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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这既是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也是推动法学会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遵循。贯彻落实这一决策部署,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政治建设贯穿于法学会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新时代法学会建设的最高政治原则,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第一位的要求。只有将法学会工作置于党的坚强领导之下,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学会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法学会事业健康发展才能有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最根本的是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也是最大的政治、最重要的大局。只有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才能把全体党员牢固凝聚起来,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密团结起来、组织起来,进而教育引导法学法律工作者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中国化的重大理论成果,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的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我们必须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统领法学会工作。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要通过多种形式和各种平台,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取得的重要成果,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真正领会和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核心内容、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要牢牢把握法学会事业的正确方向,进一步完善政治引领工作机制,大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头脑、进课堂、进教材,用以教书育人、占领阵地,增强高度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增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牢固树立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这就要求我们要始终把党的事业放在第一位,把服从服务大局作为行动的第一准则,围绕法治建设和政法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首先,要高度重视国家法治领域高端智库建设,努力形成以服务党和国家高层决策和法治建设为根本宗旨的智库体系,把法学会基础广泛、联系面广、人才荟萃的资源优势转化为决策咨询的工作优势,以研究会、法学法律人才库、学术委员会等为主要依托,通过论坛、研讨、课题、调研等多种形式,开展针对性、实践性研究,提出专业化、建设性、切实管用的对策建议,在咨政建言、舆论引导、社会服务、公共外交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其次,要积极通过参与地方立法、牵头或协调研究重大疑难涉法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教育、推荐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等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展现价值、施展作为。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第三方优势,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参与政府购买服務及开展社会稳定和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最后,要组织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不同学科、专业、领域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研究,积极推进法学理论创新和法治实践创新,不断丰富和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中国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构建中国特色的法治理论体系、法学学科体系、法学学术体系、法治话语体系发挥重要作用。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这是新时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行动指南和主要方向。
提升组织力,要以提升组织覆盖力为前提。研究会和地方各级法学会要适应经济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态、生产生活方式的深刻变化,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开展党的组织生活、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有利于密切联系群众的原则,积极探索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活动载体、运行机制等,强化吸纳和吸收能力,努力实现法学会系统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为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奠定坚实基础。突出政治功能,要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党员、干部作风”。要引导基层党组织深刻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作用,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等优良传统,坚持“激浊和扬清两手抓”的策略,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起到教育改造提高党员干部的重要作用。要坚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党建工作督查考核,重视考核结果运用,坚持责任倒逼,有责必尽、失责必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负起责任,推动形成重视党建、大抓党建的鲜明导向。
要把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第一标准,把政治过硬作为第一位的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组织路线为政治路线服务,认真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深入考察了解干部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表现,以对党忠诚选忠诚于党的人,以事业为上选担当干事的人,以扎实作风选作风扎实的人。要把提升政治能力摆在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着力提升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把握贯穿其中的坚定信仰信念、鲜明人民立场、强烈历史担当、求真务实作风、勇于创新精神和科学方法论,提高运用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提高政治上的洞察力、判断力和敏锐性。在事关政治原则的重大问题上,脑子要特别清醒、眼睛要特别明亮、立场要特别坚定,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要主动对标国家和当地战略需求,立足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中的功能定位和使命目标,以本土性、原创性、高精尖缺为导向,综合人才资源优势,根据各类人才的不同特点,探索适合他们的培养和评价模式。努力让各类人才创新智慧竞相迸发,培养造就一批既扎根本土法治实践,又能在国际舞台大显身手的优秀人才,把法学会建设成为法治人才发现、汇集、培养、使用的重要阵地。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新时代法学会建设的最高政治原则,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第一位的要求。只有将法学会工作置于党的坚强领导之下,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学会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法学会事业健康发展才能有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最根本的是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也是最大的政治、最重要的大局。只有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才能把全体党员牢固凝聚起来,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密团结起来、组织起来,进而教育引导法学法律工作者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必须着力强化理论武装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中国化的重大理论成果,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的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我们必须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统领法学会工作。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要通过多种形式和各种平台,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取得的重要成果,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真正领会和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核心内容、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要牢牢把握法学会事业的正确方向,进一步完善政治引领工作机制,大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头脑、进课堂、进教材,用以教书育人、占领阵地,增强高度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增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必须自觉服从服务大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牢固树立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这就要求我们要始终把党的事业放在第一位,把服从服务大局作为行动的第一准则,围绕法治建设和政法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首先,要高度重视国家法治领域高端智库建设,努力形成以服务党和国家高层决策和法治建设为根本宗旨的智库体系,把法学会基础广泛、联系面广、人才荟萃的资源优势转化为决策咨询的工作优势,以研究会、法学法律人才库、学术委员会等为主要依托,通过论坛、研讨、课题、调研等多种形式,开展针对性、实践性研究,提出专业化、建设性、切实管用的对策建议,在咨政建言、舆论引导、社会服务、公共外交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其次,要积极通过参与地方立法、牵头或协调研究重大疑难涉法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教育、推荐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等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展现价值、施展作为。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第三方优势,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参与政府购买服務及开展社会稳定和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最后,要组织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不同学科、专业、领域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研究,积极推进法学理论创新和法治实践创新,不断丰富和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中国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构建中国特色的法治理论体系、法学学科体系、法学学术体系、法治话语体系发挥重要作用。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必须抓好基层党建工作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这是新时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行动指南和主要方向。
提升组织力,要以提升组织覆盖力为前提。研究会和地方各级法学会要适应经济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态、生产生活方式的深刻变化,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开展党的组织生活、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有利于密切联系群众的原则,积极探索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活动载体、运行机制等,强化吸纳和吸收能力,努力实现法学会系统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为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奠定坚实基础。突出政治功能,要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党员、干部作风”。要引导基层党组织深刻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作用,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等优良传统,坚持“激浊和扬清两手抓”的策略,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起到教育改造提高党员干部的重要作用。要坚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党建工作督查考核,重视考核结果运用,坚持责任倒逼,有责必尽、失责必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负起责任,推动形成重视党建、大抓党建的鲜明导向。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必须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要把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第一标准,把政治过硬作为第一位的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组织路线为政治路线服务,认真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深入考察了解干部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表现,以对党忠诚选忠诚于党的人,以事业为上选担当干事的人,以扎实作风选作风扎实的人。要把提升政治能力摆在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着力提升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把握贯穿其中的坚定信仰信念、鲜明人民立场、强烈历史担当、求真务实作风、勇于创新精神和科学方法论,提高运用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提高政治上的洞察力、判断力和敏锐性。在事关政治原则的重大问题上,脑子要特别清醒、眼睛要特别明亮、立场要特别坚定,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要主动对标国家和当地战略需求,立足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中的功能定位和使命目标,以本土性、原创性、高精尖缺为导向,综合人才资源优势,根据各类人才的不同特点,探索适合他们的培养和评价模式。努力让各类人才创新智慧竞相迸发,培养造就一批既扎根本土法治实践,又能在国际舞台大显身手的优秀人才,把法学会建设成为法治人才发现、汇集、培养、使用的重要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