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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头鹰和九头鸟是中国家族企业最有名的分家案例之一。不过,与众多案例不同的是,九头的分家似乎不能简单解读为衰落的象征,九头系列今天虽未成就大气候,但依然生存良好,只是不知道当年如果三九合一,会不会更大更好。
一创九头鸟
最初的九头鸟只是武汉市一家卖早点的小摊,由周铁马、卢细娥夫妇及女儿周红共同打理。由于经营有方,菜品富有特色,后扩建为“登峰酒家”。
1995年,一家三口来北京打拼,创立九头鸟酒家。在门店增加,资产壮大的过程中,围绕权益、品牌,周红母女和周铁马上演了一段“爱恨纠葛”。分家、合家、协商、谈判,而最终仍不免对簿公堂。
因为家庭矛盾激化,1998年5月,周铁马一家签订一份《财产分割协议》:卢细娥、周红和卢迅(周红之妹)分得作价200万元的“九头鸟”名称使用权、注册商标专有权;周铁马分得武汉华师分店、北京友谊老店、燕莎分店三店,并可于现店址拆迁前暂时使用“九头鸟”名称,但以后再开的酒店不得使用“九头鸟”名称;周红及其父母各取得30%股份,妹妹卢迅持股10%。
在这种草稿式协议下,周红成立了北京市九头鸟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其间在中关村等地开设了几家新的分店。1999年12月,出于对企业构架的新设想,一家人又签署了一份“合家”协议:整合所有的店铺、资源,统一纳入九头鸟品牌之下进行管理;周铁马将名下分店营业收入的10%作为管理费上交公司;周铁马取代周红担任董事长,占股35%,卢细娥、周红、卢迅分别持股30%、25%、10%。
从协议内容不难看出,随着九头鸟的壮大,周式家族已经意识到品牌的价值,意图通过引入现代企业管理方式保证经营健康和持久,成为公司改制关键一步。
但事实证明,协议对周铁马并没形成有效约束。
二创九头鹰
2002年,周铁马违背协议,私自开设了九头鸟双安分店;而在此之前,周铁马已停止上交管理费,改制时承诺的入股资金也并未到位。
2002年1月,在周红的举报下,北京市工商总局强行拆除了双安店关于九头鸟的一切标识,并勒令周铁马名下其余三家店也停止使用九头鸟品牌。
此事直接催化了“九头鹰”品牌的诞生。
2002年4月,周铁马将名下的“九头鸟”全部变更为“九头鹰”。
其实,早在2001年12月,周某已经另行申请注册了“北京九头鹰餐馆有限责任公司”,并重新设计了“九头鹰”商标。
企业改制的努力以失败收场。而在父女彻底决裂的背后,既有毫无新意的家庭纠纷,也有颇为典型的管理矛盾。
在2001年10月,周红母女发现了周铁马长期与情人卢某同居并养有三岁儿子的事实。这虽未导致直接后果,但却促使周红对父亲的违约行为采取强硬立场。隐藏更深的分歧在于管理理念的迥异。周红受过良好的标准教育,希望通过改革祛除家族式企业的弊病,例如,她主导了股份“改制”;向社会招聘,杜绝“裙带关系”;建立严格的员工考核机制等。相比之下,周铁马更为传统和“人情化”。这埋下了最终分手的种子。
双方的纠葛并未随着周铁马的另立山头而终结。2002年,周红以九头鹰使用与九头鸟相类的标识、装璜、宣传材料,容易引起消费者混淆,进而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九头鹰告上法庭。最终,北京高院二审驳回了周红的请求。于是,在今日的北京街头,九头鹰和九头鸟仍然并立但事实上已经毫无关系。
彻底分离之后,鹰、鸟走上了不同的道路。2008年2月,“九头鸟”品牌被北京鼎和盛源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收购,公司更名为北京九头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而九头鹰仍在周铁马的统一管理下运营。
在九头鸟的历史上,还有一段有惊无险的插曲:2002年,九头鸟总厨师长和副总经理石送军携艺出户,成立“九头凤”,周红父女合作上告,九头凤速遭取缔。这给了人不少想象空间。如果父女未分,如果当初改革成功,是否可以期待一个走出北京布局全国的湖北菜酒家连锁?
一创九头鸟
最初的九头鸟只是武汉市一家卖早点的小摊,由周铁马、卢细娥夫妇及女儿周红共同打理。由于经营有方,菜品富有特色,后扩建为“登峰酒家”。
1995年,一家三口来北京打拼,创立九头鸟酒家。在门店增加,资产壮大的过程中,围绕权益、品牌,周红母女和周铁马上演了一段“爱恨纠葛”。分家、合家、协商、谈判,而最终仍不免对簿公堂。
因为家庭矛盾激化,1998年5月,周铁马一家签订一份《财产分割协议》:卢细娥、周红和卢迅(周红之妹)分得作价200万元的“九头鸟”名称使用权、注册商标专有权;周铁马分得武汉华师分店、北京友谊老店、燕莎分店三店,并可于现店址拆迁前暂时使用“九头鸟”名称,但以后再开的酒店不得使用“九头鸟”名称;周红及其父母各取得30%股份,妹妹卢迅持股10%。
在这种草稿式协议下,周红成立了北京市九头鸟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其间在中关村等地开设了几家新的分店。1999年12月,出于对企业构架的新设想,一家人又签署了一份“合家”协议:整合所有的店铺、资源,统一纳入九头鸟品牌之下进行管理;周铁马将名下分店营业收入的10%作为管理费上交公司;周铁马取代周红担任董事长,占股35%,卢细娥、周红、卢迅分别持股30%、25%、10%。
从协议内容不难看出,随着九头鸟的壮大,周式家族已经意识到品牌的价值,意图通过引入现代企业管理方式保证经营健康和持久,成为公司改制关键一步。
但事实证明,协议对周铁马并没形成有效约束。
二创九头鹰
2002年,周铁马违背协议,私自开设了九头鸟双安分店;而在此之前,周铁马已停止上交管理费,改制时承诺的入股资金也并未到位。
2002年1月,在周红的举报下,北京市工商总局强行拆除了双安店关于九头鸟的一切标识,并勒令周铁马名下其余三家店也停止使用九头鸟品牌。
此事直接催化了“九头鹰”品牌的诞生。
2002年4月,周铁马将名下的“九头鸟”全部变更为“九头鹰”。
其实,早在2001年12月,周某已经另行申请注册了“北京九头鹰餐馆有限责任公司”,并重新设计了“九头鹰”商标。
企业改制的努力以失败收场。而在父女彻底决裂的背后,既有毫无新意的家庭纠纷,也有颇为典型的管理矛盾。
在2001年10月,周红母女发现了周铁马长期与情人卢某同居并养有三岁儿子的事实。这虽未导致直接后果,但却促使周红对父亲的违约行为采取强硬立场。隐藏更深的分歧在于管理理念的迥异。周红受过良好的标准教育,希望通过改革祛除家族式企业的弊病,例如,她主导了股份“改制”;向社会招聘,杜绝“裙带关系”;建立严格的员工考核机制等。相比之下,周铁马更为传统和“人情化”。这埋下了最终分手的种子。
双方的纠葛并未随着周铁马的另立山头而终结。2002年,周红以九头鹰使用与九头鸟相类的标识、装璜、宣传材料,容易引起消费者混淆,进而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九头鹰告上法庭。最终,北京高院二审驳回了周红的请求。于是,在今日的北京街头,九头鹰和九头鸟仍然并立但事实上已经毫无关系。
彻底分离之后,鹰、鸟走上了不同的道路。2008年2月,“九头鸟”品牌被北京鼎和盛源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收购,公司更名为北京九头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而九头鹰仍在周铁马的统一管理下运营。
在九头鸟的历史上,还有一段有惊无险的插曲:2002年,九头鸟总厨师长和副总经理石送军携艺出户,成立“九头凤”,周红父女合作上告,九头凤速遭取缔。这给了人不少想象空间。如果父女未分,如果当初改革成功,是否可以期待一个走出北京布局全国的湖北菜酒家连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