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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是严厉打击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和基础。职务犯罪不但损害了我国的国家利益,同时也降低了党和国家的信誉,因此,严厉打击职务犯罪是目前我们面临的一个非常严峻的任务。如何做好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从而有效的破获职务犯罪案件就变得更加重要。
【关键词】职务犯罪;犯罪侦查特点;侦查措施;
一、职务犯罪概述
职务犯罪指的就是一些具备特殊身份的工作人员利用其本身存在的特殊优势参与并实施的与其职务相关的损害集体和国家形象并使国家和集体遭受严重损失的职务犯罪。
(一)职务犯罪是犯罪行为与行为人之间具有必然联系的犯罪
职务犯罪所发生的过程主要有两个表现的方式:一是特殊机关的工作人员利用其手中的权力去实施的与其职务相关联的侵害人民和国家权益的犯罪,这种犯罪方式总体上来讲是职务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二是其特殊人员虽然没有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来实施所谓的职务犯罪,但其发生的结果与犯罪分子手中固有的权力和本身兼有的职务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这类犯罪行为从总体而言就是指的我们所谓的特殊机关的特殊人员利用特殊权力进行的特殊犯罪,例如读职罪。
(二)职务犯罪的主体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主体是普通人,主要是以政府的工作人员居多,这主要是由于政府的工作人员具有一定的权利,使其职务犯罪发生的概率要高于其他群体,这一特点反映了职务犯罪案件中的犯罪主体具有一般性,同时也具有特殊性。
(三)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一定具有很强的隐密性和关联性
多数职务犯罪所发生的过程仅仅存在于个别拥有职权较高的人中,这就给侦查工作带来了巨大的阻力,所以在职务犯罪侦查的过程中对于侦查对象的选择是十分重要的,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引起真正犯罪分子的警觉,所以在侦破是选择具有关联性,但意志较为薄弱者进行突破是非常有效的。
二、职务犯罪侦查的特点及性质
职务犯罪因其特殊属性其针对的侦查方法也具有多样性,由于在特殊历史情况下存在的职务犯罪的权力性和隐蔽性,其侦查手段也面临着挑战。职务犯罪在特殊时期所具备的特殊属性要求侦查机关具备更为严密的部署和更为科学的侦查手段。
(一)职务犯罪侦查具有法律性
职务犯罪侦查是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这就要求侦查人员一定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职务犯罪侦查活动的实施必须要以刑法所规定的职务犯罪为前提。职务犯罪的根本目的也是实现我国刑法犯罪,保护人民。对于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的程序,措施及强制措施都做了明确的规定,这就要求我们再进行职务犯罪案件侦破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循这些规定。
(二)职务犯罪侦查的过程是先从人再到事
即使有一些犯罪案件被发现是从其犯罪以后发现的,但大多数不是职务犯罪案件的是从犯罪被发现以后,查明犯罪过程,从而找到犯罪分子来达到揭露犯罪的目的,由于侦查方式的不同,所以就决定了侦查的过程,措施及重点不同。
(三)职务犯罪线索来源具有隐蔽性
在职务侦查犯罪的侦查中,侦查线索除了来源于侦查人员的直接线索,还一般来源于群众的举报,隐蔽力量所提供的情报,还有犯罪人的自首等。职务犯罪情报来源的隐蔽性是由于职务犯罪犯罪行为的隐蔽性决定的,多数举报人采用匿名举报的方式,这是由于举报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多方面因素。因此,要有效的进行职务犯罪侦查活动的开展,就一定要拓宽职务犯罪情报的来源,进行专门的审核监督,来提高举报内容的可信程度。
三、我国职务犯罪侦查措施的实施及现状
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是反腐败的拳头,是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关键。及时有效组织犯罪行为的发生能够从根本上保证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同时也是巩固国家政权的一个最有效的方式。
(一)我国职务犯罪侦查的现状
当前,由于我国的各项制度还不完善,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制约和监管不能有效的联系和表现出来,从古代一直延续下来的“走关系”“打掩护”的行为一直得不到有效地改善,各项法制监管的缺失,传统思想的影响,导致了职务犯罪在我国屡见不鲜。因此,惩治和遏制职务犯罪现象的发生是我国目前应当着重解决的难题。近两年来,国家大力惩治职务犯罪的行为,各项针对于职务犯罪的条令和法制也纷纷出台,各部门权利的制约变得越发的明显,主要表现在各行政执法机构在执行权利的过程中所遵循的各项程序法规,有效的避免了各类犯罪的发生,例如刑讯逼供,非法拘禁和滥用职权行为的发生,国家的大力反腐也给个政府机构人员给予了极大的震慑。职务犯罪具有非常高的危害性,不论是任何一个国家,要坚决予以打击和遏制,对于职务犯罪行为的制止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办到的,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从根本上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二)职务犯罪侦查的措施和方法
1、职务犯罪侦查与人民群众工作是密不可分的,群众路线使我们党和政府的根本路线,职务犯罪直接影响到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有效地开展群众工作是侦破职务犯罪的重要方式。人民群众参与犯罪侦查活动还可以对侦查人员及侦查过程进行有效地监督,能够对侦查工作的合法合理性进行有效地监督。
2、职务犯罪侦查一定要迅速及时,在发现职务犯罪的确切证据时,一定要迅速行动,严密部署,由于当前职务犯罪分子都具有较高的智能和很强的反侦查能力,一有任何的风吹草动,便会选择逃跑,隐匿和破坏证据的手段,犯罪分子一旦逃脱,就会给侦查工作带来极大的阻碍,所以在发现犯罪证据时,应该及时抓住战机,进行积极的侦查,及时破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惩治犯罪。这就要求侦查人员要有迅速的反应能力以及灵活的办案方式。
3、职务犯罪侦查必须要坚持保守秘密,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是国家非常重要的部门,其侦查工作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没有保密工作,职务犯罪侦查的工作就没有办法开展,职务犯罪分子害怕受到法律的制裁,具有很高的反侦察能力,打探职务犯罪侦查的信息,从而进行一些抵抗。因此,侦查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不可向任何人泄露机密,包括自己的亲属,要采用灵活有效的手段来应对伺机窥探机密者。
4、主动运用科学的技术手段,例如测谎技术,秘密拍摄录音,由于有些犯罪嫌疑人十分狡猾,反侦查能力很强,经常会遇到不完全交代或者乱交代,经常会在审判时突然翻工,所以在针对这些问题时就要求侦查人员狠抓细节,提取犯罪嫌疑人最直接的犯罪证据,防止其翻供。主动出击,一旦有证据,立马实施对犯罪嫌疑人的监控,防止其进行逃窜,一旦抓获嫌疑人,立刻进行审查,不给犯罪嫌疑人有思考和狡辩的机会,进行心理攻势,突破其心里防线,让犯罪嫌疑人主动交代犯罪事实。
5、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监察力度,对职务犯罪行为要绝不容忍,一旦发现这种犯罪的发生,一定要从根本上对犯罪人员进行惩治,并且惩罚的力度要大,对进行举报和揭发的普通人民要有奖励的措施,要和其他工作部门和广大百姓一起联手,对职务犯罪分子要进行更加严厉的惩罚。
【关键词】职务犯罪;犯罪侦查特点;侦查措施;
一、职务犯罪概述
职务犯罪指的就是一些具备特殊身份的工作人员利用其本身存在的特殊优势参与并实施的与其职务相关的损害集体和国家形象并使国家和集体遭受严重损失的职务犯罪。
(一)职务犯罪是犯罪行为与行为人之间具有必然联系的犯罪
职务犯罪所发生的过程主要有两个表现的方式:一是特殊机关的工作人员利用其手中的权力去实施的与其职务相关联的侵害人民和国家权益的犯罪,这种犯罪方式总体上来讲是职务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二是其特殊人员虽然没有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来实施所谓的职务犯罪,但其发生的结果与犯罪分子手中固有的权力和本身兼有的职务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这类犯罪行为从总体而言就是指的我们所谓的特殊机关的特殊人员利用特殊权力进行的特殊犯罪,例如读职罪。
(二)职务犯罪的主体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主体是普通人,主要是以政府的工作人员居多,这主要是由于政府的工作人员具有一定的权利,使其职务犯罪发生的概率要高于其他群体,这一特点反映了职务犯罪案件中的犯罪主体具有一般性,同时也具有特殊性。
(三)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一定具有很强的隐密性和关联性
多数职务犯罪所发生的过程仅仅存在于个别拥有职权较高的人中,这就给侦查工作带来了巨大的阻力,所以在职务犯罪侦查的过程中对于侦查对象的选择是十分重要的,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引起真正犯罪分子的警觉,所以在侦破是选择具有关联性,但意志较为薄弱者进行突破是非常有效的。
二、职务犯罪侦查的特点及性质
职务犯罪因其特殊属性其针对的侦查方法也具有多样性,由于在特殊历史情况下存在的职务犯罪的权力性和隐蔽性,其侦查手段也面临着挑战。职务犯罪在特殊时期所具备的特殊属性要求侦查机关具备更为严密的部署和更为科学的侦查手段。
(一)职务犯罪侦查具有法律性
职务犯罪侦查是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这就要求侦查人员一定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职务犯罪侦查活动的实施必须要以刑法所规定的职务犯罪为前提。职务犯罪的根本目的也是实现我国刑法犯罪,保护人民。对于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的程序,措施及强制措施都做了明确的规定,这就要求我们再进行职务犯罪案件侦破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循这些规定。
(二)职务犯罪侦查的过程是先从人再到事
即使有一些犯罪案件被发现是从其犯罪以后发现的,但大多数不是职务犯罪案件的是从犯罪被发现以后,查明犯罪过程,从而找到犯罪分子来达到揭露犯罪的目的,由于侦查方式的不同,所以就决定了侦查的过程,措施及重点不同。
(三)职务犯罪线索来源具有隐蔽性
在职务侦查犯罪的侦查中,侦查线索除了来源于侦查人员的直接线索,还一般来源于群众的举报,隐蔽力量所提供的情报,还有犯罪人的自首等。职务犯罪情报来源的隐蔽性是由于职务犯罪犯罪行为的隐蔽性决定的,多数举报人采用匿名举报的方式,这是由于举报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多方面因素。因此,要有效的进行职务犯罪侦查活动的开展,就一定要拓宽职务犯罪情报的来源,进行专门的审核监督,来提高举报内容的可信程度。
三、我国职务犯罪侦查措施的实施及现状
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是反腐败的拳头,是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关键。及时有效组织犯罪行为的发生能够从根本上保证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同时也是巩固国家政权的一个最有效的方式。
(一)我国职务犯罪侦查的现状
当前,由于我国的各项制度还不完善,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制约和监管不能有效的联系和表现出来,从古代一直延续下来的“走关系”“打掩护”的行为一直得不到有效地改善,各项法制监管的缺失,传统思想的影响,导致了职务犯罪在我国屡见不鲜。因此,惩治和遏制职务犯罪现象的发生是我国目前应当着重解决的难题。近两年来,国家大力惩治职务犯罪的行为,各项针对于职务犯罪的条令和法制也纷纷出台,各部门权利的制约变得越发的明显,主要表现在各行政执法机构在执行权利的过程中所遵循的各项程序法规,有效的避免了各类犯罪的发生,例如刑讯逼供,非法拘禁和滥用职权行为的发生,国家的大力反腐也给个政府机构人员给予了极大的震慑。职务犯罪具有非常高的危害性,不论是任何一个国家,要坚决予以打击和遏制,对于职务犯罪行为的制止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办到的,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从根本上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二)职务犯罪侦查的措施和方法
1、职务犯罪侦查与人民群众工作是密不可分的,群众路线使我们党和政府的根本路线,职务犯罪直接影响到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有效地开展群众工作是侦破职务犯罪的重要方式。人民群众参与犯罪侦查活动还可以对侦查人员及侦查过程进行有效地监督,能够对侦查工作的合法合理性进行有效地监督。
2、职务犯罪侦查一定要迅速及时,在发现职务犯罪的确切证据时,一定要迅速行动,严密部署,由于当前职务犯罪分子都具有较高的智能和很强的反侦查能力,一有任何的风吹草动,便会选择逃跑,隐匿和破坏证据的手段,犯罪分子一旦逃脱,就会给侦查工作带来极大的阻碍,所以在发现犯罪证据时,应该及时抓住战机,进行积极的侦查,及时破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惩治犯罪。这就要求侦查人员要有迅速的反应能力以及灵活的办案方式。
3、职务犯罪侦查必须要坚持保守秘密,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是国家非常重要的部门,其侦查工作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没有保密工作,职务犯罪侦查的工作就没有办法开展,职务犯罪分子害怕受到法律的制裁,具有很高的反侦察能力,打探职务犯罪侦查的信息,从而进行一些抵抗。因此,侦查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不可向任何人泄露机密,包括自己的亲属,要采用灵活有效的手段来应对伺机窥探机密者。
4、主动运用科学的技术手段,例如测谎技术,秘密拍摄录音,由于有些犯罪嫌疑人十分狡猾,反侦查能力很强,经常会遇到不完全交代或者乱交代,经常会在审判时突然翻工,所以在针对这些问题时就要求侦查人员狠抓细节,提取犯罪嫌疑人最直接的犯罪证据,防止其翻供。主动出击,一旦有证据,立马实施对犯罪嫌疑人的监控,防止其进行逃窜,一旦抓获嫌疑人,立刻进行审查,不给犯罪嫌疑人有思考和狡辩的机会,进行心理攻势,突破其心里防线,让犯罪嫌疑人主动交代犯罪事实。
5、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监察力度,对职务犯罪行为要绝不容忍,一旦发现这种犯罪的发生,一定要从根本上对犯罪人员进行惩治,并且惩罚的力度要大,对进行举报和揭发的普通人民要有奖励的措施,要和其他工作部门和广大百姓一起联手,对职务犯罪分子要进行更加严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