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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一个多月中,最吸引眼球的“食品”莫过于“僵尸肉”了。
有媒体报道,几十年前的鸡爪、牛肉等冷冻食品走私进入中国,多家媒体跟进报道“僵尸肉”事件。一时间,“僵尸肉有什么危害”、“如何分辨僵尸肉”等所谓的“科普文”也在各大媒体上频频出现。
7月初,微信公众号“食品安全参考”发布了名为《剧情逆转的时候到了:“僵尸肉”报道是假新闻!》的文章,指出走私肉一直存在,但“僵尸肉”却是无中生有,相关报道是由一则旧闻嫁接、演绎、夸张而得的“假新闻”。
7月12日,食药总局、海关总署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了《打击走私冷冻肉品维护食品安全的通告》,指出“在今年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中,有的查获时距生产日期已达四五年之久”。算是给了“僵尸肉”一个相对明朗的说法。
纵观这场所谓的“剧情逆转”,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浮现了出来:“僵尸肉”的真假该成为关注的焦点吗?
走私肉才是问题关键
合法进口的食品成本高并不只是因为关税,这些食品在生产、储存和运输的整个过程都需要严格规范的管理,要拿到一系列检验检疫证书才被允许入境。至于走私食品,省去了这些管控环节,且没有关税,自然也就有巨大的牟利空间。所以,冷冻肉制品的走私很猖獗,需要海关、公安等部门进行专项打击。
走私食品的风险在于它的不确定性。因为没有规范的管理,它们在任何环节都可能出现风险。冷冻时间的长短并不是最大的风险因素——生产过程的卫生情况、包装的规范程度及储存运输中的冷冻条件,都比冷冻时间要更加重要。
炒作冷冻时间,是把走私产品风险的关注焦点引向了不重要的方面。当强调“僵尸肉”、“过期冷冻肉”的时候,是否会给公众一种错觉:是不是没有过期的走私食品,就没有安全问题了呢?
实际上,探讨走私食品是否过期,也犯了概念上的错误——食品保质期是厂家保证产品符合预设标准的期限,必须要有“厂家”和“正确保存条件”两个要素才有意义。走私食品不具有这两个要素,也就无“保质期”,自然是否过期也就无从谈起。
70后的“战备鸡爪”?
在“僵尸肉”的报道中,“冻存了几十年的肉(尤其是鸡爪)”的说法是经不起推敲的。
目前的报道大多都认为“僵尸肉”是欧美国家的“战时储备肉”。既然要做战备肉,一定会选择当地人大量食用且性价比高的肉类。“僵尸肉”报道中最惹眼的鸡爪,在欧美国家几乎就是废料,欧美人并不食用,况且肉少骨头多,很难想象会有国家选鸡爪为战备食物。
将冷冻牛肉作为战备食物还算合理,但冷冻肉制品有一定年限的保存期,过期后不能食用,商业价值为零。储备战备食品的大型冷库,将几十吨无商业价值的肉储存几十年,实在是匪夷所思。
让已经不可食用的“战备食物”进入食品市场是重罪,即便犯罪分子愿意冒险,但为了这些新鲜时也不值钱的“废料”,让管理冷冻库的工作人员去冒这么大的风险,也是难以想象的。
就算欧美国家的“战备鸡爪”通过层层考验,走私进入中国,海关又如何判断它们的“芳龄”?据说包装上有生产日期,难道犯罪分子就不会修改或擦除?是否存在这样的可能,包装上其他的数字被误读成了年份,然后被以讹传讹?
诚然,“走私冷冻肉”的确存在,对食品安全也具有很大的威胁。中规中矩的报道也的确不容易引起公众的关注。但是,新闻报道的目标不应该是吸引眼球,而应该向公众传达正确的信息。它是否属于假新闻,有待于专业人士界定,但这种做法很恶俗,吸引眼球却不助于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反而会给出一些错误的暗示。
有媒体报道,几十年前的鸡爪、牛肉等冷冻食品走私进入中国,多家媒体跟进报道“僵尸肉”事件。一时间,“僵尸肉有什么危害”、“如何分辨僵尸肉”等所谓的“科普文”也在各大媒体上频频出现。
7月初,微信公众号“食品安全参考”发布了名为《剧情逆转的时候到了:“僵尸肉”报道是假新闻!》的文章,指出走私肉一直存在,但“僵尸肉”却是无中生有,相关报道是由一则旧闻嫁接、演绎、夸张而得的“假新闻”。
7月12日,食药总局、海关总署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了《打击走私冷冻肉品维护食品安全的通告》,指出“在今年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中,有的查获时距生产日期已达四五年之久”。算是给了“僵尸肉”一个相对明朗的说法。
纵观这场所谓的“剧情逆转”,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浮现了出来:“僵尸肉”的真假该成为关注的焦点吗?
走私肉才是问题关键
合法进口的食品成本高并不只是因为关税,这些食品在生产、储存和运输的整个过程都需要严格规范的管理,要拿到一系列检验检疫证书才被允许入境。至于走私食品,省去了这些管控环节,且没有关税,自然也就有巨大的牟利空间。所以,冷冻肉制品的走私很猖獗,需要海关、公安等部门进行专项打击。
走私食品的风险在于它的不确定性。因为没有规范的管理,它们在任何环节都可能出现风险。冷冻时间的长短并不是最大的风险因素——生产过程的卫生情况、包装的规范程度及储存运输中的冷冻条件,都比冷冻时间要更加重要。
炒作冷冻时间,是把走私产品风险的关注焦点引向了不重要的方面。当强调“僵尸肉”、“过期冷冻肉”的时候,是否会给公众一种错觉:是不是没有过期的走私食品,就没有安全问题了呢?
实际上,探讨走私食品是否过期,也犯了概念上的错误——食品保质期是厂家保证产品符合预设标准的期限,必须要有“厂家”和“正确保存条件”两个要素才有意义。走私食品不具有这两个要素,也就无“保质期”,自然是否过期也就无从谈起。
70后的“战备鸡爪”?
在“僵尸肉”的报道中,“冻存了几十年的肉(尤其是鸡爪)”的说法是经不起推敲的。
目前的报道大多都认为“僵尸肉”是欧美国家的“战时储备肉”。既然要做战备肉,一定会选择当地人大量食用且性价比高的肉类。“僵尸肉”报道中最惹眼的鸡爪,在欧美国家几乎就是废料,欧美人并不食用,况且肉少骨头多,很难想象会有国家选鸡爪为战备食物。
将冷冻牛肉作为战备食物还算合理,但冷冻肉制品有一定年限的保存期,过期后不能食用,商业价值为零。储备战备食品的大型冷库,将几十吨无商业价值的肉储存几十年,实在是匪夷所思。
让已经不可食用的“战备食物”进入食品市场是重罪,即便犯罪分子愿意冒险,但为了这些新鲜时也不值钱的“废料”,让管理冷冻库的工作人员去冒这么大的风险,也是难以想象的。
就算欧美国家的“战备鸡爪”通过层层考验,走私进入中国,海关又如何判断它们的“芳龄”?据说包装上有生产日期,难道犯罪分子就不会修改或擦除?是否存在这样的可能,包装上其他的数字被误读成了年份,然后被以讹传讹?
诚然,“走私冷冻肉”的确存在,对食品安全也具有很大的威胁。中规中矩的报道也的确不容易引起公众的关注。但是,新闻报道的目标不应该是吸引眼球,而应该向公众传达正确的信息。它是否属于假新闻,有待于专业人士界定,但这种做法很恶俗,吸引眼球却不助于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反而会给出一些错误的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