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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1版新课标已经出台,针对新课标在学业标准方面的缺少,本文结合相关的研究从学业标准的内涵入手,对中美课标进行了对比,总结美国课程标准的经验,并对我国新课标的不足之处进行了反思,最后借鉴美国的课标提出制定学业标准的具体要求。
【关键词】学业标准 表现标准 课程标准 美国统一州标准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3)10-0038-01
基于标准的教育改革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逐渐成为一种世界性的趋势,课程标准的改革自然成为教育改革中不可或缺的要素,其中美国的课程标准改革影响深远。美国的课程标准不仅有清晰的内容标准,规定了各阶段教育学生学习的知识和技能,还包含明确的学业标准,因此在美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我国当前进行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本质上也属于基于标准的教育改革,然而我国的课程标准实践起来并不尽如人意,这与课程标准自身的不足密切相关,受美国课标的启示,我国也亟待制定适合本国国情的明确的学业标准。
一、关于学业标准的内涵
“能力表现”由英文“Performance”翻译而来。在英语里,Performance是含义非常复杂、容易引起歧义的一个词,有“履行、执行、实施、行为、行动、工作、成绩、表演、表现、性能、能力”等意思。为了符合原著的含义,又反映学生书面作业及实践作业的情况,美国标准中文版将之译为“能力表现”;相应地,术语“Performance Standards”译为“能力表现标准”。[1]有研究者提出学业评价标准是对国家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学生学习行为表现目标“侧度”的具体量规,其范畴体系是一个与课程标准、内容标准和表现标准相匹配的综合评估系统。另有研究者认为表现标准又称学业标准。学业标准描述的是学生学到什么程度算好,即它定地描述期望学生达到的学业水平也称表现水平。[2]可见作者认为表现标准是学业评价标准的范畴体系之一, 表现标准是评价标准的另一个重要维度,是学生学习行为表现目标的具体规范。
二、中美课程标准的对比
对比中美课程标准的表述,会发现美国课程标准更加清晰和明确。例如从总体结构来看,我国的课标只是提到阅读体裁,如童话、故事、儿歌等,并没有针对说明文,叙述文或者议论文进行详细的说明和阐释。而美国课标阅读部分对文学类文本和信息类文本有不同的年级要求,同时对体裁也提出了要求,并且对每一类文本进行分块。文学类文本里阅读部分又具体分为中心思想和细节、技巧和结构、知识和观点的整合、文本复杂度的等级四大部分,每一部分又细分不同的要求点,这样更加细化和清楚,可操作性也更强。例如1年级的中心思想和要求里有一点是“复述故事,包括重要细节,同时证明对文本的中心思想和道理的理解”,2年级就变成“复述故事,包括来自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寓言和民间故事,同时判断它们的主要信息、经验、或者道理”,增加了故事的文本类型点等具体的说明,也体现出随着年级的升高能力要求相应的提高。
三、对我国学业标准建设的启示
我国现有课程标准在本质上属于内容标准,现有的新课标虽然对于学生听说读写的能力进行了学段的划分,也有提及到相关的能力要求,但是总体上空乏笼统,没有系统渗透和明确规定不同年级不同学段要培养的学科能力以及所应达到的表现水平。[3]难以成为教学的依据,更不是学生学习的依据。借鉴美国课标,我国的课标在以下两方面亟需改进:
首先,我国的学业标准要有明确性。现在课标表述相对的笼统,缺乏可操作性。[4]美国核心州从幼儿园到12年级的阅读标准分为关键意思和细节、技巧和结构、知识和观点的综合、阅读的范围和文本复杂性的水平这四个方面。每个方面又做了具体划分,12个年级的阅读表现标准也有具体的说明,根据每个年级的特点要求也不一样。
其次,我国的学业标准要有具体性。我国的阶段性目标由于没有跟具体的教学内容结合起来,很多时候都是落空的。(1-2学段)提到两处“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和“诵读儿歌儿童诗和浅近的古诗,展开想象,获得初步的情感体验”。美国的阅读标准下有具体详细的技能要求。如1-2年级的阅读技能要求从书面文字的概念、语音意识、发音、字母识别意识、流利性四个方面阐释了本年级的阅读技能。1年级和2年级也有差异,尤其是在发音和字母识别意识上分别提出了不同的年级要求。这些不同都引发了我们对我国课标建设与实施的深度反思,它对于加强和完善我国课程标准的建设有启迪价值。
正如雷新勇所说,表现标准(学业标准)是我国课标中不可缺失的一环,基于我国的历史背景以及教育政策等具体的国情,我国的义务教育语文课标的制定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相比国外的课标显得相对模糊和笼统,但是不可否认新课标针对10年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部分的修正,与以往相比有很大的进步,但我们仍然没有制定出理想的课程标准,这个过程任重而道远,我们一直在摸索前进。相信通过对国外课标的借鉴和国内学者的研究成果,我们的语文课标会更加的系统和全面。
参考文献:
[1]卢晓明,郎建中编著[M]. 学习能力表现的理论与实践.百家出版社,2008(8):3.
[2]雷新勇. 学业标准——基于标准的教育改革必须补上的一环[J].上海教育科研,2009(6):15.
[3]杨向东. 基础教育学业质量标准的研制[J]. 全球教育展望, 2012 (5):33.
[4]荣维东. 课程标准基本问题探析[J].教育发展研究, 2009(2):74.
[5]聂必凯,郑庭曜,孙伟等著.美国现代数学教育改革[M].人民教育出版社,2010.06.
[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M].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標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7]Common Core State Standards for English Language Arts&Literacy in History/Social Studies,Science, and Technical Subjects.2010.6.
【关键词】学业标准 表现标准 课程标准 美国统一州标准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3)10-0038-01
基于标准的教育改革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逐渐成为一种世界性的趋势,课程标准的改革自然成为教育改革中不可或缺的要素,其中美国的课程标准改革影响深远。美国的课程标准不仅有清晰的内容标准,规定了各阶段教育学生学习的知识和技能,还包含明确的学业标准,因此在美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我国当前进行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本质上也属于基于标准的教育改革,然而我国的课程标准实践起来并不尽如人意,这与课程标准自身的不足密切相关,受美国课标的启示,我国也亟待制定适合本国国情的明确的学业标准。
一、关于学业标准的内涵
“能力表现”由英文“Performance”翻译而来。在英语里,Performance是含义非常复杂、容易引起歧义的一个词,有“履行、执行、实施、行为、行动、工作、成绩、表演、表现、性能、能力”等意思。为了符合原著的含义,又反映学生书面作业及实践作业的情况,美国标准中文版将之译为“能力表现”;相应地,术语“Performance Standards”译为“能力表现标准”。[1]有研究者提出学业评价标准是对国家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学生学习行为表现目标“侧度”的具体量规,其范畴体系是一个与课程标准、内容标准和表现标准相匹配的综合评估系统。另有研究者认为表现标准又称学业标准。学业标准描述的是学生学到什么程度算好,即它定地描述期望学生达到的学业水平也称表现水平。[2]可见作者认为表现标准是学业评价标准的范畴体系之一, 表现标准是评价标准的另一个重要维度,是学生学习行为表现目标的具体规范。
二、中美课程标准的对比
对比中美课程标准的表述,会发现美国课程标准更加清晰和明确。例如从总体结构来看,我国的课标只是提到阅读体裁,如童话、故事、儿歌等,并没有针对说明文,叙述文或者议论文进行详细的说明和阐释。而美国课标阅读部分对文学类文本和信息类文本有不同的年级要求,同时对体裁也提出了要求,并且对每一类文本进行分块。文学类文本里阅读部分又具体分为中心思想和细节、技巧和结构、知识和观点的整合、文本复杂度的等级四大部分,每一部分又细分不同的要求点,这样更加细化和清楚,可操作性也更强。例如1年级的中心思想和要求里有一点是“复述故事,包括重要细节,同时证明对文本的中心思想和道理的理解”,2年级就变成“复述故事,包括来自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寓言和民间故事,同时判断它们的主要信息、经验、或者道理”,增加了故事的文本类型点等具体的说明,也体现出随着年级的升高能力要求相应的提高。
三、对我国学业标准建设的启示
我国现有课程标准在本质上属于内容标准,现有的新课标虽然对于学生听说读写的能力进行了学段的划分,也有提及到相关的能力要求,但是总体上空乏笼统,没有系统渗透和明确规定不同年级不同学段要培养的学科能力以及所应达到的表现水平。[3]难以成为教学的依据,更不是学生学习的依据。借鉴美国课标,我国的课标在以下两方面亟需改进:
首先,我国的学业标准要有明确性。现在课标表述相对的笼统,缺乏可操作性。[4]美国核心州从幼儿园到12年级的阅读标准分为关键意思和细节、技巧和结构、知识和观点的综合、阅读的范围和文本复杂性的水平这四个方面。每个方面又做了具体划分,12个年级的阅读表现标准也有具体的说明,根据每个年级的特点要求也不一样。
其次,我国的学业标准要有具体性。我国的阶段性目标由于没有跟具体的教学内容结合起来,很多时候都是落空的。(1-2学段)提到两处“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和“诵读儿歌儿童诗和浅近的古诗,展开想象,获得初步的情感体验”。美国的阅读标准下有具体详细的技能要求。如1-2年级的阅读技能要求从书面文字的概念、语音意识、发音、字母识别意识、流利性四个方面阐释了本年级的阅读技能。1年级和2年级也有差异,尤其是在发音和字母识别意识上分别提出了不同的年级要求。这些不同都引发了我们对我国课标建设与实施的深度反思,它对于加强和完善我国课程标准的建设有启迪价值。
正如雷新勇所说,表现标准(学业标准)是我国课标中不可缺失的一环,基于我国的历史背景以及教育政策等具体的国情,我国的义务教育语文课标的制定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相比国外的课标显得相对模糊和笼统,但是不可否认新课标针对10年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部分的修正,与以往相比有很大的进步,但我们仍然没有制定出理想的课程标准,这个过程任重而道远,我们一直在摸索前进。相信通过对国外课标的借鉴和国内学者的研究成果,我们的语文课标会更加的系统和全面。
参考文献:
[1]卢晓明,郎建中编著[M]. 学习能力表现的理论与实践.百家出版社,2008(8):3.
[2]雷新勇. 学业标准——基于标准的教育改革必须补上的一环[J].上海教育科研,2009(6):15.
[3]杨向东. 基础教育学业质量标准的研制[J]. 全球教育展望, 2012 (5):33.
[4]荣维东. 课程标准基本问题探析[J].教育发展研究, 2009(2):74.
[5]聂必凯,郑庭曜,孙伟等著.美国现代数学教育改革[M].人民教育出版社,2010.06.
[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M].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標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7]Common Core State Standards for English Language Arts&Literacy in History/Social Studies,Science, and Technical Subjects.2010.6.