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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如何履行好监督职责,切实推动企业作风建设,是摆在纪检监察干部面前的一项艰巨的任务。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就是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的精神,带头学习、带头规范自身行为,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维护好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自觉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参与者和监督者,承担着重要责任,紧紧聚焦“四风”整治,认真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监好督,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一、纪检监察人员履行职责的意义
企业纪检监察是企业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其根本是通过对本企业管理人员和部门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及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从企业角度讲,企业最简单的定义就是企业以盈利为目的经济组织。企业监察工作是和企业的性质,企业的改革和企业的目的相一致的。当前企业体制正在建立完善中,旧的计划经济还没有完全被打破,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主要表现在:
一是个别正职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识不够,自己能认真执行廉政制度,但对管范围和分管副职能否自觉执行制度监督管理不到位。
二是个别领导干部将自己作为制度的落实者,注重个人廉洁自律,而忽略了自己同时也是制度执行的监督者、管理者,对分管下级单位、部门也负有教育、管理以及监督、检查和考核的直接领导责任,当因下属出现严重违纪问题而受到纪律追究时,才恍然大悟;个别副职认为自己不会违纪,廉政制度与己无关,自己不存在执行制度的事。
二、纪检监察人员履行监督职责的作用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在企业中的监督作用。
(一)企业纪检监察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履职行为有约束和规范作用,纪检监察是一种管理监督,涉及到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目的是监督党员干部勤政务实,执行企业规章制度,履行好职责,通过预防性的事前监督、惩治性的事后监督,都可以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行为作出评判,从而约束和规范他们的履职行为,廉洁勤政地搞好本职工作。
(二)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对企业管理有强化作用,能实现从源头治理的效果。可以发现企业管理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协助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建立、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加大对落实制度的检查力度,同时加强教育,对违章者进行严惩,以警示他人,使管理工作得到完善和加强。
(三)企业纪检监察对企业增效有促进作用。如对工程和物资采购实行监察,能降低投资和采购成本,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对执行安全、质量、规章制度情况实施监察,防止发生质量错差、安全事故,就能产生间接的经济效益。
三、纪检监察人员履行监督职责的方法
确定相应的监督内容和方式:
(一)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
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和程序。重点是加强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等方面的有效监督。
(1) 加强对国有企业各级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
别是对领导班子“一把手”的监督:特别是在干部选拔任用、财政资金运行、国有资产的监管、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大宗机械等物资采购环节等方面,对“一把手”进行有效监督。
(2)把党组织的严格监督与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有机结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二)制度监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对党内监督的十项制度作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要按照“十项制度”的要求,构建上下左右、纵横交错、规模宏大的监督网络,建立和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形成全方位推进的党内监督体系。
(三) 人事监督。改革干部人事制度,遏制选人用人上
的不正之风。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实行用人工作规范化。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实行民主推荐、全面考察、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等制度,坚持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对企业机关部分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实行聘任制;在领导干部考核上,实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和领导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进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届中考核和届末考核;在责任追究上,建立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
(四)舆论监督。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新闻媒体揭露企业领导干部违纪违规行为,以及严重侵犯职工群众利益的现象。要切实加强对舆论监督的正确引导,提高舆论监督水平。
(五)民主监督。改革和完善选举制度,充分发挥党代会、职代会的作用,强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对权力授予的监督;认真执行党务、厂务公开制度; 建立健全“便利、安全、高效”的举报机制。
四、纪检监察人员履行监督职责的途径
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的有效途径。
(一)改革领导制度和领导体制,科学配置国有企业机关内部权力机构,创建制约有效的权力配置和运行新格局。根据分权和制衡的原则,优化内部的权力配置格局,实现决定权、执行权、监督权的三权分离的权力运作系统。
(二)健全和完善权力运行的程序和规则。要合理配置权力、明确岗位职责、严密办事程序,切实把预防腐败的各项措施落实到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按照权力制约和效率优先的原则,对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权力进行科学的细化和分解,尤其对直接管理人、财、物的重要部门以及实权岗位、关键部位和环节的权力,进行适当分解。
(三)从制度入手,加强权力制约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建立和完善权力制约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的权力不被掌权者滥用。按照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要求,把《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洁从业规定》等已经形成的法规制度统一起来、衔接起来,建立起更加全面、更加严密、更加规范和“制度+科技”的运行制度框架体系,实现一切行为规范的组织化、系统化和科学化。
(四)加强法制建设,制定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如建立职权限制、财产申报、重大事项报告、责任追究等法律制度,对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加以约束,把深化制度建设的要求贯穿于管钱管物管事管人的全过程,走出一条监督制约权力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之路,把公共权力置于法律的有效监督下。
一、纪检监察人员履行职责的意义
企业纪检监察是企业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其根本是通过对本企业管理人员和部门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及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从企业角度讲,企业最简单的定义就是企业以盈利为目的经济组织。企业监察工作是和企业的性质,企业的改革和企业的目的相一致的。当前企业体制正在建立完善中,旧的计划经济还没有完全被打破,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主要表现在:
一是个别正职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识不够,自己能认真执行廉政制度,但对管范围和分管副职能否自觉执行制度监督管理不到位。
二是个别领导干部将自己作为制度的落实者,注重个人廉洁自律,而忽略了自己同时也是制度执行的监督者、管理者,对分管下级单位、部门也负有教育、管理以及监督、检查和考核的直接领导责任,当因下属出现严重违纪问题而受到纪律追究时,才恍然大悟;个别副职认为自己不会违纪,廉政制度与己无关,自己不存在执行制度的事。
二、纪检监察人员履行监督职责的作用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在企业中的监督作用。
(一)企业纪检监察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履职行为有约束和规范作用,纪检监察是一种管理监督,涉及到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目的是监督党员干部勤政务实,执行企业规章制度,履行好职责,通过预防性的事前监督、惩治性的事后监督,都可以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行为作出评判,从而约束和规范他们的履职行为,廉洁勤政地搞好本职工作。
(二)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对企业管理有强化作用,能实现从源头治理的效果。可以发现企业管理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协助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建立、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加大对落实制度的检查力度,同时加强教育,对违章者进行严惩,以警示他人,使管理工作得到完善和加强。
(三)企业纪检监察对企业增效有促进作用。如对工程和物资采购实行监察,能降低投资和采购成本,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对执行安全、质量、规章制度情况实施监察,防止发生质量错差、安全事故,就能产生间接的经济效益。
三、纪检监察人员履行监督职责的方法
确定相应的监督内容和方式:
(一)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
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和程序。重点是加强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等方面的有效监督。
(1) 加强对国有企业各级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
别是对领导班子“一把手”的监督:特别是在干部选拔任用、财政资金运行、国有资产的监管、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大宗机械等物资采购环节等方面,对“一把手”进行有效监督。
(2)把党组织的严格监督与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有机结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二)制度监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对党内监督的十项制度作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要按照“十项制度”的要求,构建上下左右、纵横交错、规模宏大的监督网络,建立和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形成全方位推进的党内监督体系。
(三) 人事监督。改革干部人事制度,遏制选人用人上
的不正之风。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实行用人工作规范化。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实行民主推荐、全面考察、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等制度,坚持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对企业机关部分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实行聘任制;在领导干部考核上,实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和领导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进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届中考核和届末考核;在责任追究上,建立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
(四)舆论监督。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新闻媒体揭露企业领导干部违纪违规行为,以及严重侵犯职工群众利益的现象。要切实加强对舆论监督的正确引导,提高舆论监督水平。
(五)民主监督。改革和完善选举制度,充分发挥党代会、职代会的作用,强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对权力授予的监督;认真执行党务、厂务公开制度; 建立健全“便利、安全、高效”的举报机制。
四、纪检监察人员履行监督职责的途径
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的有效途径。
(一)改革领导制度和领导体制,科学配置国有企业机关内部权力机构,创建制约有效的权力配置和运行新格局。根据分权和制衡的原则,优化内部的权力配置格局,实现决定权、执行权、监督权的三权分离的权力运作系统。
(二)健全和完善权力运行的程序和规则。要合理配置权力、明确岗位职责、严密办事程序,切实把预防腐败的各项措施落实到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按照权力制约和效率优先的原则,对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权力进行科学的细化和分解,尤其对直接管理人、财、物的重要部门以及实权岗位、关键部位和环节的权力,进行适当分解。
(三)从制度入手,加强权力制约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建立和完善权力制约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的权力不被掌权者滥用。按照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要求,把《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洁从业规定》等已经形成的法规制度统一起来、衔接起来,建立起更加全面、更加严密、更加规范和“制度+科技”的运行制度框架体系,实现一切行为规范的组织化、系统化和科学化。
(四)加强法制建设,制定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如建立职权限制、财产申报、重大事项报告、责任追究等法律制度,对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加以约束,把深化制度建设的要求贯穿于管钱管物管事管人的全过程,走出一条监督制约权力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之路,把公共权力置于法律的有效监督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