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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联合国 “口头与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和我国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名录”中,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均占有50%以上的数量。表演艺术类非遗的传播与发展显得迫切且必要。新媒体技术的蓬勃发展,为表演类非遗的传播提供了新的契机和发展空间。本文分析永州表演类非遗的新媒体传播现状,寻找其存在的问题,试图为欠发达地区非遗新媒体传播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
关键词:永州表演艺术类非遗;网站传播;微博传播;微信传播
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表演艺术类非遗”)是根植发展于民间,通过各群体、团体或个人的演唱、演奏、肢體动作、表情等表演形式,来反映社会生活或思想内容的一种艺术遗产。其主要表现形式为:民间音乐、戏剧曲艺、民间舞蹈、体育游艺、武术杂技等。根据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站统计显示,截止2014年,我国共有14项表演类非遗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人类口头语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占约总数的47%;我国公布的前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表演艺术类占约总数的58%。以湖南永州为例,永州市目前已经成功申报7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有5个项目为传统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别为瑶族长鼓舞、祁剧、祁阳小调、零陵渔鼓和零陵花鼓戏。
在国内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过程中,形成了“保护、传承、发展、传播”
四个具有共生和借力关系的概念。其中,保护是根本,是基础,传承是目的,发展是方向,传播是措施和手段。保护、传承和发展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纵向的延伸,传播是其横向的扩展。所以,传播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至关重要。[1]
非物质文化遗传的传播环境也面临着重要的变化。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主办的《新媒体蓝皮书: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2018)显示,双微发展依然强势。2018年春节,微信全球月活跃用户数首次突破10亿大关。截至 2017年12月,新浪微博月活跃用户增至3.92亿,相比2016年底增长7900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应该搭载双微迅速发展的列车,从而产生更好的传播效果。本文通过对永州表演艺术类非遗的微博、微信传播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试图描绘地方非遗新媒体传播的状况,找寻其中存在的问题。
一、永州表演艺术类非遗在微博中的传播现状
在目前国内的微博平台中,以新浪微博的影响力最大。本文以永州歌舞表演类非遗在新浪微博的传播现状为研究对象。在新浪微博首页的搜索功能栏中,输入“永州非遗”、“永州表演艺术类非遗”、“瑶族长鼓舞”、“祁剧”、“祁阳小调”、“零陵渔鼓”和“零陵花鼓戏”为关键词进行搜索,传播现状分析如下:
(一)依托政府或其他组织的官方微博或个人微博传播,缺乏专门开设的非遗文化官方微博。永州表演艺术类非遗主要通过以下渠道进行信息传播,一是永州市及下辖县区的政务官微,如:“永州发布”、“零陵发布”、“江华发布”、“宁远县人民政府微博”、“永州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二是地方主流传统媒体官微,如:“中国永州新闻网”;三是致力于非遗文化研究的学术组织或个体。学术组织往往具有阶段性特征,如:2018年暑假期间,山东大学威海校区组建校级社会实践调研队,前往永州江华江永地区对瑶族歌舞及女书文化进行调研活动,开辟“瑶族歌舞江永女书调研队”官微,但于2018年8月25日停更。亦有个别学者在个人微博上偶有提及自己感兴趣的表演艺术类非遗,如:教学表演专业学者、中国音乐学院张晓娇曾在微博中提到瑶族长鼓舞,国家一级作曲家 “杨天解”曾在微博中推送并评价祁阳小调的新曲目。四是个人微博,多为对非遗文化感兴趣的当地人或是供职于演艺公司的个人,如“祁阳微圈人”,认证信息为祁阳超话主持人、头条文章作者。“那个姓欧阳的永州人”,认证信息为永州市建设祁剧演艺有限责任公司行政人员,该个人微博成为祁剧演出的联系平台,不定时更新演艺信息。
(二)信息传播频率不高,传播力度有地域性差异。
无论是官方微博还是个人微博,发布非遗信息的频率都较低。基本更新力度为一个月
或两个月一次,甚至一年之内两到三次,主要是依托表演艺术类非遗活动的开展而更新变动。传播频率也因地区及非遗种类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根据统计发现,永州市区涉及表演艺术类非遗信息的官方微博及个人微博数量最多。其中“永州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官方微博的发布信息更新频率最高,与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传相关的介绍及活动信息均会发布推送。而永州各县官方微博对于非遗信息的传播较少。永州下辖9个县,仅江永、江华、宁远三县的政务微博:“今日江永”、“江华发布”、“宁远县人民政府微博”对歌舞表演艺术类非遗有关提及,但更新频率极低,维持每年两到三次的频率。而祁剧和祁阳小调则表现出传播群体个人化的特征,其传播平台均为个人微博,仅祁阳小调被“中国永州新闻网”推送过一次新曲目和一次宣传性的视频。
除了传播区域上的差异外,不同种类的非遗文化传播的力度也有不同。统计显示,五种国家级歌舞表演类非遗文化,以瑶族长鼓舞、祁阳小调、零陵渔鼓的传播信息最多,最少的为零陵花鼓戏及祁剧。
(三)信息内容同质化形式单一,多为配合非遗活动的宣传信息。
官方微博发布的信息基本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非遗文化介绍信息,另一种是非遗活动分布信息。如:近两年来,零陵区政务微博——“零陵发布”以平均每年两到三次的频率推送非遗信息,主要用于辅助活动宣传,诸如“零陵区青年志愿者义工联合会情系敬老院活动”、“区文化艺术团开展‘送戏进景区’活动”、“零陵区渔鼓文化传承进校园活动”等等。
个人微博依据个人身份、传播意图的不同,传播内容也各不相同。专注民族音乐表演方面的专家学者,在传播非遗文化信息的同时,会辅以学术方面的研究及见解。与演艺公司、传媒文化公司相关的个人微博,往往发布演出讯息、承揽演出文化业务广告,偶有主营戏剧、曲艺的历史沿革信息。 无论是官方微博还是个人微博,信息传播形式较为单一,基本为文字与图片相结合的形式,偶有视频呈现。而每逢某项表演艺术类非遗活动期间,所有的官方微博和个人微博几乎均为活动的宣传性文字,鲜有个性话语及形式。
二、永州表演艺术类非遗在微信中传播现状
考察永州表演艺术类非遗在微信中的传播现状,主要是通过在微信搜索功能中输入“永州非遗”、“永州表演艺术类非遗”、“瑶族长鼓舞”、“祁剧”、“祁阳小调”、“零陵渔鼓”和“零陵花鼓戏”这些关键词,进行公众号搜索,以此来统计分析其传播现状。
根据目前统计状况来看,只有瑶族长鼓舞、祁剧拥有微信公众号用以传播相关信息。
与瑶族长鼓舞相关的公众号共有三个,分别是:“江华长鼓舞动奇迹”、“莫瑶长鼓舞调研团队”以及“长鼓舞服装团”,均为中南大学赴江华长鼓舞调研团队开设,开设时间为2017年寒假(2月-3月)、2017年11月和2016年11月。每个公众号仅推送1至2篇原创文章。如:“江华长鼓舞动奇迹”公众号在1月之内推送2篇原创文章,其一为“品味长鼓韵,屹屹中南人”、另一为“江华长鼓舞之初次邂逅”,分别介绍调研团队情况以及江华长鼓舞调研情况。
与祁剧相关的公众号有两个:一是竹之韵祁剧,其公众号简介为祁剧教学培训、祁剧活动策划承办、祁剧团队表演、祁剧学术交流、祁剧文化产品研制推广。进入公众号首页,底端有三个,分别是“菜单名称”、“公司导航”和“祁剧剧目”。其中“菜单名称”中有“2017暑假班”、“2017汇报演出”、“乡里娃娃唱祁剧”,分别是来自永州广电及祁阳广电传媒于2017年发布的三则新闻。公司导航是链接高德地图给出通往祁剧发源地——竹山村路线规划。“祁剧剧目”中有“祁剧历史”、“剧目简介”、“祁剧五百年”,其中祁剧的历史和简介是公众号原创的资料搜集整理而成的两篇简短文章,“祁剧五百年”是上传于2015年的一则报道祁剧表演500年历史的短视频。二是永州市冷水滩区祁剧工作室,该工作室隶属永州市冷水滩区文体新旅局,其简介是发布职能范围内的相关资讯。公众号于2018年3月27日开通,至今仅在2018年3月29日推送过一篇文章——《冷水滩2018年戏曲下乡活动走进你杨村甸乡》,是一篇百余自的配图资讯。
三、永州表演艺术类双微传播存在的问题
(一)新媒体传播意识欠缺,传播平台不专业。
通过对永州表演艺术类国家级非遗的两微传播情况进行分析,体现出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及社会团体未能将新媒体平台作为非遗传播传承的重要工具。整体状况而言,永州地区存在着非遗两微平台数量少、传播频率低的特点,甚至有部分微信公众号开设之后长久不更新成为僵尸账号。传播平台也并非针对某项非遗文化的专业性平台,更谈不上根据该文化特色进行研究策划,有针对性地、创造性地进行传播,多是依托政务微博传播活动资讯或是依托个人微博进行特定或不特定目的的传播。
(二)传播内容形式单一,互动性缺乏。
对于非遗文化传播的内容多为历史沿革或是活动介绍,内容单一且同质化严重。传播形式也较为简单,基本为图文结合的静态呈现,无法与表演艺术类非遗的动态化相适应。传播上也缺乏互动环节的设置,以微信公众号为例,只推送相关文章而没有评论区设置,无法实现新媒体的社交互动功能,无法体现新媒体传播特色。
(三)新媒体人才队伍单薄,维护更新问题多。
缺乏专业的新媒体人才对于传播平台进行维护更新。一般而言,多是政府或组织的官方微博或公众号人员对于活动信息进行转发,亦或是个人偶然性的推送,原创内容比较欠缺,并且没有开发特色内容。信息更新頻率更是过慢。无法形成新媒体的粉丝效应,达到好的传播效果。
通过以上描述及分析可以发现,永州表演艺术类非遗的新媒体传播还处于萌芽探索阶段,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与短板。通过对该地区非遗文化新媒体状况的描述与分析,希望能够在后续研究中寻找解决的方法与框架,也希望能够对欠发达地区非遗文化新媒体状况的发展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刘筠梅.全媒体时代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模式分析[J].中华传播论坛,2017(06):29.
[2]陆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新媒体传播研究[J].中国传媒科技,2016(08).
[3]郑春辉,朱思颖.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新媒体传播方式研究[J].文化遗产,2013(05).
[4]孙明跃.表演艺术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以云南省为例[J].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2011(08).
基金课题:
此文为湖南科技学院2017年校级科研课题:《欠发达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新媒体传播模式建构 ——以永州表演艺术类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例》阶段性研究成果。
关键词:永州表演艺术类非遗;网站传播;微博传播;微信传播
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表演艺术类非遗”)是根植发展于民间,通过各群体、团体或个人的演唱、演奏、肢體动作、表情等表演形式,来反映社会生活或思想内容的一种艺术遗产。其主要表现形式为:民间音乐、戏剧曲艺、民间舞蹈、体育游艺、武术杂技等。根据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站统计显示,截止2014年,我国共有14项表演类非遗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人类口头语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占约总数的47%;我国公布的前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表演艺术类占约总数的58%。以湖南永州为例,永州市目前已经成功申报7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有5个项目为传统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别为瑶族长鼓舞、祁剧、祁阳小调、零陵渔鼓和零陵花鼓戏。
在国内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过程中,形成了“保护、传承、发展、传播”
四个具有共生和借力关系的概念。其中,保护是根本,是基础,传承是目的,发展是方向,传播是措施和手段。保护、传承和发展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纵向的延伸,传播是其横向的扩展。所以,传播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至关重要。[1]
非物质文化遗传的传播环境也面临着重要的变化。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主办的《新媒体蓝皮书: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2018)显示,双微发展依然强势。2018年春节,微信全球月活跃用户数首次突破10亿大关。截至 2017年12月,新浪微博月活跃用户增至3.92亿,相比2016年底增长7900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应该搭载双微迅速发展的列车,从而产生更好的传播效果。本文通过对永州表演艺术类非遗的微博、微信传播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试图描绘地方非遗新媒体传播的状况,找寻其中存在的问题。
一、永州表演艺术类非遗在微博中的传播现状
在目前国内的微博平台中,以新浪微博的影响力最大。本文以永州歌舞表演类非遗在新浪微博的传播现状为研究对象。在新浪微博首页的搜索功能栏中,输入“永州非遗”、“永州表演艺术类非遗”、“瑶族长鼓舞”、“祁剧”、“祁阳小调”、“零陵渔鼓”和“零陵花鼓戏”为关键词进行搜索,传播现状分析如下:
(一)依托政府或其他组织的官方微博或个人微博传播,缺乏专门开设的非遗文化官方微博。永州表演艺术类非遗主要通过以下渠道进行信息传播,一是永州市及下辖县区的政务官微,如:“永州发布”、“零陵发布”、“江华发布”、“宁远县人民政府微博”、“永州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二是地方主流传统媒体官微,如:“中国永州新闻网”;三是致力于非遗文化研究的学术组织或个体。学术组织往往具有阶段性特征,如:2018年暑假期间,山东大学威海校区组建校级社会实践调研队,前往永州江华江永地区对瑶族歌舞及女书文化进行调研活动,开辟“瑶族歌舞江永女书调研队”官微,但于2018年8月25日停更。亦有个别学者在个人微博上偶有提及自己感兴趣的表演艺术类非遗,如:教学表演专业学者、中国音乐学院张晓娇曾在微博中提到瑶族长鼓舞,国家一级作曲家 “杨天解”曾在微博中推送并评价祁阳小调的新曲目。四是个人微博,多为对非遗文化感兴趣的当地人或是供职于演艺公司的个人,如“祁阳微圈人”,认证信息为祁阳超话主持人、头条文章作者。“那个姓欧阳的永州人”,认证信息为永州市建设祁剧演艺有限责任公司行政人员,该个人微博成为祁剧演出的联系平台,不定时更新演艺信息。
(二)信息传播频率不高,传播力度有地域性差异。
无论是官方微博还是个人微博,发布非遗信息的频率都较低。基本更新力度为一个月
或两个月一次,甚至一年之内两到三次,主要是依托表演艺术类非遗活动的开展而更新变动。传播频率也因地区及非遗种类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根据统计发现,永州市区涉及表演艺术类非遗信息的官方微博及个人微博数量最多。其中“永州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官方微博的发布信息更新频率最高,与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传相关的介绍及活动信息均会发布推送。而永州各县官方微博对于非遗信息的传播较少。永州下辖9个县,仅江永、江华、宁远三县的政务微博:“今日江永”、“江华发布”、“宁远县人民政府微博”对歌舞表演艺术类非遗有关提及,但更新频率极低,维持每年两到三次的频率。而祁剧和祁阳小调则表现出传播群体个人化的特征,其传播平台均为个人微博,仅祁阳小调被“中国永州新闻网”推送过一次新曲目和一次宣传性的视频。
除了传播区域上的差异外,不同种类的非遗文化传播的力度也有不同。统计显示,五种国家级歌舞表演类非遗文化,以瑶族长鼓舞、祁阳小调、零陵渔鼓的传播信息最多,最少的为零陵花鼓戏及祁剧。
(三)信息内容同质化形式单一,多为配合非遗活动的宣传信息。
官方微博发布的信息基本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非遗文化介绍信息,另一种是非遗活动分布信息。如:近两年来,零陵区政务微博——“零陵发布”以平均每年两到三次的频率推送非遗信息,主要用于辅助活动宣传,诸如“零陵区青年志愿者义工联合会情系敬老院活动”、“区文化艺术团开展‘送戏进景区’活动”、“零陵区渔鼓文化传承进校园活动”等等。
个人微博依据个人身份、传播意图的不同,传播内容也各不相同。专注民族音乐表演方面的专家学者,在传播非遗文化信息的同时,会辅以学术方面的研究及见解。与演艺公司、传媒文化公司相关的个人微博,往往发布演出讯息、承揽演出文化业务广告,偶有主营戏剧、曲艺的历史沿革信息。 无论是官方微博还是个人微博,信息传播形式较为单一,基本为文字与图片相结合的形式,偶有视频呈现。而每逢某项表演艺术类非遗活动期间,所有的官方微博和个人微博几乎均为活动的宣传性文字,鲜有个性话语及形式。
二、永州表演艺术类非遗在微信中传播现状
考察永州表演艺术类非遗在微信中的传播现状,主要是通过在微信搜索功能中输入“永州非遗”、“永州表演艺术类非遗”、“瑶族长鼓舞”、“祁剧”、“祁阳小调”、“零陵渔鼓”和“零陵花鼓戏”这些关键词,进行公众号搜索,以此来统计分析其传播现状。
根据目前统计状况来看,只有瑶族长鼓舞、祁剧拥有微信公众号用以传播相关信息。
与瑶族长鼓舞相关的公众号共有三个,分别是:“江华长鼓舞动奇迹”、“莫瑶长鼓舞调研团队”以及“长鼓舞服装团”,均为中南大学赴江华长鼓舞调研团队开设,开设时间为2017年寒假(2月-3月)、2017年11月和2016年11月。每个公众号仅推送1至2篇原创文章。如:“江华长鼓舞动奇迹”公众号在1月之内推送2篇原创文章,其一为“品味长鼓韵,屹屹中南人”、另一为“江华长鼓舞之初次邂逅”,分别介绍调研团队情况以及江华长鼓舞调研情况。
与祁剧相关的公众号有两个:一是竹之韵祁剧,其公众号简介为祁剧教学培训、祁剧活动策划承办、祁剧团队表演、祁剧学术交流、祁剧文化产品研制推广。进入公众号首页,底端有三个,分别是“菜单名称”、“公司导航”和“祁剧剧目”。其中“菜单名称”中有“2017暑假班”、“2017汇报演出”、“乡里娃娃唱祁剧”,分别是来自永州广电及祁阳广电传媒于2017年发布的三则新闻。公司导航是链接高德地图给出通往祁剧发源地——竹山村路线规划。“祁剧剧目”中有“祁剧历史”、“剧目简介”、“祁剧五百年”,其中祁剧的历史和简介是公众号原创的资料搜集整理而成的两篇简短文章,“祁剧五百年”是上传于2015年的一则报道祁剧表演500年历史的短视频。二是永州市冷水滩区祁剧工作室,该工作室隶属永州市冷水滩区文体新旅局,其简介是发布职能范围内的相关资讯。公众号于2018年3月27日开通,至今仅在2018年3月29日推送过一篇文章——《冷水滩2018年戏曲下乡活动走进你杨村甸乡》,是一篇百余自的配图资讯。
三、永州表演艺术类双微传播存在的问题
(一)新媒体传播意识欠缺,传播平台不专业。
通过对永州表演艺术类国家级非遗的两微传播情况进行分析,体现出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及社会团体未能将新媒体平台作为非遗传播传承的重要工具。整体状况而言,永州地区存在着非遗两微平台数量少、传播频率低的特点,甚至有部分微信公众号开设之后长久不更新成为僵尸账号。传播平台也并非针对某项非遗文化的专业性平台,更谈不上根据该文化特色进行研究策划,有针对性地、创造性地进行传播,多是依托政务微博传播活动资讯或是依托个人微博进行特定或不特定目的的传播。
(二)传播内容形式单一,互动性缺乏。
对于非遗文化传播的内容多为历史沿革或是活动介绍,内容单一且同质化严重。传播形式也较为简单,基本为图文结合的静态呈现,无法与表演艺术类非遗的动态化相适应。传播上也缺乏互动环节的设置,以微信公众号为例,只推送相关文章而没有评论区设置,无法实现新媒体的社交互动功能,无法体现新媒体传播特色。
(三)新媒体人才队伍单薄,维护更新问题多。
缺乏专业的新媒体人才对于传播平台进行维护更新。一般而言,多是政府或组织的官方微博或公众号人员对于活动信息进行转发,亦或是个人偶然性的推送,原创内容比较欠缺,并且没有开发特色内容。信息更新頻率更是过慢。无法形成新媒体的粉丝效应,达到好的传播效果。
通过以上描述及分析可以发现,永州表演艺术类非遗的新媒体传播还处于萌芽探索阶段,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与短板。通过对该地区非遗文化新媒体状况的描述与分析,希望能够在后续研究中寻找解决的方法与框架,也希望能够对欠发达地区非遗文化新媒体状况的发展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刘筠梅.全媒体时代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模式分析[J].中华传播论坛,2017(06):29.
[2]陆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新媒体传播研究[J].中国传媒科技,2016(08).
[3]郑春辉,朱思颖.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新媒体传播方式研究[J].文化遗产,2013(05).
[4]孙明跃.表演艺术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以云南省为例[J].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2011(08).
基金课题:
此文为湖南科技学院2017年校级科研课题:《欠发达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新媒体传播模式建构 ——以永州表演艺术类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例》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