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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通过分析高校教师的薪酬组成及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途径等,提出了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建议。
[关键词]高校;薪酬管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一、高校教师薪酬组成及纳税筹划定义、原则
(一)高校教师薪酬组成
高校实行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津补贴和绩效工资四部分构成。高校教师的课酬费、论文奖励、科研奖励等都包含在绩效工资中,体现了高校教师的工作业绩。
(二)纳税筹划定义、原则
(1)定义:纳税筹划是指通过对纳税业务进行事先筹划制订一整套的纳税操作方案, 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使税后收入达到最大化。客观上具有谋求合法的承担税赋最轻的目的。纳税筹划的出现是税收进步的象征, 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现象。
在高校,通过薪酬管理的合理安排,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达到最大程度地降低教师个人所得税税负的目的。
(2)原则:
1.合法性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必须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坚决不做偷税漏税的事情。
2.利益最大
纳税筹划工作需经过测算,选择税负最小的方案进行收入发放,以实现高校教师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3.可操作性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案要简单、容易理解和操作。
综上所述纳税筹划是在国家税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减轻高校教师税负的一种手段并不是偷税漏税,它可以使高校教师在个人所得税缴纳过程中承担税赋最轻。但在纳税筹划中应注意合法性,适度筹划可以避税,但过度筹划就成了偷税,因此,高校应本着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合理的利用纳税筹划来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真正体现绩效工资制度的激励作用。
二、开展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
(1)从国家层面来看,开展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利于及时发现现行税法存在的问题与漏洞,利于整合高校意见进一步对税法进行完善与修订,利于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一个更为公平的税收环境,减少纳税冲突,营造一个更加和谐的社会。从长远意义上将既利于提升国家的个人所得税收入,也利于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自觉性,实现国家与个人的共赢。
(2)从高校层面来看,开展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利于提升高校劳资及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与水平,只有熟练掌握薪酬政策及相关税收政策才能制定出合理合法高效的纳税筹划方案。另外,纳税筹划利于高校树立良好的人文关怀形象,提高校教师对学校的满意度与忠诚度,进而激发其工作热情,实现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提升。
(3)从高校教师本人来看,通过纳税筹划能够减少税负,增加实际收入,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综上所述,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是利于實现国家、高校与教师个人叁者在税收方面共赢的重要战略手段,因此加强该方面的研究与探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途径
根据高校教师薪酬收入的主要构成,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高校教师纳税筹划途径有三种方式。
1、减少税基。税基是指计税依据或计税标准,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扩大税基会增加税额,减少税基会减少税额。
2、降低税率。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如表一所示:
从上表可以看出适用税率临界点是纳税筹划的关键。
3、充分利用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在了解和熟悉税法或相关规定后,就能找到分散于各项税制文件中的政策依据或政策口径,这一做法的实质就是为了降低税率。
四、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建议
(一)加大宣传
加大在高校开展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意义的宣传,提高学校和领导及教师本人对纳税筹划工作的重视,由学校统一安排协调校内各部门及教师本人参与到纳税筹划工作中,将纳税筹划工作开展起来,为学校和教师谋取最大利益。
(二)使用互联网进行纳税筹划
采用互联网和统计平台进行纳税筹划,为教师个人参与到税收筹划搭建平台。教师通过互联网可以查询个人薪酬明细、个税情况,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申报、测算领取薪酬交纳的个税,达到自助纳税筹划的目的。
(三)充分利用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文件规定的: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也就是说高校教师的年终绩效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享受一次性的优惠税率。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2018修正)新设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高校教师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报享受这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3、根据财税[2008]7 号“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中国科学院及中国工程院院士,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
4、充分利用“五险一金” 专项扣除政策,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税收的专项扣除项,可以在税前扣除,通过增加教师“五险一金”扣款和单位缴费增加教师福利,降低个人所得税。特别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 05 」5号)等规定的精神, 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 % 的幅度内, 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高校应当在规定的缴纳比例范围内尽可能按照上限提取缴付,充分享受这一税收优惠。
(四)用足工会的福利政策,增加教师非货币福利收入,例如发放节日物资或购物卡,开展丰富多彩的工会活动(舞蹈班、声乐班、摄影班等)。通过提高福利待遇来降低名义收入,这样既可以满足高校教师的消费需求,又可以改善高校教师的福利状况,降低了高校教师的税收负担。
(五)适用税率临界点是纳税筹划的关键,如果某位老师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刚好超过某段税率的临界点,可以采用延迟支付的方式,将超过临界点的部分薪酬调整至第二年发放,以达到降低税率的目的,从而减少该位老师的税负,实现收益最大化。
结束语
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国家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高校教师收入水平也有大幅度的提升。近几年,高校教师收入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税负也不断增加,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凸显了纳税筹划的专业性、目的性、合法性特征。通过纳税筹划,高校教师不仅履行了纳税义务,而且实现了利益最大化,激发了高校教师的工作热忱,促进了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黄海波.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研究[J]. 科技与管理,2011(3):138-142.
[2]李珩. 论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J].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3):1-2.
[3]陈永军. 论高校教职工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J]. 财务天地,2017(5) :160.
[4] 岳红梅. 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合理筹划途径简析[J]. 财政监督,2009(8):45-46.
作者简介:宾斌(1970.4-)女,汉族,湖南株洲人,本科,中南大学,高级经济师,研究方向:薪酬管理。
[关键词]高校;薪酬管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一、高校教师薪酬组成及纳税筹划定义、原则
(一)高校教师薪酬组成
高校实行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津补贴和绩效工资四部分构成。高校教师的课酬费、论文奖励、科研奖励等都包含在绩效工资中,体现了高校教师的工作业绩。
(二)纳税筹划定义、原则
(1)定义:纳税筹划是指通过对纳税业务进行事先筹划制订一整套的纳税操作方案, 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使税后收入达到最大化。客观上具有谋求合法的承担税赋最轻的目的。纳税筹划的出现是税收进步的象征, 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现象。
在高校,通过薪酬管理的合理安排,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达到最大程度地降低教师个人所得税税负的目的。
(2)原则:
1.合法性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必须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坚决不做偷税漏税的事情。
2.利益最大
纳税筹划工作需经过测算,选择税负最小的方案进行收入发放,以实现高校教师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3.可操作性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案要简单、容易理解和操作。
综上所述纳税筹划是在国家税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减轻高校教师税负的一种手段并不是偷税漏税,它可以使高校教师在个人所得税缴纳过程中承担税赋最轻。但在纳税筹划中应注意合法性,适度筹划可以避税,但过度筹划就成了偷税,因此,高校应本着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合理的利用纳税筹划来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真正体现绩效工资制度的激励作用。
二、开展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
(1)从国家层面来看,开展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利于及时发现现行税法存在的问题与漏洞,利于整合高校意见进一步对税法进行完善与修订,利于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一个更为公平的税收环境,减少纳税冲突,营造一个更加和谐的社会。从长远意义上将既利于提升国家的个人所得税收入,也利于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自觉性,实现国家与个人的共赢。
(2)从高校层面来看,开展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利于提升高校劳资及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与水平,只有熟练掌握薪酬政策及相关税收政策才能制定出合理合法高效的纳税筹划方案。另外,纳税筹划利于高校树立良好的人文关怀形象,提高校教师对学校的满意度与忠诚度,进而激发其工作热情,实现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提升。
(3)从高校教师本人来看,通过纳税筹划能够减少税负,增加实际收入,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综上所述,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是利于實现国家、高校与教师个人叁者在税收方面共赢的重要战略手段,因此加强该方面的研究与探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途径
根据高校教师薪酬收入的主要构成,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高校教师纳税筹划途径有三种方式。
1、减少税基。税基是指计税依据或计税标准,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扩大税基会增加税额,减少税基会减少税额。
2、降低税率。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如表一所示:
从上表可以看出适用税率临界点是纳税筹划的关键。
3、充分利用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在了解和熟悉税法或相关规定后,就能找到分散于各项税制文件中的政策依据或政策口径,这一做法的实质就是为了降低税率。
四、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建议
(一)加大宣传
加大在高校开展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意义的宣传,提高学校和领导及教师本人对纳税筹划工作的重视,由学校统一安排协调校内各部门及教师本人参与到纳税筹划工作中,将纳税筹划工作开展起来,为学校和教师谋取最大利益。
(二)使用互联网进行纳税筹划
采用互联网和统计平台进行纳税筹划,为教师个人参与到税收筹划搭建平台。教师通过互联网可以查询个人薪酬明细、个税情况,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申报、测算领取薪酬交纳的个税,达到自助纳税筹划的目的。
(三)充分利用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文件规定的: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也就是说高校教师的年终绩效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享受一次性的优惠税率。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2018修正)新设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高校教师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报享受这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3、根据财税[2008]7 号“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中国科学院及中国工程院院士,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
4、充分利用“五险一金” 专项扣除政策,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税收的专项扣除项,可以在税前扣除,通过增加教师“五险一金”扣款和单位缴费增加教师福利,降低个人所得税。特别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 05 」5号)等规定的精神, 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 % 的幅度内, 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高校应当在规定的缴纳比例范围内尽可能按照上限提取缴付,充分享受这一税收优惠。
(四)用足工会的福利政策,增加教师非货币福利收入,例如发放节日物资或购物卡,开展丰富多彩的工会活动(舞蹈班、声乐班、摄影班等)。通过提高福利待遇来降低名义收入,这样既可以满足高校教师的消费需求,又可以改善高校教师的福利状况,降低了高校教师的税收负担。
(五)适用税率临界点是纳税筹划的关键,如果某位老师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刚好超过某段税率的临界点,可以采用延迟支付的方式,将超过临界点的部分薪酬调整至第二年发放,以达到降低税率的目的,从而减少该位老师的税负,实现收益最大化。
结束语
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国家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高校教师收入水平也有大幅度的提升。近几年,高校教师收入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税负也不断增加,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凸显了纳税筹划的专业性、目的性、合法性特征。通过纳税筹划,高校教师不仅履行了纳税义务,而且实现了利益最大化,激发了高校教师的工作热忱,促进了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黄海波.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研究[J]. 科技与管理,2011(3):138-142.
[2]李珩. 论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J].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3):1-2.
[3]陈永军. 论高校教职工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J]. 财务天地,2017(5) :160.
[4] 岳红梅. 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合理筹划途径简析[J]. 财政监督,2009(8):45-46.
作者简介:宾斌(1970.4-)女,汉族,湖南株洲人,本科,中南大学,高级经济师,研究方向:薪酬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