行程序,要组成项目组实地查验,防止个别人弄虚作假,导致贪污受贿现象的发生。如派驻枫林水电站的预防员,在了解到引水洞工程施工中出现冻冰问题,施工难度增大问题后,及时向院领导进行汇报,并会同相关人员共同到施工现场实地查看,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为工程的增量提供了可靠保证。
4.以服务促进监督,积极开展重大项目建设软环境的职务犯罪调查,共同把好项目建设第四道关。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很多部门和单位。要保证这些项目顺利开展,就必须有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在法律政策允许下,积极地扶持,避免吃拿卡要。为此我们协同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走访,针对哄抬建筑材料价格、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等问题,开展整治项目建设外部环境的预防调查,为建设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对于少数行政执法单位的不作为及时给予检察建议,并会同公安、法院部门联合开展了以“打黑除恶、整顿秩序、综合治理”为主题的促进软环境建设专项活动,严厉打击侵犯外来投资者人身财产权利、干扰其正常经营活动的各种犯罪行为,特别是要严惩地方黑恶势力对外来投资者进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收取所谓的保护费、暴力垄断市场等犯罪行为。并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实施中推行建筑市场廉洁准入制、建筑单位廉政信用档案制、建设合同和廉政合同“双签制”等管理机制。全面推行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制度。
二、构建重大建设项目职务犯罪预防网,确保预防常态化
重大建设项目,具有工程战线长,工期长的特点,上亿元的工程单靠一个专职预防员来做预防调查工作就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为此我们结合每个工程的特点,在项目建设开始就认真组建一支预防队伍,在项目实施单位落实一名领导直接负责预防工作,在项目的每个工区都设立一名兼职职务犯罪预防员,形成一个以专职预防员为中心,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的职务犯罪预防网。这些兼职预防员,工作在第一线,直接掌握和了解工程情况,一旦发现问题,直接和专职预防员反映,做到了信息灵通、快速。专职预防员接到兼职预防员的反映后,及时启动预防调查,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中,减少和杜绝国家损失,使整体工程始终在阳光下运作。
自从实行这一制度以来,先后参与七个重大建设项目,现已竣工三个,剩余四个工程也已过半,迄今没有发生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工程资金使用没有出现违规问题,已竣工的工程验收均一次过关,实现工程优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